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与身体”系列研讨回溯(第一讲)| 侯莹+梁佳月:力量与美在身体爆发瞬间的“它意志”

“运动与身体”系列研讨回溯(第一讲)

侯莹+梁佳月:力量与美在身体爆发瞬间的“它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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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的2022年度专题学术活动“运动与身体”系列研讨,邀请了21位来自艺术史、艺术创作、哲学、体育研究、舞蹈、戏剧表演等跨专业人士,围绕艺术创作和体育实践中对运动与身体的思考展开讨论。此活动由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主办,馆长张子康担任学术主持、学术部主任刘希言作为活动召集,并获得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研究》编辑部的支持。

研讨内容共分为四个议题,分别为:当代艺术中的运动与竞技体育中的艺术、奥林匹克的艺术创造、东西方的身体观与运动观、经典美术案例中的运动艺术表现,计划从运动之美、协调之巧、奥林匹克、身体逻辑等角度切入对经典艺术和体育文化的观察。第一个议题“当代艺术中的运动与竞技体育中的艺术”于4月9日开启首讲,由先锋编舞家侯莹和国家击剑运动一级裁判梁佳月主讲,主题为“力量与美在身体爆发瞬间的‘它意志’”。本次讲座由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副馆长王春辰担任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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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讲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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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莹

先锋编舞家、侯莹舞蹈剧场创办人及艺术总监。她是中国现代舞团成立后的第一代舞蹈家,曾是美国纽约沈伟舞蹈团的主要舞者。2022年,侯莹编创、导演的现代舞作品《消失》在北京天桥艺术中心主办的华人春天艺术节首演。为体现个体在失序时代的撕裂感,侯莹决定遵循直觉,探索身体技术与身心意识,并融合击剑运动,作为人际关系的隐喻。本场对话,侯莹正是从个人经历和新作品《消失》出发,分享了自己关于舞蹈,关于“身体”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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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佳月

国家击剑运动健将、一级裁判、国家C级教练员。受侯莹邀请,为舞蹈作品《消失》的舞者进行了长达半年的击剑训练。


 讲座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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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讲座现场

讲座由一段回忆开始。侯莹从自己在美国纽约进修和在国际舞台表演的经历出发,分享了自己对于“身体”的理解,及其随着年龄增长和创作经验丰富发生的变化。侯莹指出,早年间扎实的童子功训练使她对于身体的掌控性极强,可以相对“肆意”地运用身体来达到想要的舞蹈效果,但意识与思维的训练不够到位,整体处在机械、惯性的运动中。到了美国后,作为一名30岁的舞者,相较年轻时身体有了一定的局限,但侯莹完成了对身体运用的跃升——一种“思维引领下的、有机的、变动式”的运用,取代了原先的被动,她着重锻炼身体的觉知、思考与判断能力,努力使自己处在有生机的、在场的状态。侯莹直言,与美国舞者工作的经历激发了自己潜在的能量与创造力,此时,她对于身体的理解也产生了变化:控制身体不是目的本身,身体应该是精神和创造力的载体。

同时,“身体本身也是宇宙”。侯莹不赞成用符号性语言整体概括身体的属性——“大腿、腹腔、手…每个部位都有自己的情绪,而身体时由鲜活的各个部分组成的整体,觉知就是要求觉察到每一个局部”。一次过度训练带来的挫折更让侯莹明白,必须聆听身体的声音,否则将带来“颠覆性毁灭”。这不仅是舞蹈需求,更是一种生命哲学,即从身体出发,反思生命的意义,探索我们要如何与生命体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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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失》舞蹈现场的侯莹,摄影:章啸

竞技体育与舞蹈类似,都需要主体经过训练然后驾驭身体,都向观众展示了身体的潜能。但侯莹认为,竞技体育追求的是极致的单纯与心无旁骛,追求的是专注的冲刺瞬间,而舞蹈是艺术,需要倾注精神与情感,也要求观众观赏身体往外散发的意识和能量——远古时期,人们用舞动的身体连接天地,忘我的舞姿迸发出精神的力量;在当代,舞蹈也像其他所有艺术门类一样,需要强有力的精神内核带来震动。侯莹对于自己舞团舞者的训练,也受此种理解驱动:她常通过高强度的即兴舞蹈,直到舞者们无力装扮自己的身体运动,达到去除主观控制意识的原生态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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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消失》现场

这就是“它意志”,存在于力量与美在身体以及其所在场域中爆发的瞬间。侯莹列出了与此相关的解释性词群。“它意志”往往在人的意志力与控制力减弱或消失时被触发,侯莹愿意将这样不可控的瞬间赋予一定的“神性”,而此时人的主体经验隐去,身体以它自己的意志在运动与爆发,此时产生的动作信息则是“神性的外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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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它意志”相关的词群

