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固的激情•李宗津艺术回顾展”隆重亮相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

2011年8月19日10:30,由中央美术学院主办、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承办、广州华艺廊协办的“凝固的激情·李宗津艺术回顾展”在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隆重开幕,大型画集《凝固的激情·李宗津1916-1977》同期举行首发式。本次展览由中央美术学院副院长徐冰作学术指导,中山大学教授杨小彦和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馆长王璜生合力策划,这是继1978年举行的李宗津遗作展(中央美术学院陈列馆)和1997年举行的李宗津画展(香港大学美术博物馆)之后,又一次对李宗津艺术进行的全方位回顾、研究与展示。本次展览共展出李宗津作品达250余件,其规模之大、作品之多之全、研究之深、影响之广,是以往展览所不及的。

开幕式由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馆长王璜生主持,出席嘉宾有中国文联副主席、全国政协常委、中国美术家协会名誉主席、中央美术学院博士生导师、学术委员会名誉主任靳尚谊教授、中央美术学院潘公凯院长、中国美术馆范迪安馆长、故宫博物院李文儒副院长、中央美术学院侯一民教授、北京电影学院葛维墨教授、李宗津先生之子李之林先生、李宗津先生之女李之清女士、中央美术学院徐冰副院长、北京鲁迅博物馆黄乔生副馆长、中山大学杨小彦教授、广州嘉德总裁李亦非先生。潘公凯院长、靳尚谊教授、侯一民教授、李之林先生、杨小彦教授先后致辞,随后进行了隆重的剪彩仪式。

李宗津1916年出生于书香门第,其祖父、叔祖、父亲、叔父、长兄也都是文人、画家、专家。李宗津1934年就读于苏州美专,师从颜文樑、李毅士、吕斯百、戴秉心等学习油画。他曾先后供职于北平艺专、清华大学、中央美术学院、北京电影学院。他不仅参与了新中国国徽的设计工作,还是人民英雄纪念碑的设计者之一。《平民食堂》、《强夺泸定桥》、《东方红》、《夜谈》、《鞍钢的黎明》等油画作品备受世人赞誉。他的人品和艺术才能得到了徐悲鸿和江丰的赏识,在1957年被打成“右派”之前,曾一时为美术界的风云人物。徐悲鸿曾称其为“中国第一肖像画家”,江丰与其是意趣相投、终生相伴的好友。“反右”、“文革”、“黑线回潮”、癌症等政治风波和人生灾难,让李宗津备受迫害和痛苦,多次搁笔。但是,今天我们重新回望李宗津1957-1977年这二十年的光阴,再次欣赏他留下的大量作品时,不禁要对李宗津及那一代受过不寻常遭遇的知识分子艺术家那种对艺术的执着追求,深表敬意。

策展人杨小彦和王璜生在组织策划本此展览的过程中,一方面仔细研读李宗津留下的大量作品和资料,另一方面积极采访当年与李宗津先生同事及同学过的先生们,如靳尚谊、侯一民、葛维墨等。采用了作品、史料、专访、回忆相结合的策展理念,深入剖析了李宗津及其艺术创作,将整个展览分为自画像、领袖像、创作、家人、友人、肖像、景物七个单元,外加历史资料和文献版块,使得整个展览既可观又可读。“自画像”似是李宗津的一种自我证明;《强夺泸定桥》等历史画创作更体现了新中国美术创作的特征;“领袖像”创作贯穿了李宗津的一生,对研究毛泽东图像的特点、创作思维的过程,以及艺术家的文化心理等,具有特殊的意义;“家人画像“是李宗津得以喘息的凭借,展现了画家的真性情;从李宗津的友人和肖像画创作中,我们感慨他确是新中国成立初期最优秀的肖像画家之一,正所谓“何年更得丹青手,画出风流此代人。”“风景画”如《北海风情》、《小城门》等展示了他对色彩的理解,对景、象、物的表达,尤其是对外光效果的把握。通过史料和文献,我们发现李宗津还是一位重要的美术教育家。

李宗津的为人和画艺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肯定。靳尚谊先生在访谈中说:看李宗津的作品和现在人的作品有很多不同的地方,因为他们那一辈人画得都很认真、质朴和真诚,这点是现在的作品无法相比的。侯一民先生评价李宗津是一个好人、好画家,认为李宗津的遗嘱体现了中国知识分子的那一份忠贞。葛维墨先生至今提到李宗津的去世,仍旧难掩悲痛。通过其子李之林的回忆,我们了解到李宗津对自己艺术的评价:论素描功夫,他是好的,但他不如董希文。其女儿李之清提到李宗津在1975年癌症扩散、疼痛难忍的情况下,仍旧坚持重画《强夺泸定桥》。因此,对李宗津来说,不能继续工作,是他最痛苦的事。学术指导徐冰也在《画面的遗憾已减到最小,可以放手了……》这篇文章中回忆了当年《强夺泸定桥》就悬挂在李宗津床榻旁边的墙壁上,李宗津坚持反复修改画作的往事。这件事情对徐冰触动很大,使他至今念念不忘。策展人王璜生在李宗津的身上看到了中国知识分子的那种执着、真诚、活跃、谦虚、本分、天真、坦荡、泰然、体恤、理性、充满责任感等等的特质及品格,认为正是这样的特质和品格,使得这样的知识分子在一个复杂多变的人与人斗的社会现实中,茫然无措而天真地想守护住心中的一点尊严,艰难而坚定地迈向自己的生命归宿。策展人杨小彦在检索李宗津当年的油画创作后,不得不承认,在描绘与色调这两方面,李宗津都是上乘的。李宗津在激情、责任、人格、专业精神等与人际、社会、病魔、命运的不平衡的对抗中贡献了他的才智,完善着他的品格,实践了他的不平凡的人生。

希望通过这次展览的组织策划、相关文献资料的整理、出版等工作,表达我们对李宗津先生及这一代不寻常遭遇的知识分子的敬意;希望通过李宗津那不幸的人生,更通过他留存下来的不多的艺术作品,引发学术界及社会对这位没有得到应有重视的艺术家的关注;希望通过这个展览,后人一直都能怀念艺术家李宗津。因为他丰富的作品及作品背后隐含的内容是那个历史阶段美术史、文化史的一个重要研究和挖掘的对象。

本次展览时间将持续到2011年9月8日结束。


杜隐珠、李莎/文
丁怡、杨博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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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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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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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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