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空间:美术馆介入乡建

内容摘要:本文探讨了博物馆、美术馆介入乡村建设对乡村的意义,应从哪些方面入手及需要注意的问题。按照新博物馆学、新美术馆学的理解,博物馆、美术馆应该与所处的社区发生文化关系,诸如注重社区的文化生态建设,与社区的人建立文化的情感,挖掘与保护社区及人的情感记忆;新博物馆学、新美术馆学对精神与道德的重建有一定的信心与责任,文化乡建或作为精神与思想依归的美术馆,其介入乡村建设,责无旁贷地应该对当代乡村的精神与道德有所作为。同时,美术馆介入乡村文化建设是一种文化平等、艺术民主化、审美多元化理念的实验及践行。

关键词:美术馆;乡村美术馆;新博物馆学;新美术馆学


近十多年,很多艺术家都参与了艺术乡村建设,做出了不少有挑战性、有特殊意义的实践与实验,在这样的实践与实验中也生成了一些现实经验,触碰了一些社会现实及问题,引发了从“艺术乡建”本身,到“艺术本体”“乡村文化再建”“理想与现实”“文化平权”等新的思考。

这些年,谈得比较多的、大家主要关注和讨论的是:艺术介入乡村建设,它们对乡村的意义是什么?它们应该从哪些方面入手,应该注意什么问题,应该考虑对乡村的现实与未来的意义与作用等。从这样的角度出发,就会去考虑乡建的需求、现实的需求等。因此讨论的重点也往往会落在意义的可能性方面。

从我的专业角度,我更多的思考是,美术馆介入乡建,它本身对于美术馆观念变化的意义,也就是说,美术馆为什么要介入乡村,介入乡村能做什么,应该去做什么,它做到了什么?引发了什么样开放而尖锐的社会思考等。

从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新博物馆学及新美术馆学的理论生成与社会实践,带入了一些重要的博物馆、美术馆观念及范畴的改变,比如社区、在地历史记忆、道德与精神、审美民主化、文化平等、主体权利等的观念实践,其实,将这样一些观念与概念放到“艺术乡建”及“美术馆介入乡建”的层面来进行研究及论述,会给美术馆带来很多新的实践与实验空间。

一、新博物馆学的社区理论及在地历史记忆重建,特别指出了博物馆、美术馆应该与所处的社区发生文化关系,诸如如何注重社区的文化生态建设,与社区的人建立文化的情感,挖掘与保护社区及人的情感记忆,包括家庭、成长史、经历与经验、创造物等。也就是说,一个博物馆、美术馆对于一个区域,她不仅仅是提供“知识”,提供“审美与教育”,她更应该是唤起“情感与记忆”,让公众与参与者在相应的博物馆、美术馆中找到“自己”的位置与存在的痕迹。从这样的角度来考察与探讨美术馆介入乡建,我们也许会更加关注特定区域与乡村的人的生活、情感、经验,也包括乡村的文化与历史,以及生命记忆等,这也要求美术馆的工作者不能只带着自身的审美经验与艺术知识参与到艺术乡建的美术馆工作之中,不应该只希望带入乡村一些新的审美经验,改造乡村的文化现状。其实,一个乡村的美术馆建设,从新美术馆学的认知角度来讲,很重要的意义在于参与式地重建在地的文化记忆,重建人和土地、生活与岁月的情感,从而引发更开放、丰富的经验认知与创造精神。

在广州北部山区由有关慈善机构与艺术家陈晓阳和银坎保共同合作推进的“艺术乡建”项目——源美术馆,以在地艺术创作和交流互助的方式,倡导在地文化创造与再生,他们先后发起了“乐明角柜源流考”“龙眼驻地计划”和“龙眼小说计划”等带有社会学、人类学特点的艺术项目,吸引了不同领域的文化实践者来到这里,参与这样的当代文化实践。我个人认为,他们的实践是以美术馆及艺术为平台与媒介,建构了乡村个人日常生活的情感与岁月的记忆,让村民通过艺术,重拾生命的记忆及情感碎片,链接这片土地与人的关系,如“乐明角柜源流考”项目及作品等。源美术馆的主持人陈晓阳说到,“角柜”项目是源美术馆进行持续性在地工作的隐含线索,在这个普通山村里的一个行将朽坏的木角柜,从样式到色彩都神奇地浓缩了这里的生活与前工业时代之间关系的文化记忆;而源美术馆通过与村民一起修复这样的角柜,并将其带到大城市的美术馆中展出,让村民反思自己所忽略的文化资源,并意识到艺术与日常生活的关系并不遥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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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许村“祖灵之所”模型。艺术家渠岩希望以“祠堂”具有精神性的空间,重构乡村已经失落的道德与信仰。

二、新博物馆学、新美术馆学对精神与道德的重建有一定的信心与责任,文化乡建或作为精神与思想依归的美术馆,其介入乡村建设,责无旁贷地应该对当代乡村的精神与道德有所作为。一方面,从历史与传统走来的当代乡村,如何延续传统的历史人文脉络,包括人际关系、宗族纽带、祠堂与信仰,以及某些在地性特殊的文化特色等,美术馆的介入及建设,能否在可能存在或已经失落的乡村历史人文脉络中重建一种精神的存在,而且这样的精神存在是与当代的文化相连接的,有着当代的精神内涵。而另一方面,精神往往紧密联系着道德,当下乡村的问题,很大程度上是传统的精神依归、道德准则不断在流失,而当代的文化精神却更多地以种种扭曲的方式与样态,充斥着乡村及乡村中留存着的人的意识。那么,艺术的介入,或美术馆的介入,能否在新的乡村文化建设中有意识地发挥美术馆的功能与作用,着力于重建一种具有在地性文化意义的当代精神空间。

