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形象的生成与象征——以新中国十七年(1949-1965)美术中的工业题材绘画为例

新中国十七年(1949-1965),对于美术而言,似乎没有理由不是一个蓬勃发展的时期,因为这一时期的美术作品承载的恰恰是我们对于“革命的中国的兴起”的记忆和想象。在这一时期,钢铁的功能性和钢铁工业在新中国工业化进程中的备受国家重视,以及钢铁产量作为衡量国家工业发展水平的指标和国力强盛与否的重要参考数字,可以说是新中国美术中钢铁入画以及如何入画的一个前提。不过,钢铁一经入画,通过复制或构建钢铁与现实的关系而生成的钢铁形象具有的象征性,并非完全等同于物质意义上的钢铁形象。


钢铁入画:为表现新中国而努力

面对这一个陌生的新的时代的来临,无论是来自老解放区的所谓“土生土长”的革命美术工作者,还是来自新解放区的“长期住过美术学校的”“甚至留过洋的”专家们(1),“为表现新中国而努力”(2)理所当然地成为了他们共同的新的现实和新的创作课题。

钢铁入画的情形在新中国建立之初的美术环境里,显然也是美术家“为表现新中国”而选择表现的新事物和新形象,必然地要与新中国的工业建设、新中国的工人形象,以及新中国人民对未来美好生活的向往有关。那么,如何将新中国对“钢铁”的需要视觉化地呈现出来呢?

炼铁炉与铁桥在画面中的最初出现,其主题都是新中国工业的“修复”。《鞍山炼铁炉的修复》,收入在同时有中文、俄文、英文标题的《新中国美术作品选集》(第一辑)(3)时,名为《新工业建设》(TheGrowthofNewIndustry);后以《鞍山钢铁厂的修复》之名参加第二届全国美术展览会(1955)(4);并作为开篇之作收入《十年来版画作品选集》(5)。如果将此画与古元1948年在《东北画报》社任美术记者时刻制的作品《恢复》相比,作为前景的“残垣断壁”,已经被热火朝天、蓬勃向上的新工业建设场景“挤出”画面。而《修复永定河铁桥》与彦涵创作于1948年的《修桥》,同样是“修桥”,但占据画面主体位置的是齐心协力的建设“新人”,而不再是尽显疮痍的“断桥”形象。

无论是《鞍山炼铁炉的修复》中钢铁厂外景的入画,还是邵克萍的木刻作品《钢水出炉》中“钢炉”的特写,都可以说是描绘钢铁工业生产的最早尝试。而这两幅作品的选材角度以及表现手法对这之后的“钢铁入画”的创作中钢厂风景和出钢的表现都有着不小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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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其香 《修复永定河桥》 水墨 1949年

 

钢铁形象的生成:努力表现新事物

在新中国十七年的工业题材绘画中,画家们的确是从各个可能的角度出发,创作出了相当数量的、能够表现出钢铁与新中国现实生活关系的视觉形象:从可以加强国内地区间物资交流的铁路,到可以减轻农民劳作,承载着农业现代化理想的拖拉机,从足以代言新中国工业化建设成就的“钢都”,再到创作最新最美图画的“为钢铁而战”。这其中包括有“物”的形象,如铁路、拖拉机和钢材;有“空间”的表现,如钢厂外景和生产车间的出钢;也有“人”的表现,如炼钢、夺钢等代表工人阶级的钢铁工人形象。

诗人冯至的《歌唱鞍钢》(6)里有这样的“画面”:火车到了大江边,想望一座桥梁;农民能够得到,更新式的农具;铁水从炉里流,浓烟向天空涌,日夜总不间断,夜夜是半天红。“歌唱鞍钢”的原因也还为了一句名言——英明的指示,为了许多模范——社会主义的新人,为了争取和平——钢铁的产量增多就意味着和平的力量增长。我们也发现:铁路、铁桥、铁牛、铁水奔流、高炉浓烟,诗人的文字在画家的作品中都成了看得见的画面,而且,画家图画鞍钢与诗人歌唱鞍钢的原因或许也都是一样的。但是,创作与现实毕竟不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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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元 《恢复》 木刻 1948年

