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现场
2022年11月12日下午,由中央美术学院、景德镇陶文旅控股集团共同主办;中央美术学院陶瓷艺术研究院、景德镇陶邑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承办;“耕耘在大地上——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版画专题展”在央美陶溪川美术馆举行。展览由张子康、吕品昌、韩文超担任艺术总监;高高、黄镇、谭斌担任展览统筹;刘希言、李垚辰担任策展人。
开幕现场
出席开幕式的嘉宾有:中央美术学院副院长邱志杰教授、中央美术学院陶瓷艺术研究院院长,本次展览艺术总监吕品昌教授、景德镇陶文旅控股集团总经理熊洪华先生、中央美术学院国合处处长王川教授、中国美术家协会少儿艺委会副主任兼秘书长郑勤砚教授、中央美术学院陶瓷艺术研究院副院长谭斌、美术馆馆长黄镇,鲁迅美术学院工艺美术学院院长林栋教授、景德镇陶瓷大学周国桢、郭文连先生、杨冰、赵传玉、黄胜、詹伟、张婧婧、余剑峰、李伟等教授;景德镇市湖田博物馆孙立新副馆长、中国陶瓷艺术大师舒惠娟和高峰先生等。开幕式由中央美术学院陶瓷艺术研究院副院长谭斌主持。
中央美术学院陶瓷艺术研究院院长 景德镇陶瓷大学党委副书记 、副校长(主持行政工作)吕品昌教授致辞
中央美术学院陶瓷艺术研究院院长吕品昌在致辞中讲到了版画历史与央美版画成就发展,指出中国传统版画始于汉、起于唐、盛于宋,到明清时代已经达到了一个高峰,形成了独特的审美体系,近现代中国在“新兴木刻运动”推动下更是涌现大批优秀版画艺术家,在抗日民族解放战争等重要时期,老一辈的艺术家们运用画笔和木刻刀,以通俗的版画作品鼓舞了士气和斗志,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代表人物有李桦、古元、彦涵、黄永玉、王琦等,他们同时也为央美版画艺术教育探索,为中国的木刻、艺术、教育、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在改革开放以后又有像吴长江、广军、徐冰、苏新平、王华祥等中央美院新一代的版画代表人物,他们在中央美术学院的版画现代化进程当中,在传统与现代的教学改革当中,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形成了新的版画现象和面貌,他们都为中国版画新姿态,以及世界版画新格局作出了重要贡献。
再者讲到了央美在景德镇举办的3个重要版画展,从对各国版画艺术传统的与当代的对话与交流的国际版画联盟展;到“教”与“学”中勾勒出央美版画系全景式教学体系研究展;再到今天以“土地、耕耘、建设、沉思”四个角度切入几代艺术家对土地的思考、情感与创作的央美馆藏版画专题展,具有极的学术和欣赏价值。展览既有历史又有现实的意义,其所体现出中央美院自成立以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扎根中国大地,讴歌伟大时代的精品力作,与习总书记强调中国文艺家们应该以人民为中心,扎根中华大地,创造与时代同呼吸共命运作品的精神是时代的呼应。
中央美术学院副院长邱志杰教授致辞
中央美术学院副院长邱志杰教授在致辞中表示艺术跟农业是有着一种非常深刻的联系,此次“耕耘在大地上——中央美术学院馆藏版画专题展”展览中土地的概念是虚实相生的,它既指向真实的土地、田野,同时它又是国家、民族、人民的、祖国和人民的一个象征,这是该展览表达的一个重要的意义。
他指出:中央美术学院一直以来是以人民为中心的,为国家民族创作的优秀传统,并且对艺术语言的品质,有着极其苛刻的、精深的一个追求,这是中央美术学院的责任与当担,并进一步的指出了版画的两支传统,一支传统是知识学的传统,传播思想、经典、词典、医典药方等;另外一支传统则是社会动员,传播社会价值观和社会意识,延伸出版画它与民间艺术,以及革命文化的关系。
最后他重申建设教育强国和文化强国的重要性,强调艺术家要意识到这种双重的责任,既要创作和大时代的历史使命相呼应,又要在艺术语言上面对文化传统的承担,对版画、版种的艺术手法的进行创造性开拓的这种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馆长张子康教授致辞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馆长张子康教授通过视频致辞发来寄语,首先为自己未能到现场参加开幕表示遗憾,并感谢了陶文旅控股集团及展览团队对于此次央美馆藏版画专题展的大力支持与辛勤付出。
作为此次展览联合艺术总监,他谈道:在20世纪以来的中国现当代美术发展历程中,版画是重要且特别的艺术类型,它是抗战革命中的先锋力量,是大众美育普及的有力助推,也是新时代艺术创作探索领域中一块饶有特色的试验田。并强调人民性和时代性始终融入在版画的骨血中,使得版画在表现人民生活的真挚情感和对祖国大地的热爱歌颂方面,有着卓尔不同的样貌。他还特别介绍了美院与版画的渊源,中央美术学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最早设立版画专业的学府,在1954年成立了版画系,建系之初就汇集了李桦、古元、彦涵、王琦等等的版画名家,为美院的版画创作、教学乃至收藏方面奠定了丰厚坚实的基础。
