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发布:媒体艺术21——2000年以来全球媒体艺术实践与反思,及其教学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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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21工作团队在此荣幸地宣布:“媒体艺术21——2000年以来全球媒体艺术实践与反思,及其教学探索”项目的第一阶段于今日正式对公众开放。

媒体艺术21(Media Art 21)是一个由数据库驱动的中英双语线上资源,由中央美术学院科技艺术研究院发起并与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艺术+设计专项计划合作完成。

MA21项目主要由和的慈善基金会·和艺术基金资助,新媒体艺术基金会为项目提供了额外支持。

MA21于2021年春季在全球新冠疫情的爆发中催生并投入制作,疫情下物理空间的割裂导致了线上与远程学习的激增,MA21亦因此尝试从新的教学模式予以回应。从更深的层面来看,MA21项目希望延续具有广泛影响的媒体艺术线上资源库:“媒体艺术网络”(Media Art Net)之传统,并进一步拓展媒体艺术的论述,追溯千禧年以来的全球媒体艺术实践。项目的使命申明中如以下这段摘要所示,概括了其宗旨:

“媒体艺术是全球当代艺术实践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其以媒介的过去、现在和未来诠释世界之当下。伴随着媒体艺术实践及其在国际艺术展览中占比的日益增长,对其展开批判与学术性反思,同时将这一实践领域纳入到艺术教育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艺术家、学者、策展人和学生能够获得原始资料并进行批判性思考,这对于研究和发展媒体艺术这样一个已经对当代艺术产生显著影响、塑造和促进作用的领域而言至关重要。‘媒体艺术21——21世纪的媒体艺术’旨在以全球视野对2000年以来的媒体艺术进行概述来满足这一需求。”

此次发布的项目第一阶段汇集了数百个艺术家和艺术作品条目,用以诠释“后人类”(Posthuman)、“生态”(Ecology)、“共同体”(The Commons)这三个勾勒出MA21项目知识导向的核心主题。项目网页设计具有很强的交互性,采用多媒体技术来交叉索引艺术作品、艺术家以及相关的兴趣点。此外,一组由重要学者、策展人委约撰写的论文为将艺术作品置于更宽广的社会经济生态和艺术史系统中进行阐释和评估奠定了基础。它们一同编织了一张由诸多线索构成的网络,以此来强调不同主题交融与艺术实验之间复杂的相互关联。

“媒体艺术21——2000年以来全球媒体艺术实践与反思,及其教学探索”现可由线上予以访问:http://www.ma21.org,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亦可直接访问。

我们欢迎来自艺术家、学者和学生的反馈,以便进一步完善本项目的后续阶段,为公众带来一个真正全面的知识库,以期促进媒体艺术在21世纪的发展。

咨询请联系:info@ma21.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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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结构

主办:

中央美术学院

合作:

伯克利艺术+设计专项计划,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

承办:

中央美术学院科技艺术研究院

专项支持:

和的慈善基金会·和艺术基金


MA21工作团队

联合艺术总监:张尕(ZHANG Ga)  教授,中央美术学院科技艺术研究院副院长,北京

鲁道夫·弗里林(Rudolf Frieling)  媒体艺术策展人,旧金山现代艺术博物馆,旧金山

香农·杰克逊(Shannon Jackson)塞勒斯及米歇尔·哈迪德(Cyrus & Michelle Hadidi)讲席教授,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并曾担任伯克利艺术+设计专项计划副主管

执行总监:王郁洋  副教授,中央美术学院实验艺术学院副院长,北京

合作伙伴:

张子康  馆长,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北京

沈天舒  主任,新媒体艺术基金会,北京

编委会:

吉赛尔·贝格曼(Giselle Beiguelman)  教授,圣保罗大学建筑与城市学院

西恩·库比特(Sean Cubitt)  教授,墨尔本大学

鲁道夫·弗里林(Rudolf Frieling)  媒体艺术策展人,旧金山现艺术博物馆,旧金山

香农·杰克逊(Shannon Jackson)  伯克利艺术+设计专项计划副主管,塞勒斯及米歇尔·哈迪德(Cyrus & Michelle Hadidi)讲席教授,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

克里斯·萨尔特(Chris Salter)  沉浸式艺术教授,沉浸式艺术空间主任,表演艺术与电影系,苏黎世艺术学院

张尕(ZHANG Ga)  教授,科技艺术研究院副院长,中央美术学院,北京

乔安娜·瑞林斯嘉(Joanna Zylinska)  媒介哲学与批判性数字实践教授,数字人文系,伦敦国王学院

项目总协调:

徐昊旻

网页设计:

STUDIO DPi、陈熙

网页开发:

陈济林、李家坤

编辑:

曹佳敏、罗爽、徐昊旻、杨伟光

翻译与校对:

曹佳敏、凯特琳·弗希尔(Kaitlin Forcier)、富源、顾虔凡、龙星如、彭忆欧、孙佳婧、汪嫣然、邬晨云、朱若曦

财务管理:

蔡海标


The MA21 work team is pleased to announce the public release of the first phase of the project Media Art 21: Practices, Reflections and Pedagogies of Global Media Art Since 2000.

