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岁今春更迭之际,中央美术学院著名艺术家、艺术教育家周令钊、钟涵、邓澍、侯一民、詹建俊、李化吉六位先生不幸离世,这是中央美术学院和中国美术界的巨大损失。为深切缅怀他们的丰功伟绩和崇高风范,礼敬先生,致敬传统,传承美院精神,学习他们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为中国美术和美术教育事业奋斗与奉献的高尚精神,在继往开来的征程上薪火相传,接续奋斗,学校将于2023年3月14日-3月23日举办“大道丰碑——纪念周令钊、钟涵、邓澍、侯一民、詹建俊、李化吉先生系列学术活动”。
“大道丰碑”系列学术活动包括专题纪念展览、学术讲座周及纪念座谈会,通过举办学术活动,全面梳理先生们的教育教学、学术研究及艺术创作成就,致敬为中国现代美术事业和美术教育作出杰出贡献的美院先贤。学校同时将其作为对青年学生进行传统教育的生动课堂,列入春季开学第一课的重要组成部分。
“大道丰碑”系列学术活动由中央美术学院主办,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壁画学会、中国油画学会、吴作人国际美术基金会联合主办,中央美术学院党委宣传部、美术馆、离退休工作处、壁画系、油画系共同承办。
大道丰碑——纪念周令钊、钟涵、邓澍、侯一民、詹建俊、李化吉先生系列学术活动
●大道丰碑·纪念展览
展览名称:大道丰碑——周令钊、钟涵、邓澍、侯一民、詹建俊、李化吉先生纪念展
展览时间:2023年3月14日-3月23日
展览地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3层B展厅
●大道丰碑·学术讲座周
第一讲
3月14日(周二)18:00
《为新中国造型:周令钊先生的艺术与设计之路》
主持人:秦建平
主讲人:周 博
第二讲
3月15日(周三)18:00
《困学纪程——纪念钟涵先生》
主持人:邱志杰
主讲人:丁一林
第三讲
3月16日(周四)18:00
《初心如磐 笃行致远——忆李化吉先生》
主持人:唐 晖
主讲人:李 辰
第四讲
3月17日(周五)18:00
《艺术家中的强者——忆侯一民、邓澍先生》
主持人:王长兴
主讲人:孙景波
第五讲
3月21日(周二)18:00
《詹建俊先生的“学”与“教”》
主持人:刘商英
主讲人:谢东明
讲座周地点: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学术报告厅
●大道丰碑·纪念座谈会
时间:3月20日(周一)14:00
地点:中央美术学院三层B展厅
“大道丰碑”专题纪念展览以周令钊、钟涵、邓澍、侯一民、詹建俊、李化吉六位先生的艺术人生为主要线索,将先生们的生平文献与经典代表作品穿插呈现,并摘录先生们在艺术理念和教学思想方面的文字,力图精炼扼要地梳理与回顾他们艺术人生中的主要学术成果和教育贡献,使美院师生与热爱艺术的社会公众,在艺术的追思中铭记他们的业绩,传承他们为中国美术事业奉献一生的伟大精神。
展览及相关学术活动的主视觉形象设计以“丰碑”的意向为核心理念,采用稳重的灰色石碑为主体元素,以肌理和质感来凸显六位先生艺术精神与艺术价值的隽永。展览空间以“青松绿”为主色,象征先生艺术精神与影响的常青。空间中六面“丰碑式”的展墙,以形式来契合和凸显展览的主题。
展览将展至3月23日。
展出作品(部分)
周令钊先生作品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会徽 由周令钊、张仃等设计 1949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 由周令钊参与设计 1950年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旗 中国少年先锋队队旗 由周令钊设计 1950年代
第二、三、四套人民币纸币 由周令钊担任票面总体设计 1950—80年代
周令钊 《五四运动》(复制品) 原作信息:布面油画 155cm×236cm 1951年 中国国家博物馆藏
周令钊、陈若菊合作《第一届人大第一次会议》招贴画(复制品) 1954年
周令钊《原中央美术学院》 纸本水彩 21.2cm×32cm 1953年
周令钊《在帅府园时的家(窗户那边是美院)》 纸本水彩 26.7cm×38.2cm 1954年
周令钊《富禄江上送肥船》 纸本水粉 23.2cm×81.2cm 1980年
周令钊《织网》 纸本丙烯 45.1cm×44.3cm 1981年
周令钊 《程阳风雨桥》 纸本丙烯 59.3cm×60cm 1989年
周令钊 黄鹤楼陶板壁画原稿《白云黄鹤》 纸本彩墨 171cm×96cm 1984年
钟涵先生作品
钟涵 《密云》 布面油彩 148cm×150cm 1989年 中国美术馆藏
钟涵 《暖冬》 布面油彩 190cm×177cm 2003年
钟涵 《江水与石头的书(白鹤梁)》 木板综合材料 190cm×130cm 2004年
邓澍先生作品
邓澍 《和平签名》 年画(绢本设色) 127cm×189cm 1950年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邓澍 《母与女》 布面油彩 167cm×92cm 1959年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邓澍 《盛装的藏女》 60cm×70cm 布面油彩 1985年
侯一民先生作品
侯一民 《地下工作者》 布面油彩 210cm×176cm 1957年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侯一民 《刘少奇与安源矿工》(在原作复制品基础上于2011年重画) 原作信息:布面油彩 160cm×322cm 1961年 中国国家博物馆藏
侯一民、邓澍 第四套人民币人物设计稿 1978年—1983年
侯一民 《苗族姑娘刘东妹》 76cm×53cm 布面油彩 1978年
詹建俊先生作品
詹建俊 《起家》 布面油彩 140cm×348cm 1957年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詹建俊 《潮》 布面油彩 177cm×196cm 1983年 中国美术馆藏
詹建俊 《天地行》 布面油彩 150cm×180cm 2013年
李化吉先生作品
李化吉 《文成公主》 190cm×381cm 1963年 中国美术馆藏
李化吉 《织女》 150cm×150cm 1994年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李化吉 《白蛇传》壁画原稿等大复制件 91cm×300cm 壁画安装于首都国际机场 1979年
李化吉 《牛郎织女》壁画原稿等大复制件 93cm×320cm 壁画安装于美国纽约中国文化中心 1982年
“大道丰碑”
学术讲座周
第一讲
明晚18:00
中央美院美术馆报告厅
欢迎同学们来现场聆听
先生们的故事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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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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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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