·风景里的铁路

中国境内最早的铁路线吴淞铁路(7)于1876年建成通车。苏州桃花坞年画《苏州铁路火轮车公司开往吴淞》、天津杨柳青年画《天津铁道火轮车》、《天津马路》中都可以看到鸣笛吐烟、在铁路上行驶的火车。《点石斋画报》在西方铁路技术逐渐传入中国、外国列强和洋务派先后掀起兴建铁路高潮的情形之下也绘录有《兴办铁路图》。

但与年画和画报对新事物的“风俗画式”的表现不同,新中国十七年画家对铁路和钢铁大桥的描绘,不但要表现今天,而且要展望明天。不仅要见物、见人,还要见“精神”。因此,如何为铁路造境和选境,才是让新中国画家们费尽思量的问题。于是,梁永泰的《从前没有人到过的地方》,将铁路“造”在了“从前没有人到过的地方”,而石鲁的《古长城外》则将铁路“选”在了古长城外。

《从前没有人到过的地方》入选1954年9月全国美协举办的“第一届全国版画展览会”并在当年《美术》9月号刊发彩页。但是,画家创作的“造”在没有人到过的、深山丛林中的铁路桥形象,却引发了美术界的广泛争议。相关的争议文章主要集中在1955年的《美术》杂志,先后有六篇讨论文章(8)发表。在同年5月召开的中国美术家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9)上,经由李桦提出,该问题成为“讨论美术创作问题”议程的中心议题之一,先后讨论了两个半天,发言摘要记录有32人次(10)。

耐人寻味的正是围绕“画中的桥”与“现实的桥”所生发的与创作方法相关的问题,如:艺术创作与现实的关系问题、想象与生活的关系问题。那么,画家是怎样“造”桥的呢?“当我开始创作《从前没有人到过的地方》的时候,是由于感到今天在祖国社会主义建设的进程中,铁路的建设有着飞速的发展,从前没有人到过的地方都逢山辟路,参加建设者和自然做斗争的艰苦伟大精神深深感动了我;……而进行构思和创作画面上的巍峨的高山和茂密的原始大森林,那是我们今天建筑铁路时所碰到而必须通过去的地方,为了加强表现人定胜天的克服天然的险峻,在两道悬崖之间架上桥梁是合乎现实的。”作者还特意在这封“最好能公开发表的信”中提到了:“草图是经过了广州美术工作者组织的版画创作组反复讨论通过后进行刻画的。”11

与梁永泰想象创作的“从前没有人到过地方”的铁路形象不同,石鲁创作的是穿过古长城,连通古长城内外的铁路形象,是他“乘汽车驶过乌鞘岭时,转瞬间从兰新铁路穿过破缺断残的古长城的形象所引起的”。12《古长城外》在第二届全国美展观众意见整理中“观众喜爱的作品”13中排在第一位,观众的评语是“看画时好像听到了火车的声音”。石鲁在谈到自己的创作过程时,关注的是如何在表现新内容——穿过破缺断残的古长城的兰新铁路形象的同时,可以有新形式的产生。他坦陈在创作上,不能否认新的内容和旧形式之间存在的矛盾,因为“既然民族形式并不是已经完成的范畴,新的民族生活又不断在发展,必然会使我们在创作上要遇到与古人不同的问题,因此也要求适合于社会主义的新内容而出现新的形式”。14

《从前没有人到过的地方》和《古长城外》为表现铁路所带来的“新奇”和“喜悦”的构图形式,在同时期画家表现交通建设的作品中,尤其在表现公路建设的作品中成为了一个常见的选择:版画作品有黄永玉《新的声音》(1954),茂密的树林中,安排在前景的四只鹿;国画作品有关山月《新开发的公路》(1954),山岭间前景树上的猴子;油画作品则有董希文《春到康藏》(1954)和之后马常利《幸福的道路》前景中欣然劳作和驻足远望的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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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鲁 《古长城外》 国画 195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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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希文 《春到康藏》 油画 1954年

