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路线-范式——从人体教学相关的三个事件探讨美术教育“西化”模式的演进

摘要:人体艺术作为近代中国现代美术从西方引进的艺术形态,通过美术院校的教育传播开去,人体课在中国教学中的演进,对应着中国绘画现代化的曲折进程。从20世纪美术教育的一桩官司、二次批示、一场展览等三场与人体教学有关的事件切入,可以揭示人体教学发展的基本轨迹模式:革命-路线-范式,同时,这种“西化”模式也对应着美术演进的内在轨迹,文章还展望以人体教学为代表的美术教育,能走出“器用”型的单向之维。

关键词:人体教学;西化;模式



人体艺术——中国古代绘画传统中未彰显之形式——作为中国绘画现代化的标志,引进西方文艺复兴以降、以古典绘画为基本形态的艺术类型,自20世纪初,从院校体制中发轫,以美术教学的形式开启着美术启蒙,并作为以“民主与科学”为代表的新文化运动中的一个范本,去“革”中国传统绘画、以致“革”传统文化的“命”。人体作为西方艺术的典范,自古希腊、罗马时期延绵至文艺复兴、古典主义时期,包含着基本的文化观点与审美程式,这与中国传统美术是完全不同的两种价值体系,包括对“人”为代表的客观世界的基本态度都有差异,引进并接受人体艺术,就是接纳西方艺术及其文脉。中国现代化过程,也是全面接受吸收外来尤其是西方的价值观,改造传统积弊,以实现救亡图存、救危亡以不倒的过程。引进“人体”等西方艺术形态及其价值,逐渐浸透于中国人的文化意识中,重塑了艺术观念与标准,形成20世纪的美术及其教育的传统,“人体艺术”就是接受西方艺术的试金石。本文将从20世纪美术教育领域中三次与“人体教学”有关的事件,剖析这期间“西化”模式的演进轨迹。


一、一桩官司、二次批示、一场展览

以人赤裸的身体作为绘画题材,对于以儒家思想浸染的中国传统文化意识而言,从宋以后就成为一个隐晦的话题,艺术中鲜有表现,基本限于“春宫图”“密戏”等淫秽之流。西方人体艺术是伴随着20世纪初中国国体的巨变,才逐渐被引入中国的。


1.20年代的公开信与十年的官司

民国初年,欧洲美术教学自日本转口进入中国,在一批现代意义的美术学校传播开来,而后随着留欧学生不断归国,欧洲古典美术学院体系被整体移植,写生性质的素描、人体绘画作为最重要的课程内容,成为学院训练的一部分。在“五四”运动的推动下,北洋政府教育部于1922年颁布的美术课程标准中,“艺术专门列生人之模型,为西洋画实习之必需”。裸体艺术的惊现,使得美术院校无法不扮演的文化变革的急先锋角色,但这引进也并不顺畅。倪贻德说:“同别种新的学术新的思想一样,裸体艺术也随着现代的潮流渗入我们的国土。......然而一种新的东西当初要行与素未曾接触过的地方的时候,必定要遭大多数旧势力的误解和反对。”【1】(P123)开启人体教学成了打倒旧道德、成就新时代的新运动,一些归国的艺术家与教师们认为,裸体艺术将与新道德一起,“取同一精神在未来创造的大道上前进”。【1】(P129)

成立于1911年的上海美术专科学校,是采用人体模特作为教学的最早实践地。自1914年开始用男青年作为半身裸体模特开设课程,1920年起使用女人体模特(起先雇一俄国女子)。1917年在上海张园安铠第举办的习作展中,选出学生作品五十余件,其中的人体素描习作却掀起轩然大波,这一场风波后因与社会上流传黄色“裸体画”等事件持续发酵,上海美专校长刘海粟分别与教育界、文化界、商界、政界等人,进行了论争与官司共达9个回合,风波持续了近十年。反对者核心观点有三:“于社会方面,伤风败俗,有伤风化,使用女模特,忍心害理,有乖人道;于教育方面,则蛊惑青年,势将不可救药,忘形若此,尚复成何体统,成何世界,成何人类?于文化方面,欲以夷狄之恶俗,坏我中国男女之大防;......盖人民视裸体画之为害,甚于洪水猛兽。”【2】(P210)

