读展|生命、警讯与语言变革——“王璜生:呼/吸”展的多重意象


1606793773454442.jpg

王璜生 《谈话》 聚酯、铁丝网 50cm×105cm×95cm×2 2015年

“王璜生实现了一次重大的艺术蜕变,他把这些许多是以假借的材料构成的作品,在一个复杂的空间场域里加以重新组合,构建起了一种新的现实,既超越了实有其事的现实,也重构了一个与因疫情这一突发事件所生成的心理现实更为一致的现实。它由艺术家的强烈现实感引发与引导,却又进入到超越现实的更高现实中去,由此导向一个由独特的美学反抗所导致的美学奇观。”——顾铮

长期以来,艺术家王璜生将独立的批判人格与自觉自省的人文反思结合在具体的创作实践中,通过与公共社会的沟通与对话,探问并触及当下的现实。原定于2020年2月份在上海龙美术馆举办,但因疫情而推迟到8月份才展出的“王璜生:呼/吸”展,在全球危机的大环境里,“呼/吸”的议题与当下人类面临的危机境况高度契合,这毋庸置疑地让展览所蕴含的预言性显得更加直接,也恰如其分地说明了艺术家在深切的生命感悟下,对危机现象的警醒、对人类生命的追问深深扎根于他对社会和历史的态度,而这种对当下现象的关切与他持续保有的现实立场、艺术信念和精神品格有着密切联系。对艺术家本人而言,这是一个带有转折意义的展览,也是艺术家艺术生涯中一次重大的蜕变。


前行:视觉革新与语言变革

王璜生的艺术之变发轫于20世纪90年代,在当代艺术普遍沉浸于自西方回溯东方,将视线落于中国文化语境里亦步亦趋地推进艺术语言时,王璜生已经表现出在传统与当代的二元悖论中突围的勇气与自信。2000年前后,艺术家转向循迹于一种更加国际化的语言,既要“破”传统艺术与当代文化之间的藩篱,又要“守”二者的独立精神及态度。此信念使他的艺术行动和现实表达纵横交错着“传统”与“当代”的两条对称线索,碰撞出一种共振的、互文式的艺术价值。王璜生面对“传统”持有一种既传承又反叛的态度,他找到了从传统延续至当代的突破口——将中国画及传统书法对线条的考究锤炼为纯形式的创作语言,以此为节点,王璜生转向技术语言的实验:一方面,其对水墨表达的把控变得更加潇洒自如且不拘形式,走入了一条与当代文化相切合的阐述路径,例如在《游·象》与《日课·杂诗词》的系列作品中,王璜生将锤炼多年的笔墨凝结为自由式的书写与无意识的表现,艺术家通过或卷或舒的抽象流线以及似画非画的运笔回应传统书画的形式结构,在保留了笔墨功底和千丝万缕的古典渊源后,不断回视地域性与世界性的联系,并展示着他反思和革新古典传统的决心;另一方面,王璜生在创作媒介的使用上愈加大胆,艺术家近年作品的实验性体现于从旧秩序中发掘且剥离出当代的传承与延续,接连在作品中糅入绷带、纱布、树脂、铁丝网、氧气瓶等材料和现成物,并以此结合出新的物象,赋予创作随时代共进的动力。这些综合材料在艺术家2015年后的创作中被普遍使用,王璜生逐步探索了一种新的叙事,他对作品的观念性和空间性进行深化,并且决绝地与明确有所指的物象进一步割裂,随即自发地、主动地尝试拓宽视觉表达的边界,并借助现场为观者塑造参与的空间和对话的可能。于是,王璜生仿佛全面地向我们展示一个事实:艺术家摆脱了传统的、现代的自我,转身梳理出一套与当代性相关的论述。如上多角度的创作革新经艺术家改造和重组后,以背离于普遍表达规则的形态出现,构建出繁复复杂的艺术话语。

1606793809188683.jpg

王璜生 《白梦之二》 艺术微喷 72cm×100cm 2020年

1606793825163633.jpg

王璜生 《风之痕·飘之七》 艺术微喷 36cm×63cm 2020年

1606793840585003.jpg

王璜生 《风之痕黑白之一》 艺术微喷 46cm×70cm 2020年


行动:危机意象下的生命拷问

王璜生始终保有对生命、文化、现实及历史议题的深刻关注和介入态度,“王璜生:呼/吸”展包含了现成物装置、绘画、影像、行为、声音的整体性呈现,无一例外皆紧扣生命主题,利用贯穿在全过程的危机意象去唤起观者在人类共同体这一集体意识下对个体和生命的思考。