艺术家渠岩在山西许村的文化乡建工作,其中的重建“祠堂”——“祖灵之所”艺术项目,出发点就是希望以“祠堂”这样具有精神性的空间,重构乡村已经失落的道德与信仰。艺术家希望重建的“祠堂”从建筑空间到人的体验尺度,到功能开放式意义,都可能更多与美术馆的作用意义相连接。

渠岩是这样说的:“我将‘艺术’重新视为一种现代性的宗教,一种重构天地人神关系的桥梁。当代现实拜物倾向导致了信仰虚无,民众私己化,社会的失序等危机。《祖灵之所》搭建的正是由于社会达尔文主义以及激进的社会改造对神性空间的摧毁做出的回应,也是在虚无与孤独的土地上重新营造一块精神的居所。一座神性空间,它所召唤是破除自我中心主义,回归到建立在‘家族、宗族、社团以及地方社群’——这些血缘和地缘共同体,我们只有依赖于祖灵的庇护,才能获得心灵的安宁、灵魂上的依托、精神上的超越,成为一个完整意义上的人。”

我在粤东曾是老区的揭阳塘边村参与及推进的“狮峰书院”项目,其主要目的在于倡导、推动乡村文化重建的精神与风气。塘边村是我的故乡,原来有个“书斋围”,我的祖上好多辈建设了多个“书斋”“书院”,设堂业儒授课,书风文气蔚然。但是,这些“书斋”“书院”早已荡然无存,其实荡然无存的不仅是物理性的“书斋”“书院”。出于重建“书斋”文化精神的目的,2014年开始,由我父亲王兰若先生提出,家庭共同合力出资,建设“狮峰书院”。书院不大,主要空间是一个图书室,一个展示室,还有一个多功能讲座厅,一个创作交流室。图书室常年开放,服务于本地村民、学生、小孩等的兴趣阅读,其他空间主要为村民与周围的文化青年等提供交流、娱乐活动之用,逢年过节,村里的一些文化娱乐活动会在这里举办。而我重点组织“狮峰书院文化讲坛”项目活动,邀请外地及本地的文化学者举行讲座,交流思想等,重要学者顾铮、陈映芳、李公明、陈鸿宇、张无碍、李毅、沈森等都到书院设坛开讲,从视觉文化、社会学、艺术学、经济学、历史学、建筑学等方面开展丰富的学术交流,为本地青年学人提供知识、思想、文化交流的机会。就这个项目而言,它不是通常我们所说的“文化乡建”,只是一种朴素的个人与家庭的想法:我父亲出生在故乡的“书斋围”,而我在20世纪70年代初的青少年时代,在这荡然无存的“书斋围”生活过几个年头,只知道有“书斋围”这个名字,而不见所谓的“书斋”。因此在各方面可能的情况下,建设一个“书院”,唤起某些历史的文化记忆,也期望能促使一种新的文化风气形成。另外,这个项目也不是“美术馆”式的公共空间,它的所有权属于乡村,由乡村管理,而文化方面的工作开展多由我们来执行。它的重点主要在于能够实实在在地产生一点对乡村与在地可能的文化福利与交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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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年过节,广东揭阳塘边村的狮峰书院会开展村民文艺娱乐活动

三、美术馆介入乡村文化建设是一种文化平等、艺术民主化、审美多元化理念的实验及践行,更是一种关于“人”的生存平等、“人”的尊严、权利,甚至是基本生存权利平等的问题。在新博物馆学、新美术馆学的理论与实践的范畴,这项工作可能更具有挑战性及长远的文化意义,但是往往理想与现实的差距非常遥远。在甘肃僻远山区的石节子美术馆,由出生并成长于石节子村的艺术家靳勒创办主持。他创办这个美术馆的初衷及实践过程有着多重的意义转变。从艺术的介入为乡村带入可能的艺术氛围及审美创造;到这样的艺术所产生的生命印记与记忆,从而获得艺术本质的“魂”;再到艺术可能带给乡村及村民新的认知世界与生活的方式;而到最后发现,其实艺术从根本上讲,无法面对人的生存的最基本的权利与平等问题。2019年在北京798 艺术区白盒子美术馆由崔灿灿策划的“谁的梦——石节子十年文献展”中,对石节子美术馆走过来的路,及路上的感触与思考,提出了一系列值得深层反思的问题:艺术代表谁?谁是主体?谁的乡村?我们坚信何种平等?艺术能带入这样的平等诉求吗?

石节子是一个主体,一个具体的、真实的自我改变和生长的主体;它是全体村民的乡村,不是知识分子理想中的乡村,不是外来人的一厢情愿和纸上谈兵。

它的核心是村民,它的梦想来自于村民。石节子的主体也是十年间的几百场艺术活动,前后几千人关于梦想的交流与协商的体现。它们一起平等地、自发地构成了一个更宽广的社会视野和艺术雄心:试图从中国众多乡村忠实地守着土地去讨生活的传统出发,解决村民在现代化中的实际需求和梦想。

应该说,石节子美术馆的实践,最终引发的思考是“人”的问题,“人”的生存平等,“人”的文化权利,作为“人”的理想与梦想,以及艺术何能、艺术何为等。

“乡建美术馆”作为一种精神空间,其实更存在于具体社会现实之中。在这样介入乡建的实践中,不仅为艺术及艺术创作者带入很多创造、想象、行动、思想、情感、现实感触与思考、社会体验与认知等,而且也为“美术馆”及“新美术馆学”带入新的开拓、质疑、体验、反思等的实验与实践,创造了很多理论思考的新空间、新课题。


作者 | 王璜生(广州美术学院美术馆总馆长)

原文刊载于《美术观察》2021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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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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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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