1926年起这桩事件升级了,4月17日的上海《申报》刊发《刘海粟函请孙传芳陈陶遗两长申斥危道丰》一文,是年6月10日,上海《新闻报》刊发孙传芳给刘海粟回函:“生人模型,东西洋固有此式,惟中国则素重礼教,四千年前,轩辕衣裳而治,即以裸裎袒裼为鄙野;道家天地为庐,尚见笑于儒者,礼教赖此仅存,正不得议前贤而拘泥。凡事当以适国性为本,不必徇人舍己,依样葫芦。......模特儿只为西洋画之一端,是西洋画之范围,必不以缺此一端而有所不足。......去此模特儿,......而不能见谅于全国。业已有令禁止,为维持礼教,防微杜渐计,实有不得然者。高明宁不见及,望即撤去,于贵校名誉有增无减......”【1】(P212)

刘海粟于同日在上海《申报》刊回复孙传芳的函,表示:“现行新学制,为民国十一年大总统率同总理王宠惠、教长汤尔和颁布之者,其课程标准中,艺术专门列生人模型,为西洋画实习之必需。......敝校设西洋画课,务本务实,励行新制,不徒仿西学已耳。自置生人模型以来,亦既多年,......学风肃穆,与衣冠礼教从无抵触之处。......学制更变之事,非局一隅而已也。学校兴废之事,非由一人而定也。粟一人受命则可,而吾帅一人废止学术,变更学制,窃期期以为不可也。......关于废止此项学理练习之生人模型,愿吾帅垂念学术兴废之大,邀集当世学术宏达之士,从详审议,体察厉害”。【2】(P150)

回信的后果是,孙传芳密令通缉刘海粟。但法国领事与租界地的天然保护,刘并未被逮捕。孙传芳“以虎搏兔,胜之不武”。【2】(P120)事情并未结束,一场诉讼又开始,官司的双方是上海县长危道丰与刘海粟,典型的官告民,理由是刘海粟侮辱长官,后因证据不足改为状告其“侮辱人格,毁谤名誉”。刘出庭时言:“我只是提倡模特儿,并不败坏风化。模特儿是美术学校课程上所必需的,并无败坏风化之处。”【3】刘虽处处反驳了原告的控状,但官司最终以法院判定刘海粟罚洋50元(按事先讲好的条件,罚金不用刘来出,只要他不再上诉),不得已,刘不再上诉。一场持续10年的关于模特儿废止的争斗就此结束。

这个时期,一批文人、艺术家与教育家发文评述裸体艺术在西方艺术中的地位及其传统、学理与审美的观念,全面印证人体艺术作为现代化、普世化、人性化的艺术形态,在中国的传播具有发展新文化、推进新道德、引领新风气的意义与价值。这桩“西学引进”的公案,折射出20世纪初期“以西化中”的过程,大多以反抗为开端,以“革命”为主导、以“打倒”为手段、以“救亡”为理想的激烈的斗争逻辑,其过程,成为“东-西”“新-旧”“保守-革命”间价值观的激烈冲突,这为20世纪中国现代美术教学的价值取向埋下了一个“动荡”的注脚。


2.20世纪60年代的禁废模特风波与毛泽东的两次批示

1950年代经过院校调整,新中国在各大行政区设置6所专业美术学院,同时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的办法,开展教学正规化的运动,教育体制与课程内容全面移植苏联的模式,“现实主义”的艺术标准被确立,以“人”为中心的写生课程被固化下来,而人体练习是其中最核心的课程内容,占有绝对课时量。1955年7月与9月,由文化部主持分别召开的美术院校素描教学工作会议和油画工作会议,推广苏俄的契斯恰科夫素描教学体系,由苏联专家马克西莫夫到会讲解,并对与会人员进行1个月左右的实践指导,以油画造型为主导的方法,成为学院的样板,改造或影响其他各专业的造型教学(尤其是对传统中国画的专业教学)。其间虽有反对意见,但从认识层面,“苏联模式”确对学院的教学产生了实质作用,这种作用至今还潜在地遗留在美术学院的教学体系与认识逻辑中。1957年开始的反右,虽对“一边倒”的苏化教学开展批评,将“民族化”提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但苏联教学模式中的科学理性,其循序渐进的课程编排,以人为主的写生锤炼,由浅入深的造型观念,得到了大多数师生的信服。在1961年文化部下发的《美术院校各专业教学计划》中,得以充分体现。

