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写生新疆:20世纪以来新疆主题创作研究展”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2B展厅拉开帷幕。本次展览在国家艺术基金交流传播项目资助下,聚焦于20世纪以来中国几代艺术家远赴新疆写生创作的历史脉络,整理和研究“新疆”素材给近现代以来艺术创作提供了哪些创作源泉,以及由艺术观念的转向带来的绘画语言的拓展和突破。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馆长张子康导览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馆长张子康教授在展览开幕导览中,谈及本次展览的策划时提到,中央美术学院一直与新疆有很深的渊源,新疆的很多老一辈艺术家都是由中央美术学院培养,他们在新疆美术事业推动过程中发挥了非常大的作用,这一段历史一直鲜有人去梳理,这个展览把新疆跟中央美术学院乃至中国20世纪以来艺术发展脉络结合起来,可以让观众看到中国艺术家在新疆题材创作中的思考,这些思考成就了很多艺术家,通过这个展览可以看到这段历史,看到艺术家们在这个话题之下创作的成果。
中央美术学院科研处处长于洋发言
中央美术学院科研处处长于洋教授评价展览说:以“写生新疆”为主题的专题研究展在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开幕,展览本身作为国家艺术基金资助的重要的展览项目,贯穿了“写生新疆”这样一个学术主题,在20世纪的美术发展史中有很多名家名作表现新疆的人和事,表现新疆的阳光和土地,本次展览呈现了很多在艺术史上具有典型性的新疆主题的优秀作品,给这个展览奠定了学术的高度。展览还展现了当下老中青尤其是中青年艺术家的作品,他们延展了对新疆主题的探索和思考。由中央美术学院来承办这次展览,有特别的学院艺术和艺术本体的意味,是国家艺术基金资助下的重要的一种学院探索。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副馆长王春辰发言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副馆长王春辰教授认为,展览围绕新疆主题呈现中国几代画家的创作作品,展览虽然名为“写生”,实际上已经超越了写生这一基础的概念,写生这个词汇本身含义非常丰富,中国的绘画一直有这样的传统,就是去观察生活、观察社会,它并不是简单的绘画草图的收集,而是通过这一活动丰富艺术家对世界的体会,从而不同于在工作室中的创作。这次展览展示了中国几代画家从20世纪以来以新疆为主题的创作面貌,每一时期的作品都反映出时代艺术语言的变化,以及他们对新疆这样一个地理、人文环境的捕捉和刻画,其中包含了更大的一个艺术史的视角——中国的绘画曾经长期以中原、内地为主要对象,进入20世纪随着地理概念的扩展,包括绘画领域的扩大,大量画家开始向很多过去不在中国画史中表现的题材和地域去拓展,新疆就是其中之一,当然还包括西藏、西双版纳等等。新疆作为丝绸之路上的重要区域,地域广阔、民族众多、语言丰富,自西汉以来历朝历代形成了富有传奇色彩的环境,艺术家去这里创作,一定会激发很多历史、人文的想象,这些内容和中国传统的文人画不同,看这些作品可以体会中国现代主义艺术的丰富性和多样性,也为现代艺术家提供了艺术滋养来源的丰厚性。这个展览值得我们去思考和观摩,帮助我们打开绘画视野的一个角度,以这个主题表现中国艺术20世纪发展的线索和脉络,可以说是别具一格。
展览结构
1
激情与探险
——现代新疆写生的先遣者(1949年以前)
20世纪以来,交通条件的优化,画人西行成为风尚,尤其三四十年代,由于战争的原因,在中国西部聚集了一大批美术家,尤以战时延安画家群和战时重庆画家群最为集中。赴西北写生的美术家虽不像延安画家那样以版画等形式发出对抗战声援的最强音,仍勇敢地走出象牙之塔,由远离大众到亲近大众的转变,充实了艺术学养,并在异域风情的刺激下,他们的艺术技巧得以升华,艺术个性得以发挥。
2
开掘与新篇
——新中国文艺政策下的西行之路(1949-1978)
新中国以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为指导方针的新的文艺政策,鼓励艺术家到各民族人民大众的生活中去开掘创作的源泉,各民族大众也成为新文艺歌颂表现的对象。彼时新疆文化的需求、前辈艺术家画新疆的魅力,促成了新一代艺术青年搭上了西行的列车,以新疆的社会主义建设和人物面貌为表现重点,画家队伍也空前壮大,新疆也因人物形象之奇俊、风景之奇绝,成为提高艺术技巧的最佳摇篮、悟通艺术规律的大课堂。画新疆不再是个人行为,而成为整个美术群体的共同课题。
3
壮阔与崇高
——新时期新疆题材的开拓(1979-2000)
随着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改革开放的春风吹度天山南北,画新疆的高潮再度涌起,全国各地艺术家们踏着先行者的足迹重新走进新疆,他们避开“文革”盛行的创作模式,试图从新疆少数民族形象中寻找纯朴的创作原型和神秘的审美元素,以此探寻自己的艺术道路。
4
历史与现实
——新世纪的视野(2000年以来)
进入21世纪,现代生活与边疆遗产共同塑造了现代新疆的新貌,有关新疆的艺术创作一方面更深入地探索西部自然地理与人文风貌而形成的独特的色彩语言,同时艺术家们在精神表达上,从表面的风情猎取走向人性关怀以及生命意识的凸显,突破现实主义的单一创作方法与表现手法,结合写生与田野考察的方式,借鉴现代主义的诸种艺术观念和表现形式,从现实主义的写生新疆题材的表现走向“当代意识”的融合与推进。
