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诠释 | 板块一 前进前进—— “新中国设计的诞生(1945-1959)”

“新中国设计的诞生(1945-1959)”正在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2层A展厅展出。本次展览以20世纪40、50年代中国社会的巨变为背景,围绕1945-1959年之间的中国设计与中国现代文明和历史文化之间的关系,从“前进 前进”“视觉革命”“积极的工业化”“人民的时尚”“民族 科学 大众”五个板块,以实物、图像、影像和文献等多种途径展出作品二百余件,系统地呈现中国现代设计史发展中的这个重要阶段。本次推送为大家呈现板块一“前进 前进”的深度阐释。


板块介绍

1945年日本战败投降后,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陕甘宁、晋察冀等抗日根据地统一改为解放区,并在解放战争逐步扩大。而在毛泽东文艺思想指引下的延安美术和设计经验,则随着解放军进军全国的步伐很快影响至全国。当然,延安美术对于新中国设计的影响主要体现为以新年画为代表的宣传性平面艺术。随着解放军对全国各大城市的解放和接管,以中国纺织建设公司为代表的官僚资本被没收成为国营经济,而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则得到了有效的保护,在中国近代城市工商业的发展中所形成的设计知识和经验也成为新中国设计的重要源泉。“前进,前进进”下设两个主题:1、解放;2、接管。

《军民合作 抗战胜利》,彦涵,木版年画,35.5×25.5cm ,1944年,彦风供图

《西北剪纸集》,艾青,江丰编选,书籍,16.5×20.5cm,1949年,私人收藏

《西厓装饰画集》,章西厓著,书籍,17.2×19cm,1947年,私人收藏


部分展品阐释

1. 延安生活

延安生活,作者:刘白羽  内页插图:古元、夏风、罗工柳等人,书籍,12.7×17.8cm,1947年,私人收藏

《延安生活》作者为刘白羽。最早由现实出版社于1946年出版,后于1947年1月15日由东北画报社出版印刷。[1]

1942年,毛泽东立足延安文艺界存在的思想分歧问题,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呼吁边区广大知识分子,提出革命文艺正确发展的中心问题,即“是一个为群众的问题和如何为群众的问题”,[2]《讲话》作为政治思想、党派意识在文艺领域内的合理延伸,推动了在场的刘白羽从“前延安”时期追求个人思想的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转变成为毛泽东《讲话》精神最忠实的实践者、宣传者和继承者[3],从而更加深入于延安解放区的人民新生活之中,写作出“时刻让人感到中国是在战争,是在建设,充满兴家立业,勤劳紧张”的延安景象。[4]


《延安生活》目录

《延安生活》出于向各地读者介绍延安革命根据地的目的,以散文的形式描绘了陕甘宁边区普通人民在解放前后的精神变化——“土摸在手里那样轻松,土发着香气”。其目录包括《改变了面貌》,《家庭》,《工作与休息》,《让人们自己来判定》,《农村里的工作》,《咱们军民是一家人》,《谁为人民》。同时,在《延安生活》中有许多表现拥军和延安群众生产生活的木刻版画插图,作者有古元、夏风、罗工柳等人。这些解放区木刻的内容主要是歌颂生活的新气象,歌颂光明。其主题贴近人民群众,风格简洁生动而质朴大气。[5]这也体现出文艺工作者们对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文艺为人民大众、为工农兵服务”号召的响应。可以说,《延安生活》中图文相辅相成,全篇都洋溢着一种纯朴和明朗的气息,并彰显了延安作为“领导抗日战争的灯塔”的精神气质。[6]

(文/廖纯誉)