1961年开始,以阶级斗争为主线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为彻底清除资产主义教学体系,在康生的直接授意下,1964年8月文化部下发《关于废除美术部门使用模特儿的通知》,停止使用“洋帝王将相”的石膏头像、素描石膏以及人体等美术学院的基础训练,都被作为“资产阶级学院派”,彻底剔除出学校的大门。“即使有些可以吸收的东西,也是经过大消毒改变性质后才用的。消不了毒不利于改变性质后才用的,反会导致复辟”。美术学院主要功能,是培养能为“工农兵服务”的无产阶级的美术人才与干部,一定要与西方资产阶级划清界限。这引起部分美术院校教师们的强烈不满,中央美术学院闻立鹏、王式廓、李化吉等三人,为美术学院保留人体等基础写生课程,于1965年5月12日直接向毛泽东上书,信中说:“......模特儿写生作为解决艺术基本功的初步训练方法,是可以批判继承的。......真人(模特儿)写生是美术基本功训练的重要方法,因此,反对为技术而技术并不否定画真人习作。为了深入研究人体的运动、结构、比例、造型,至少在油画专业和雕塑专业应有一定比例的人体习作。......从废除模特儿制以后,在教学活动中已经遇到了不少困难,应届毕业生的创作质量有可能因此受到影响......”【4】

1965年7月18日,毛泽东在三人的来信上批示如下:“(陆)定一、康生、(周)恩来、(刘)少奇、(邓)小平、彭真同志:此事应当改变。那男女老少裸体model,是绘画和雕塑必须的基本功,不要不行。封建思想,加以禁止,是不妥的。即使有些坏事出现,也不要紧。为了艺术学科,不惜小有牺牲。请酌定。”【5】(P166)信末,毛泽东还写下自己的认识:“中国画家,就我见过的,只有一个徐悲鸿留下了人体素描,徐悲鸿学过西洋画法。此外还有一个刘海粟。”【5】(P166)1965年11月11日,按照毛泽东的批示,中宣部转发文化部党组《关于美术院校和美术创作部门使用模特儿的请示》,恢复模特写生课。但“文革”已即将开始,所有正常的教学活动已经停止,文化的历史时钟停摆了。在此期间,中宣部一位副部长又以“使用模特儿问题”致函中共中央、毛泽东。1967年8月4日毛泽东再次批示:“画画是科学,就画人体这问题说,应走徐悲鸿的素描道路,而不应走齐白石的道路。”

人体教学经过上世纪50至60年代的反复争论,随着毛泽东的最高批示,算是尘埃落定。但批示制定的路线,只能等到1977年之后才可能发挥作用。“画画是科学”,虽是最高领袖的旨意,却反映着一代人、应该说是五四之后造就的一代新文化人对艺术的基本认识与理解。艺术在“科学主义”的路线上,以徐悲鸿式的写实主义为唯一范本,走上技术化的“器用”的道路。


3.80年代的教学典范——89年《油画人体艺术大展》

1977年恢复高考,美术院校原有的教学模式和及课程以及模特的使用纷纷恢复。1979年第1期《美术研究》,刊发邵大箴《关于人体模特儿》一文,控诉“文革”期间“四人帮”推行的法西斯文化专制主义,反对艺术科学,蛮横禁止画模特儿,揭发“四人帮”将毛泽东1965年关于模特的批示长期封锁和抵制,使得美术教学的水平严重下降,基础训练几乎被统统取消。同时,文章从模特的广义与狭义的概念上,详述西方古典人体艺术的重要性以及对于推动美术教学的发展,在提高艺术表现力,促进美术繁荣,推进人文主义和人道主义的思想意识,扫荡腐朽封建意识,普及科学知识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而且,还培养学生的意志、毅力,提高心手相应的观察与表现力,掌握辩证法,使其获得一个艺术家必须具备的审察精微、把握全局以及提炼、取舍的艺术概括能力。此文对冲破极“左”思潮的思想,推进人体教学在美术院校的正常开展以及美术教育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人体教学在各学院恢复招生后,迅速成为80年代初引进西方美术的最敏锐的反应。1979年在浙江美术学院召开全国素描研讨会,这次会议目的是全国美术院校恢复办学二三年后,总结经验,辨析问题,这次会议实际上成了对55年素描教学会议“一边倒”的苏化的集中批判。1982年,文化部组织全国专业美术院校进行素描大展以及两年的巡展,其中最重要的是石膏像与人体的习作,它已成为改革开放后第一批美术最好的教学成果,它显现出对传统西方古典样式敞开式的回归,尤其是对以法国为代表的古典样式的全面拥抱。

