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品读:山河品格——对纪念碑崇高感的追寻

文化和旅游部“2023年度国家美术作品收藏和捐赠奖励项目”

心中的国际歌

——闻立鹏绘画中的纪念碑意象

主办:中央美术学院

承办: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  中央美术学院油画系

展览时间:2023年10月24日–11月19日

展览地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2层B展厅

2023年是歌曲《国际歌》创作135周年、中文版发表100周年,是中央美术学院油画研究班毕业60周年。由此,美术馆专题策划此次“心中的国际歌——闻立鹏绘画中的纪念碑意象”展览。日前,展览正在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2层B展厅展出。

2022年,闻立鹏先生决定将一直保存在身边的油画《国际歌》相关创作画稿168件全部捐赠母校,由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永久收藏,本项目得到了文化和旅游部的资助,入选了“2023年度国家美术作品收藏和捐赠奖励项目”。抚摸这些尘封的画稿,跨越历史的时空,我们可以体会闻立鹏先生在创作《国际歌》时的心路历程。

本次展览是个案研究展览,既是一件经典作品的个案研究,也是一个艺术家的个案研究。美术馆以油画《国际歌》的创作为起点,梳理闻立鹏先生六十余年艺术创作的心路历程,细心寻找作品之间的内在联系,展现作品背后统一的精神内涵——对于崇高美的追求,一种纪念碑的意象。

展览的内容分为“亲人与烈士——生发自内心的纪念碑意象”“从《血债》到《国际歌》——为英雄绘一幅纪念碑”“山河品格——对纪念碑崇高感的追寻”三个板块,围绕闻立鹏先生油画作品中的“纪念碑性”,视觉性地阐释了艺术家“动情、凝意、炼形”的创作方法,并期望展示出艺术家的人生经历与艺术创作的深刻联系。

本期微信将推送展览中的第三个板块“山河品格——对纪念碑崇高感的追寻”。


山河品格——对纪念碑崇高感的追寻

闻立鹏的绘画中无法忽视的是自油画《国际歌》开始的英雄气概。

他注重探索绘画语言中的象征意味,追求至美,取意高远,红烛、烈火、山、石、树、血、云、风等都是人的精神品格展现,红色、黄色、蓝色、绿色、白色都是深沉情感的代言,隐含在绘画中崇高的英雄气概贯穿于他的艺术历程。

“青山与忠骨联系在一起,总有一种融自然美与人格美为一体的豪壮悲烈的感受,总是使我在感情得到净化与升华的同时,情不自禁的产生强烈的创作冲动。”也许是延续了父亲诗人的气质,他在绘画中与自然对话,“常在无言的岩石中体会到有情的人生,体验到永恒不屈的生命意识,感受到一种搏击人生的精神升华。”

一树、一石、一草、一木都仿佛是一个大写的人,形成一个个自然的纪念碑。


《色彩》

闻一多

生命是张没价值的白纸,

自从绿给了我发展红给了我热情,

黄教我以忠义,

蓝教我以高洁,

粉红赐我以希望,

灰白赐我以悲哀,

再完成这帧彩图,

黑还要加我以死。

从此以后,

我便溺爱于我的生命,

因为我爱他的色彩。


静夜 1991年 132×162cm 布面油彩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迎冬 1998年 113.5×182cm 布面油彩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口供》

闻一多

我不骗你,我不是什么诗人,

纵然我爱的是白石的坚贞,

青松和大海,鸦背驮着夕阳,

黄昏里织满了蝙蝠的翅膀。

你知道我爱英雄,还爱高山,

我爱一幅国旗在风中招展,

自从鹅黄到古铜色的菊花。

记着我的粮食是一壶苦茶!

