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讯 | “人生如画——戴泽先生百岁艺术展 ”荣获文化和旅游部2022年度全国美术馆优秀展览项目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了《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关于公示2022年度全国美术馆优秀项目评选入选名单的公告》,其中,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举办的“人生如画——戴泽先生百岁艺术展”荣获2022年度全国美术馆优秀展览项目。 


2022年,举办“人生如画——戴泽先生百岁艺术展”,具有特别的意义。戴泽先生的百年人生,历经时代变迁,艺术历程坚韧持久。本次展览通过新的学术研究和策划视角,首次披露了大量文献和作品,以丰富的内容,展现一位艺术工作者的创作与国家发展的紧密关系,展现了戴泽先生在艺术探索、教书育人、事业贡献各方面的丰厚功绩,更展现了他勤奋耕耘、淡泊名利、甘为人梯的精神风范。


范迪安院长在展览前言中强调“百岁的先生对于百年的学府而言,是重要的财富与厚重的力量,也是底蕴之所在。同时,戴泽先生纯粹的艺术追求和豁达的人生态度,印证了‘仁者寿’的生命真谛”。举办戴泽先生百岁艺术展更是深入挖掘和传播“以大爱之心育莘莘学子,以大美之艺绘传世之作”精神内涵的重要机会。


本次展览根据戴泽先生的百年艺术历程分为“问学”“志业”“深研”“寄情”“悟思”及艺术人生年表六个板块,展出作品一百六十余件,文献四十余件套,辑录戴泽笔记、日记等文字二万余字,是对于戴泽艺术介绍和挖掘最为完整和深入的展览。



为君轻述 如画人生

当你走进这个展厅,你所即将看见和经过的,是一位百岁画家的艺术人生之旅。

更为特别的意义是,这位老人是你所身处的这座近现代中国最早建立的国立美术学府中央美术学院、国立北平艺专的先生。这里有他一生魂牵梦绕的情感与记忆,有他无限留恋的画架与教室,有他永志难忘的先师与同学。


在几乎所有熟悉他的老友与学生的印象中,他很少言语,正如他的画作那样沉稳静穆;他的人生波澜不惊,却又充满复杂沉厚的况味。

如今在他一百岁这一年,他的学校为他举办这场特别的展览。让我们随着这场展览,一起走进他——戴泽先生的艺术与精神世界。

在20世纪中国美术史上,戴泽先生的名字已为众人知晓和仰慕。他师从徐悲鸿先生,作为中央美术学院的奠基人之一、20世纪中国第二代油画家代表人物,为新中国美术事业与文化传承做出了重要贡献。


中央美术学院主办的戴泽先生百岁艺术展,以庆祝与回顾戴泽先生作为美术家、美术教育家丰富厚重的艺术生涯为主题。这个展览在梳理戴泽先生跨越两个世纪的作品的基础上,贯穿了两条历史线索:首先是与戴泽先生休戚与共的美院校史,戴泽先生自北平艺专时期起即是美院成长发展的建设者和见证人,他的作品不仅在内容题材上反映出中央美院各个时期和几代美育教师的风貌,其一生致力的美术事业也成为美院教育体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他的艺术风格代表着学院艺术的一个面向;其次,戴泽先生历经百年的艺术人生反映出20世纪以来中国现代艺术的演进道路,中西融合的艺术创新、关注人民的大众视角、反映时政的主题创作、乃至新世纪出现的时尚元素,这些在戴泽先生的作品中都一一被记录和体现,他的艺术可以被视作为一部跨越两个世纪的中国美术史鉴。


在这所百年美术学府中,一位艺术家的百岁展,应该展现哪些内容,如何呈现他的艺术人生,能为观者带来什么?这些问题在展览策划筹备过程中一直萦绕在我们的脑际。

我们力求通过这个展览呈现出三个方面的意涵:其一,突出展览作品展现戴泽先生百岁艺术人生的“全貌性”,全面地囊括戴泽先生从艺以来的各阶段有代表性的作品,清晰完整地展现其艺术发展、风格演变的脉络;其二,紧扣美术教育主题,围绕戴泽先生美术教育家的身份以及对中国美育事业的贡献,以其在执教生涯中的几个里程碑为节点设置展览板块,展现其人格品质与师者风范;其三,发掘呈现艺术家个人与时共进、与家国时代共鸣的特点,在展览中强化“亮点”,展示戴泽先生步履不停的艺术脚步,以及与新时代同频共振的时尚性,在老艺术家与青年观众之间建立起沟通的桥梁。

为了更好的营造这种氛围,我们在展场中设置了两处搭建的“意象”:一处是老美院校尉胡同校址U字楼的“门”,在第二、三单元的交界处,刚从中大毕业的戴泽,1946年应徐悲鸿之邀北上,任国立北平艺专助教,在这里开始了执教生涯。

另一处是“窗”的意象,两扇窗子分别位于展厅起首与尾声。从一面望进来,这副窗格是徐悲鸿先生最后一课时,美院教室里泥封的窗子,那时的戴泽还是青壮年,在合影照片中坐在底角,满眼青春;从另一面望出去,那副窗格是晚年戴泽在家中凭窗远望,一幕幕风景已凝固为画作,承载记录了他的晚年思绪、处世哲学和家乡记忆。