1988年12月22日,在中国美术馆,由中央美术学院葛鹏仁策划组织,28位中央美术学院教师共同举办《油画人体艺术大展》,展出了130多幅裸体画作,本身只是一场学院的教学展或日常创作展,但在为期18天的展览中,观展人数创纪录地达到20多万,在社会上引起的轰动远远超出了举办者的想象。吴冠中的前言写道:“古希腊的裸体雕刻之美早已被世界公认,但当年的裸体模特儿也曾遭到法庭的提审。裸体联系到性,性引申出道德败坏事件,于是裸体之美久久被卫道者划入禁区,这情况尤其在中国闹成了人人皆知的公案,终于是公案了结的时候了。”【6】(P2-6)

人体艺术作为文化事件又一次被关注,许多国内主要媒体,包括新华社、中新社、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等中央新闻单位,对此次展览给予相关报道,相关学术杂志予以一边倒式的褒奖与关注,而社会上人们的反应与接受,却仅限于文化审美教育的问题。人体已经不再是接受与否的问题,而是具体的法律问题、肖像权问题等利益分配的社会问题。官方也以默认来表明态度。吴冠中表示这次人体展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并鼓励更多地接受西方现代艺术:“......中国油画的历史不长,油画裸体一直躲在艺术院校的画室里苟且偷生,......今天终于破天荒第一次公开举办专题性的人体艺术大展,这是我国美术发展史中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西方现代艺术的优点在与艰苦探索贴切地、充沛地表达自我真情实感的语言,这对我们确是有益的借鉴,往往年轻人从中吸收得更快、更多。”【6】(P2-6)

展览的作品基本是80年代美术教学的典范,也是美术从单一“西化”转化为“全面西化”的过程,作为学院教学的最佳范例,它以研究欧洲传统油画为目标,深入探索写实性艺术语言,有限度地接纳表现主义手法。展览主体是对欧洲传统古典主义的回归,复古型态的模仿,以期重新制定学院派的标准语法,并向欧洲文脉的致敬,与对中国画传统的复古原则同理,成为厘定美术“范式”,在中国重申其艺术标准的宣言。

还有一种难得的统一,就是艺术主张与教学导向的相得益彰,艺术标准与教学方式同构互证,以几百年传统的“范本”作为支撑,科学理性的教学体系,为不断实现其艺术理想提供最大的支持。这也是为什么古典形态的美术教学,在中国一直难以被超越的核心,模式中科学理性的严谨,使得教育成为艺术的战友,虽然这种教育与艺术的内涵,其所指都是被限制的。但这种美术及其教育,是不断相互砥砺着的。


二、革命-路线-范式——“西化”模式的演进模式

中国美术学校制度已有近百年光景,这期间社会、文化、政治体系都发生了巨大的变故。但延绵的美术教学中,从体系的逻辑,到内在的方法、目标与标准,自有一种固化的定式,其中关键还是“西化”,并且大多光景是单一的“西化”。而西化是以模拟西方为目标范本进行的自我审视与自我改造,“以西为化”的过程,是民族国家中的现代化进程中最显著的特征。“模式”(pattern)的理念、形态、方式等多带有明显的“西方”特征,对模式的理解是关乎方法论的核心,20世纪许多非西方国家的“现代化”,大多受到西方发达国家的“现代”示范,常见于政治制度、经济体系、科学技术等领域,现代化过程具有一个普遍适用的相应模式,但在文化的问题上,就出现“现代-传统”、“西化-民族化”(被强化的民族情结其实也是现代化的产物)的对立关系,非西方国家和地区的文化现代化,都面临着自身文化在接受过程中的“西方化”和引入西方文化中的“民族化”问题。【7】(P4-5)

西方古典美术教学体系是以人体为重点的,一切课程设置是指向“人”。人体作为训练环节与文化接受,成为最重要的“拿来”的舶来品,作为“西化”的样板,在学理层面嫁接的是“他者”的传统文脉。20世纪中三次关于人体教学的争议,虽也有关社会风化问题,实质上却反映了文化认同问题,可以说,通过近一个世纪的发展,这种西方带来的价值观已得到世俗层面的全面认同,并逐渐形成我们自身的传统。


1.无法跳出中西二元的基本维度

“合中西”成为20世纪的中国美术及其教育的基本主题。清末民初,作为知识领袖的康有为在其《万木草堂藏画目录》中痛惜国(清)朝画事,他疾呼:“如仍守旧不变,则中国画学应遂灭绝。国人岂无应绝之士应运而兴,合中西而为画学新纪元者,其在今乎?”【1】(P24-25)20世纪的中国美术教学领域中几乎找不到一个严格意义上的“保守主义者”,因为没有一个人建立一种理论,主张保守中国传统不变,并拒绝一切外来的与西方的影响。美术教学中的所谓中西融合论、文化本位论、全盘西化论,基本取向都是“变”,并且都主动或被动地受着西方影响的“变”和“化”。所不同的仅是在“变”和“化”程度的多寡,以及怎么“变”,“变”速多大而已。接近全变、速变、暴变的一端是所谓“激进派”,而接近渐变、缓变一端则成了“保守派”。【8】(P122)美术运动的流变规律在激变和缓变中摆动,在西化的深浅里上下。

