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中央美术学院特别隆重举办“百年征程 精神图谱——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专题展”。
展览不仅精选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品中,不同历史时期创作的,能够反映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发展的美术史经典作品构成展览的基础,而且汇集了近年来学院各教学单位和教师表现时代精神的优秀作品。展览中,既有艺术大师的经典名作,也有美院人的最新创作,展出作品260余件,创作时间跨度90年,充分反映中央美术学院在艺术创作中的历史积淀和责任担当,是近年来中央美术学院最大规模的艺术专题展。
艺术作品通过艺术语言的提炼与渲染,最能够表现历史的精神力量,而这种表现具有特殊艺术感染力,跨域时空,历久弥新。本次展览试图以艺术创作的视角来展现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的光辉历程和伟大精神,展览分为“革命·精神、建设·精神、改革·精神、新时代·精神”四大板块。
一方面,通过艺术作品,生动展现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征程。另一方面,突出艺术作品对于中国共产党伟大精神的图像表达,呈现中国共产党精神谱系的感人力量。
板块四
新时代 · 精神
2012年,党的十八大之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发展、全面进步,迎来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伟大历史性成就。在新时代,艺术家用艺术的方式描述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的伟大精神。
新时代以来,中央美术学院的师生依然将自己的创作与时代发展紧密的联系在一起,“为时代画像、为时代立传、为时代明德。”
本次展览中,既有表现领导人的《梁家河的故事》(资料品),表现袁隆平、张桂梅、钟南山、赵亚夫等英模形象的肖像作品。
图1 “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 韩晓冬 2019年 190×255×254cm 玻璃钢 艺术家自藏
图2 张桂梅老师 李彦修 2021年 100×80cm 布面油彩 艺术家自藏
图3 钟南山 李丹 2020年 105×75cm 纸本水彩 艺术家自藏
图4 时代楷模 赵亚夫 戴士和 2021年 80×60cm 布面油彩 艺术家自藏
图5 峥嵘岁月 金瑞 2021年 80x60cm 绢本设色 艺术家自藏
也有表现祖国科技、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多方面发展的力作,比如表现国家科技进步的的《天眼》,多幅表现雄安新区建设的作品,以及表现“抗震精神”的《雅安!雅安!》,表现生态文明建设的《赛罕坝的故事》《生态母亲河》《右玉长城》《绿水青山》和《黄河颂》。
图6 中国天眼——贵州平塘射电望眼 周吉荣 2019年 80×100cm 丝网套色 艺术家自藏
图7 建设中的雄安高铁站 张路江 2020年 140×400cm 布面油彩 艺术家自藏
图8 雄安——工地午餐 白晓刚 2020年 200×280cm 布面油彩 艺术家自藏
图9 唱响明天:打造千年雄安(稿) 马佳伟 2019年 80×110cm 布面油彩 艺术家自藏
图10 雅安,雅安!2013年 孙景波、王颖生、储芸声、王长兴、吴啸海,白晓刚, 董卓 李靖,王静漪,孙涛,梁优 250×650cm 纸本素描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图11 塞罕坝的故事-夏 胡建成、刘钧、刘尊海、蔡昊坤、李垚、张文、杨帆、张豪辰、张超、陈文厦、徐凤麟 2018 年 125×500cm 布面油彩 私人收藏
图12 生态母亲河 孔亮 2019年 130×300cm 铜版单色 艺术家自藏
图13 右玉长城 丁一林 2021年 55×100cm 布面油彩 艺术家自藏
图14 绿水青山(稿) 王子锟 2021年 60×130cm 纸本水墨 艺术家自藏
图15 黄河颂 唐晖、于雨田、张汉普、但文杰、曹书岳、李雪、谢堃、熊晓东、耿述 2016年 原作1124×1144cm 马赛克镶嵌壁画 原作藏于延安大剧院
以及反映新时代建设图景的《筑路人》《光明使者》《皎阳》《城市音符》《时尚香港》和《无人售票》,反映“抗疫精神”的作品《天使的眼睛》《抗疫丰碑》《守-望》和《天·使》等。
图16 筑路人 焦洋 纸本设色240x200cm 2014年 艺术家自藏
图17 光明使者 廖勤 2014年 单幅63×45cm 纸本设色 艺术家自藏
图18 皎阳 蔡昊坤 2016年 140×120cm 布面油彩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图19 城市音符 孙超 2019年 130×200cm 布面油彩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图20 时尚香港 王颖生 2019年 200×140cm 布面水墨 艺术家自藏