两扇窗,相隔半个多世纪,在展场中分隔而又贯通,正如一个人倏然而过的美好时光,和恍如隔世的人生记忆。那些意象,总会在某一刻交叠,在某一时空重逢。

为了更好展现这种人生境遇的起承转合,我们在策划过程中精细整理了戴泽先生的日记,并将日记摘选的文字,作为展览线索的导航,以戴泽先生第一人称的独语作为无声的旁白,结合其手稿、信札、照片等历史文献,引领观者走进他的人生风景,感受其个人史与家国史的深闳关联。于是,依据戴泽先生的人生步履,我们设置了“问学”“志业”“深研”“寄情”“悟思”五个单元板块。

从少年、青年到中年再到老年,很多人的人生阶段和相应体悟是相似的。这五个阶段单元,你处于哪个年龄阶段,也许你的体验和感受就更为强烈地共鸣于哪个单元的作品,共鸣于作为艺术家的戴泽先生的际遇与心绪。


在开篇的“问学”单元中,你将随时光隧道穿越到80年前,还在就读于重庆中央大学的戴泽,在徐悲鸿、吕斯百、黄显之、秦宣夫、李瑞年、费成武、陈之佛、傅抱石等名师教导下开启了漫漫艺术征程。他笔下美好的校园风景和熟谙的同学,那青葱的青春气息仿佛依然在我们身边弥漫。

来到“志业”单元,当你穿过国立北平艺专U字楼的校门,路过戴泽作为最年轻的会员协助老师徐悲鸿筹办“北平美术作家协会”时成立会合影的老照片,看到那些表现平民百姓生活的速写和水彩,就已经嗅到了北平胡同里的市井味道……而到了“深研”和“寄情”单元,那些辗转各地的写生,那些描绘历史主题的大幅作品,那些为繁花与生灵所作的油画肖像,则让我们看到了一个勤勉刻苦的中年画家孜孜以求的劲头,和他对于美好生活的眷恋。这些画作色彩厚重沉稳,人物造型准确含蓄,它们的存在也足以令人思考,带有个性色彩的自然主义和忠于客观的现实主义风格,是如何奇妙地兼容在这些作品中。

最后当你走进“悟思”单元,也就从人生旅程中秋季的绚烂多姿走进了冬日的深沉寂寥。伴随一生的老友们相继离开,使他不禁感怀人生冷暖和世间沧桑,他也开始重新找寻早年学画时那颗忠于自然的心。那时的他,可以将日常的细节画得朴实笃定而又饶有滋味,他的画作不以技巧繁复炫人,不以样式创新抢眼,却总是洋溢着生活的气息和真诚的神采。

展呈百岁艺格,轻述如画人生。面对这样一位永远忠于内心、甘于默默奉献的画家和美术教育家,我们今天该如何认识戴泽先生其人其艺?他为人老实厚道,所有的事都放在心里默默融化;同时在艺术上他又是一位典型的探索者和多面手,人物、风景、静物兼善,油画、水彩、彩墨、速写俱佳。当我们走进戴泽先生的如画人生,才真正懂得了以“轻”载“重”的力量,如同听到那些画作在面前轻轻耳语,让我们一起分享他的经历与感动。

策展人  于洋

中央美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2022年10月


戴泽先生简介


戴泽,1922年3月生,四川云阳人,中央美术学院教授,著名艺术家。

1942年考入国立中央大学艺术系,师从徐悲鸿、傅抱石、谢稚柳、黄显之、秦宣夫、吕斯百、陈之佛等先生。1946年7月毕业,自重庆随中央大学复校至南京。后应徐悲鸿之邀北上北平任教国立北平艺术专科学校,负责教具组。1948年被徐悲鸿正式聘为国立北平艺专讲师。中央美术学院成立后,担任讲师,负责基础课教学,为素描教研组成员,兼教具组管理。1950年随《中国艺术展览会》赴苏联交流。1959年,任教油画系“第一画室”(吴作人工作室)。1987年退休。

戴泽先生长期任教于中央美术学院油画系,为中国美术教育事业作出了杰出的贡献,也为中国美术事业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像黄永厚、靳尚谊、王沂东等著名艺术家。其代表作品有《和平签名》《农民小组会》《胜利的行列》《夏日树荫》《鸢尾花》《热带雨林》等。

展览信息


百年辉煌·中央美术学院艺术名家

人生如画

——戴泽先生百岁艺术展

展览时间:

2022年10月13日–2022年11月13日

展览地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2层B展厅

主办:中央美术学院  中国美术家协会 

承办:中央美术学院党委宣传部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 

协办:广东美术馆

支持: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总策划:高   洪 范迪安

学术主持:邱志杰

学术支持:余   丁 曹庆晖

项目策划:秦建平

展览总监:张子康 韩文超

展览统筹:王春辰 高   高

策展人:于   洋

执行策展:李垚辰

特别支持:戴   梦


儿童公共教育活动预约表格

同意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请同意团体参观协议
提交预定

成人公共教育活动预约表

同意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请同意团体参观协议
提交预定

团体公共教育活动申请表

同意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请同意团体参观协议
提交预定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讲座活动预约表

姓名:
性别
联系电话:
有效证件类型: 身份证
证件号码:
电子邮箱:

温馨提示

尊敬的观众您好!感谢你参与我们的公教活动,期待您的到来!如因故不能准时参加活动,请发送短信至13261936837(梁老师)取消预约。如连续爽约三次以上,将影响您在我平台快速预约的征信,敬请理解!
快捷登录帐号密码登录
  • 手机号码
    手机号码将作为您的登录账号
  • 验证码
  • 账号
     
  • 密码
可使用雅昌艺术网会员账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