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座预告|“海洋传感器——珊瑚守护者的日与夜”主题科普讲座


“东山站的日与夜——珊瑚守护者的日常”

主讲人:刘迟迟

(厦门大学东山太古海洋观测与实验站驻站科学家)

讲座时间:2023年10月16日 16:00~17:00

讲座地点:中央美术学院5号楼F2-203

(实验艺术与科技艺术学院讲堂)


本场讲座是“海洋传感器——海洋主题科普艺术展”的第二期讲座分享,我们将邀请厦门大学东山太古海洋观测与实验站驻站科学家刘迟迟博士,为我们普及珊瑚保育相关的知识。同时,我们还邀请到了中央美术学院潜水社社长吴泓震同学,为我们分享他与社员们在水下摄影、在生态与海洋设计领域所做的工作。我们诚邀所有关注海洋、意图守护海洋的公众朋友们,来此与我们一同探讨海洋学科与艺术创作跨界合作的可能性,并一同呼吁海洋意识的觉醒。

讲座预告


东山站的日与夜

——珊瑚守护者的日常

珊瑚礁作为生产力与多样性最高的生态系统,有着海洋中的“热带雨林”的美誉。而在绚烂多彩的视觉图像背后,其所面临的种种危机与困局是不容忽视的。海水温度上升、富营养化、过量的沉积物等胁迫因素都在严重威胁着珊瑚礁生态系统的平衡,好在有这么一群珊瑚守护者,常年驻守在珊瑚附近,进行着日复一日的珊瑚保种、复育工作。


主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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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人:刘迟迟

厦门大学东山海洋观测与实验站驻站科学家

博士毕业于香港城市大学。2021年加入厦门大学东山太古海洋观测与实验站,开展我国高纬度造礁石珊瑚的研究和保育工作,并牵头完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第二代海底有缆珊瑚生态在线观测系统的研发与海试工作。目前研究方向为珊瑚礁生物学与生态学,珊瑚礁生态系统保育与修复,以及海洋观测技术。


内容预告

五彩斑斓的热带珊瑚礁总是令人神往,而我国最北的造礁石珊瑚群落在哪里?它和热带的珊瑚礁有什么不一样?它们为什么能生存在那里?它们现在怎么样了?我们能为它们做些什么?主讲人作为东山太古海洋观测与实验站的驻站科学家,常年驻扎东山站开展珊瑚相关工作。他会分享自己为何对珊瑚感兴趣,又是如何进入到珊瑚领域。同时作为爱好水下摄影的潜水员,他会分享自己在各地拍摄的水下照片,让听众对珊瑚礁的生物多样性有切实的感受。再聊聊他自己的科学研究和东山站的工作日常,以及珊瑚保护和保育的相关知识。


厦门大学东山太古海洋观测与实验站(蔡其思 摄)


珊瑚生态有缆平台系统(ceco)监测数据

在“海洋传感器——海洋主题科普艺术展”的展厅中,我们辨析了珊瑚的概念,介绍了珊瑚调查的方法,普及了走私珊瑚的相关法规,揭示了珊瑚礁生态岌岌可危的现状,同时也展示了两件基于珊瑚研究的艺术作品。

相关作品


《绚烂的白》/视频装置/刘迟迟

作品阐释:

以死亡珊瑚的白色骨骼为幕布,运用投影技术,重新赋予这些骨骼以生机。尽管死去的珊瑚并不能真正重生,但退化的珊瑚礁还有重返健康的希望。即使在逼近绝望的情况下,我们仍然可以采取行动,重振珊瑚的生命力。

当我们检索珊瑚,当我们想起珊瑚,当我们在美丽海岛旁潜入海底靠近珊瑚的时候,我们获取到的视觉画面多是缤纷绚烂的。而真正需要我们正视的,也许更应该是那些如同你我的归途一样,不具色彩的白骨。


《流转飞白》/交互装置/刘迟迟&李博

作品阐释:

珊瑚礁是极其敏感的生态系统,海水温度上升、水体酸化、天敌泛滥及直接的人类活动都有可能给它们带来毁灭性打击。

本作品使用温敏材料,当观众靠近并距离雕塑小于2米便可触发距离传感器,引导珊瑚雕塑不断升温。珊瑚的色彩由缤纷到妖艳再到惨白,模拟了珊瑚礁白化的真实历程,同时珊瑚礁的音景也因观众的靠近由活跃繁盛逐渐沉寂。

希望通过该作品引发观众思考,当人类面对自然时,是否应当保持体面的距离,留给爱与尊重。


相关展览


“海洋传感器——海洋主题科普艺术展”

主办单位:中央美术学院实验艺术与科技艺术学院、中央美术学院科技艺术研究院、近海海洋环境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厦门大学海洋与地球学院、厦门大学环境与生态学院、厦门大学科考船运行管理中心、福建台湾海峡海洋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70.8海洋媒体实验室

承办单位: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

协办单位:中央美术学院乡村振兴研究院、东山文旅集团

总策划:高洪  林茂

学术主持:邱志杰  史大林

策展人:邱思遥

策展助理:李晓彤

展览设计:pill.design

资料整理:张聪聪  陈铭荟  马秋子  万希玄  王雪茗

参展艺术家:

郑谋颂  刘迟迟  李博  程文志  李晓彤  张若伊  李泓泉  吕明岳  王梦茹  叶上达  陈抱阳 王梓瑜  金子玥  黄煜楠  程亚男  李晴  李伊澜  张佳妮  陈玫冰  乔木  徐陶雨泽  孙至卿  黄安怡  罗啟蒙  张心洁 徐子怡  李欣倩  刘思彤  白康怡  王亮  朱昱安然  邱琬晴  尹紫涔  刘乾畅  张译方  叶君豪  李佳潼  周心怡  傅娆  田雨轩  钱梦瑶  邹文君  廖玉琢  赵子熙  蔺禹含  沈雨馨  曾瑞阳  苏绎思  廖静夏  任卫琳  李卓阳  凌筱薇  宋佳益  袁蕾  刘心怡  张渤鋆  王紫卿  杨斐  张潆方  左可茗  杨珺婷  李津杭  龚英梓  平林由佳  周志豪

科学顾问:张宇  王海黎  马剑  杨位迪  孙圣垚  刘迟迟  程文志  李泓泉  苏英楠  惠健刚  傅伟杰  张雅棉  方腾越  李杭茜  曹舰艇

特别鸣谢:陈晔 吕智强 贾蕴博 张梓倩 厦门大学东山太古海洋观测与实验站 厦门大学漳江口红树林湿地生态站 厦门大学水声通信与海洋信息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张宇课题组 厦门大学环境监测方法与仪器团队马剑课题组 厦门大学对虾种质资源与遗传育种实验室 厦门大学碳中和创新研究中心 厦门大学红树林生态与管理课题组 亿点点不一样 李骁麟 江毓武 游伟伟 杨爽 施薇 林昕 王丽芳 黄家骏 陈钊英 林智勇 张林 程健铧 甘少敏 黄蓝青 蔡其思 方许闻 陈堃 叶成淼 黄妙琴 东山县人民政府 漳州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 东山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东山县陈城镇澳角村村民委员会 卢勇鹏 林炀 林金宗 沈福枝 林越南 沈玉珍 沈太发 郭辉妹 沈舜欣 许锦华

展览时间:2023年9月15日—10月29日

展览地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一层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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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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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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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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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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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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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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