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画笔 与时代同行丨韦启美百年诞辰纪念展隆重开幕

艺术的道路应像信鸽的飞行,

它穿过云层,穿过雷雨,

穿过旋风,穿过晴空,

不论升降回旋,不论滑翔或鼓翼,

永远向着既定的方向奋飞。

——韦启美


“持画笔的人”是韦启美先生对他作为画家的自称,这一称呼内敛朴素,但却明确而坚定地表明了他对艺术的信念。11月27日上午,“为时代持笔——韦启美百年诞辰纪念展”在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开幕。

中央美术学院老领导、老教授靳尚谊、杨先让、彭鸿远、翁乃强、袁运生、王同仁、广军、文国璋、孙景波、吴长江、黄华英等,中国美术馆党委书记安远远以及中国国家博物馆、故宫博物院、中国军事博物馆、北京鲁迅博物馆、徐悲鸿纪念馆、吴作人国际美术基金会、北京画院、炎黄艺术馆等单位相关部门的负责人,韦启美先生的家属代表,中央美术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师生代表一同出席了开幕式。开幕式由中央美术学院党委书记高洪主持。

开幕式现场

中国美术家协会名誉主席、中央美术学院原院长 靳尚谊:

韦先生曾是我的老师,后来我们在油画系第一画室共同任教。在新中国成立初期,也正是我上学的那个时候,他是中央美院教师中创作最活跃的一个。那时候老师都是在美院的教室里画画,作为学生,我们经常到画室看这些老先生的创作,《模范饲养员》就是我最早看到的在当时算大尺幅创作,并在画面中创作了多人物的作品。他的思想很敏锐,在改革开放以后,他接受了很多现代艺术的艺术处理手法,画了很多表现北京新气象的作品,如《新线》《电话亭》《附中的走廊》等。一直到他的晚年,他的思想一直在变化,艺术的探索也在不断地发展。


中央美术学院党委书记 高洪:

“为时代持笔”首先体现着韦启美先生是一位有强烈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的优秀艺术家。他在教学实践、理论著述、油画创作与漫画创作等领域都卓有建树。他坚持现实主义精神,对新事物保持高度敏感。他在创作上强调艺术与时代同步,作品具有鲜明的时代气息。

“为时代持笔”还体现着韦启美先生是一位执着为学生奠定扎实基本功力的优秀艺术教育家。韦启美先生一辈子在中央美术学院教书,在基础课教学领域卓有建树,他不仅在辛勤工作在教学第一线,而且还为中央美术学院基础教学作整体结构和大纲的设计,他参与设计的基础教学系统,是中央美术学院教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韦启美先生在中央美术学院美院度过了近半个世纪的光阴,在他的创作和教育生涯中,不仅兢兢业业地履行了作为一名教师的职责,也一步步奠定了自己的艺术基业。


中央美术学院院长 林茂:

韦启美先生始终保持着对生活敏锐的观察、对教学笃定的深耕和对艺术不懈的追求。他以坚定的艺术信念持续探索绘画语言和不同的艺术表达方式,认真研究美术基础教学的方法,以广阔的视野和多样的艺术创作回应时代命题。

本次展览围绕他艺术创作中的油画实践,以及在水墨画、素描和漫画等领域的探索,结合丰富的文献史料,呈现了韦启美先生的艺术人生在各阶段不同类型艺术创作的转向与拓展,展现了他既独特又精彩的艺术道路——以油画著称、以漫画闻名、以素描立身、以水墨养性。韦启美先生的油画之路早成,从写实主义到现代转向,创作了大量作品,展现了一位艺术家的开放和活力。本次展览也第一次呈现他的水墨画探索与实践,为我们开启了认识韦启美先生的新维度。他的漫画之路车水马龙,人民群众喜闻乐见,在中国漫画史上有着重要地位。韦启美先生的素描之路则留下了中国美术教育的深深车辙,他为绘画系和油画系第一工作室做了大量教研和体系建构的工作,这些珍贵的成果成为了中央美术学院教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相信韦启美先生的艺术创作与教育实践将成为中央美术学院新百年的精神引领和时代启迪!



展览策展人、中央美术学院艺术管理与教育学院院长、(中法)艺术与设计管理学院院长 余丁:

“作为一个艺术家,应该首先去了解这个世界,这个世界是什么样子,我们才能够在创作当中去呈现它”,这是韦启美先生给我上的最重要的一课。

十年前,我策划了“韦启美先生的素描课”这个展览,整理了韦先生所有关于素描教学的史料;七年前,我又策划了“韦启美先生社会百科全书”,翻阅了他所创作的800多幅漫画;今天,我以“为时代持笔”这个题目来纪念韦先生的百年。“持画笔的人”是韦启美先生对他作为画家的自称,这一称呼内敛朴素,但却明确而坚定地表明了他对艺术的信念。韦启美先生一生谦逊低调,但对艺术始终怀揣敬畏,始终求索不止。他以知识眺见未来、以傲骨坚守信念,在追求真理的道路上从未止步。谨以此展向中央美术学院的前辈先生们致敬,愿今天的我们,还能继承先生们传下来的精神,还能守得住央美百年的传统,开拓创新,成为为新时代持笔的人!