5
当代艺术实践的个案研究
伴随着后现代性、全球化、信息技术,人工智能、元宇宙等各种思潮的纷至沓来,中国的当代艺术实践也呈现出多元化和多样性的状态。特别是近年来,随着人文伦理学、人类学本体论转型和多样性民族志等应对当下的理论兴起,艺术家也认识到,复杂多样的自然物实际上是以一种自由主体的关系共同维系、生产着大家赖以生存的环境。在共生的视角中,思考并寻找我们自己的角色与剧本,或许将更有助于我们在高度发达的科技时代重定位我们的历史和文化。在这种的纬度的考量中,以五位艺术家的项目个案充分体现出这些气质和特性,作为具有典型意义的研究个案呈现。
这些艺术家所表现的少数民族,尽管仍是一种他者的形象,却被如实地呈现为一个普通人的形象。他们穿着日常服装,过着日常生活。他们不再以一种瞬时的方式笑着和舞蹈着,在现实中,他们正经历着当代生活的演进与嬗变。
展览艺术家
(按出生时间排列)
韩乐然、司徒乔、叶浅予、王合内、罗工柳、戴泽、梁玉龙、黄胄、伍必端、李山、列阳、钟涵、全山石、闻立鹏、杨鸣山、靳尚谊、庞均、谭权书、阿曼·穆罕诺夫、谢家道、苏高礼、龙清廉、龚建新、文国璋、范迪安、李晓林、张群、于小冬、刘小东、杨茂源、胡西丹·克里木、赵培智、刘商英、刘雨佳、康春慧
展览现场
部分参展作品
司徒乔 套马 中央美院美术馆藏
韩乐然 天山脚下歌舞 油画 1946年 48×63cm
叶浅予 新疆乐舞(轴)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梁玉龙 新疆背袋老人 87×68cm 布面油彩 1961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阿曼·穆罕诺夫 葡萄架下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王合内 对话(女孩和小鹿) (木雕)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靳尚谊 塔吉克新娘
全山石 维吾尔老人——教长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刘小东 土孩儿 150×140cm 布面油画 2013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张群 高高的塔什干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 展览信息 |
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
中国福利彩票和中国体育彩票彩票公益金资助
写生新疆:20世纪以来新疆主题创作研究展
展览时间:2023.7.12-8.20
展览地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2层B展厅
资助单位:国家艺术基金
主办单位:中央美术学院
承办单位: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
支持单位:中国美术馆 新疆美术馆 黑龙江省美术馆 浙江华茂艺术教育博物馆 懋源泓斋
鸣谢:罗安 闻丹青 韩健立 蒋雯丽
学术主持:邱志杰
总策划:张子康
学术顾问:曹庆晖
展览总监:韩文超
展览统筹:王春辰 高高
策展人:郭小晖 王静
设计协调:纪玉洁
视觉设计:孙彤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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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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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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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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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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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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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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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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