以综合装置影像作品《呼/吸》为例,“氧气瓶”作为生命急救手段的象征,交织着对生命消逝的感怀和对生存的希望,这种悖论关系使王璜生的作品充满着针对现实世界持续思考的活力,直逼人心的仪式将危急的警示讯号穿插在生命不息的意象里,将观者的注意力聚焦在蔓延着急促气氛的作品场域之内。创作于2020年春夏的《风之痕》系列作品,包括了动态影像、静态摄影多种媒介,王璜生说:“我尝试着将绘画创作与多种艺术表现媒介及手法综合交叉运用,构成作品、视觉、心理、空间、时间等之间新的关系及多种新的可能性。而对生命的感怀及关注一直是我艺术创作关心的主题。”该作品通过风之痕迹的隐喻和空间的创造,随风飘动的长带沾染红色“血迹”,如招魂的旌幡般一路起伏地漂泊于荒野和空城,行云流水的抽象块面及斑驳凝重的拓痕印记,让生命的痕迹跃于观者眼前,画面中的流动与诗意既意味着艺术家过往生命之“痕”,也喻示着作品在观者心中的踪迹,这些或轻盈或沉重的痕迹最终随风恣意飘逸,相互交织却又难以消逝。《风之痕》以“对生命的思考”为魂,实验性地在生命的沉重与轻盈两种状态间为感知过程留白,又使危机意象融于各种综合的视觉媒介,尽致表现了人类不可知的危机险境。或者,在人类极易沉溺和迷失在醉生梦死、表面富足的日常里,作为对人类放肆行为的回击,艺术家恰恰要驱逐那些虽安稳却又如泡影般脆弱的幻想,激活观者已被麻痹、被腐败的生活理念与生命态度。

“在图像泛滥的当下,王璜生不以简单的图像来讲述他对于当代现实的看法,而是以基于现实与自己的生命体验的物像来可视化由物所生成、所规定、所展现的生命日常与危机”。如策展人顾铮所言,真实切身的生命经验奠定了王璜生此次展出作品的底色,这种以现实感受为基底的艺术表达为其创作赋予了更为厚重的质感。例如《疫期日记》系列集中呈现了王璜生疫情期间的感触与思考,在以新冠疫情为代表的人人自危的新常态下,王璜生在疫情期间借助艺术与外部世界对话,为观者提供重建内心秩序的环境。艺术家深刻思考了艺术介入社会的作用,将切实的生命体验作为创作资源,以艺术为工具对这一重大事件进行历史记录,同时将病毒肆虐期间自身情绪的波动反映于作品中,表达在特殊状态下对生命脆弱、创伤、弥留与抗争的诘问。

1606793902594596.jpg

王璜生 《疫期日记20200217-1》 纸本设色拓印 69cm×69cm 2020年

 

警讯:景观世界与艺术救赎

历史的留存往往取决于书写者的立足之处,面对当下社会,王璜生秉持着敢于反思、敢于作为的理性态度,并在寻找自身创作语言的过程中延续了这种意识,通过独立思考与判断去铭刻记忆,而非孤立地、狭隘地对现实片段进行记录式的再现。亦如艺术家在创作中反复出现的拓印线条以无章可循的多变形态铺开,艺术家把眼前的“当下”视作一部不断变化的历史,这样的策略延续于艺术家对苦难的叙写,并始终带有清醒的、理智的距离感,为审视和批判保留了足够的空间,将自身对文明与社会的锤问融入常态和异态的物象内,指向对当代世界和景观现实的终极思考。

王璜生对历史和苦难的态度基于艺术家对景观世界的理解,《墙》《痕象》《箴象》系列是艺术家于2017年前后创作的作品,艺术家针对当代世界所弥散的焦虑、不安与动荡有感而发,因此亦找到新的角度和方式:采用“纱布”这一带有伤害和救赎双重寓意的特殊媒材,利用水墨拓印的方法定格艺术家对当代世界的复杂情绪,后者在材料形式所交织出的冲突感下显得尤其触动人心。艺术家利用抽象表达的手法,对于战争与灾难、外交与冲突、区域与全球、经济与危机等全球化问题的思辨进行直抒胸臆的呈现。近年王璜生的许多实验性作品都具有类似的特点,这是他相对于以往艺术创作的一大颠覆。王璜生显然已将自身对当代的剖释作为记录文化现状和社会现实的标尺,而这些有时代意义的作品又都遵照着同一脉络,以批判和反思的角度传递着艺术家立场鲜明的社会文化观念。