《延安生活》内页


2. 《东北画报》

《东北画报 第48期》,东北画报社编  封面摄影:齐观山,刊物,22.7×25.9cm,1949年3月30日,私人收藏

1945年日本投降后,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意识到东北地区在政治、经济、军事的重要性,强调建立东北根据地,为建立民族的解放奠定基础。在争取政治空间的同时,开始注重文化与艺术建设,清除日本奴化思想,并强调大众文化和人民艺术。此背景下,鲁迅艺术学院团体为代表的文艺人才前往东北,积极开展文艺宣传,参与画报出版工作。1945年11月,为配合建立东北根据地的形势发展,根据党中央及东北局彭真、陈云的意见,解放区冀热辽画报社更名为东北画报社,并于12月创办《东北画报》。[7]在1945年至1948年期间,《东北画报》全面反映解放战争形势的变化和农村土地改革,深入报道重大战役和政治活动,传达中共中央的方针政策以宣传党政、教育人民、并反映军民团结来鼓舞士气,充分发挥了画报的舆论宣传功能。[8]

1949年3月,《东北画报》迁回沈阳,在第48期以北平解放为背景,详细报道了共产党登上北平前门箭楼,检阅解放军入城仪式。画报封面由齐观山摄影,呈现了步履整齐划一的人民解放军以坚定的步伐走向前门的场景,显得庄重而有仪式感,并带有解放必胜的豪情壮志。本期就此事件,还刊登了张仃的《在毛泽东旗帜下前进》、赵域的《北平人民的狂欢》等作品。其中《在毛泽东旗帜下前进》现存于中国美术馆,画面中心描绘的是领袖毛泽东的侧面头像,其前景是昂首挺胸、手持红旗的人民解放军,后景是北京前门建筑和与之交相呼应、迎风招展的党旗。该作运用绘画的方式,同样描绘了人民解放军在毛泽东的旗帜领导下一路向前,于前门迎来北平解放的历史事件。

《东北画报第48期》内页:《在毛泽东旗帜下前进》 作者张仃 原画现存于中国美术馆

刊中如古元的《人桥》版画作品和如西野的《登占山火线入党》等连环画作品,着重体现了三大战役中解放军英勇无畏的英雄气概和人民解放欢欣鼓舞的场面。此外,本期刊物还着重刊登了鞍山献交器材运动等相关事件,强调了经济建设的重要性。可见,在1948年东北全境基本解放之后,党的工作重点又由农村逐渐转入城市,《东北画报》的宣传方针也相应地由主要反映解放战争转到主要反映城市管理和城市建设方面,其读者群体也从前线工农兵转向城市工人和社会各阶层。[9]

《东北画报第48期》内页:《人桥》 作者古元

从1945年到1949年,《东北画报》成为东北解放区革命美术的缩影,是中国共产党革命文艺的重要组成部分。刊物内容和作品以宣传革命斗争、配合党的中心工作为主要特征,同时展现出先锋作用,产生了新的思想高度和艺术境界。[10]新中国成立后,《东北画报》继续出版。直至1954年8月,东北行政大区撤销,辽宁省成立,画报社改属辽宁省文化局领导,并于1955年5月公布,其将自7月号开始更名为《辽宁画报》。

(文/谢书旖)


《东北画报 第53期》,东北画报社编  ,封面:《电焊工友们为恢复人民的钢都,在积极的工作着》,封面摄影:施展,刊物,22.7×25.9cm,1949年,私人收藏

《东北画报 第53期》于1949年6月15日发行。本期画报聚焦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的设计及相关文件,反映了“党中央根据全国胜利即将到来的形势,着手制定军旗方案”的历史事件。1949年初,党中央提出制作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的方案。根据毛泽东和周恩来的指示,解放军总部于1949年6月15日确定并公布了军旗式样。在元素选取上,军旗设计融入了“八一”字样和五角星的图像,既体现了南昌起义的重要历史,又彰显了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地位。在颜色规划上,旗面以红色为主,辅以星和字的黄色,旗杆则饰有红黄相间的旋纹,顶部配有红缨枪和红穗,共同象征着人民军队的起源。[11]

1711958424665173.png

《东北画报第53期》内页:《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及军徽式样文件及设计稿》 设计:黄镇等人