可是还有一个我,你怕不怕?——

苍蝇似的思想,垃圾桶里爬。

寄语太行 1991年 112×162cm 布面油画 艺术家自藏

金秋 1992年 60×80cm 纤维板油画 艺术家自藏

独立金秋 2006年 116×116cm 布面油画 艺术家自藏

无字碑上没有文字,却似乎充满千言万语,我希望那难以用文字表达的真情,能铭刻在观众的心里。

——闻立鹏


白石系列悲怆篇三号 1990年 80×100cm 布面油画 艺术家自藏

白石系列悲怆篇四号 1990年 100×80cm 布面油画 艺术家自藏

闻一多肖像组画——牺牲 1988年

162×130cm 布面油画 艺术家自藏

泪碑 1990年 141×92cm 布面油画 艺术家自藏

受伤的老树 2010年 182×100cm 布面油画 艺术家自藏

实际上我在画面上综合使用了形象、意象、心象三种不同的语言体系,使写实与写意、理性与感性、抽象和具象较好的结合。

——闻立鹏


闻一多像 2016年 116×116cm 布面油画 艺术家自藏

未完成的绿色协奏 2010年 91×116cm 布面油画 艺术家自藏

我心飞扬 2010年 91×116cm 布面油画 艺术家自藏

红山白石 2007年 140×140cm 布面油画 艺术家自藏

欢乐秋林 2010年 91×140cm 布面油画 艺术家自藏

春潮 1995年 72.5×91cm 布面油画 艺术家自藏

青山处处埋忠骨。

——闻立鹏

致高原之一 1998年 162cm×260cm 布面油画 艺术家自藏

白石与青绿的合奏  2006年 116×116cm 布面油画 艺术家自藏

深谷三号 2006年 116×116cm 布面油画 艺术家自藏

青山与忠骨联系在一起,总有一种融自然美与人格美为一体的豪壮悲烈的感受,总是使我在感情得到净化与升华的同时,情不自禁的产生强烈的创作冲动。我常在无言的岩石中体会到有情的人生,体验到永恒不屈的生命意识,感受到一种搏击人生的精神升华。

——闻立鹏


子夜白桦 2007年 130×162cm 布面油画 艺术家自藏

我在作画前总是酝酿情绪,使心里装有一幅画的大致的意象。

——闻立鹏


情系高原之二 2014年 100×182cm 布面油画 艺术家自藏

悲情喀斯特之一 2008年 116×116cm  布面油画 艺术家自藏

感悟喜马拉雅 2008年 113×182cm 布面丙稀 艺术家自藏

落日的光辉 2008年 92×116cm 布面油画 艺术家自藏

1979年,我在酝酿烈士组画的时候,我阅读李大钊文集,有段话立刻引起我的共鸣。他说:“人生的目的,在发展自己生命,可是也有发展生命必须牺牲生命的时候。因为平凡的发展,有时不如壮烈的牺牲足以延长生命的音响和光华。绝美的风景,多在奇险的山川;绝壮的音乐,多是悲凉的韵调;高尚的生活,常在壮烈的牺牲中。”我清楚地看到了他崇高的品格,也领略了一种壮烈悲凉的审美境界。

——闻立鹏


致雪山 2008年 130×324cm 布面油画 艺术家自藏

雪山抒怀之二 2010年 113×182cm 布面油画 艺术家自藏

雪山抒怀 2010年 113×182cm 布面油画 艺术家自藏

激情岁月 2008年 77cm×116cm 布面油画 艺术家自藏

清人方薰论画说:作画必先立意,以定位置,意奇则奇,意高则高,意远则远,意深则深,意古则古,庸则庸,俗则俗矣。

——闻立鹏


雪山之忆 2010年 91×116cm 布面油画 艺术家自藏

遥望 2007年 130×162cm 布面油画 艺术家自藏

胡杨系列之一 2009年 77×116cm 布面油画 艺术家自藏

胡杨系列之三 2009年 77×116cm 布面油画 艺术家自藏

古木夕阳 2015年 77×16cm 布面油画 艺术家自藏

秋色 1992年 60×80cm 木板油画 艺术家自藏

善歌者,人继其声。

——闻立鹏

纸艺油画二号 2001年 15.8×24.5cm 木板油画 艺术家自藏


绿色的期盼 2002年 16×21.5cm 压缩纤维板 艺术家自藏

无题  2001年 16×23cm 异形油画 艺术家自藏

无题之二 2001年 27×21cm 压缩纤维板 艺术家自藏

无题 2001年 20×19cm 压缩纤维板 艺术家自藏

无题一号 2001年 20×43cm 压缩纤维板 艺术家自藏

白与绿的协奏 2001年 34.7×29.5cm  异形油画 艺术家自藏

异形-08 2001年 15×21cm 压缩纤维板 艺术家自藏

异形-07 2001年 41×69cm 压缩纤维板 艺术家自藏


艺术家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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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立鹏

1931年10月出生于湖北浠水

1963年毕业于中央美术学院油画研究班

1978年至1983年任中央美术学院油画系副主任

1983年至1991年任中央美术学院油画系主任

1993年起获国务院特殊津贴

现为中央美术学院教授、中国国家画院油画院顾问、研究员。曾任中国美协油画艺委会副主任、中国油画学会副主席。


文化和旅游部“2023年度国家美术作品收藏和捐赠奖励项目”

心中的国际歌——闻立鹏绘画中的纪念碑意象

主办:中央美术学院

承办: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  中央美术学院油画系

展览时间:2023年10月24日–11月19日

展览地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2层B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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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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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般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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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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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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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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