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实验项目空间 | “第二人生虚拟首饰展”系列活动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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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校园疫情防控要求

美术馆暂停对外开放

校内师生可正常参与

活动将通过线上直播

公众号推送等形式发布

敬请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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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8日下午15:00,青年实验项目空间第二期展览“第二人生——虚拟首饰展”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正式开幕。本次展览特设两场专题活动,有围绕虚拟首饰未来与发展的论坛讨论,也有面向学生观众开放的虚拟首饰创作体验工作坊,一起来体验虚拟首饰的魅力!


第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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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人生-虚拟首饰的未来论坛》

时间:2022年11月21日 21:00 PM

语言:中英双语,字幕翻译

bilibili直播间房间号:26447421

bilibili直播间链接:https://live.bilibili.com/26447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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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进入直播间

本次论坛将以Q&A形式,邀请“第二人生——虚拟首饰展”策展团队、参展青年设计师与数字虚拟时尚领域国际前沿学者、国际知名全媒体人一起,探讨在“元宇宙热”的今天,虚拟穿戴是否只是滤镜的另一种噱头?元宇宙中的时尚是如何履行其身份表达功能的?我们如何开启“与虚拟首饰共生”的第二人生新体验。


论坛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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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凡

“第二人生虚拟首饰展”的策展人、中央美术学院设计学院副教授、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首饰设计师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工艺美术协会金属艺术专业委员会委员、英国珠宝历史学会会员、意大利手工艺协会顾问。她长期坚持以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换和创新性发展为教学和研究课题,曾获得国家艺术基金“2019年青年艺术创作人才”,作品被美国设计与艺术博物馆等国内外机构永久收藏。近年来参与策展了一系列与首饰文化相关展览,如:山水相“链”:中国—东盟首饰艺术展、山西博物院“玉见你——周代与当代关于玉对话”等。她的个人作品参加过诸多国内外诸多重要展览。其中,“悦饰心裁——张凡艺术首饰展”2020年在荣宝斋美术馆举办,获得良好社会反响。


论坛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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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戈

凤凰艺术全媒体总编辑、凤凰卫视领客文化副总裁、艺术总监、资深媒体人、策展人、艺术家。她毕业于中央美术学院、巴黎国立高等美术学院等院校。旅法 14 年 ,现工作于北京。作为策展人,曾任第九届上海双年展“中山公园计划”特邀策展人;作为第 55 届威尼斯双年展平行展“大运河”策展人,以艺术之举推动中国大运河成功申遗;中国大运河申遗成功五周年之际, 策划 “共同空间——后非遗时代的大运河叙事”大展。2019 年,与乔纳斯·斯坦普(Jonas Stampe)成立策展组合,策划 CHAO 艺术中心年度大展“观看之道”,获《罗博报告》年度策展人奖,入围 ART POWER 100 年度策展人榜。肖戈于2014 年加盟凤凰卫视集团,她带领团队将“凤凰艺术”打造成为国内最具影响力的艺术媒体之一,并策划完成多项极具影响力的展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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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利普·迪拉莫(Philip Delamore)

菲利普·迪拉莫(Philip Delamore)是设计师、研究学者、未来主义者,在英国皇家艺术学院时尚专业负责系统方向研究。他的个人的研究领域包括后人类主义、数字身份和多元宇宙。他在虚拟时尚及数字技术领域已有 25 年的经验。他曾与多个业内顶奢和独具设计师风格的品牌合作,其中包括 Lanvin、Chloe、Louis Vuitton、Gareth Pugh 和 Hussein Chalayan。他是 The Centre for Make Things Better 的首席执行官,一家提供有关如何让事物变得更好的战略见解的咨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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蒂莫西·维斯克-麦克马洪(Timothy Veske-McMahon)

蒂莫西·维斯克-麦克马洪(Timothy Veske-McMahon),美国罗德岛设计学院研究生主任、概念珠宝首饰艺术家、教育家、评论家、作家。他的实践超越了工作室,努力批判性地参与不断变化的当代首饰领域。他从符号学、心理学、流行(亚)文化、传播学、社会机制/机器、识别以及数字前沿中,重新定义首饰的边界。他的作品专注于基本需求——交流、关系、交易、家庭——以创造表达公共身份和个人身份之间微妙平衡的现象,将虚拟设计和真实存在的物体形成对比。


第二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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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首饰设计与生成体验工作坊》

时间:2022年11月30日 14:00-16:00

地点:待招募确认通知

招募人数:12人

招募对象:在校内学生


工作坊介绍

伴随着NFT数字艺术藏品在国内的兴起,虚拟首饰正逐渐成为虚拟数字艺术品的重要媒介和呈现方式。本次虚拟首饰设计与生成体验工作坊将通过方便入手的软件程序,带领参与者简单了解虚拟首饰的制作和佩戴流程,从而进一步了解虚拟首饰以及可交互的数字艺术品所蕴含的独特魅力。

 

报名方式

该工作坊仅对在校学生开放,参与学生需在2022年11月26日前发送申请邮件至邮箱294029848@qq.com,邮件最迟会在28日20点进行回复。邮件内容需注明:姓名、学号、专业、年级、电话、邮箱和一段200字文字描述个人对虚拟首饰的认知。(邮件信息不全者,将无法进行录取)


参与方式

参与学生需要自备电脑,并装有C4D、rhino、Blender中的任意一款建模软件以及Lens studio,参与地点和工作坊举行方式会在邮件中统一回复。注:无任何材料费用。


工作坊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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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雄

毕业于中央美术学院首饰设计方向。致力于将当代技术和传统工艺相结合,以探索并呈现出首饰艺术的各个方面。希望借此能够将首饰所蕴含的情感呈现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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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麓淇

2021年本科毕业于中央美术学院首饰设计方向,同年保送时装与服饰设计研究方向,目前研究生二年级在读中。



展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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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人生——虚拟首饰展

主办单位: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中央美术学院教师发展中心

联合主办:中央美术学院设计学院

支持机构:FORMLESS、小的首饰廊、海幻境、联想、京东方

展览时间:2022年11月18号-12月4号

展览地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2层C展厅

策展人:张凡

策展团队: 迟思齐、於珮妮、朱琳茜

策展助理: 苏力坦·阿布都拉、白鹤然

展览协调:金简如、李樱妮

设计统筹:纪玉洁

展览管理:马亮

参展艺术家:迟思齐、樊静雯、侯景书、金峰正、刘洋、吕智杨、裴文靖、庞雄、庞明昊、孙麓淇、王兆珅、王涵、徐悦涵、於珮妮、张凡、张甜意 、朱琳茜、朱家慧



儿童公共教育活动预约表格

同意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请同意团体参观协议
提交预定

成人公共教育活动预约表

同意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请同意团体参观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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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公共教育活动申请表

同意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请同意团体参观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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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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