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我馆策划了“天才纵横——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任伯年作品专题展”, 近年来首次集中曝光了中央美术学院的古代收藏精品89套,围绕展览还举办了系列讲座、临摹活动。在展出期间和展出之后,均获得了社会和学界的广泛好评,并在2021年的全国美术馆馆藏精品展出季活动中获评优秀项目。
本着推广优秀展览项目、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的目标,我馆与八大山人纪念馆合作,将部分展出精品带入南昌,于2021年底在八大山人纪念馆联合举办了“天才纵横——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任伯年作品专题展(南昌站)”,该展事也成为了首届南昌艺术季系列活动之一。这批首次到达南昌的央美藏品,为当地的文艺爱好者带来了别样的“新春贺礼”,展期人流络绎,在春节假期期间,参观人数达到2.7万人次。
任伯年是推动中国画从传统向现代转型的代表性画家之一,在中国绘画史上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薛永年先生曾评价任伯年“学古而变,取洋而化”,认为他能敏锐地洞察新的艺术观念和艺术趣味,用长舍短地寻求有新意的艺术语言。同时,他的作品题材全面广泛,笔法自然奔放,画面造型生动,色彩明快活泼,深受人民群众的喜爱。
“任伯年作品专题”亦是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的重要个案收藏,此项收藏得益于以徐悲鸿为代表的美院老一辈艺术家,在思考中国近代美术史发展的维度上,重新挖掘任伯年艺术的人民性与开创性,重视其在美术史中的转折性地位及其对于中国画教学的现实意义。美术馆现已累计收藏任伯年藏品五十余套、海派(任薰、任熊、虚谷、吴昌硕等)及相关作品数十套。
在南昌的巡展共计展出作品50件(29套),其中任伯年作品16套,相关12位艺术家作品13套。展览不仅展示了任伯年的天才成就,如其代表作《以诚小像》《钟馗图》《花鸟四条屏》等;也展现了对其产生影响的华喦、二任等名家作品,以及受其影响的近现代绘画大师吴昌硕、徐悲鸿等人的作品,如费丹旭的《红妆素裹图》、徐悲鸿的《三鸡图》等。
任伯年 《以诚小像》轴 1877 年 纸本设色 纵 102 厘米,横 45 厘米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任伯年 《钟馗图》轴 1874 年 纸本设色 纵 135 厘米,横 64 厘米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任伯年 《花鸟》四条屏 1881 年 纸本设色 各纵 180 厘米,横 46.5 厘米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徐悲鸿 《三鸡图》轴 1937 年 纸本设色 纵 84 厘米,横 50.5 厘米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展览即以三个篇章“艺法古今”“韵胜恒蹊”和“润泽百年”铺陈开来,理清他的师法来源、串联起近现代美术的面貌、梳理他对艺术变革带来的影响,尝试引动观众从任伯年这一个案入手,回视中国绘画发展的变化。值得一提的是,作为中国文人画和写意画高峰的八大山人,亦对任伯年的笔墨造诣影响颇深,任氏“悬腕中锋”的绘画技巧即从八大山人处领会,并使其渐成磊落爽利的画风。此次展览也特别纳入八大山人纪念馆收藏的八大山人等作品,尽可能第完整呈现了策展的思路。
这一在南昌的巡展为当地公众提供了近距离观摩大师原作的机会,当地观众也反响热烈,在展览的留言簿上可见一斑。有不少观众留言:“喜欢近期来的北京展览”“体会到了字的优美、画的风雅”“希望今后能够再度举办更多优秀的书画展览!”“八大山人纪念馆让热爱艺术的人受益匪浅”“展览质量很高,展馆环境好,工作人员热情,不虚此行!”“今天跟朋友们来观展,作品非常的棒”……展览目前在展出中,展览还将持续至3月20日。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艺术作品的汇集之地,是思想碰撞和学术研究的开放场域。以展览作为桥梁,向公众推介藏品、分享研究,亦是美术馆的重要职能。近年来,我馆坚持以具有深度和学院特色的展览与海内外各机构展开学术交流,有众多展览和学术成果走出美术馆,走进一扇扇文化大门。如任伯年作品所探讨的一样,如何继承传统又不断创新,如何在我们的藏品和我们既有的学术资源中开辟出自己的“生面”,是我们始终的努力方向。
文/刘希言、潘逸萍
现场图/八大山人纪念馆
文化和旅游部2021年全国美术馆馆藏
精品展出季入选项目
天才纵横——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任伯年作品专题展(南昌站)
| 展览时间 |
2021/12/30—2022/03/20
| 展览地点 |
八大山人纪念馆真迹馆二楼
| 指导单位 |
中共南昌市委宣传部
南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中共青云谱区委
青云谱区人民政府
| 主办单位 |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
八大山人纪念馆
| 协办单位 |
青云谱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 艺术家 |
任伯年
费丹旭 陈淳 朱耷
华嵒 任熊 任薰
吴昌硕 任预 任霞
倪田 徐悲鸿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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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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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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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般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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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使用地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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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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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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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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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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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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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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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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