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冰领衔参加"超有机泛主题展"作品《何处惹尘埃》20日在我馆亮相并撰专文纪念9.11

9.11 从今天起,世界变了
徐冰
         今年,我被欧美的一些机构邀请重展旧作《何处惹尘埃》,我被提醒:今年是9.11事件十周年。10年无法判断其长短,但这个世界、一个国家和你自己,却是实实在在地用掉了这一段时间。
         10年前的9月11日早晨,工作室助手Marry上班第一句话就是:“快打开电视!有一架飞机失误了!撞在双塔上。” 我纽约的工作室在布鲁克林维廉斯堡,与曼哈顿隔河相望。工作室楼前,大都会街西头的空中,耸立着两幢庞然大物,那就是世贸双塔。我立刻来到街上,正看到另一架飞机飞过来,实实在在地撞到第二座大楼上。又一个火团膨胀开来。此时的双塔象两个巨大的冒着浓烟的火把。不清楚过了多久,我开始感到第一座双塔的上部在倾斜,离开垂直线不过0.5度,整幢大楼开始从上向下垂直地塌陷下去,象是被地心吸入地下。在感受只有一幢“双塔”的瞬间时,第二幢大楼象是在模仿第一幢的方式塌陷了。剩下的是滚动的浓烟。我看着这奇观的发生,脑子里的另一个画面却是90年我离开前的北京。那一刻,我强烈地意识到——从今天起,世界变了。说实话,我眼看着两座“现实”的大楼就这样倒塌了,我却找不到那种应有的惊恐之感;它太象好莱坞的大片了。
         而对我情感真正的震动,是在第二天早晨走出工作室大门的一刻,我感到视线中缺失了什么,原来,已经习惯了的生态关系被改变了。那段时间最让我感动的,是一位纽约孩子家长的话,她说:9.11之后,孩子找不到家了,因为她告诉过孩子,只要看着双塔就可以找到家。
         事件后,整个曼哈顿下城被灰白色的粉尘所覆盖。我从不收藏艺术品,却有收集“特别物件”的习惯,做为生活在这座城市的一个人,面对这样的事件,能做什么呢?几天后,我在双塔与中国城之间的地带收集了一包9.11的灰尘。但当时并不知道收集它们干什么用,只是觉得它们包含着关于生命、关于一个事件的信息。两年后当我又读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这句著名的诗句时,让我想起了这包灰尘。我开始构想一件作品——用这些“尘埃”做为装置的核心材料。
         这两句诗是六祖慧能回应禅师神秀的,神秀当时在禅宗界的地位很高,是上座。他为了表达对禅宗要诣的理解,写了一首诗,为:“身是菩提树,心为明镜台。时时勤拂拭,莫使惹尘埃。”慧能当时只是一个扫地的小和尚,他在寺院墙上写了一首诗回应到:“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由于慧能深谙禅宗真意,后来师祖就把衣钵传给了他。
         这件装置的计划,2002年提出来后,由于事件的敏感,没有展览要接受它。两年后,才首次在英国威尔士国家博物馆的“Artes Mundi艺术奖”项目上展出。我将在9.11事件中收集到的尘埃吹到展厅中,经过24小时落定后,展厅的地面上,由灰白色的粉尘显示出两行中国七世纪的禅语:“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展厅被一层象霜一样均匀且薄的粉尘覆盖,有宁静、肃穆之美,但这宁静给人一种很深的剌痛与紧张之感;哪怕是一阵轻风吹过,“现状”都会改变。
         这件作品发表后,获得了很多好评,也引起了许多讨论。在中国,主要集中在“当代艺术与东方智慧”的话题上,而各类英文纸媒及网媒上,却集中在对使用9.11尘埃的意义上,因为毕竟是9.11的尘埃,毕竟死了那么多人。作品发表后,我收到过一些来信,其中一封来自美国加州的美国历史博物馆的信,说他们知道我做了这件作品并希望向我买一些灰尘,因为这个博物馆里有一部分内容是讲9.11事件的。他们收藏有救火队员的衣物、死难者的证件等,但就是没有收集灰尘。我说:这些灰尘怎么能出售呢?我觉得这件事情很有意思,它反映了当今不同文化背景下的世界观和物质关的不同。可是在佛教、犹太教和基督教,世界几大原始教义的传统中,对尘埃的态度却有着类似之处,"一切从尘土而来, 终要归于尘土。" (every thing comes from dust and goes back to dust.)今天的人类与那些最基本的命题似乎已经越来越远了。
         尘埃本身具有无限的内容, 它是一种最基本,最恒定的物质状态,不能再改变什么了。为什么世贸大厦可以在顷刻之间夷为平地,回到了物质的原型态,其间涉及到政治、意识形态、宗教的不同与冲突。但有时想到,超越其上的另一个原因是;在一个物体上聚集了太多的人为意志的、超常的、物质能量;它被自身能量所摧毁,或者说是这能量被利用、转化为毁灭自身的力量。事件的起因往往是由于利益或政治关系的失衡,但更本源的失衡是对自然和人文生态的违背。应该说,9.11事件向人类提示着本质性的警觉,我希望通过这件作品让人们意识到这一点。