同时,伴随全国局势的转变,东北画报的内容也随之发生了从政治宣传到建设号召的转变,并以48期为转折点,画报开始投入更多版面以反映工业恢复的进展情况,聚焦于城市管理和城市建设方面。[12]随之为了响应尽快恢复生产、支援全国解放战争的号召,第53期画报封面选用了施展拍摄的《电焊工友们为恢复人民的钢都,在积极的工作着》一照,内页着重报道了《恢复中的鞍钢》一文,表现了鞍钢工人们响应党中央号召,积极投身恢复和发展工农业的经济建设热潮之中的高涨热情。

1711958383905254.png

《东北画报第53期》内页:《恢复中的鞍钢》 

此外,本期画报亦刊载了关于上海、青岛及太原解放等重大事件,充分展现了解放战争的胜利进程,紧密配合党的方针政策,及时传递解放战场形势的演变信息,旨在提振军心,坚定必胜信念。

(文/谢书旖 廖纯誉)



3.《文艺三十年》

《文艺三十年》, 封面设计:张光宇,刊物,13×18.4cm,1949年5月4日,私人收藏

本书由中华全国文艺协会香港分会编印,于1949年5月4日出版,为三十二开本。中华全国文艺协会香港分会是在原“中华全国文艺界抗敌协会香港分会”的基础上重建的,1946年2月成立于广州并于同年夏迁至香港,得益于战后大批左翼作家聚集广州,亦离不开中国共产党的组织推动。作为香港文学史上存在时间最长、规模最大的新文学社团,担负了旅港文艺界统一战线主力的历史作用。[13]

此刊成书背景,正值新中国建立前夕,经历了南京解放,国内革命形势一片向好,全国人民异常振奋,香港文艺界也沉浸在对新时代的向往和喜悦之中。作为新中国建立前夕的文艺运动工作重要的总结性刊物,书中的28篇文章中,有大量文章为留港文艺工作者对新时期新的工作及生活方式的思考和规划,如周钢鸣、林焕平等人的文章,[14]同时展现出对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的深刻认同,即“我们的文艺必须是为人民大众的,首先是为工农兵的”,这点在封面设计上尤为突出。

《文艺三十年》部分目录

书籍封面由张光宇设计,这是他在香港时期非常重要的作品,代表了他思想的重大转变。不同于他以往的漫画风格,作为一本文艺杂志的封面,张光宇选用“工农兵”形象作为主题,并用粗重的黑色线条进行绘制,以呈现木刻版画的效果,其中“农”为头戴斗笠的南方农民形象;而在刊头字体的设计上,他将字体“文艺三十年”巧妙安排于红色旗帜之上。以上设计都反映了作者对共产党文艺思想的认同,说明他在思想上已经向新社会转变,而这本杂志封面是证明他这一思想转变的关键作品。另外,在封面的右侧有张光宇的签名,将“光宇”二字进行了上下结构的拆分。此刊发行的几个月之后,张光宇到达了北京,义无反顾地加入到新中国的建设中。[15]而这也是全国文艺工作者们在新时代感召之下,积极主动投身新中国建设的集体写照。

(文/陈珊珊)

