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维的感性——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女艺术家作品专题展”已于7月8日正式拉开帷幕,开展后吸引了大量公众前往观展,也引发了艺术史学者、批评家、艺术家以及媒体的关注与讨论。艺术中国、99艺术网、网易新闻、南方都市报、北京日报、中国妇女报等媒体就展览理念、美学表达以及空间叙事等多角度进行了精彩的报道。今天为大家带来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馆长张子康教授为此次展览及展览出版物撰写的前言,并将展览三个版块“具身之感、秩序之感、媒介之感”的阐释文本与参展作品进行完整呈现,以期让公众深度认知和理解女艺术家如何以“感性”构建女艺术家的情感流动与精神托举。
前言 II
动人的艺术作品往往不是纪念碑性的,而是藏于日常的细节当中。除了先天的基因差异与性别生理因素,长久以来的生产生活方式,决定了女性与真实的日常生活有着更大的接触面积与摩擦力,这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女性生出了更多的触角,对周遭的事物有着更加深入且广泛的嵌入,以及更加细微的体察。
基于劳动生产方式和生育能力的社会分工及其所附属的隐性金融安排,在一定程度上固化了女性的社会地位,同时渐进地隐匿起来的,还有女性的角色地位。如果说,是洗衣机的发明将女性解放出了劳务繁重的家庭,信息化、智能化等现代的社会生产方式则进一步释放了女性的生产能力、才智和更多的社会参与——女性开始作为一个独立的群体日益被看到。然而,一直以来,对于女性性别与角色的探讨,大多是来自于社会人类学意义上的,文化艺术方面的注意力也更多地集中在了对于作品人物的认可与分析上,忽略了背后真实的女性群体乃至女性创作者。
20世纪以来对于女性艺术家这一现象的剖析与泛化的性别定义和概念性探索,都是对于这一道路的开拓与尝试。展览“多维的感性”回归到女性创作者和女性艺术家这一角色本身,回归于“感性”这一原始、朴素的主题,更多地关注到趋势和浪潮涌动下的女性艺术家身份。并且,当女性群体被分离出来进行单独审视的时候,女性群体的问题意识随之被发觉、被看见、被反思。这就为我们带来了更加深刻的体验,透过不同的视角,重新感知日常与当下,这是心理与精神性的,也是启发与建设性的。
在“多维的感性”这一大的主题之下,本次展览共分三个板块——包括具身之感,秩序之感,媒介之感,分别从女性性别特质所赋予的独特传感器,女性艺术家对于艺术的追求、探索与表达,构建起一段段结伴而行的旅程,从中感受女性情感的流动与灌注于作品中的精神托举,女性对于微妙情绪的捕捉与透过作品所进行的表达、回应、思辨与释然,其中不乏对社会时代变迁的体感,对美的向往,对人所共通的精神世界支撑的寻觅与构筑。展览从个体女性艺术家的尝试与努力,放大到女性群体,还原女性视角,重新审视女性处境,试图构建差异性下的丰富性,认同性下的多元性,立体性下的普世性,理解性下的突破性,以及,基于理性共情之下的正视与尊重。
张子康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馆长
2023年5月
“多维的感性”展览版块及作品
具身之感
具身是感性的深刻维度。从艺术创作的界域看,具身可以理解为以触觉、感觉、听觉等身体感知体验激活心理感知的过程,并以此延展至对符号、图示的理解、审美和文化认知以及思维方式的影响。在女艺术家的创作中,具身是一种创作的自觉,她们不仅通过具身的体验与经验来感知自己的存在,还通过具身的感觉来探索和认识周围的世界,来体认世间万物,并以绘画、雕塑、摄影等多种艺术形式来表现身体,表达丰富的内心感受和精神世界。
小马 / 申玲 / 布面油彩 / 145×110cm / 1990
桂林白公馆的幸福艺术家 / 闫平 / 布面油彩 / 50×60cm / 2014
我心飞翔之一 / 叶南 / 布面油彩 / 200x200cm / 2014
另一种空间3 / 徐华翎 / 国画色、矿物质颜色、亚麻布 / 160×110cm / 2000
自画像 / 康蕾 / 布面油彩 / 160×110cm / 2002
相遇系列1 / 傅莹莹 / 木板油彩、铅笔 / 40×50cm×4 / 2010
漂浮的想象 / 林笑初 / 布面油画 / 180cmX86cm / 2013
秩序之感
秩序常被认为与理性更为紧密,但它与感性并不对立,艺术创作的最佳状态是感性的自由灵动与理性的秩序控制达到高度契合。秩序为女艺术家提供了重要的美学创作框架与路径,帮助她们把感知冲动和感性表达整理成有意义的形式,将富有感性想象力的视觉材料以对称、均衡、聚合、重复、对比、渐变等方式进行组织协调,为作品构筑起具有强烈节奏感和韵律美的视觉秩序。自然、城市、机器等客观世界的事物被以写实的方式来表现现代社会的具象秩序;心灵世界、社会意识、历史延续等则被以几何形状、色彩、线条纯化为抽象秩序的表达。
理想园 / 高思桦 / 布面丙烯 / 80cm x 150cm x 2 / 2013
目木,木目 / 周艺蕾 / 布面油彩 / 240×200cm / 2016
拆一根销、解得一件家具 / 薛文静 / 北美黑胡桃、黄铜、亚克力 /
172×32×155cm / 2017
印象之一 / 乔杨 / 艺术微喷 / 118.8x84.1cm / 2012
无用的解放 / 苏莘媞 / 数位喷绘、墨水、丙烯、压克力板 / 93x186cm / 2021
离婚纪念照 / 高美琳 / 收藏级微喷 / 127x95cm / 2019
媒介之感
“媒介是人体的延伸”阐明了媒介通过诉诸人的感官来传达信息。事实上正是因为媒介,女艺术家的感性优势才更有可能被视为一种价值。媒介为女艺术家的创作带来最为感性的演绎:细腻与粗犷、静谧与喧闹、浪漫与现实、单纯与丰富、和谐与冲突……不同媒介的形态属性及蕴含其中的精神乃至文化属性激发了女艺术家多样的感知和多元的思考,也熔铸了她们独特的创作语言和审美模式。
变异的‘生物’ / 黄小黛 / 3D打印树脂、宝石、银、植绒,钢等
15-30cm不等 / 2016
从一枚戒指开始 / 吴冕 / 银,尺寸可变 / 2012
刘佳 / 须臾·万里 / 收藏级相纸数码微喷、数字影像 / 70×900cm / 2019
镜像 / 刘子瑶 / 布面油彩 / 100×80cm×2 / 2020
行走—重新出发 / 田野冬雪 / 雕塑,尺寸可变 / 2015
赛金花的大腿 / 边霄萌 / 卸妆棉、卸妆液、化妆品、铁
450×120×100cm / 2015—2016
板块文字摘自《策展人语》,纪玉洁,
《多维的感性——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女艺术家作品集》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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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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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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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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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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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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