1606793934719720.jpg

王璜生 《疫期日记20200217-2》 纸本设色拓印 69cm×69cm 2020年

日常生活的经验是艺术家理解社会的直接源泉,装置及摄影作品《白梦》源自日常事物,艺术家以来自于路边遗弃的床垫这一现成物与标题《白梦》交缠,它既是生活用品,又是梦想孵化装置,一面凝视自我与现实,一面召唤想象与思考。装置作品《谈话》则是以“沙发”这一生活用品表现艺术家对于舒适与尖厉的拷问:“我们所处的社会现实,表面上看,比以前好很多,也似乎舒适多了,但是又有很多东西很纠结很揪心,说不清楚,这种感觉一直很强烈。”沙发能够传递“舒适”的感知意象,却又被艺术家塑造出冰冷的、坚硬的、灰暗的质感,树脂材质的透明外壳令内部尖利的铁丝网显露无疑,在视觉与感受上形成了强烈冲突。《谈话》这一命名也与作品的观念呼应,暗示着它虽然是发生在日常中的普遍事件,但在特定的情境里,“谈话”一样具有模糊和象征性的含义。

王璜生试图拓宽作品与空间、艺术与社会二元关系的边界,将自身对当代现实的复杂意绪呈于社会现场,直面社会矛盾与集体焦虑。其对于介入、参与、感知的强调远远超越了以架上美学为代表的形式主义。事实上,王璜生对待艺术的眼界并没有从社会中离开过,他对社会历史的敏感在近年的创作转变中显得尤其突出,甚至已经成为其作品风格化的标志之一。在现实的人类危机面前,他自省艺术家的身份与意义,又一如既往地保持着自由意志和独立精神,以反客为主的姿态在社会介入的过程中实现批判的目的。


“何为当代”与“为何当代”

艺术作为当代社会实有的见证,王璜生关于历史性话题的理性思辨和尖锐洞见毫无疑问都源自其作为现代知识分子的精神与品格。他试图以一条环环相扣的视觉链条去说服和引导公众反思生命、反思人类社会的矛盾,贯穿在作品中的怀疑和质问是艺术家将社会现实内化后的结果。艺术创作作为王璜生内在思想的具体画像,这些带有预言意味的思绪无一不彰显着艺术家的个人使命感与社会责任感,观照着其内心深处的自省与自觉。

今时今日,王璜生与当代艺术的关系已经无法分割,无论站在管理者还是艺术家的角度,王璜生都试图构建一种属于自己的文化理解,并倾向在休戚与共的观念里与社会进行平等的双向对话,如他所愿:“当代艺术在某种方面讲,它是当代社会文化的敏感反映与表现,是当代社会现实的大胆表达,是当代思想与哲学的实验地,当然,更是艺术史从观念到形式形态的当代挑战者。”显然,王璜生不断地向社会抛出相关的前沿话题,用切身的实际行动回应“何为当代”与“为何当代”的艺术命题。

作者|沈森(广州美术学院教师、博士)

原文发表于《美术》2020年11期

编辑|郑丽君

儿童公共教育活动预约表格

同意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请同意团体参观协议
提交预定

成人公共教育活动预约表

同意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请同意团体参观协议
提交预定

团体公共教育活动申请表

同意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请同意团体参观协议
提交预定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讲座活动预约表

姓名:
性别
联系电话:
有效证件类型: 身份证
证件号码:
电子邮箱:

温馨提示

尊敬的观众您好!感谢你参与我们的公教活动,期待您的到来!如因故不能准时参加活动,请发送短信至13261936837(梁老师)取消预约。如连续爽约三次以上,将影响您在我平台快速预约的征信,敬请理解!
快捷登录帐号密码登录
  • 手机号码
    手机号码将作为您的登录账号
  • 验证码
  • 账号
     
  • 密码
可使用雅昌艺术网会员账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