《文艺三十年》封面上的工农兵形象


张光宇在《文艺三十年》封面上的光宇签名


4.天津区军事管制委员会文化教育部宣传画

把胜利的旗帜插遍全中国,天津区军事管制委员会文化教育部作,宣传画,77x53cm,1949年,中央美术学院图书馆藏


迅速复工努力生产,天津区军事管制委员会文化教育部作,宣传画,77x53cm,1949年,中央美术学院图书馆藏

迅速恢复交通,天津区军事管制委员会文化教育部作,宣传画,77x57cm,1949年,中央美术学院图书馆藏

1949年1月15日,天津解放,天津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成立,黄克诚为主任。次日,军管会分财经、文教、市政三部分接管天津。同年,军事管制委员会密集刊发布告计21份,全面推动天津在经济、教育、工商业等领域进行秩序的重建与维护。有效保障了全市生产生活的正常运转,维持天津地区社会安全,为革命秩序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此外,天津区军事管制委员会文化教育部所绘制的《把胜利的旗帜插遍全中国!》、《迅速复工努力生产》、《迅速恢复交通》、《恢复上课努力学习》、《没收官僚资本,保护民族工商业!》、《工人科学家工程师技师,团结起来共同建设新天津》等作品,虽没有明确的标明时间,但可以推测很有可能是在天津解放、天津军事管制委员会成立之后不久印发的,其内容对1948年12月22日人民解放军平津前线司令部发布的约法8章有所参考。[16]可见,中国共产党在接管天津过程中,对于直接关系国计民生的部门,坚持接管与恢复并行的原则,以最快速度恢复生产,安定人民生活。[17]从画面来看,作品大多描绘了卫国战争中的战斗英雄形象和社会主义建设中的模范人物形象,展现了建设新社会、走向共产主义的新的精神面貌。

恢复上课努力学习,天津区军事管制委员会文化教育部作,宣传画,77x53cm,1949年,中央美术学院图书馆藏

整体上,该系列宣传画人物形象突出、手法简练概括。在形式上,与从延安传统发展出来的新年画有很大的差别,反映了从东北南下的 “四野”宣传人员对于苏联宣传画模式的了解。可见,在解放战争期间,随着中国的大中城市逐渐被解放军占领,文艺宣传的方式也顺应革命形势发生了改变。此时,以农民为宣传对象的新年画,显然不完全适合于城市居民,而以城镇居民为主要宣传对象的苏联宣传画,在这个时候,逐渐成为部队美术工作者模仿的典范。[18]

(文/谢书旖)

没收官僚资本,保护民族工商业!天津区军事管制委员会文化教育部作,宣传画,77x53cm,1949年,中央美术学院图书馆藏

工人科学家工程师技师团结起来共同建设新天津!天津区军事管制委员会文化教育部作,宣传画,77x53cm,1949年中央美术学院图书馆藏



5.大新有限公司包装


大新有限公司包装,印刷品,88.5×62cm,1940年代,私人收藏 

1936年1月10日,广东香山商人蔡昌在香港、广州两地成功设立大新公司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张其商业版图,于上海创立了大新百货。作为上海南京路“四大百货公司”最后开设的一员,大新百货凭借1.7万多平方米的营业面积、国内首创的自动扶梯、地下商场和廉价商品部等各类新兴设施,迅速超越先施、永安、新新,并成为上海四大百货公司之冠。[19]

从信息上看,该商业招贴包装封面设计不仅展示了大新百货公司的基本和宣传信息,还特别强调了公司内部的创新设施,如百货公司内的装置自动扶梯;这两部投资20万大洋的美国奥的斯(OTIS)自动扶梯,不仅提升了上海百货公司的硬件设施,更让其跻身国际先进行列。同时,大新百货设廉价商场来独家经营产品,还设置有饮冰室、饮食部、大新画廊、酒家、茶室、游乐场等其他产业。值得一提的是,大新画廊自1936年起至解放后一直被投入使用,使大新公司成为我国历史上百货公司举办美术展览最为典型和发展延续时段最长久的典范和先例。[20]

从宣传设计风格上看,大新百货的宣传包装上结合了现代主义平面设计特点,使用单色印刷、平涂色彩和线性风格的图形,实现了信息的简洁直观表达。其美术风格受到国外招贴画的影响,使用偏向无衬线字体风格的美术字,内容上使用了中英文结合,展示了上海当时的国际化程度。[21]同时,与西方设计相似,上海商业广告也主要强调商业信息导向功能。在民国初期与西方的交流中,这种现代主义设计风格不仅体现在平面图案设计上,还体现在字体、商标、商品包装和广告宣传等多个方面,展现了上海作为东西方文化交汇点的独特文化特色。

然而,抗战时期以上海大新公司为代表的四大百货公司历经战时货币贬值、银行催债、日军强行管制、美国商品对华倾销等绝境,终日惨淡经营。幸而,抗战胜利后,香港大新公司营业日见好转,蔡昌制定了多销货、少进货的消极方针,于是将经营重心从上海转向香港。上海解放以后,蔡昌干脆对上海大新公司采取放弃态度。直至解放初期,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政府大力采取措施增加生产与市场供应,平抑消费品价格,上海大新公司成为既无资方又无资金的空壳子。在这个过程中,国营商业零售企业开始建立。1949年10月,国营上海市第一百货商店建立。1953年9月10日大新商场部分正式结束营业,原有铺面和设施被国营公司承租,并由上海市第一百货商店入驻。实行资本主义经营模式的百货公司商场由社会主义国营百货商店取而代之,其标志性就在于时代的转变。