人体审美本质上是关于认识西方美术观念的重要代表,对人体的接受就是对于西方艺术系统的认可、对西方审美标准的认可。因为人体艺术以及所代表的审美观念,可以说是西方美术发展的重要类型与题材,无论是埃及的壁画,还是希腊、罗马的古典艺术,以及现代美术发端的文艺复兴,人体在欧洲艺术发展中一直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甚至成为艺术的中心。表现人体代表着对“人”的认知与关注,对人类的赞美以及对个体的超越性的颂扬,美术教学在这方面曾扮演过“领风气之先”的角色。


2.革命-路线-范式的基本演进模式

作为西方文化对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影响,人体艺术已成为世俗所能接受,作为艺术题材的人体艺术,不会再受到社会的抵制与攻击,“西化”从基本价值层面上解决了社会文化的普及。

从刘海粟“人体官司”的革命因素,到20世纪60年代中期毛泽东对“人体模特使用”的批示,并将“画画是科学”作为总路线确定下来,延绵至80年代末的“人体教学展”,形成了介乎古典风格的新学院“范式”,美术教学的发展逻辑大致是:借用“西化”为革命开启,以“革命”的“暴戾”入手,“旧的不堵死,新的逼不出来,弄不好也会使旧的借尸还魂,不把旧的置于死地,新的不能生”。反复争斗,逐渐形成一维式的最高指示的“路线”,并沿着这条明确的路线,逐渐形成唯我独尊的“范式”,标准化的评价体制和威权的话语垄断,不断进行从上至下、从中央到地方的系统推广。20世纪美术学院的人体画教学,其发展逻辑基本是按照以上这种轨迹演进的。20世纪中国美术教学的发展,很多也有“革命—路线—范式”这种轨迹的影子,这种衍生模式决定了从一开始就是为了在“打破中的构建”的革命基因,是“不破不立”的暴戾情绪,是“你(必须)死我(才能)活”的斗争逻辑,是垄断话语权的权利意志,可以只找对方的弱项来攻击,而不去探寻本身的学理上,这可能就是20世纪真实的文化精神。“西化”过程就是权利过程与斗争精神,其间处处体现着“战胜对手”的计谋与策略,这种文化基因,是否已成为20世纪的传统?


3.西化中选择性的“误读”

“西化”过程,往往伴随着由艺术家-教师们的双重身份带来的“选择性的误读”,对西方是带有浅显判断、主观择取的阐述,不牵涉本质与内涵,有时甚至是通过别人的枝节来验证自我的正确,攻其一点不及其余,是一方战胜另一方的“丛林法则”,不是学理性质的层层承接。这里,与作为教师的艺术家的个人判断,占有很大的关系。个人艺术实践与学术好恶,常常演变成学理上的绝对化选择,甚至变成对历史与现实的改写,这一点在“独持己见、一意孤行”的徐悲鸿身上有些明显。上世纪的学校建设与教学大多和强人型艺术家有极大关系,教育还不可能成为一种文化“公器”,个人作用甚大,无论是刘海粟、徐悲鸿、林风眠、颜文樑,还有江丰、潘天寿等,都或多或少地将个人的实践与好恶,作为艺术的真理去传播。但古今中外,尤其是关于艺术的教育,大概都难逃此怪圈,独立特性的艺术家与教师们,永远都成为学生们亦步亦趋的模仿的对象,对某种风格、某种样式、某种流派的狂热的执迷,陷入“偶像的跑马圈”中,失去自我开辟天地去驰骋的可能,也失去独立的艺术判断力。


三、走出“器用”的单向之维

人体艺术是源于西方传统中关于“伟大的绘画没有着衣的形象”的定论,发端于16世纪末17世纪初意大利的美术学院中。为研究作为万神之神的化身的“人”,通过研究真实的“他(她)”或才能实现对神的崇拜,文艺复兴突破中世纪的固定范式,借助最新的科学手段,诸如解剖学与透视学等,去研究真实的人,文艺复兴到19世纪末的古典美术学院中,长期而仔细地研究裸体模特,是每一个年轻艺术家训练的基础,学院的绘画教学建立在人体写生素描基础之上,这一策略自勒布伦时期以来一直很奏效,包括德拉克罗瓦和安格尔都支持这样的理念:通过画人物学生能够学会再现的技能,由于能画人物形象的人也能画好其他的形象,所以就人物想象所具有的精神及教育意义而言,把它作为最早的学习对象是最合适不过的了。【9】(P69)

