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耘在大地上——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版画专题展
展览日期:2024年1月18日—3月3日
展览地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3层B展厅
主办: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
参展艺术家(按出生年份排序):
李桦 陈晓南 彦涵 王琦 古元 黄永玉 伍必端 梁栋 杨先让 杨澧 李宏仁 傅小石 宋源文 郝俊明 赵瑞椿 张耀君 耿玉琨 高临安 萨因章 谭权书 李问汉 张顺清 周建夫 广军 曲章富 刘开业 郑叔方 郑炘 胡抗 陈晋镕 赵晓沫 张桂林 杨春华 徐仲偶 史济鸿 吴长江 陈文骥 徐冰 陈强 周至禹 苏新平 谭平 王华祥 张广慧 刘丽萍 孙振杰 周吉荣 贺昆 陈琦 张秀菊 李帆 祝彦春 董梦阳 武宏 康剑飞 寇疆晖 黄洋 廖峻立 孔亮 付斌 纪人萍 唐培焱
展览介绍
“耕耘在大地上——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版画专题展”由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主办,展出的百余套作品是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版画作品中精选而来。本次展览从“土地、耕耘、建设、沉思”四个版块展示了几代艺术家对土地的思考、情感与创作。展览自1月18日开展,展期持续至3月3日。
版块一“土地”序作:
古元《丘陵》 37.5×53cm 木版套色 1988年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版块二“耕耘”序作:
王琦《晚归》 17×24.3cm 木版套色 1955年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版块三“建设”序作:
彦涵《耕耘在祖国的大地上》 23×28cm 木版单色 1978年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版块四“沉思”序作:
苏新平,《寂静的小镇之一》, 53×68cm ,石版单色,1989年,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中国是农业大国,千百年来,土地,承载着代代中国人民对自然的认知、对生活的希望、对文明的建设。乡土间那或朴实或壮丽的风光装点着人们的梦境,耕地中那结实的种子与挥洒的汗水建设起人们的家园,城市里钢铁森林铸造的新风景是土地赠予人们的新奇迹。土地也因此成为艺术家笔中最常见的母题之一,他们用色彩、用线条、用意象描摹着对土地的印象,勾勒出对土地的想象,记录下劳动者对土地的建设,也沉思着,在漫长岁月中,土地如何作为一个符号,在传承与印迹之间建构了中国人的共同记忆。
这其中,尤以现代版画对土地的描绘引人瞩目。现代版画一方面继承了抗战版画的人民性与时代性,始终深入人民的生活、表达人民的情感;另一方面又将抒情与审美融入叙事,以浪漫的、诗意的艺术语言谱写着新时代对祖国土地和人民生活的颂歌。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的两千余件现代版画中,有大量关注泥土与山川、耕耘与建设以及现代城市思考的作品。在古元的《丘陵》、王琦的《古墙老藤》、伍必端的《葵花地》、宋源文的《不眠的大地》中,是艺术家对壮美的大地河山、生命力旺盛的自然万物的一腔热爱;徐冰的《有山的地方》、谭平的《无题》、陈琦的《未竟之旅》、张秀菊的《火焰山》、黄洋的《三十六景》又是自然反哺给当代艺术家的灵感真谛。古元的《秋收》和王琦的《晚归》以及一系列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农事作品,既包含着人民对土地当家作主的喜悦,也表现着传袭五千年的农耕智慧。李桦的《转战新油田》、王琦的《青年炼钢工》、谭权书的《冬季施工》、陈晋镕的《风云大坝》、史济鸿的《北疆日记》、孔亮的《生态母亲河》记录下土地建设的新角度,也凝结出中国人民建设幸福生活的一个时代缩影。还有长城、古镇、城市等主题的作品,古元的《玉带桥》、彦涵的《长城》、苏新平的《寂静的小镇》、周吉荣的《天坛》《鼓楼》诉说着历史印刻在土地上的景观,张桂林的《记忆》、王华祥的《城市的幽灵》、武宏的《过去的记忆》、付斌的《平行线》思考着现代城市的发展足迹。
土地,以及土地的耕耘建设,是艺术家将个体与集体紧密链接在一起的线索,是他们赞颂自然馈赠、人民智慧的情感寄托,也是他们对家乡、祖国浓烈情感的绵延所在。本次展览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版画作品中精选百件,以“土地、耕耘、建设、沉思”四个角度切入几代艺术家对土地的思考、情感与创作。“土地”版块聚焦艺术家如何用多样化的艺术语言描绘自然土地与抽象土地;“耕耘”版块落脚农耕,以这一中国农民与土地最直接的沟通方式来展示人与土地的相互馈赠;“建设”版块以新时期在土地上的工业建设为主,着力展现人民在建设新生活的过程中与土地建立起的新联接;“沉思”版块作为一个延展,回顾从古到今中国人民建设土地的各种可能性,也引导观看者由此思考当下土地与人的关系。
