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势待发 • 造型学科基础部 | 2021中央美院研究生毕业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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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中央美院研究生毕业展”的所有参观名额已经约满(展期至5月20日),感谢大家对中央美院毕业季的支持。根据高校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出于观众观展安全的考虑,我馆必须严格执行限流参观制度,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5月25日

“2021中央美院本科生毕业展”

精彩继续 

开放时间:周二至周日9:30-17:30

(17:00停止入场),每周一闭馆。




2021年5月9日,

“中央美术学院研究生毕业展”开幕,

本次展览参展研究生共436人,

其中,造型学科基础部参展研究生9人。


寄 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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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晓刚

中央美术学院造型学科基础部主任


2021届的研究生同学注定是不同凡响的,大家一起经历了特殊的疫情时期,有着特别的生命感受。非同寻常的付出,也一定有非同一般的收获。祝愿2021届毕业的同学用自己的创作表达对生命和艺术的感悟的同时,更创造不同凡响的未来。

张正如

作品阐述

带有呼吸的,湿润的绿色园林,使人内心也很放松、平静。

《小林》 布面油画,木板坦培拉 100×100cm 30×30cm 指导教师 张路江

黄银宇

作品阐述

快递员作为当今“快”文化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其特有的社会文化内涵,通过特殊视角观察与表达,画面虚实相映,快递员们为了更好生活而努力拼搏,奋勇直前,哪怕前路有许多未知与困难,也绝难打倒一个拼搏直前的勇者。这与我对于当代生活与艺术的理解来说是理想的创作主题,充分突显城市发展与生活间的联系与价值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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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单》 布面油画 140×160cm  指导教师 袁元

陈晓强

作品阐述

作品通过油画写实手法以及立体几何的拼凑方式,来呈现高墙巍峨我的两幅毕业作品分别为《盘算“疫”下生计》《开启“疫”后之美》,我着眼于身边的普通人作为创作源泉,让观众看到作品的第一眼感到很亲切。作品名字中的“盘算”“开启”两个词一语双关,既说明画面人物的动作,同时也体现人物的内心世界。两幅作品放在一起产生强烈对比:一幅描绘“疫情下”,一幅描绘“疫情后”;一幅在室内,一幅在室外;一幅是男性长者,一幅是年轻女孩;一幅焦虑写在脸上,一幅绽放美丽笑容……通过观察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进而形成创作思路。我的作品朴实,创作这样两幅作品的目的,是想从普通人的角度出发,记录在这段特殊的历史时间段全国人民取得疫情防控伟大胜利的心路历程,同时也反映出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追求。且压抑的画面效果,陶瓷人代表脆弱的心里,每个人都被规则束缚,并且努力前行着。社会法则某方面就像是一座金字塔,塔的顶端是距离天堂最近的地方。可是往往到了顶端才发现,天堂上方还有天堂。

《盘算“疫”下生计》 布面油画 85×145cm 指导教师 贺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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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启“疫”后之美》 布面油画 85×145cm 指导教师 贺羽

买尔旦 · 买买提

作品阐述

《高台民居》是喀什地区最具代表性的建筑群体,它因地势而具特色,房屋建在比较陡峭的坡上,所以远看时会给人一层叠着一层的感受,“高台”这个名称也因此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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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民居》 布面油画 170×130cm 指导教师 贺羽

王琨

作品阐述

本着对西方传统绘画本体语言研究的学习方向,通过传统写实的创作手法,我的这幅作品致力于捕捉逆光下色彩的美感,营造出恬静和谐的色彩氛围。作品以人物组合为主,三位年轻女孩在现代都市背景下迎着窗外的阳光,表现安逸悠然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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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着光》 布面油画 180×160cm 指导老师 贺羽

李洁明

作品阐述

作品从论文的论点出发,分析了具体派美术的创作特点与绘画方式,结合以梦境下的现实这一具象的形态,表现当下状态年轻人的生活与思考分离的一种状态。利用丙烯与综合材料混合的表现手法,通过场景《DREAM1》、《DREAM2》、《DREAM3》分别表达叙述了在当今社会时代对于中年轻人思维方式与生活状态的一种关切。

通过反复制作与罩染,表达对构建抽象表现创作过程的探索与艺术语言寻找的依托。其次,建立手法,表现方式上大胆尝试各种基于传统又具有一定延展性的创作方式,通过较强的视觉对比,营造“梦境”与现实的对立统一。

《DREAM1、2、3》的方案与制作过程以符号的相互构建,冲突,瓦解的方式进行创作,其间运用了具体派美术创作的基本手法,同时将创作过程中操作痕迹加以保留并参与画面最终构成。

《DREAM 1》综合材料 90×120cm 指导老师 杨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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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EAM 2》综合材料 90×120cm 指导老师 杨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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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EAM 3》综合材料 90×120cm 指导老师 杨澄

雷祥

作品阐述

2020年春节正值疫情发生之际,仿佛生活突然停止,家乡没有了往年过年的热闹气息,城市冷冷清清,街道行人寥寥,没人知道疫情将会如何发展,不确定因素在急剧上升。在这一段非常态化的时期里中,在家待了长达半年的时间,第一次仔细感受这座生我养我的城市,感受它的存在与安静,同时发现习作中的它熟悉又陌生。

《2020》 布面油画 28×36cm、30×16cm、35×40cm 指导老师 余陈

梁语丝

作品阐述

安检屏幕中物体的颜色代表了其性质,黄色(塑料)的安全系数最高,之后依次是绿(瓷器)、蓝(金属)、黑(重金属)。不同的安全系数以颜色在感官情感的刺激上作为依托,跟直观的视觉相互关联的。这种“直观”,是由“感知”和“想象”共同构筑的意识行为,在不同观看者直视后与创作者本人的在作品上建立的“信念”产生链接。

《传送带》就是创作者提供不间断的回忆画面的媒介,是一个个时间点,随着“我”的意识不间断的从一个滞留转向另一个滞留,之后的滞留点对于之前的滞留点来说同样都是滞留的状态。这种滞留是有方向的,是有空间运动轨迹的,距离射线较近的成像较大,离射线较远成像较小。

《传送带(000-007)》系列 综合材料 单张50×50cm,共8幅 指导老师 王兵

张天翼

作品阐述

在毕业创作《生长》这组作品中,画理逻辑契合抽象绘画绘制原则,刻画笔触来源于自我的心灵视像。笔触表现出抽象的偶发状态,是非现实的、非具象的与心灵化的视觉形象。不同色彩所在的块面相互交织叠合,体现众多无方向偶然性的、统筹于刻意绘制法则下的抽象画理逻辑结构,从而形成整体配合相互平衡协调的“抽象视觉结构”。

《生长》 布面丙烯 40×50cm(大幅),24×30cm(小幅) 指导老师 王兵


儿童公共教育活动预约表格

同意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请同意团体参观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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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公共教育活动预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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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公共教育活动申请表

同意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请同意团体参观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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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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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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