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记忆的修复 | 袁运生《水乡的记忆》作品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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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记忆的修复——袁运生《水乡的记忆》作品史研究”展览由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主办,展期将持续至5月1日。袁运生先生是20世纪中国画坛的一颗星,一颗能够代表艺术自由求索精神的星。作为中央美术学院培养的优秀艺术家,他总是处在时代的潮头。此次展览以时间为线索,围绕《水乡的记忆》一件作品的历史而展开,通过“志向”、“诞生”、“争议”、“失踪”、“修复”、“捐赠”这几个板块抽丝剥茧一般的向观众展现一件作品的诞生与命运,力图修复曾经断裂的记忆。



引子

 1962年,我的毕业创作《水乡的记忆》,可以算是我的第一张壁画稿。可惜这张画的经历很惨,诞生不久便遭批判,后来索性连画也找不到了。

那年春天,有两个幽灵徘徊在我的心头:一个是敦煌,我刚刚从上海连续看了十天大规模的敦煌展;一个便是陈老莲的博古叶子。

我曾经不辞辛苦地画了两个多月的写生,充实了自己,因而换来作画的信心。不用模特儿,我感觉更自在,连写生也放到一边去,结果却比写生更接近我的感受。可能,这就是真诚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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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板块  志 向

三年级我入了董希文工作室,他的教学班子里还有油画家、美术史家许幸之先生。他们对我极其爱护,使我一生感激。

——袁运生《我的艺术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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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两年在双桥农场的生活经历,结识了江丰院长、冯法祀先生、李宗津先生,还有付小石、谢立纲等学员,每天的晚间谈话内容海阔天空,江丰先生的骨气、坚韧的人格个性,为我所敬重。尤其是他的为人,大气凛然、不记利害、忧国忧民、刻骨铭心,人是要有一身傲骨的。结识这些人是我一生的荣幸。     

——袁运生《我的艺术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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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画像》 袁运生 1962年 布面油彩  自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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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2年 第三画室师生在中山公园举行毕业总结时留影(左起:董希文、许幸之、艾民有、袁运生、王路、颜铁铮、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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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7月31日至8月11日,“墨西哥全国造型艺术阵线油画版画展览”在北京劳动人民文化宫现场,西盖罗斯作品《Our Present Image》(《我们今日的面貌》)在展场正中展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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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年在双桥农场照片(左起第二人江丰、第三人李宗津、第四人傅小石、第六人冯法祀、第十二人王曼硕第十三人尚爱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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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1年1月,袁运生在双桥农场为江丰作肖像速写,江丰一直将此画挂在家中多年。此为原件复制品


第二板块  诞 生

获准回到课堂的袁运生,十分珍惜毕业创作的机会。1961年,度过了三年困难时期, 人民生活发生了可喜变化,袁运生敏锐地发现了春节前后乡镇自由市场的生命力,他说“我是想把我在水乡体验的那种只有水乡才有的地方特色表现出来,并尝试我对东西方艺术结合的一种理解和感受。”

《水乡的记忆》创作素材之 42 袁运生 8.5×18.8cm 1962 纸本墨笔 2021年艺术家捐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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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乡的记忆》创作素材之 32 袁运生 8.5×18.8cm 1962 纸本墨笔 2021年艺术家捐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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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乡的记忆》创作素材之 125 袁运生 19.7×12.1cm 1962 纸本墨笔 2021年艺术家捐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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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乡的记忆》创作素材之 1 袁运生 26.4×19cm 1962 纸本水彩 2021年艺术家捐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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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乡的记忆》创作素材之 5 袁运生 26.4×19.1cm 1962 纸本水彩 2021年艺术家捐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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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乡的记忆》创作素材之 12  袁运生 26.4×19.1cm 1962 纸本水彩 2021年艺术家捐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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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乡的记忆》油画小稿 袁运生 23×29cm 1962 布面油彩 2021年艺术家捐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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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乡的记忆》创作构图局 部深化稿之8 袁运生 26.4×19.1cm 1962 纸本铅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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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乡的记忆》创作构图局部深化稿之14 袁运生 19×12cm 1962 纸本墨笔 2021年艺术家捐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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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乡的记忆》创作素材之107 袁运生 12.1×19.9cm 1962 纸本墨笔 2021年艺术家捐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



第三板块  争 议

《水乡的记忆》作品面世后,引起了广泛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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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2年,袁运生的中央美术学院毕业证


说到毕业创作,袁运生画的《水乡的记忆》给我留下的印象非常深,我也非常喜欢。因为我的老家也在水乡,他画的那些地方,我都去过,我也画过。看了以后,我觉得非常亲切。有些细节,女的托着盘子,上面的白兰花,上海就有很多卖白兰花的,这些细节都是非常真实的。董先生看了以后,也非常喜欢,要给他打5分,但是油画系的老师们一块讨论,觉得给他打5分不合适,因为极左思潮在他们的心理没有褪尽。再加上袁先生画的画跟当时的距离太大,不得不把袁运生分配到东北的长春市工人文化宫

——费正 ,袁运生研讨会,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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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闻莺 《要正确表现劳动人民》 刊于1963年《美术》第三期30页

不论作者所描绘的是旧时的记忆,还是新生活的印象,总不应该丑化劳动人民的形象,把他们画成体态畸形和有暗淡情绪的样子。

——柳闻莺 

《要正确表现劳动人民》 刊于1963年

《美术》第三期第3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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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板块  失 踪

张郎郎将作品还回学校后,作品多年不知所踪,这是一段不清晰的记忆。但这件作品依然作为那个时代优秀的教学成果,被不断提及,萦绕在人们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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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业于名画家董希文教授工作室的袁运生同志,在学生时代思想就很活跃,养成一种对艺术创作敢想敢做勇于创新的性格。受了敦煌壁画的启发,学习运用以线造型的那简练、明快的表现手法,探索油画民族化的新画风。他的毕业创作油画《水乡的记忆》,就是这个时期的代表作。

——江丰 《艺术创新贵在源于生活》1979



 第五板块  修 复

2017年《水乡的记忆》送尤拉工作室进行全面修复,2020年完成。

《水乡的记忆》(2020年修复后) 袁运生 243×245cm 1962 布面油彩 2021年艺术家捐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

 第六板块  捐 赠

袁运生致信母校捐赠作品,并筹备展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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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30日 

袁运生先生致信中央美术学院院长范迪安,提出捐赠《水乡的记忆》的想法,信中写到“这张毕业创作是我大学时期的代表作,也是董希文先生在艺术教育上关于中国传统、民族审美的教学思想和理念的体现;更是美院教学历史文化见证。与我而言,是有着深厚的情感记忆的。”捐赠作品是作品最佳的去处,也表达了母校培养的感激之情。 


2020年12月7日 

范迪安院长对袁运生先生的信件进行了批示,转美术馆办理,写到“这件作品有特殊历史价值”,并复信袁运生先生。 


2020年12月8日

袁运生先生致信张子康馆长,提到整理画作之时,除原作外还有大量画稿,希望能和原作一起组织小型展示。


2020年12月中旬至2021年4月

美术馆跟进办理捐赠手续,确认接受捐赠《水乡的记忆》原作及画稿、笔记,共计167件,申报国家美术作品收藏和捐赠项目,筹备捐赠作品展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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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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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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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般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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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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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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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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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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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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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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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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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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