在创作《消失》时,侯莹十分注重使用自己的敏感性来捕捉 “它意志”出现的时刻,并在高度紧张的状态下保留对于此时出现的细微动作的记忆,然后力求在排练中还原。这是一种从无到有的创作,是像发明家一样创造出从来没有出现过的动作与其组合——侯莹在分析自己的创作语言时,坦言自己撇弃了所有的经验与习惯,会把熟悉的部分抛弃,只留下陌生的那些,甚至不得已删除自己最喜欢的片段。这对侯莹来说是一次挑战,她勇敢地去享受这种“生命再造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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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消失》中融入的击剑元素,摄影:章啸

对于“它意志”,侯莹并非不加选择。作品《消失》整体特色在于大面积使用击剑元素,这项优美的“格斗芭蕾”,在现代舞中也焕发了别样生机。然而为什么会大面积选取击剑的元素与形式呢?作为舞者,更是作为艺术家,侯莹认为,是机缘与表达的需求指引着自己对形式的选择,她保持着形式的开放性,因为深知形式的目的是要服务于自己表达的内容。疫情等不确定性极强的灾难触动了她心底对于人类社会及人类个体的忧患,她对此进行内化性的感受与思考,并将其外化表达——而击剑运动特有的优美线条、竞技规则的隐喻性与其反映的精神,正契合了侯莹内心表达创作的需求。在细节上,侯莹也不甚拘泥于既定的规则,如舞者身着的服饰中,本应围在胸部的护具,偶然间被一位舞者围在了胯上,侯莹惊喜地发现了这种尝试带来的造型感,并决定用此作为最终演出时的服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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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作品《消失》中使用的服饰

这样抽象的意识与效果需要落地到具体的舞蹈语言中。如何将击剑这门竞技体育转化为舞蹈语言,是侯莹在编排整部舞蹈时一直在面对的问题。她邀请了国家击剑运动一级裁判梁佳月,为舞者进行了为期半年的训练。

梁佳月也就这段别样的教练经历分享了自己的感受。她认为,舞者们对于身体的驾驭、对于动作的观察和模仿能力无疑是顶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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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佳月分享在舞团中的教学经历

而更重要的是,击剑运动特有的意识与态度也需要在过程中展现出来:作为一项具有互动性的竞技运动,击剑运动员难以预测下一秒会发生什么,这就要求快速反应能力,要求从大脑的思考出发合理地调配身体;同时,击剑有着独特的规则,前进者进攻,后退者防守与等待时机,前者并非掌握完全的主动权,而后者完全可以通过战术赢得反攻的机会——这是一种博弈,要求技巧战术的掌握,更要求心态的稳定积极,梁佳月将其与人生的顺逆境来进行类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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击剑训练现场

在二人的对话交流中,侯莹根据梁佳月分析的身体运动和击剑精神两方面分别进行了补充。击剑与现代舞的发力点和练习思路不同,如击剑着重运用的指尖部分力量常常不是舞蹈训练中的内容,然而这样的差异却可以带来“大脑指令性”的改变,打破与重构,甚至可被视为一种创作契机;而在精神层面,击剑运动天然含有一种对于存在的隐喻:剑与面具,显与藏,“看不见的舞者”与“看不见的敌人”,我们以一种骑士精神在与未来的不确定性博弈。但是,相对于击剑的竞技性,舞蹈更多体现为一种较为肃穆的抽象。梁佳月也认为,在这半年里她对于舞者的观察可能有助于后期击剑的教学,比如舞者强大的核心力量对击剑运动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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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消失》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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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春辰、侯莹、梁佳月在现场对话

王春辰对讲座的内容做了总结,他认为这次的分享不仅是针对舞蹈,而更是一种对身体和精神关系的理解,其中与“人的主体性”相关的部分与当代艺术甚至哲学有相通之处。

最后,在与观众的交流中,侯莹再次总结了自己的创作,她认为舞蹈编排的根基仍是那些来自内心的“原生态”冲动。正如远古时期的祭祀,人们通过舞蹈表示奉献自己的身体,换取上天的启示,在现代,我们消解理性的部分,有时才能换取心灵的打开,换取“它意志”的光临,然后力量因此产生,美因此产生,艺术因此存在。这正是侯莹本次讲座别开生面之处——并非简单地解读意象和含义,而是剖析创作过程,解释如何从抽象的心灵冲动出发,借助主观身体与心灵以外的“它意志”的力量完成具体的形式选择和编排表达,带领观众进入了新的观赏维度。


 “运动与身体”系列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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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

支持:中央美术学院《美术研究》编辑部

学术主持:张子康(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馆长)

活动召集:刘希言(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学术部主任)

时间:2022年4月-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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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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