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与归”——胡一川与海 | “胡一川艺术与文献展”今日落幕

站在人生的前线——胡一川艺术与文献展

- 2020.11.18—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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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央美术学院、广州美术学院主办的“站在人生的前线——胡一川艺术与文献展”正在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展出。展览以聚焦胡一川不平凡的人生历程和艺术历程为内容,展示了胡一川各时期重要油画、版画具有代表性的作品和珍贵文献约500余件,共分为五个板块,从口述史、美术作品、美育文献、人生抉择等方面进行切入,多角度展现胡一川“勇敢地跑到时代的前头当旗手”的人生追求。我们将循着展呈顺序,按版块,以图文的方式,进一步梳理胡一川与展品,展品与时代之间的关系。


“我最爱大海了,一如我终生爱画画那样痴迷……”

——胡一川晚年受访时口述[1]


胡一川一生偏爱“海”,也在不停地奔向“海”。

1922年,因为家中变故,12岁的胡一川带着弟弟胡以多随水客下南洋,到印尼投奔父亲。这段远漂的经历,是他第一次真正意义上见识到了“海”的辽阔与一望无际,同时,也让他通过“海”开始对世界有了认识。这时,对于胡一川来说,“海”是远方和一切的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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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初的南洋水客港口

初次面对这般云飞浪涌的海洋,胡一川心中对“海”的激情和好奇的冲动油然而生,逐渐随岁月与经历,成为一生的向往。

“一提到海,我就会感到有无限的兴奋。”

——胡一川日记1957年8月26日

“不论任何时侯,我一看见广阔的海洋,汹涌的波涛,心胸总感到无限的舒畅。”

——胡一川日记1982年3月10日于船上


“一看到海和浪花,心里就感到无限宽广和美好的联想,这可能是我偏爱海的缘故。”

——胡一川日记1986年2月6日

这种对“海”抑制不住的兴奋心情的描述,不知在胡一川的日记中出现过多少次……无论到哪,无论周围环境如何,胡一川总会想方设法去看那儿的“海”。

“一到目的地,就应该设法去参观一下海边的环境”

——胡一川日记

1957年8月26日

1960年,胡一川赴苏联访问交流,并进行了多次的现场写生,对“海”情有独钟的胡一川,如愿以偿地画了很多“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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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一川《浪》 1960年 作于苏联 纸板油画 35cm×46cm 胡一川研究所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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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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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一川《巴库海岸》 1960年 作于苏联 纸板油画 35cm×50cm 胡一川研究所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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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库海岸》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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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一川《海边小船》 1960年 作于苏联 纸板油画 35cm×46cm 胡一川研究所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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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边小船》局部

胡一川笔下的“海“如同他在日记里说到的:“海浪昼夜不停地冲击着海边的岩石和沙滩。”,看不到平静,看不到温和,但有“他的诗意,他的抒情”。

“我喜欢激浪滔滔,我也喜欢静夜的幽静。”

——胡一川日记

1938年5月21日

“我喜欢那奔腾汹涌的浪涛,我喜欢那排山倒海一般的气魄,我更喜欢他那不怕一切障碍努力向前奔流的前奏曲!”

——胡一川日记

1942年7月18日

“我喜欢白浪滔滔的海洋,我不喜欢风平浪静的死水。”

——胡一川日记

1965年12月13日

从苏联归来后,胡一川马上投身到社会主义的建设当中。1960年的“湛江堵海“工程作为新中国成立之始即面临海防与沿海经济大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广州美术学院的各系专业教师带领同学们干劲十足地奔赴湛江参加”工程“,用画笔记录和描绘这一壮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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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年,学校领导带头下乡下厂、深入生活,在湛江堵海工程指挥部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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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0年 广州美术学院院领导同事合影于湛江,堵海工程写生

《湛江堵海》的创作想法就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萌发。当时,胡一川与关山月、黎雄才等一行美术家前往湛江堵海工地进行写生,收集创作素材,记录下祖国建设的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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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一川1960年的日记本中关于《湛江堵海》的创作手稿与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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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一川《水利建设之一》1960年 作于湛江 纸本,19.4cm×26.9cm 胡一川研究所藏

但由于胡一川学校行政组织工作太多,创作时间不足以使其及时完成这一时代创作,直到1989年才最终画出这幅《湛江堵海》。

“创作时间太少,太零碎,精神不集中,我有好些创作计划如一九五四年想创作“见矿”,一九五六年想创作“劈山”,一九五九年想创作“堵海”,一九六二年想创作“下网”和多年想搞一幅“火种”,是描写监狱对敌斗争,都因为没有时间关系无法完成。”

——1964年9月

胡一川致周扬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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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年《湛江堵海》速写,后成为油画的素描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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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一川《湛江堵海》 1989年 作于广州 布面油画 55cm×79cm 胡一川研究所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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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堵海》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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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堵海》展览现场


胡一川常常因工作和杂务的困扰而无法专心画画,虽然时间紧任务重,但还是在外出的时候挤出时间尽可能多地写生、创作。毕竟,不管奔波到哪里,“海”一直是胡一川的“心之所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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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一川《南澳岛》 1962年 作于广东 布纹纸油画 35.5cm×50.5cm 胡一川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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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澳岛》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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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一川《妈屿口》 1974年 作于广东 纸板油画 36.5cm×50cm 胡一川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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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一川《东海岸》 1982年 作于浙江普陀山 布纹纸油画 53.5cm×76cm 胡一川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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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岸》局部