(文/燕阳 廖纯誉)

先施有限公司包装,印刷品,39×44.5cm,1940年代,私人收藏

新新有限公司包装,印刷品,45x60cm,1940年代,私人收藏

永安有限公司包装,印刷品,58.5×86.5cm,1940年代,私人收藏

6. 中国纺织建设公司

中国纺织建设公司 印花窗帘布样,样册封面,15.5×25.6cm,1940年代,私人收藏


中国纺织建设公司印花窗帘布样样册内页印花布样

经过十四年抗战,中国经济陷入严重困境。在纺织业,原棉与设备的匮乏和敌伪资本的大规模撤出,导致大量纺织工厂停工停产,混乱的货币政策和投机商人的牟利行为导致市场物价飞涨,作为日用必需品的棉制品供需矛盾突出。为维护战后物价稳定、社会安定与国家工业建设,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建起国营的官办资本集团,接管敌伪产业。

1945年11月27日,行政院第722次会议通过了宋子文提出的设立中国纺织建设公司(中纺公司)方案,同年12月4日,中华民国经济部在重庆将接收的纺织业工厂组成中纺公司,经济部长翁文灏出任董事长,全国棉纺织业同业公会联合会(1945年8月28日成立)理事长束云章任总经理,总公司设上海,在青岛、天津、东北等地设分公司,隶属经济部,[22]接管69个大中型日资纺织企业,其中有丰田、日华、内外棉、钟渊、大康、同兴、宝来、上海纱厂、隆兴纱厂等“纺织株式会社”。

中纺公司作为国民政府实行棉业统制政策的核心机构,采取严格的生产管理制度迅速开工复产,明确定价标准,采取联合配销、代纺代织、统购统销等一系列棉业统制政策,与民营纱厂协调供应,一定程度上平抑了物价,同时也创造了巨大的垄断利润。但随着解放战争的推进,加之国民政府的恶性货币政策,棉业统制政策宣告破产。上海军事管制委员会于1949年5月接管中纺公司及其所属企业。1950年5月华东区纺织工业部改组为中央人民政府纺织工业部华东纺织管理局,7月上海市轻工业处撤销上海中国纺织建设公司,归并为华东纺织管理局(华纺局),1954年上海市人民政府纺织工业管理局成立,与华纺局分管纺织企业,两局分期分批实行公私合营,1958年两局合并成立上海纺织工业局。[23]

这套中纺公司的印花窗帘布样封面上有公司地址与标志,说明该布样来自上海总公司。布样为单一的大花图案套色印刷,图样生动,色彩鲜明,呈现了中纺公司恢复战后国内纺织生产秩序的成果,反映了国内印染行业在抗战后共产党对国民政府产业的接管的历史现象。

 (文/黄心仪)


参考书目

[1]东北画报社成立于1945年,以繁荣美术出版事业为己任,早期以出版画报为主,后以出版年画、连环画等为主,是积极活跃于辽宁乃至全国的文化宣传阵地。

画等为主,是积极活跃于辽宁乃至全国的文化宣传阵地。

[2]毛泽东著. 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M]. 解放社, 1950.04.

[3]刘白羽. 读毛泽东同志〈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笔记[N].解放日报, 1943

[4]刘白羽. 延安生活[M].东北画报出版社.1947

[5]王琦《风起云涌的木刻运动——重庆“中国木刻研究会”的始末》,《文艺理论》[J],1998年第3期

[6]刘白羽著. 时代的印象[M]. 光华书店, 1948.10.

