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心向往之--中央美院毕业季”本科生毕业展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这是青春绽放的时节,更是艺术的盛宴。为了更好地推广艺术教育,让更多的人了解和欣赏到央美学子的优秀作品,本周CAFAM公共教育部继续策划了系列公教活动,邀请大家共同参与,通过互动、体验与交流的方式,拉近艺术与公众的距离,让艺术的魅力感染每一个人的心灵。在这浪漫夏日共同见证美院人的艺术、青春与创造。
01
CAFAM儿童工作坊
艺术与线形结构——探索创意与稳定的融合
正值六一儿童节,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作为全国科普教育基地且伴随毕业季的进行。公教部为孩子们策划了以力与线性结构为主题的艺术工作坊。我们将通过介绍线形结构的基本概念、历史和应用领域,带领儿童了解线形结构的基础原理,结合实例了解艺术品中线与力的运用,创造独特而动人的艺术品。通过实际案例的分析和亲手体验线形结构的创作过程,从而激发孩子们的创造力和想象力。
本次工作坊将以平衡与线为切入点,通过张拉式整体结构的创作,邀请每一位参与者探索创意与稳定的融合,了解力平衡中的奥秘。带领大家使用各种材料和技巧,设计和制作属于自己的线形结构作品,学习如何在艺术创作中保持稳定性和平衡,探索美学原则。
| 工作坊报名 |
工作坊时间:6月1日(周六)10:00-12:00
工作坊地点:美术馆展厅及会议室
招募对象:10岁以上热爱艺术的儿童(每位儿童限一位家长陪同)
招募人数:15人
报名方式:请编辑“儿童活动+参与者姓名+年龄+电话”发送短信至13261936837(梁老师),名额有限,报满为止。
报名成功者将会收到短信回复,请勿重复提交报名。
注:
1.工作坊全程免费参与。
2.请报名成功的公众于活动当天准时在美术馆一层大厅集合并签到,志愿者将带领大家集体前往展厅及活动地点。
3.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所有。
| 毕业作品介绍 |
作品名称:《爷爷的线》
作品尺寸:2m*2m*75cm
作品材料:电机,榆木,农具
作品阐释:这件作品聚焦于年轻一代与老一辈的亲情纽带,我与爷爷之间的牵挂,通过爷爷农具中间 红线的拉扯,牵动铃铛的发出响声,血缘就像一个无形的纽带,一直连接着我,超越了物理时空的距离。
| 工作坊导师 |
李伊澜
2024年中央美术学院实验艺术与科技艺术学院社会方向毕业生,热爱表演,机械,古朴质感的艺术创作,关注社会与人等问题。曾任北京2022年冬残奥会志愿者,曾获得中央美术学院社会工作优秀奖 ,2022 年中央美术学院实验星火荣誉称号 ,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北京赛区省市级三等奖 ,青创北京”2023 年“挑战杯”首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省市级二等奖。
王晶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实习生,2023级实验艺术与科技艺术学院在读研究生,研究方向科技艺术,个人作品曾在(上海)没顶艺术中心、(北京)首钢六工汇展出。曾获腾讯高校游戏创意制作大赛银奖、校级党课优秀组长,参与统筹多场校内外美育活动,连获三年中央美术学院优秀社会工作奖。
02
艺术法工作坊:数字时代下艺术创作的那些事
| 工作坊介绍 |
数字时代的浪潮正席卷着艺术世界的每一寸领域。数字技术不仅改变了艺术创作、制作的过程,也丰富了艺术作品呈现、传播的渠道。一方面,借助数字手段和新兴创作工具,艺术创作者的创作效率得到了极大地提升。另一方面,互联网技术的进步,尤其是社交媒体平台的兴起,使数字化的艺术作品能够通过网络迅速传播,广泛触及全球观众。
在数字时代下,艺术创作者也面临着新的挑战。数据的泛滥以及数字复制技术的发展,使艺术创作者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知识产权保护压力。如何在有效利用数字技术的同时,以合法的途径保护艺术创新,成为艺术界亟须解决的问题。
正值央美毕业季,美术馆公教部以探讨关于数字时代下艺术创作的艺术法及知识产权问题为主题举办一场艺术法工作坊。本次工作坊得到了央美艺术法诊所的支持,由周林教授作为学术主持,邀请艺术管理与教育学院同学进行分享,旨在为艺术创作者、艺术管理者、艺术爱好者们提供深入学习与广泛交流的机会,一起探讨数字时代下艺术与法律的融合之道。
在本次工作坊中,我们精选了业界所关注的热点议题,并将围绕着数字化创作工具的应用、知识产权保护、AI创作的法律问题等方面展开讨论。期待与您的相遇,共同探讨数字时代下艺术创作的那些事!
| 工作坊报名 |
工作坊时间:6月2日(周日)14:00-15:30
工作坊地点:美术馆会议室
招募对象:18岁以上艺术创作者和相关专业爱好者
招募人数:15人
报名方式:请编辑“活动二+姓名+职业/就读专业+电话”发送短信至 13608359798,名额有限,报满为止。
报名成功者,将会收到短信回复。请勿重复提交报名。
注:
1.工作坊全程免费参与。
2.请报名成功的公众于活动当天准时在美术馆一层大厅集合并签到,志愿者将带领大家集体前往展厅及活动地点。
3.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所有。
| 艺术法诊所介绍 |
央美艺术法诊所成立于2021年,是中央美术学院艺术法研究中心设立的公益性法律志愿者服务团队,旨在以法律助力央美人成就自己的艺术梦想。
| 学术主持 |
周林
中央美术学院艺术法研究中心主任
| 交流分享 |
曹睿昕
中央美术学院艺术管理与教育学院研究生,艺术学理论硕士研究生,专业方向为美术馆管理研究,具有中国法律职业资格。关注人工智能与著作权、美术馆管理相关法律、艺术法学科建设等法律领域问题,为“生成式人工智能‘文生图’原理及其对艺术创作的影响研究”课题组成员,具有丰富的博物馆美育和艺术法相关活动的实践经验。
陈雅琪
2024年中央美术学院艺术管理与教育学院硕士毕业生,艺术法方向。致力于探索艺术与法律的交叉领域。在校期间,曾担任艺术法诊所负责人,组织多次校园普法咨询活动,两届艺术法国际论坛的会务工作。先后在今日美术馆、中国当代艺术档案馆进行实习,参与了学术出版物编辑、文献档案资料梳理、展览策划、捐赠合同修订等工作。
汤絮涵
中央美术学院艺术管理与教育学院研究生,研究方向为艺术法研究, 本科就读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致力于艺术法学科建设、人工智能对艺术作品著作权影响研究与实践,曾出席2023年艺术法教学经验交流会,参与艺术法系列讲座、艺术法联盟中心会议等活动,参与“生成式人工智能‘文生图’原理及其对艺术创作的影响研究”课题组研究,具有丰富法律实践经验。
主编 / 何一沙
责编 / 杜隐珠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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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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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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