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时间:2022.10.28 - 2023.1.31
展览地点:798CUBE|北京市朝阳区798艺术创意广场(已于2023年1月31日闭幕)
首届北京艺术与科技双年展 (BATB) 邀请来自全球50位著名艺术家、科学家、生态学家,以不同的方式回应我们这个危机与生机并存时代的突出症候。双年展以“合成生态” (Synthetic Ecology) 为题,旨在探讨“共生本体” (symbiontics),同时借由“合成” (synthetic) 这一隐喻,探寻重塑自然的可能性,检视后人类的生态想象,进而形塑一种新的本体论层面的平等观。本次主题质疑人类在生态体系中的主宰地位,正视万物的能动性的同时,重新审视生态体系中彼此复杂而紧密的牵连。“合成生态”由“激变的自然”(Radical Nature)、“缠绕的生命” (Entangled Life)、“交织的演化” (Interwoven Evolution) 三个部分构成,将思索的视界从人/社会推至万物/宇宙,在行星视角与行星尺度 (planetary scale) 中探讨未来演化的可能性。
展览时间:2023.4.1 - 2023.5.5
展览地点:中央美术学院 · 美术馆2层2A展厅、3层3A展厅、4层展厅
媒体艺术虽然早在上个世纪中叶就已出现,但真正开始广泛绽放还是到本世纪。随着信息科技的高速进步,形成了社会发展层面的影响。技术带来了更多可能性以及创新的艺术形式,媒体化生活使艺术家有了更丰富的内容素材,也更有了数字科技加持的表现力。本次展览以《生态融合》为主题,继前两届《技术伦理》、《后生命》之后进一步在探究不同环境、不同领域,不同类别的相交性。特别是人与机器,人与生物,人与非人等的交错或是融合。艺术家通过多形态的数字媒体艺术作品描绘了对“虚拟与现实”、“科技与自然”、“表象与本质”之间关系的关注。也试图从某种角度展示自然、环境与人的复杂关系趋势,探究自然生态与人工造型和谐共生的生态逻辑。人们在感受数字、空间、时间、与环境生态紧密交织的媒体艺术中,是否与某种未来更为接近。
展览时间:2023.4.1 - 2023.5.5
展览地点: 中央美术学院 · 美术馆 2 层 2B 展厅
展览以“生”为主题,自甲骨文草木萌发的字义为启始,连接生命、生态、生活、生产的不同图景。展览以生命设计、超物体、合成生物材料、后人类、第三自然、生态资本、响应式环境、气候设计、复原力等关键词为线索,涵盖来自15个国家及地区的28位艺术家,包括哈佛大学、麻省理工学院、荷兰建筑设计博物馆等涉及45个物种的32件艺术设计作品,尝试通过全新视角探求“生”活的变迁、“生”境的变局、“生”态的变革以及“生”存的变机,以期从中国生态语境和文化背景出发,探讨生态危机背后具有远见性的新机遇,呼唤一场跨文化、跨时空、跨领域的国际生态对话。
展览时间:2023.4.1 - 2023.5.5
展览地点: 中央美术学院 · 美术馆一层展厅
新时代的艺术设计教育呈现多元化发展的路径,中央美术学院汇集78所国内艺术设计院校、27所国外艺术设计院校、40余位院长对艺术设计教育的审慎思考,300余个精彩纷呈的艺术设计课程与项目、600余份课程作品、100余份国内外优质毕业作品,值中央美术学院105周年华诞之际,以「未·未来」“瞰·见”国际艺术设计院校教学成果展为合作平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总结过去五年的工作和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擘画未来五年乃至更长时期发展的宏伟蓝图的语境下,共同应对科技进步、时移世变为艺术设计教育带来的新挑战;共同回应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2050年“教育的未来”的新倡议;共同思考知识体系不等同教育格局的新命题;共同拓展培养坚定意志、使命担当创新艺术设计人才的新目标;共同探索新时代艺术设计教育交叉、融合、创新的新举措;共同把握以设计关注环境人文及人与自然关系的新机遇;共同研判艺术设计教育未来有效发展的新趋势;共同构建资源公平、智慧共享、可持续的艺术设计教育新格局。
展览时间: 2023.4.1 - 2023.5.5
展览地点: 中央美术学院 · 美术馆 1 层 1B 展厅
不断变化的未来,既是我们共同面临的复杂挑战,也会孕育潜在的创新机遇。生态环境的变化,真实与虚拟界限的模糊,人口与经济的流动,制造技术与方式的演变。在细致入微的观察、干预和展望的过程中,跨领域的创新设计在行动与建设之间,连结商业、技术、文化与环境,成为创造未来图景的起点。
「未·未来」设计驱动创新机遇文献展由中央美术学院设计学院创新设计方向策划,从环境共存、教育无处不在、数字平行世界、人工智能协同、大健康预防、步进的制造、文化空间重构与太空日常化等八个创新机遇为原点,以「创新几何」视觉模型为形式,展出近五年来的创新设计课题与青年设计师作品,体现设计如何融合技术、人文、商业与趋势等要素,创造性地应对跨领域的复杂问题,形成具有前瞻性的解决方案或捕捉潜在的创新机遇,从而探索人们未来的生活方式。
展览时间:2023.4.1 - 2023.5.5
展览地点:中央美术学院设计学院一、二层展厅
追求幸福,自古以来就是人类恒久不变的共同理想。
城市,是人类追求幸福创造的伟大杰作。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生态友好,科学进步、政治稳定和文化创新,结构性阐明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永恒之道。
面对复杂性和不确定性的未来,如何借鉴东西方城市发展凝聚的常识、知识和智慧,为未来城市的动机反思,观念进化,原则改良,要素融合,概念迭代,策略统筹,价值权衡和变数预测提供思想和思维的启蒙?这是一项关乎人类命运的世界性课题。
“未来城市文献展”包涵“问题与课题”、“理想与思想”、“观念与概念”、“生命与生态”、“空间与建筑”以及“工具与人才”六个专题,探究未来城市发展的方位、方向和方法,研议未来城市人才的原型、类型与模型。
展览时间: 2023.4.1 - 2023.5.5
展览地点: 中央美术学院 · 校园空间
可持续设计系列展览包含近年来中央美术学院可持续设计、产品设计两个研究方向自主探索与院校合作的五项主要成果。“设计新目标99+”系列主题巡展第一代与第二代;身边的九个“碳”问题:《可持续设计研究》课程成果展;华为“AIoT 助力生活创新”课程教学成果展;“综合设计程序与方法”课程教学成果展。通过线下引导、线上阅览的新型展陈模式,将可持续设计理念与互动体验相结合,寓教于乐地进行理念宣传,引导大众价值观的转变,积极助力可持续发展目标地实现。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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