·远景里的铁牛

中国第一个女拖拉机队15正式成立于1950年6月3日,其队歌的首句是:“看,我们的拖拉机/身上带着铁犁/哦!火犁,你是钢铁的战马。”“铁牛”拖拉机,既是农业现代化的标志,是一个工业化的新中国将会带给农民幸福生活的承诺,也是“钢铁”所能给予农民的具体形象。

1959年11月1日,我国第一拖拉机制造厂在洛阳举行落成典礼。该厂于1955年10月开始兴建,是苏联援助我国建设的重点工厂之一。但是拖拉机,包括拖拉机手的入画,都早在新中国建立之初就开始了。在李琦的《农民参观拖拉机》16之外,还有刘逸枫《新中国农村远景》开阔平原上的开过来的拖拉机。那么,在拖拉机形象的创作中,理想和现实的关系又会如何来体现呢?

李琦1956年画的《农民和拖拉机》,显然只是对《农民参观拖拉机》进行了些微的改动,却在入选《年画选编》17时用了《拖拉机到了农村》这个名字。虽然只是名字的改变,我们却完全能够从这其中体味到拖拉机与农民的关系在一步步地拉近。

农民对“铁牛”的喜悦以及对送“铁牛”的工人的拥戴在许多年画作品中都有表现,如顾生岳的《拖拉机到咱社来代耕》(1954)、周沧米的《迎亲图》(1960)和韩敏的《试耕图》(1964),从代耕到“迎亲”,到“试耕”新式拖拉机,“铁牛”与农民越走越近。始终不变的绘画主题还是农民对“铁牛”的热情,与“铁牛”一同来到农村的工人也总是被农民簇拥和围在画面的中心位置。

经常出现在画面远景中的拖拉机形象代表着新的先进的生产力,代表着城市,代表着工人,更代表着一个先进的工业国所能带给新中国农村的机械化、集体化、现代化的发展远景。从某种意义上说,被安排在远景中的拖拉机形象正是画家在处理国家叙事与个人表达关系时找到的最佳表现方案之一。

吴凡的《布谷鸟叫了》(1956)静谧晨曦里的虽用近景却被“仰视”的拖拉机,晁楣《金色的海洋》(1959)中海洋般金黄色的麦浪里如同舰队的拖拉机和收割机群,则让拖拉机在诗意抒情的新农村美景中成为了不可缺的“点睛”形象。同是远景中的拖拉机形象,李少言的《向往》(1956),表现的是农村妇女对成为女拖拉机手的向往;朱鸣冈的铜版画《商量将来的事情》(1956),则是作者对两个农村孩子谈话内容的想象,“我要赶快长大,好用机器种庄稼”18,拖拉机在这里象征的是孩子将来的理想。刘文西《祖孙四代》(1962)中,画面左边一角露出的“拖拉机”衬显的是可以驾驭机械的青年农民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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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立 《一个粮食 一个钢铁 有了这两样什么都好办》 1960年

·“钢都”

鞍山钢铁公司19是新生的人民钢都20,是新中国的重工业心脏21,“一五”期间,全国钢铁工业总投资近一半被用在鞍钢。中央更是提出了“全国支援鞍钢”的口号。与鞍钢有关的事和人,都是画家创作钢铁形象所无法回避的创作主题和表现对象。钢都的外景,钢都的新成就——钢铁成品,钢都的劳模,都是画家创作“钢都形象”时选择表现的对象。而钢都形象一经生成确立,它也就成为了表现钢铁工业基地的一个范式,代言着新中国钢铁工业的形象。

《鞍山炼铁炉的修复》(1949)可以说是最早取材于鞍钢的绘画作品,它所刻画的钢铁厂外景形象,虽说是一个抢修的场景,却没有丝毫破败的景物,有的是插在炉顶之上,飘扬醒目的两面红旗以及有着红五角星的标牌这样象征着胜利和征服的细节安排,它们在之后许多描绘建设工地场景的画面中都会出现,成为表现新中国特征的颜色和符号。