韦启美先生家属代表 韦浒生:

我的父亲韦启美先生1947年从国立中央大学毕业,应徐悲鸿先生邀请来到国立北平艺专,后来在中央美术学院教书育人,圆了他一生的美术梦想。在教学中,他不断探索新的教学方式和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在教学工作中,也不断提高自己的艺术修养,他把自己的一生献给了他所热爱的美术事业。衷心感谢中央美术学院,感谢为本次展览付出的工作人员,以及感谢所有帮助和爱护过韦启美先生的人。


此次展览筹备过程得到了韦启美先生家属的大力支持,韦启美先生之子韦浒生代表家属向中央美术学院捐赠油画作品两幅,并捐赠韦启美先生画箱、画具(一套),作为中央美术学院校史馆永久陈列收藏。

韦启美先生是中国现代美术史上重要的油画家、漫画家和美术教育家。1942年他考入重庆中央大学艺术系,受教于徐悲鸿、吕斯百等先生。1947年毕业后,应徐悲鸿先生聘请,到国立北平艺术专科学校任教,教授素描和油画。新中国成立后,继续在中央美术学院从事教学工作,曾先后在绘画系、油画系任教。历任油画系教研组组长、油画系研究生班主任、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等职。2023年恰逢韦启美先生诞辰百年,中央美术学院策划“为时代持笔——韦启美百年诞辰纪念展”,集中呈现他的艺术人生和艺术成就,致敬美院先生。

本次展览以“先知后觉”“现实观照”“现代转向”“生活诗意”“水墨探索”“素描哲理”“漫画百科”七个学术专题展现了韦启美先生的绘画历程和不同画种的创作形式,全面梳理了他的百年艺术成就。展览第一次集中展出了韦启美先生的油画作品,是韦启美先生作为20世纪美术史中重要油画家的作品全面呈现。展览从美术史研究出发,收集并整理了他在创作时的心得体会和理论方法,以百余份笔记手稿和刊发著述,对他的油画创作进行了文献梳理。展览首次把韦启美先生的水墨作品纳入对其绘画语言的讨论中,不仅展现他数十年来对水墨的持续研习,更是窥见了他在油画和水墨这两种媒介间的借鉴与转换。

展览将展至12月22日。


开幕式嘉宾合影

展览现场


我走着,

因为我总是擎起我手中的灯。

我走着,

向着传来时代声响的方向。

生活啊,

我歌唱你,

因为你通向未来。

——韦启美



《模范饲养员》,布面油彩,114×146cm,1956年,中国美术馆藏

《青纱帐里游击队员逞英豪》,布面油彩,244×444cm,1977年,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藏

《实验室》,布面油彩,127×180cm,1979年

《飞往北京的班机上》,布面油彩,104×92cm,1982年

《新线》,布面油彩,82×110cm,1983年,中国美术馆藏

《大坝的构思》,布面油彩,113×134cm,1984年,北京市美术家协会藏

《讲座》,布面油彩,90×90cm,1985年

《附中的走廊》,韦启美,布面油彩,118×140cm,1990年,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在108电车的起点站》,布面油彩,118×140cm,1998年

《提琴的故事》,布面油彩,160×149cm,2007年

《老饲养员》,纸本彩墨,56×63cm,年代不详

《早春》,纸本彩墨,45.5×49cm,年代不详

《山顶上》,纸本水墨,46×49cm,年代不详

《骤雨》,纸本水墨,88.5×72.5cm,2003年

《少年浒生像》,纸本炭笔,39.5cm×29.5cm,1965-1966年

《肖像》,纸本炭笔,44cm×31cm,20世纪80年代初

《写字图》,纸本、墨水、毛笔,30.6×44.1cm,1998年,发表于《人民日报》增刊《讽刺与幽默》,1998年4月20日第8期

《1968年-自然博物馆内 解说员:“这种动物现在已经没有了……” 小孩:“我知道,这一定是老鼠!”》,纸本、墨水、毛笔,28.9×37.9cm,1958年

《李白改诗》(2),纸本、墨水、毛笔,14×16cm,1981年,发表于《人民日报》增刊《讽刺与幽默》第13期,1981年7月5日,第1版



百年辉煌·中央美术学院艺术名家

为时代持笔——韦启美百年诞辰纪念展

展览时间:

2023年11月28日—12月22日

展览地点: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二层B展厅

主  办:

中央美术学院

承  办:

中央美术学院党委宣传部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

中央美术学院油画系

总策划:高洪 林茂

学术主持:邱志杰

项目策划:秦建平 袁元

展览总监:张子康 韩文超

展览统筹:王春辰 高高

特别支持:韦浒生 韦星辰

策展人:余丁

执行策展:易玥

策展助理:何逸凡

展览协调:刘希言 赵晶 李捷

设计总监:纪玉洁

宣传部/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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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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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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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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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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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使用地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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