人体被认为是发展造型艺术才能的基础,这种认识一直持续到20世纪初。欧洲长期持守与裸体,其理在此:欧洲艺术之固守裸体,正如其哲学之固守真实;裸体在艺术教学过程中之具有养成地位,又如哲学中的逻辑;欧洲学院中的训练描绘裸体,正如同理论教学中必须锻炼真理之论证(以获得赤条条的真理)。即使每个时代对身体的看法具有极大的不同,这个状况仍然不变。【10】(P17)

人体艺术之所以称为西方延绵千年的艺术形态,并在各个时期作出不同形态转换以对应观念的变化,这其中蕴含着裸露躯体的指向,是带有形而上学之意味的哲学沉思,是存在主义哲学概念的依凭,是遮蔽与自明的经验主义的原点。笛卡尔的西方古典主义时期已经开始对裸体进行哲学层面的思考,裸体意谓本质。他曾说,因为它去除了那些此等的和短暂的状态,也就是一些“外在形态”,“赤裸”意味着把所有附加或移除之物去除,不再有覆盖和混合,因此能达到终极的真实,并且不再改变;已经达到本质的固定,具有形而上学的价值。因此,化约到赤裸状态,物理性事物便会失去现象上的不坚定,因而具有形而上学价值。换句话说,存在只有在赤裸状态下才能达致;当它被置于赤裸状态时,并不是简约,而是受到提升。从美到理性,直至于解构,无疑不是裸体的使命,这是本质主义的观念,人体是所有表象的尽头,而且只有“人”有此权利:“所有物体中——只有人体可能成为裸体;只有人体才能给予他那种去除所有非本质必要者,无可再割舍、摘除之经验”。【11】(P36)

可以看到,这种包含哲学含义的西方母题,转换到中国后的百年努力,实在是在“器物”等技术层面。从20世纪20年代文化启蒙运动时期对古典美、对科学主义的推崇,到49年后正规化运动的作为基础技术训练的接受,以至于到60年代民族化、极“左”思潮的彻底打压,到80年代后古典主义的重新兴起,人体作为“技术”的传统,被模仿被认知,人体作为学院化的训练技艺,还没能产生以“人体”为核心的带有对艺术观念的建构,对艺术本质的追问。

从20世纪美术教育领域中人体教学的三件典型事件,从一个侧面反映着美术教学的“西化”模式,依照“革命—路线—范式”这样的轨迹演进发展,这种模式在20世纪的许多文化与艺术的发展中,也可以找到相似的影子。一方面反映了20世纪的美术基因是这种带有策略性目标,而不是纯粹学理的建构,另一方面,它实实在在地形成了一种传统。人体艺术是现代中国美术学校引进西方古典美术学院的教学模式的基础上逐步发展起来的,并不断地受到各种意识形态的影响,逐渐形成一种单一的美术教学范式。我们所期待的是在挣脱一元化的范式的束缚,规避掉这种一维化的模式的方法论,以开放和自由,作为基本认同的价值观,发展自我,切实而有效地层叠我们的教育乃至于文化系统。

作者|武小川(西安美术学院影视动画系美术学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美术史论)

原文发表于《唐都学刊》2012年3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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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蔡孑人.惊世骇俗·以史为镜——断续半个世纪人体写生模特儿问题风波散记,兼纪念毛泽东关于模特儿问题批示33周年【N】.1998-12-18(02).

【5】徐冰.中央美术学院素描60年【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9.

【6】中央美术学院青年教师艺术研究会.油画人体艺术大展【M】.南宁:广西美术出版社,1989.

【7】郑工.演进与运动——中国美术的现代化【M】.南宁:广西美术出版社,2002.

【8】余英时.中国文化与现代变迁【M】.台北:三民书局,1995.

【9】【美】阿瑟·艾夫兰.西方艺术教育史【M】.邢莉,常宁生译.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8.

【10】【法】弗朗索瓦·于连.本质或裸体【M】.林志明,张婉真译.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2007.

【11】【法】笛卡尔.第一哲学沉思录【M】.庞景仁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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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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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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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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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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