郭小川《十年的歌》中“一面浩大无边的画幅”里,有这样的诗句:“钢铁基地,张起一面巨大的火网,高炉成林,铁水如江。地上万里烟云,天下万里红光。金色的火花呵,无处不飞翔!手臂般的烟囱呵,招来无限希望。”22诗中的钢铁基地如画,而高炉、烟囱也的确是画中钢铁基地形象所必选的视觉元素。但对于画家来说,钢都入画,同样不是一个好处理的题材。傅抱石在谈及他创作的《绿满钢都》时说:“特别是钢都,还有待今后付出更多的劳动,更多的体验来提高它。但是从酝酿制作的过程回顾一下,煤都和钢都都是我此行费心血最多,伤脑筋最深的两个题材。”23

对“钢都”,钢铁厂外景的描绘,使得我们有了一个空间场所上能够指认的“钢都形象”。事实上,经由画家创造的形象,是始终在互相对比、互相补充的情况下逐步完成的。而这种对比和补充并不仅只限于画家个人的创作,而是画家与画家之间的对比和补充,也算是一种互动的“集体创作”。因为尽管每个画家都有自己擅长的表现手法和个人风格,但是他们对视觉元素的选择上却是趋于一致。“钢都”形象其实并不是鞍钢的特指而是新中国钢铁基地的泛指。于是,李宗津创作的油画《鞍钢的黎明》(1954),是鞍钢的黎明,也是新中国钢铁工业的黎明,更是新中国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希望。

倒是李琦创作于1954年的领袖像,则将毛主席、鞍钢来信、钢管、槽钢加以组合,合情合理地安排在画面中,也可谓是对毛泽东的批示“争取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成就不断出现”形象化入画的成功尝试。“钢都”在国家主席心里的分量,也正是它对于国家的分量。此外,无缝钢管与“工”字形甲种槽钢的入画也具有象征性:“新中国从今天起就有了自己的无缝钢管了!”24当然,这也是钢材直接入画的一个开始。

·为钢铁而战

1958年的第一天,《人民日报》“元旦社论”向全国人民发出号召:“我们要在十五年左右的时间内,在钢铁和其他重工业产品的产量方面赶上和超过英国,在这以后,还要进一步发展生产力,准备要用二十年到三十年的时间,在经济上赶上并且超过美国。”“为钢而战”,无疑是画家们需要去大胆描绘的最新最美的一个题材。画家们在这一时期对“钢铁形象”的创作,从内容到形式都是最为活跃的阶段。

江苏国画院集体创作的《为钢铁而战》(1958)描绘出的“全民大炼钢铁”的图画,堪称是对那个时代最佳的视觉注脚。值得我们注意的是:除了“为钢铁而战”占据画面的中心位置之外,还有冒着红色火焰的土高炉群成为画面中最为主要的视觉元素,真可谓是“遍地开花”。至于烟囱林立的钢铁厂形象则还是安排在画面右边的远景位置。而口号、指示等相关的文字,如“以钢为纲”,“为实现1070万吨钢而奋斗”,“为钢而战”,不仅作为题跋,而且也出现在画面中,占据显眼的位置。

画家们围绕“为钢铁而战”这一主题所创作出的是新中国工业题材绘画中最为鲜明的“钢铁形象”,也是新中国“钢铁情结”最为生动的视觉呈现。所谓的“炉中炼钢,炉旁炼人”、“炉火正红”等口号对此后,尤其是文革美术的工业题材绘画仍然发生着影响。

这一时期,“炼钢”除了是绘画的新题材,更一度成为过美术批评的“关键词”。何溶以炼钢作比,他说:“炼钢的时候,当然炼钢是最主要的,但游公园的时候,炼钢就不是主要的。要造机器,钢铁当然重要;但要建设一个公园,花就重要。25”李泽厚则回应说:“游公园的时候,炼钢当然并不主要,也从未有人一定教人在游公园的时候也硬去念念不忘于炼钢。但就今天整个社会来说,炼钢却毕竟比游公园重要,建设钢厂比‘建设公园’重要。生活如此,作为反映生活的艺术,又有何特殊?”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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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安琪 《炼钢像打仗,工场是战场,戴上大红花,为国争荣光》 1958年