图21 无人售票 柳青 2016年 156×120×360cm 综合材料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图22 天使的眼睛 孙景波 2020年 120×150cm 纸本色粉 艺术家自藏
图23 抗疫丰碑 李卓 2020年 120×100cm 布面油彩 艺术家自藏
图24 守—望 叶南 100×100cm 2020年 布面油彩 艺术家自藏
图25 天·使 夏理斌 2008年 160×200cm 综合材料 艺术家自藏
这个板块除了汇集美院近年来师生创作的关注社会现实题材的主题性创作,还重点推出了中央美术学院在建筑设计和艺术设计领域的重大项目成果。
进入新时代以来,中央美术学院积极参与到国家的建设之中,在扶贫攻坚、乡村建设、国家重大庆典与会议、国家重大项目建设中,中央美术学院都用艺术的方式贡献着自己的力量,在设计领域涌现了很多有重要意义的成果。
在展览中,我们重点呈现了中央美术学院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两个重要庆祝活动中的贡献,呈现了中央美术学院设计的2022年北京冬奥会会徽和体育标识,呈现了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公共艺术计划中的央美作品,呈现了中央美术学院剑川扶贫、香山街道改造、乡村建筑改造中所做的艺术贡献,呈现了中央美术学院为庆祝西藏自治区成立50周年,庆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 60 周年,APEC峰会,G20杭州峰会等庆典和会议创作的设计作品。
图26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70 周年活动标识设计 刘波及其设计团队设计 2019 年
图27 国庆70周年设计 中央美术学院
图28 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带色值) 中央美术学院设计 2021年
图29 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会徽 林存真 2017年
图30 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体育标识 中央美术学院奥运设计团队 2020年
图31-1 大兴国际机场公共艺术
图31-2 大兴国际机场公共艺术整体策划设计团队
图32 中央美术学院剑川扶贫
图33 香山地区环境整治景观提升设计 中央美术学院香山地区环境整治景观提升设计团队
图34-1 板万梦想家小学改造项目 中央美术学院设计团队 2017年
图34-2 贵州省板万村古村落的改造与振兴计划 中央美术学院
图35 庆祝西藏自治区成立 50 周年中央代表团赠送纪念礼品—标识设计、贺匾、珐琅彩平安瓶、酥油茶机、酥油茶碗和八宝茶杯设计 刘波、孙聪、付爱臣、徐彤、陈超、黄炜俊、王沅源 2015 年
图36 庆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 60 周年中央代表团赠送纪念礼品—标识、挂毯、贺匾、石榴瓶设计 刘波、赵婉俐、陈超、孙聪、付爱臣、王颖生、马鑫、牡丹 2015 年
图37 庆祝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 60 周年中央代表团赠送纪念 礼品——标识设计、贺匾、长盛瓶设计 刘波、李欣默 2018 年
图38 石榴家园(金砖五国峰会国宴瓷设计) 黄春茂 2017年 陶瓷 艺术家自藏
图39 中国 G20 杭州峰会领导夫人午宴用瓷“西湖蓝筋囊富贵牡丹图餐具” 黄春茂 2016年 陶瓷 艺术家自藏
图40 APEC峰会国宴瓷设计 黄春茂 2013年 陶瓷 艺术家自藏
现场图:王睿莹
文图由美术馆典藏部主任李垚辰提供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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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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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般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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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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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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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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