“海“对于胡一川来说亦是答案。画似人,人似画,胡一川就像他画的“海“一样,百折不挠,一往无前。胡一川具有海川一般的胸怀,阅历已如大海一样深沉和壮美……或许这就是“海“给予胡一川的指引,终有一天他能奔向”海洋“。

“我不喜欢老是住在一个地方,我喜欢跋涉千万重山,渡过广阔到海洋,我希望我的生活像海洋一样永远的动荡,像狂飚一样自由地在宇宙间来回扫荡。”

——胡一川日记

1942年2月9日


“我愿我的生活象海浪般的动荡,而不愿象湖水一样镜平,我喜欢在这伟大的时代里做一个旗手,我不愿做一个庸俗的时代的尾巴,我知道当太阳还不能普遍地照遍天下时还会有许多灾难威胁着我。”

——1942年2月25日

胡一川致黄君珊信件

“一个人的生活老是象湖水一样的平也是单调和容易满足现状。有事业雄心斗志的人是应该经常生活在火热斗争中,心情应像海洋的浪涛一般,一浪逐一浪高。心胸永远是宽阔的,永远是激动的,只有这样的不平凡的生活才能留下一些可纪念的痕迹。”

——1964年6月26日

胡一川致黄君珊信件

“我很早以前就神经质地下过决心,我要尝尽一切人间的艰苦,我要过着像海洋一般广阔奔涛汹涌的激荡生活,我要在那人间的重重疾苦中找到兴趣,但我也要意味着人间最骄傲的而难得的欢乐,而不愿过着湖水一般平静而安稳的生活,住在冷静的古庙里平静的消逝我的年华。而我的行动也渐渐的实证着我的顽强的理想。”

——胡一川日记

1944年11月29日

“对辽阔的天空和深远的海洋感兴趣的人,他的心胸必然是较宽阔的,因自然界的美会在人的思想感情上起作用。多看海洋会使你感到心胸更加宽广,多看高山会使你感到心灵更加雄伟。”

——胡一川日记

198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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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一川《北戴河海边》1981年 作于北戴河 布纹纸油画 19.5cm×30cm 胡一川研究所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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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一川《日出》1981年 作于北戴河 布面油画 50cm×75,5cm 胡一川研究所藏

“海“对于胡一川来说更是心的方向。为了追求黄君珊,胡一川每天早早地到海边码头上等着心爱的“3”从鼓浪屿坐船过来。面对着“海”,是浪漫,是期待,是未来。“海”也从此成为胡一川与黄君珊两人心交织的见证。

“早上在海边会见了3,我还陪她到学校去。”

——胡一川日记

1937年3月15日

“3今天开始上课,一星期的寒假无声无息的就过去了。因为昨日我做日工,晚上可以睡到天亮,早上我还到海边去等3 和她跑到学校门口我才回来画画,从今天起我也应该用功才成了。”

——胡一川日记

1937年4月8日

“我已经把《饥饿线上》的连环画稿画到二十多张了。下午3 的母亲叫人打电话给我,要我到她家里去吃包饼,晚饭后3 还陪我到海边和幽道上去散步,神秘的街路灯把我们俩的黑影拖得长长的,令我们分不出哪一个是你我。”

——胡一川日记

1937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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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1年,胡一川与黄君珊回到福建厦门海边,在曾经约会的海边石门前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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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一川《海边石门》 1961年 作于福建 纸板油画 35.5cm×49cm 胡一川研究所藏

胡一川与黄君珊之间深切的情感,一直是胡一川在艺术创作上的鞭策和动力,不论她在与不在。

“在君珊去世前我曾对她说我要搞好身体和业务,这几个月来我是执行了我的诺言,已画出三十二幅作品,……如果君珊还在的话她一定会很高兴,我也会得到更大的安慰。”

——胡一川日记

1982年9月2日

1982年黄君珊去世,她已不在,可“海”还在……只要看到“海”,胡一川便有了方向。这份情感从始至终一直在牵系和支撑着胡一川,是“海”让这种无形的力量都变成了“有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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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览结尾部分

展览结尾部分视频


人生的最后,胡一川与黄君珊再次在“海”中相遇,千山万水、终久团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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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山万水 终久团园”一川君珊结婚纪念,1944年王曼硕赠给胡一川黄君珊结婚礼物砖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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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展人曹庆晖老师为 “爱与生死的咏叹——胡一川的苦难与幸福”所选章节文字

“你应该深刻地细嚼人生的痛苦,你应该深刻地去玩味人生的快乐

没有痛苦,不会感到幸福的可佳,没有幸福,也不会感觉到痛苦的难过,痛苦与幸福是始终不离的结发夫妻。”

——胡一川日记 

1937年1月12日

文献整理及文字、图片提供:

广州美术学院胡一川研究所、卢彦伶



注释

[1] 刘玲玉:海川之韵——《胡一川传》传记节选,广州日报,1994-11-26(14)


参考文献

[1] 胡一川艺术研究文集,《胡一川作品集》、《胡一川文献集》编辑委员会编,长沙:湖南美术出版社,2003

[2] 胡一川日记,1950年-1992年部分,未出版

[3] 胡一川书信,1933年-1986年部分,未出版

[4] 胡一川著:《红色艺术现场:胡一川日记(1937-1949)》,长沙:湖南美术出版社,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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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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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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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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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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