如果说铁路形象和拖拉机形象是对“钢铁”的侧面表现,“钢都”“为钢铁而战”则可以说是对“钢铁”的正面描写。事实上,钢铁形象的生成,既与画家生存的时代有关,也与画家的表达能力有关。或许,每一幅作品都是它的时代的写照,但是,时代的影响在每一幅作品那里都有其个人独特的表现,每一幅作品也有着属于它自己的写照方式。现实的国家叙事与创作构思中画家的个人表达和自我流露之间的相遇、相合的互动关系在具体作品有着不同的体现。

叶浅予道出了不只是他个人的心声:“把社会主义建设新风景搬上画面,完成又新又美的创造。要从努力表现新事物入手,实践中免不了遇到这样那样的困难和问题。……表现对象是崭新的,可资借鉴的东西很少,要用新的手法,新的形式来表现它,不突破旧规格是不行的,而突破的关键在于作者的思想感情的改变。”27可见,在努力表现新事物时,创作方法上引发的争议和讨论,总是必然地会与思想改造和政治修养有关。政治宣传和教育的任务与自我倾诉和自我表达的流露,在认同新中国权力表现的理想之下,新中国美术与民族国家的互动关系具体地体现在作品的创作和接受过程中:从新中国边地风景中的铁路形象,到农业现代化远景中的拖拉机形象,再到表现钢铁工业建设成就的“钢都”形象和意在创作最新最美图画的“为钢铁而战”,都各有不同的表现。此外,“炼钢”进入批评写作与“铁人”形象的出现,则体现出了“钢铁”作为一个用来统合群体精神的象征符号,开始产生的影响和发挥的作用。

 

钢铁形象的象征性

如果说钢铁形象具有象征性,并不完全等同于物质意义上的形象,那么,钢铁形象的象征性正是在美术作品所复制或构建的钢铁与现实的关系中产生的。那么,经过画家们的筛选而经由绘画所复制的钢铁与现实的关系会是哪些呢?

首先,钢铁形象的象征性体现在钢铁与新中国国防的关系中:战争不仅会对国家使用权力的能力提出挑战,而且可以培养民族意识和民族认同,直接推动国家边界的清晰化。

在新中国十七年中,钢铁与国防的关系,其实在解放战争时期的“解放军打到哪里,铁路就修到哪里”这句口号中就已经开始体现了,铁路形象让我们联想到新政权控制在地理空间上的延伸,正是钢铁保证着铁路的延伸,象征着国家对边地疆域的控制和建设。抗美援朝时期,钢铁让人联想到毛泽东的“铜墙铁壁”战线,联想到子弹和炮弹需要的“优质钢”:“前方打仗要炮弹,后方建设要铁轨,非得炼优质钢不行……”28,钢铁象征着国家主权的不可侵犯。炮击金门时期,北京用大跃进的口号动员全国。增产钢铁与解放台湾显然关系紧密。从这个关系出发,我们也就不难解释在“增产钢铁就是增强解放台湾的力量”,“要人有人,要钢有钢,要粮有粮,全民支援台湾”之外,还有“炼钢像打仗,工场是战场,戴上大红花,为国争荣光”这样直接将炼钢比作打仗,工场比战场,工人比战士中的军事备战逻辑。人们在“大炼钢铁”的炉火中也感受到收复国家领土的“战火”,钢铁象征着收复领土的力量和决心。

炮击金门和大跃进之后,苏联在1960年7月取消援助撤回专家,这使得毛泽东和全国人民“憋”了一口气,提出要大炼“争气钢”,继续大跃进,提前实现赶超英国的目标,使1958年宣布的“自力更生”成为必要。中苏的裂缝扩大29,解放台湾都成为话剧《钢铁洪流》30中的重要背景:“解放军没有这种钢,国防建设没有这种钢,这才是最大的困难。现在党和人民需要这种钢,咱们不把它炼出来,还叫什么炼钢工人?”显然这里的“争气钢”,是为国家争气,为国防争气,为中国人民争气。“争气钢”象征的是国家的自力更生,是新中国捍卫领土完整的力量,象征着新中国主权的独立和神圣不可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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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仃 《新中国儿童》 年画 1950年