最后,他希望此次展览反映艺术家对人民在土地上的赞颂能够与以“土”滋养艺术的景德镇,共同让观众更进一步的走进时代“土地”,感受对艺术家对于时代大地的感情和热爱。
景德镇陶文旅控股集团总经理熊洪华先生致辞
景德镇陶文旅集团总经理熊华先生在致辞中表示对到场的嘉宾和创作者表示感谢和感动,讲到此次展览中的主题带来很多启发,引发在管理运营上的思考,特别谈到要加强为学术和艺术服务的同时,深层次思考艺术的推广与时代相呼应,并扩展好陶溪川品牌文化宣传,更多助推艺术与文化的发展,再次感谢了中央美术学院,为陶溪川带来精神上、价值观上、甚至是信仰的力量,让更多人接触、认识、读懂艺术,陶溪川也一如既往的秉着将美好、稀缺的艺术与生活结合,做艺术文化推广强有力的践行者。
景德镇陶瓷大学教授周国桢先生宣布展览开幕
最后,由景德镇陶瓷大学教授周国桢先生宣布展览圆满开幕。
开幕式由中央美术学院陶瓷艺术研究院副院长谭斌主持
作品捐赠收藏证书颁发现场
值此馆藏作品展开幕之际举行了,作为于1951年入学中央美术学院,毕业后扎根于景德镇深入研究陶瓷艺术,并在景德镇陶瓷大学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陶瓷艺术家及教育家,为中国陶瓷文化艺术发展做出杰出贡献的周国桢教授,于二十大召开之际所创作的《唱支山歌给党听》陶瓷作品向母校捐赠收藏证书颁发仪式,并由中央美术学院副院长邱志杰教授为周国桢先生亲自颁发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收藏证书。
开幕嘉宾合影
现场参观
展览现场
展览现场作品
彦涵《春潮》 35×40cm 木版单色 1978年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李桦《夏日》 19.2×28.1cm 木版套色 1956年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古元《秋牧》33×43cm 木版套色 1982年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王琦《雪原峡谷》 67.7×50.3cm 木版套色 1964年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宋源文《不眠的大地》 45.8 × 81cm 木版单色 1979 年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古元《秋收》 17 × 19.7cm 木版套色 1947 年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周建夫《家山秋暮》 30×35cm 木版套色 1962年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广军《牧马图》 23×30cm 木版单色 1987年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陈琦《未竟之旅》 40×55cm 水印木刻 2017年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武宏《墙中的山水·山水中的墙》 176×85cm 纸本、墨 2014年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耕耘在大地上——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版画专题展
参展艺术家(按出生年份排序):李桦 陈晓南 彦涵 王琦 古元 黄永玉 伍必端 梁栋 杨先让 杨澧 李宏仁 宋源文 郝俊明 赵瑞椿 张耀君 耿玉琨 高临安 萨因章 谭权书 李问汉 张顺清 周建夫 广军 曲章富 刘开业 郑叔方 郑炘 胡抗 陈晋镕 赵晓沫 张桂林 史济鸿 吴长江 陈文骥 陈强 周至禹 苏新平 谭平 张广慧 刘丽萍 孙振杰 周吉荣 贺昆 陈琦 张秀菊 李帆 祝彦春 董梦阳 武宏 康剑飞 寇疆晖 黄洋 廖峻立 孔亮 付斌 纪人萍 唐培焱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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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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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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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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