Media Art 21 is a Chinese-English bilingual database-driven online resource initiated and produced by the Institute of Sci-Tech Art, Central Academy of Fine Art in collaboration with the Art + Design Initiative at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Berkeley.

Major funding is provided by the HE ART FUND with additional support by the New Media Art Foundation.

The inception of the project was catalyzed and went into production in the spring of 2021 during the global outbreak of the Covid-19 pandemic as a pedagogical response to increased online and remote learning due to pandemic-imposed physical separations. From a conceptual point of view, it is an attempt to continue the legacy of the highly influential media art online depository Media Art Net and to extend the theoretical discourse as well as trace the praxis of global media art since the new millennium. The project’s mission statement outlines the objectives in a nutshell as follows:

“Media art is an essential part of global contemporary art practice. It addresses the world of the present through the media of the past, present, and future. With the increasing artistic production of media art and its growing presence in international art exhibitions comes a growing need for critical and scholarly reflection, as well as for the inclusion of this field of practice in art education. For artists, scholars, curators, and students, access to original materials in conjunction with critical reflection is of prime importance for the study and development of an artistic field that has remarkably influenced, shaped, and stimulated contemporary art. MA21 – Media Art in the 21st century – seeks to address this need through an overview of media art since 2000 from a global perspective.”

With this release, the project has produced several hundred entries on artists and artworks to address the three essential thematic areas that inform the intellectual direction of the MA21 project, namely: Posthuman, Ecologies, and The Commons. The online project is designed with highly interactive features, employing multimedia technologies to cross reference artworks, artists, and related points of interest. In addition, a body of commissioned essays by leading scholars and curators have laid the foundational work on contextualizing and evaluating the artworks within larger social-economical ecologies as well as art-historical systems. Together, they weave a web of many threads to underscore the complex interdependence and reciprocity between thematic ramifications and artistic experiments. 

Media Art 21: Practices, Reflections and Pedagogies of Global Media Art Since 2000 can be accessed online @ http://www.ma21.org, click "Read More" at the end of this document for access within WeChat.

We welcome feedback from artists, scholars, and students alike to further augment the project in its subsequent phases and to bring to the public a truly comprehensive knowledgebase for the development of media art in the twenty-first century.

For inquiries, please email info@ma21.org.

Organizational Structure

Organized by 

Central Academy of Fine Arts, Beijing 

In collaboration with 

Berkeley Arts + Design,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Berkeley

Produced by 

Institute of Sci-Tech Arts, Central Academy of Fine Arts

With support by 

HE ART FUND

MA21 WORK TEAM

Artistic Directors

ZHANG Ga

Professor and Vice Dean of the Institute of Sci-Tech Arts, Central Academy of Fine Arts, Beijing

Rudolf Frieling

Curator of Media Arts, San Francisco Museum of Modern Art, San Francisco

Shannon Jackson

Cyrus and Michelle Hadidi Chair in the Humanities,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Berkeley, and former Associate Vice Chancellor of Arts + Design

Executive Director

WANG Yuyang

Associate Professor, Vice Dean of the School of Experimental Art, Central Academy of Fine Arts, Beijing

Affiliated Programs

ZHANG Zikang

Director, CAFA Art Museum, Beijing

SHEN Tianshu

Director, New Media Art Foundation, Beijing

Editorial Board

Giselle Beiguelman

Professor, School of Architecture and Urbanism University of São Paulo

Sean Cubitt

Professor, University of Melbourne

Rudolf Frieling

Curator of Media Arts, San Francisco Museum of Modern Art, San Francisco

Shannon Jackson

Associate Vice Chancellor of Berkeley Arts + Design and Cyrus and Michelle Hadidi Chair in the Humanities,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Berkeley

Chris Salter

Professor of Immersive Arts and Director of the Immersive Arts Space, Department of Performing Arts and Film, Zurich University of the Arts

ZHANG Ga

Professor and Vice Dean of the Institute of Sci-Tech Arts, Central Academy of Fine Arts, Beijing

Joanna Zylinska

Professor of Media Philosophy and Critical Digital Practice, Department of Digital Humanities, King’s College London

Principle Coordinator

XU Haomin

Web Design

STUDIO DPi, CHEN Xi

Web Development

CHEN Jilin, LI Jiakun

Copy Editor

CAO Jiamin, LUO Shuang, XU Haomin, Adam Yang

Translator & Proofreader

CAO Jiamin, Kaitlin Forcier, FU Yuan, GU Qianfan, LONG Xingru, PENG Yiou, SUN Jiajing, WANG Yanran, WU Chenyun, ZHU Ruoxi

Financial Management

CAI Haibiao



儿童公共教育活动预约表格

同意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请同意团体参观协议
提交预定

成人公共教育活动预约表

同意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请同意团体参观协议
提交预定

团体公共教育活动申请表

同意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请同意团体参观协议
提交预定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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