钢铁与新中国国防的关系如此紧密。何况无论是解放战争的建国,还是抗美援朝的胜利,以及收复台湾所引发的冲突,对新中国人民的民族国家意识的强化都是一个刺激。钢铁形象也因此总能够让人联想到国家疆域的广阔,联想到不可战胜的国防力量,以及领土主权的不可侵犯。

其次,钢铁形象的象征性则体现在钢铁与新中国社会主义的关系中:社会主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两个基本原则之一。毛泽东认定新中国必须建立在工业化的基础之上。而社会主义工业化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将发展重工业作为工业化的中心环节,钢铁让人联想到的是机器,而不是手工。“钢都”可以说是新中国工业化的代言形象;拖拉机形象则让我们联想到的是农业机械化,农业现代化,是新中国要从传统的落后的农业国转变为现代的先进的工业国的理想。

“十五年赶超英国”的口号则在“全民炼钢”与新中国“为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的目标之间建立了关联,使得对新中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认同在“为钢铁而战”中得到了强化。

“超英赶美”是毛泽东在中国开始进入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时期形成的重要思想,作为号召正式提出是在1957年底。赶超美国的目标,从一开始就瞄准在钢铁的产量上,这是因为就当时的认识水平来说,钢铁产量是衡量一个国家经济实力的最主要的指标。

很明显,十五年赶超英国,其实是社会主义国家与资本主义国家之间的较量,也是社会主义国家之间的比试,是对于社会主义工业发展潜力的一次挑战。它的提出同样也与毛泽东在中苏外交关系上想要保持的自尊有关。这自尊是他个人的,当然也是国家的。而这种种微妙关系最终落实到了钢铁的产量上。

此外,钢铁工人的社会主义新人形象也突显了人民对于工人阶级居新中国领导地位的认同。“炉中炼钢,炉旁炼人”,以及“钢铁”从名词到形容词的泛化使用,寓意坚强意志和不可战胜的力量,使得“炼钢的人”“钢铁”成为统合国家认同、民族认同和主体认同的进程中发挥着很大作用和影响的一个象征性形象。

新中国成立之际,郑振铎有诗:“中国人像一个钢的巨人似的,雄健的站立着面向着红光亮亮的太阳。中国人从此站立起来了。”31 柯仲平《铁打的英雄》一诗中写道:“毛泽东,毛泽东领导我们烧火又打铁;中华人民共和国是我们铁打的英雄!”32

新中国是钢铁的巨人,人民是具有钢铁意志的社会主义新人。国家与个人的主体性都在“钢铁”上得到了体现。以“钢铁”来象征钢铁工人的精神和力量,象征社会主义新人的品质和意志,进而象征英雄,“钢铁”作为统合群体精神的符号,经常地出现在各类艺术形式中。而钢铁工人会在宣传画中渐渐作为代表整个工人阶级的形象出现,与“钢铁”具有的“人民意志”和“民族性格”象征性都不无关系。

通过对钢铁形象的生成与象征的考察和分析,我们不难发现,新中国十七年中绘画与政治之间的关系,与其说是一个指示另一个,毋宁说二者都认同于一个表现新中国的理想——即把一个理想的工业化的新中国,作为一个现代化的民族国家的新中国变为现实。于是,国家的宣传需要与画家的自我倾诉之间相互介入,共同创作完成了新中国国家叙事、知识分子叙事所需要的可以用来统合群体精神的一个“钢铁形象”。

作者|蒋岳红(中央美术学院讲师)

原文发表于《天津美术学院学报》2015年11期

注释

1 力群(执笔):《关于美术品评选工作的建议》,《文艺报》第七期,1949年6月16日。

2《为表现新中国而努力》,《人民美术》第一期的代发刊辞,全国美协《人民美术》编辑委员会,1950年2月1日。

3《新中国美术作品选集》(第一辑),人民美术出版社出版,1952年4月初版。

4 1955年3月27日至5月10日,由文化部和全国美协联合举办的“第二届全国美术展览会”经过一年多的筹备在北京苏联展览馆开幕。共展出国画、油画、年画、连环画、宣传画、漫画、版画、雕塑、插图、水彩、素描、速写等996件。

