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丰碑·学术讲座周|孙景波:艺术家中的强者——忆侯一民、邓澍先生

2023年3月17日,“大道丰碑”系列学术讲座第四场“艺术家中的强者——忆侯一民、邓澍先生”在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学术报告厅举行。中央美术学院老教授孙景波先生担任主讲人,中央美术学院副院长邱志杰,侯一民、邓澍先生亲属侯珊瑚、仲伟生等嘉宾出席了本场讲座,讲座由壁画系直属党支部书记王长兴主持。

讲座中,孙景波教授围绕侯一民先生的教导“壁画家应成为艺术家中的强者”,依照时间脉络回顾了侯一民、邓澍先生的艺术生涯,从“艺术创作的强者”、“肉体与精神的强者”和“美术教育的强者”等方面具体阐释了何为艺术家中的强者,以及二位先生如何在自己的人生、创作与教学中践行着“强者精神”。承接前辈先生的艺术追求与精神,孙景波教授进而结合壁画系的教学基础和发展目标对后辈提出了殷切希望。

孙景波先生在讲座现场


副院长邱志杰致辞


壁画系直属党支部书记王长兴主持讲座

讲座伊始,孙景波教授谈到,在美院学习期间,侯一民先生经常强调“从事壁画创作,必须是艺术家中的强者”。这不仅是侯一民先生在壁画创作中领悟的真理,同时也是对美院建立壁画系最基础的要求。

何为强者,如何成为艺术家中的强者?孙景波教授表示,作为壁画创作者,要实现“强者”的境界,需意识到如下几方面并作出相应努力:第一,壁画是命题创作,并不自由,壁画创作者在面对命题时应当有更广阔的思路,需具备揭示命题的能力。壁画区别于油画、版画和其他造型专业,应当使创作材料适应环境,并且应有尝试不同艺术形式表现方式和材料的勇气。第二,壁画家要做设计师,必须拥有带领团队实现设计思想和风格的统筹能力。面对体量巨大的壁画,壁画家应做一名有耐心的匠人,必需具备协调各方面的能力,在不同的风格、表现手段中,令千万人的集体工作如出一人之手。第三,壁画是面向广大受众的公众艺术,创作者应有接受批评的包容性。

艺术家需要成为强者,不仅在艺术修养上达到较高的水平,还应有着强健的体魄、不屈的精神和高瞻远瞩的思维。侯一民先生和邓澍先生在绘画造诣、精神强度和领导能力上都无愧为艺术家中的强者。

01/艺术创作的强者

1950年冬,侯一民先生作为人民日报特邀记者赴抗美援朝前线,回国后创作了《跨过鸭绿江》,其后一直从事中央美术学院教学工作。在此期间,侯一民先生结识邓澍先生,在年画创作过程中形成了合作关系并结下情缘。他们从青年时代开始拥有共同的理想,一路形影不离相伴到晚年。邓澍先生支持侯先生作为领导的繁忙工作,也和侯先生一起投身大型艺术工程,与侯一民先生合作过《六亿神州尽舜尧》《百花齐放》《丝路情》《清水江畔》等大型作品。孙景波教授提出,邓澍先生不是一位助手而是一位合作者,二人在创作过程中相互补充,是一对相得益彰的艺术搭档。由于历史语境的局限,邓澍先生在艺术创作和艺术教育方面的成就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和恰当的评价,这是十分遗憾的。

侯一民、邓澍《六亿神州尽舜尧》 1964年


侯一民、邓澍、侯珊瑚《丝路情》毛织壁画 1981年 北京图书馆贵宾厅


侯一民、邓澍 《清水江畔》油彩壁画 1984年

邓澍先生早年参加革命,16岁被日本宪兵队关进监牢,辗转多次来到北京学习绘画。1951年,邓澍先生创作的年画《和平签名》获全国年画一等奖,备受广大群众好评。1955年,邓澍先生被公派前往苏联学习油画,逐步形成了色彩明丽、素描扎实、风格朴素的艺术风格,创作了一系列服务国家和人民、表现时代生活的创作。回国后,邓澍先生以教学工作为主,先后在中央美术学院油画系、壁画系任教,耐心指导学生创作,关心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受到同行和学生的由衷敬重与爱戴。除了在素描、油画和壁画创作上的建树,她还参与了第三套、第四套人民币的设计创作,“锦绣中华” “世界之窗”等大型公共艺术项目的设计与建设。

邓澍 《和平签名》 年画(绢本设色) 127cm×189cm 1950年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邓澍 在列宾美术学院留学时的课堂作业 油画 1957年


邓澍 《母与女》 布面油彩 167cm×92cm 1959年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邓澍 《盛装的藏女》 60cm×70cm 布面油彩 1985年


邓澍《挑粮路上》 油画 1976年

侯一民先生的创作同样受到了苏联现实主义的影响,其可追溯至1954年至1957年在马克西莫夫油画训练班的学习。在此期间,侯先生每天晚上借着微弱的火光坚持创作作品,《青年地下工作者》就是代表作之一,此画表现了侯先生自己的亲身经历,描绘了昏暗灯火下,青年地下工作者一边收听电台,一边印刷传单的场景,画面左侧的女性就是著名艺术家周思聪。孙景波教授称赞这幅作品开创了油画现实主义先河,画面中下笔利落、色彩强烈、布置轻巧,是艺术家真情投入之作,所以造就经典。此后侯一民先生创作的《毛主席与安源矿工》《刘少奇与安源矿工》等都是声名遐迩的杰作,艺术家遍访煤城屡下矿井,查资料、搜素材、精构思、细刻画,历时三年艰辛最终完成了“矿工”系列艺术创作。