         在展厅入口处的墙上有一组照片,表述了我是如何把这些灰尘从纽约带到威尔士的经过。当我准备去威尔士做这件装置时,我才意识到,这包灰尘要想带到威尔士并非易事。国际间的规定是不允许把土壤、种子这类物质,从一个大陆带到另一个大陆的。更何况是一包9.11的尘土(即使这包尘土没有任何有害物质,为观众的安全起见,我们曾在威尔士的试验室做过化验)。有乘机经验的人都知道,9.11以后机场安检的“景观”。没办法,我想到用一个玩具娃娃,翻模,以粉尘代石膏,制作了一个小人形,它好象是我的一件雕塑作品——因为我是艺术家——被带进了英国。之后,我们再把它磨成粉沫,吹到展厅中。后来我觉得这个过程有意思,就把它作为装置的一部分,充实了作品的主题。这个行为有一些“不轨”,却涉及到一个极其严肃的问题——人类太不正常的生存状态。
         实际上这件作品并非谈9.11事件本身,而是在探讨精神空间与物质空间的关系。到底什么是更永恒,更强大的。今天的人类需要认真、平静的重新思考那些已经变得生疏,但却是最基本且重要的问题——什么是需要崇尚和追求的?什么是真正的力量?宗教在哪?不同教义、族群共存和相互尊重的原点在哪?这,不是抽象的玄奥的学者式的命题,而是与每一个人活着相关联的、最基本的事情,否则人类就会出问题。
         我的中国朋友们对9.11事件,在思想上的谈论要比美国朋友更多,就象对中国的某一件事,美国人有时比我们谈论的更有兴趣。这十年里,整个世界的人们对9.11的谈论象尘埃在大地上的飘落,“平均地”, 无处不在地被谈论着,试图从事件中找出意义,找到世界新的契机。唯有一点不同的是;美国人除此之外,还聚集了大量的精力,在对世贸的重建计划、“自由塔”和“纪念地”方案的争论中。十年过去了,这些项目仍在建设中。
         提到9.11纪念地,我想再多说几句。纽约市政府为将来建立纪念地,在清理废墟的过程中,保留了很多纪念物;扭曲的建筑钢架、救火车的残骸、救火队员的衣物,被热量、重力挤压,碳化拧结成的板块——每一个楼层被压缩成只有10厘米的厚度,真像是亿万年前的地层,却从中隐约可见双塔内部的设施。最让人不可思议的是,被微缩的文件柜中,邮票大小的、炭黑色的A4纸上,惊人地显现出坚硬的文字。纽约市政府留够了纪念地所需的物件之后,他们决定让世界各地政府机构或非盈利机构去认领剩余的纪念物。我的一个朋友曾是9.11纪念地的艺术总监。近水楼台的我,获得了一块带着编号、离撞机位置很近的、双塔一号楼的钢架——它粗矿、巨大、经历过辉煌和惨烈的时刻。在JFK机场巨大的仓库中,已经看守了这些遗物近十年,看上去象印第安族裔的看守人问我:“你准备拿这件东西做什么?”我说:“我先要把这它运回到中国,因为在这个事件中,有100多华人丧生。”
         此刻,我正在飞往纽约的班机上,今天的安检比往常严了一些(整个世界被安检了10年),因为又临近这个特殊的日子了,此行,即是为了这个日子。《何处惹尘埃》这件装置,目前正在纽约下城的一个空间中紧张地布置着,要赶在9.11之前对公众开放。隔了近十年,这件作品第一次在美国展出。之前,它曾在美国之外的几大洲展示过。这些十年前离开的尘埃,夹带着其它地域的、不同气息的尘埃,一起回到纽约曼哈顿的下城。
         这里,我用美国作家安诸.索罗门的一篇散文结尾的一段,作为本文的结尾:
         “徐冰在9.11之后虚空的日子里,从下城收集到的这些灰尘,不仅是具有寓意的;它还包含着那个九月的微风中夹带的寻常与不寻常的内容,融汇着那一天所带来的独有颗粒:大楼在倒塌中转化成的粉末,从大楼中散落而出的、如枯叶般的纸片,以及人类质地的灰烬,所有这些在火和力的作用中,融合成一种统一的、永恒的纯粹,并与每日的尘埃混杂在一起。过去10年,关于‘自由塔’以及9.11纪念碑的、冗长而毫无结果的争论中,没有人注意到,其实这座纪念碑早已在那里:就是那些尘埃本身。”

2011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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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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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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