时至今日,保护耕地、三农政策始终是中央工作的重要一环,对土地的科学利用、对以土地作为载体的家园建设的振兴,不仅是奋战在土地一线的农耕者、建设者的任务,也是每一个土地子民的理想。在彦涵那件《耕耘在祖国的大地上》的木刻版画中,大地图景展示着土地的富饶与壮阔,高耸在大地上的高压电站和驰骋其中的货车蕴含着人民的辛劳与智慧,对土地的热爱、对劳动人民的赞颂,跃然画中。在二零二四年新春之际,以展览中的画作之意,对绿水青山的家园和耕耘在大地上的人民致以诚挚的敬意。
部分参展作品
李桦《山区生产》 40.3×30cm 木版单色 1957年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王琦《古墙老藤》 29×40.6cm 木版单色 1988年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古元《收获》 23.5×19.5cm 木版单色 1961年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伍必端《葵花地》 38×68.5cm 综合版画 1984年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杨澧《居庸关长城》 29.5×21.5cm 木版单色 1981年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李宏仁《绿荫》 29×38cm 石版套色1994年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谭权书《草原风云》 42×46cm 木版单色 1981年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广军《牧马图》 23×30cm 木版单色 1987年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陈晋镕《长城新湖》 42×46cm 木版单色 1981年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张桂林《墙系列组画之五》 44.8×63cm 丝网套色 1993年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史济鸿《北疆日记之一》 36×80cm 木版水印 1982年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徐冰 《有山的地方》 53×72.5cm 木版单色 1988年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陈琦《未竟之旅》 40×55cm 水印木刻 2017年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张秀菊 《火焰山》 木版套色 30.5×45cm 1991年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武宏《墙中的山水 · 山水中的墙》 176×85cm×3 木版水印、墨 2014年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黄洋《木刻三十六景之瑶华灼灼》 60×45cm 木板单色 2014年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孔亮《生态母亲河》 30×300cm 铜版单色 2019年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展览现场
除了观看作品,展览还特别设置了版画印制体验环节,观众可以在现场印制属于自己的精美版画,带走CAFAM的新年祝福。
版画印制体验现场
耕耘在大地上——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版画专题展
学术主持:邱志杰
展览总监:靳军 韩文超
展览统筹:王春辰 高高
策展人:刘希言 李垚辰
策展助理:胡晓岚 李捷
设计总监:纪玉洁
设计执行:闵志伊 汪娅星
展览管理:吴鹏 马亮
藏品管理:李垚辰 姜楠 王春玲 崔然然 窦天炜 徐研 梅琦 西华伟
展览宣传:何一沙 吴靖 贺伊飞
官网文宣:王静
公共教育:任蕊 姚轶群 梁雯 王军
财经事务:杨柳 门婧 寇蕾
发展推广:孙炜 耿菁华 伊毅 刘佩凝
行政支持:蒋思妤 岳君瑶 张倩 郭旭
后勤安保:吕智发 陈小华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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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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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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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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