5《十年来版画作品选集》,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1959年。

6 原载《光明日报》,1954年2月16日,初收于《西郊集》,转引自《冯至全集》,河北教育出版社,第二卷,第15页。

7 1876年7月3日,吴淞铁路上海至江湾段(长8公里)正式通车营业。12月1日,上海至吴淞镇全长14.5公里的吴淞铁路全线竣工通车。

8《美术》1955年刊发文章包括:李桦《木刻〈从前没有人到过的地方〉的问题——答复梁永泰同志》;梁永泰《致“美术”编辑部的信》,2月号;钟惦斐:《必须加意小心地保护创作——为〈东方红〉和〈从前没有人到过的地方〉》,3月号;王琦:《画家应该重视生活实践——关于木刻〈从前没有人到过的地方〉的问题的商榷》,4月号;《关于木刻〈从前没有人到过的地方〉的讨论——读者来稿摘录》,5月号;吕恩谊:《艺术的真实不是事实的实录——对王琦的“画家应该重视生活实践”的意见》,11月号。

9 1955年5月5日至17日,全国美协在京召开第一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讨论和研究了美术创作问题、国画创作中继承遗产问题,以及美协工作等问题。

10 参见《全国美协在京召开第一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汇刊》(内部参考资料),北京,1955年。

11 梁永泰:《致“美术”编辑部的信》,《美术》2月号,第45页。

12 李江:《生活变艺术的探索——记西安画家谈创作》,《美术》,1961年3月号,第22页。

13《第二届全国美展观众意见整理》,《全国美协在京召开第一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汇刊》(内部参考资料),第156页。

14《全国美协在京召开第一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汇刊》(内部参考资料),第72页。

15 张振义:《中国第一个女拖拉机队》,《人民日报》,1950年7月16日。

16 此画最初发表在《人民美术》第2期,名为《拖拉机》,1950年。

17《年画选编》,人民美术出版社,1961年。

18《“商量将来的事情”的作者来信》,《美术》,1956年12月号,第28页。

19 其前身为日本自1931年在东北建立的最大的钢铁厂:昭和制钢所。近代中国,第一座近代钢铁厂汉阳铁厂,1890年兴建,1898年建成投产。1949年,全国钢产量为15.8万吨;1952年,达到135万吨。1957年达到535万吨。

20 程敏:《人民钢都的新生——记鞍山钢铁公司》,《人民日报》,1950年1月6日。

21 常工:《新中国的重工业心脏——鞍钢》,《人民日报》,1953年5月3日。

22 郭小川:《十年之歌》,《郭小川诗选续集》,河北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177页。傅抱石:《东北写生杂忆》,原载1961年11月15日南京《新华日报》。

23 转引自《形象的探索——美术创作经验谈之二》,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1963年。

24《鞍钢无缝钢管厂昨天开始热试轧轧出的第一根无缝钢管质量良好》,《人民日报》,1953年10月28日。

25 何溶:《牡丹好,丁香也好——“山水、花鸟与百花齐放之三”》,《美术》,1959年7月号,第8页。

26 李泽厚:《炼钢与游公园》,《美术》,1959年8月号,第20页。

27 叶浅予:《长江大桥和长江三峡》,《美术》,1964年1月号,第31-32页。

28 陈淼:《炼钢工人》,新文艺出版社,1954年。

29 从1962年12月15日到1963年3月8日,中共中央就国际共运中的争论,分别由《人民日报》和《红旗》杂志发表了7篇评论文章。从1963年9月6日到1964年7月14日以《人民日报》和《红旗》杂志编辑部的名义发表了9篇评苏共中央《公开信》的文章,简称“九评”。

30《钢铁洪流》(1973年11月演出本),上海人民出版社,1973年12月。

31 郑振铎:《“中国人从此站立起来了”》,《文艺报》(半月刊)第一卷第二期,1949年10月10日,第6页。

32 柯仲平:《铁打的英雄》,《文艺报》(半月刊)第一卷第二期,1949年10月10日,第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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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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