侯一民 《地下工作者》 布面油彩 210cm×176cm 1957年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侯一民 《刘少奇与安源矿工》(在原作复制品基础上于2011年重画) 原作信息:布面油彩 160cm×322cm 1961年 中国国家博物馆藏

1981年,侯一民先生承接北京图书馆贵宾厅的墙面美化工作,大型毛织壁画《丝路情》获得了外宾的高度评价。1987年,侯一民先生又承担了深圳“锦绣中华”“民族文化村”“世界之窗”等项目的雕塑创作工作,其呈现了东西方各国的雕塑艺术风格,其中巴黎圣母院微缩景观制作精细,每一个陶塑小人皆出自艺术家之手。此外,侯一民先生和李林琢先生合作的大型浮雕《东方文明》展现了新时代的恢宏大度和中国气魄,将商业项目上升至经典艺术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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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锦绣中华与世界之窗微缩景区 总策划:侯一民 人物设计:邓澍 塑造:侯一民、周德发

02/肉体与精神的强者

侯一民先生的强者精神不仅体现在能够经受外界的劫难,还表现在能够战胜自身的疾病。2008年汶川地震后,侯一民先生目睹震后重建的场景,立即决定要创作能够反映震后现场的大型壁画《抗震壮歌》。《抗震壮歌》高3.3米,长近200米,塑造人物577位,面积达429平方米,画作展现了地震爆发、群众自救、官兵救援、众志成城、灾后重建过程,用一幅幅经典的画面塑造了汶川特大地震后,军民万众一心、英勇无畏的群像。在创作过程中,侯一民先生突然跌倒在画面前昏迷不醒,送医后确诊直肠癌晚期,术后感染高烧,足有七天七夜没有进食,几乎所有人都觉得侯先生无法度过这道难关,而侯先生却在面对亲友探望时,仍然强调要对《抗震壮歌》进行修改,还讲述了梦中见证两岸统一的故事,足以见得侯先生是一位心怀国家、高瞻远瞩的人。

 

侯一民《湖南老农》 油画 1975年


侯一民《苗族姑娘刘东妹》 76cm×53cm 布面油彩 1978年

侯一民先生晚年时,囿于病痛几近无法起身,只能半躺着进行创作。由于行动不便,繁多的作画工具全堆在身边,在拥挤的小房间几乎没法走动。邓澍先生同样无法站立,甚至无法入眠,只能倚靠着椅子作画打发时间,时常废寝忘食,在此阶段,她绘制了大量亲朋好友的肖像,所作徐悲鸿、吴作人、董希文等先生的肖像,充分表现了先辈们的风范和性格。此外,邓澍先生画的最多的还有花卉、水果和静物,画面中呈现和煦的光照和温暖的色彩,表现了生命的本真。作为亲历者,孙景波从中感悟到了一条关于成为强者的道理——“只要活着就要画画,只要画画,就有活下去的理由”。

邓澍先生在逸园工作室创作的照片


邓澍 《李苦禅像》,油画,1998年


邓澍 《吴作人像》,油画,1998年

03/美术教育的强者

北平解放前夕,年仅20岁的侯先生担任国立北平艺术专科学校地下党支部书记。因当年的环境,地下党考虑南移北京高校,安排党员教师冯法祀带领秘密进城的田汉,到徐宅面见徐悲鸿和吴作人,传达了领导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离平”的嘱托,鼓舞徐、吴二人团结广大师生,阻止了北平解放之前国民党教育部南迁艺专的图谋。

中央美术学院壁画系的成立和建设同样离不开侯一民先生的积极推动。1976年以后,当时还在油画系任职的侯先生已经设置了大型绘画工作室。1978年改革开放初期,侯先生敏锐地察觉到了城乡建设中壁画蓬勃发展的机会,这一时期应运而生了一大批广受赞誉的壁画精品,如北京图书馆贵宾厅、人民日报社礼堂、首都机场、北京饭店、黄鹤楼等数十幅作品,掀起了“新壁画运动”的热潮。1979年初,在侯一民先生主持下,由李化吉、周令钊、梁运清、张世椿、王文彬、邓澍等人参与筹建了壁画研究室。

侯一民、邓澍《百花齐放》 壁画高温陶板花釉 1979年 人民日报礼堂


侯一民、李林琢《东方文明》红砂岩浮雕墙(局部) 1990年 深圳世界之窗


侯一民 《血肉长城》陶瓷壁雕 1983-1989年 中国国家博物馆

身为中国当代壁画创作的先锋,当代壁画范畴不再限于传统的重彩、浮雕等形式,侯一民先生不断尝试新的艺术尝试,将水墨、织毯、金属、陶瓷等引入壁画。为把传统高温窑变花釉引入大型壁画制作,侯一民先生和邓澍先生前后投入了九年时间,经过反复试制才最终成功。当壁画系成立后,两位先生将个人探索的经验毫无保留地教给学生,并鼓励学生进行个人创作和探索。

自强不息的艺术精神在美院代代相传,壁画系教师团队一直保持着较高水平,注重培养学生扎实的素描造型能力,这是壁画创作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部分。讲座尾声,孙景波教授进一步强调,前辈们抛下的种子,扎下的根,不仅体现在树立高水平的专业标准,还在于他们的精神和思想中。当代学子应致力于传承中国壁画历史传统,汲取当代各国壁画与公共艺术的长处,勇于进行各类材料和观念结合的实验。

讲座综述:马嘉懿
摄影:李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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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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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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