[7]韩劲松作.艺术为人民 延安美术史,江西美术出版社[M],2021.07,第377页

[8]王越.延安美术家与1945年至1949年间的《东北画报》[J].美术,2022,(08),第98-104页

[9]顾棣编著.中国红色摄影史录 上[M]. 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 2009.09.:74-75页

[10]于冠超.《东北画报》与东北新美术运动中的革命图景(1945—1948)[J].美术,2023,(07):第92-101页

[11]桑金科等主编,中共党史中的第一[M],河南大学出版社,1991.08,第323页

[12]施大光著,新的起点[M],辽宁画报出版社,1995.04,第19页

[13]引自谢力哲,《1946—1949年文协香港(港粤)分会考论》[J].《文学评论》,2020(02):106-114.

[14]本书开篇文章以《从五四到今天》为题,纪念“五四运动”三十周年,论述了“五四运动”发展历程及 其与中国新文艺运动的密不可分的关系。以此文章为引,书中大量探讨了留港文艺工作者对新中国新的工 作生活方式的思考和规划,其中包括黄乐眠、周钢鸣、BOXAN、林林、林焕平、华嘉、静闻、黄甯婴、陈残云、黄庆云、胡明树、黄茅、陈君葆、顾仲彝、萧坤、杜埃、韩北屏、马凡陀、史纽斯、符罗飞、 秋云、陈迩冬、李门、丹木、薛汕、公刘、黄雨等 28 篇文章。

[15] 唐薇、黄大刚,《张光宇年谱》,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5年。

[16] 人民解放军平津前线司令部发布约法八章:《指示》要求,用林彪、罗荣桓名义发布对平津等城市的约法八章的布告。布告宣布了保护各城市全体人民的生命财产,保护民族工商业,没收官僚资本,保护学校、医院、文化教育机关、体育场所及其他一切公共建筑等八条规定,并特别申明人民解放军纪律严明,公买公卖,不取民间一针一线。资料来源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研究室作.中国共产党党风廉政建设百年纪事[M].中国方正出版社,2021.06,第89页.

[17] 兰巍,史煜涵,杨静著.天津百座建筑中的百年党史[M].天津科学技术出版社有限公司,2022.04,第392页

[18]周博.断裂与绵延:中国现代设计史研究[M].北京大学出版社,2022.11,第413-423页.

[19]焦玥. 上海零售百年[M]. 2021.第54-58页

[20]孙迪作. 海派商业文化丛书 从传统零售到新零售 上海零售业的百年变迁[M]. 2022.第62-65页

[21]张焱编著. 新中国设计简史[M]. 2021.第22-24页

[22]“翁文灏、束云章两人互相为长,互相隶属,究竟谁指挥谁,就够使人费解。这种结构事实上反映了宋子文的计划,即虽然中纺公司隶属经济部管理,但是经济部隶属机构兼管辖中纺公司的纺管会成员以中纺公司董事组成,实际上强化了中纺公司的独立经营权。换言之,尽管中国纺织建设公司属于纺织事业管理委员会,该委员会又属于经济部,不过经济部对中纺公司的影响力并不大。”[韩]金志焕.中国纺织建设公司研究(1945-1950)[M].2006.第43页

[23]上海纺织工业志[M].上海科学院出版社.1998.9.第650页



新中国设计的诞生

(1945-1959)

展览时间:2024年3月20日-4月21日

展览地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2层A展厅



儿童公共教育活动预约表格

同意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请同意团体参观协议
提交预定

成人公共教育活动预约表

同意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请同意团体参观协议
提交预定

团体公共教育活动申请表

同意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请同意团体参观协议
提交预定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讲座活动预约表

姓名:
性别
联系电话:
有效证件类型: 身份证
证件号码:
电子邮箱:

温馨提示

尊敬的观众您好!感谢你参与我们的公教活动,期待您的到来!如因故不能准时参加活动,请发送短信至13261936837(梁老师)取消预约。如连续爽约三次以上,将影响您在我平台快速预约的征信,敬请理解!
快捷登录帐号密码登录
  • 手机号码
    手机号码将作为您的登录账号
  • 验证码
  • 账号
     
  • 密码
可使用雅昌艺术网会员账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