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
“2024年全国美术馆馆藏精品展出季”入选项目
从来风俗亦有诗——馆藏作品中的
古今人物风貌
9月10日,“从来风俗亦有诗——馆藏作品中的古今人物风貌”展览在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如期开幕。本次展览是文旅部“2024年全国美术馆馆藏精品展出季”入选项目,也是我馆自“天才纵横——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任伯年作品专题展”以及“何处寻行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古代绘画中的人与自然”展览后的又一个以古代书画为主要研究专题的馆藏精品展。本次展览将古代风俗画与现代影像并置,旨在通过现代作品的视角,引导观众更深刻地理解古代风俗画中的人民性与诗意情怀。展览分为“颂太平景观”和“捕寻常一瞬”两个板块,展示了社会礼仪与日常生活中的艺术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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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美术学院人文学院院长、本次展览的学术顾问黄小峰,科研处处长于洋,宣传部部长徐新立、副部长吴琼,研究生院书记兼教学部主任葛玉君,离退休工作处处长周红兵,美术馆直属党支部书记韩文超,学术委员会副秘书长汤宇,中央美术学院教授、本次展览参展艺术家缪晓春,本次展览策展人刘希言、李垚辰;展览合作方代表首都图书馆副馆长刘朝等校内外嘉宾以及展览相关赞助机构代表共同出席开幕式。美术馆副馆长高高担任主持人。
美术馆直属党支部书记韩文超致辞
美术馆直属党支部书记韩文超在致辞中表示,本次展览能够入选文旅部“2024年全国美术馆馆藏精品展出季”是对我馆藏品研究、展览展示工作的鼓励和肯定。本次展览精选馆藏中表现社会人民风貌的明清风俗画与现代摄影影像作品,跨越了数百年的历史时空。通过对这些作品的梳理、结合,希望能为公众提供新的艺术启发,激发大家对传统文化与当代生活之间深层联系的思考,同时让央美美术馆的艺术藏品更好地走进大众视野,并发挥更广泛的社会教育功能,促进文化传播与传承。值得一提的是,本次展览中大部分古代书画都是首次公开亮相。
本次展览学术顾问、中央美术学院人文学院院长黄小峰致辞
本次展览的学术顾问、中央美术学院人文学院院长黄小峰谈到,本次展览无论是展陈还是策划思路都很有新意。他表示,这个展览可以用几句话来概括:“看得过瘾”,许多作品得以完整的展开,以窥全貌;“玩的很爽”,展览包含很多小的细节和文创设计等。此次展览既是一个古代艺术的展览,也是一个当代艺术的展览;既是一个卷轴绘画的展览,也是包括摄影媒介在内的综合性展览。他希望中央美术学院人文学院和美术馆继续保持合作,整合、活化现有资源,让古画走进公众的内心。
首都图书馆副馆长刘朝致辞
首都图书馆副馆长刘朝在致辞中表示,首都图书馆与央美美术馆近年来有着良好的合作,上个月双方正式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本次展览首都图书馆以藏品出借的形式参与其中,央美将北京的摄影作品与古代风俗画的叙事方式进行了巧妙的结合,是一次有益的尝试,丰富了首图藏品阐释的维度。首都图书馆与中央美术学院都拥有上百年的悠久历史,可以说首图和央美美术馆的合作形成了共赢的局面,期待未来双方结合资源优势,展开多方位、多层次的合作。
中央美术学院教授、本次展览艺术家代表缪晓春致辞
中央美术学院教授、本次展览艺术家代表缪晓春讲述自己从小就喜欢卷轴古画,所以他在做摄影时,会尝试将欣赏卷轴画的观看方式运用到作品中去,用另外一种方式呼应传统,而策展团队在本次展览中专门为其作品设置了一个“流动式”的观看视频供公众体验。他还提及此次展出的作品曾参展过央美美术馆新馆的开馆展,并在之后捐献给了美术馆,此幅作品可以再次展出让他颇感欣慰。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副馆长高高担任主持人
嘉宾合影
展览现场
策展团队为嘉宾进行现场导览
讲座现场
开幕式结束后,中央美术学院人文学院院长黄小峰就本次展览进行了专题开幕讲座,讲座就中国古代风俗画的历史沿革进行开,从文献到图像追溯风俗画的发展历程,其中不仅关注到了中国早期风俗画的主题与唐宋以来的城市和乡村之间的联系而展开,还进一步地反思不同时代对“风俗”以及“风俗画”界定的区别。
本次展览将持续至10月8日。
部分参展作品
| 第一板块 |
颂太平景观
仇英(款) 《岁朝图》(卷) 绢本设色 明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倪端 《汴河奇观》(卷)/局部 绢本设色 明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沈嘉禾 《前门摄影长卷》/局部 摄影 1984年 首都图书馆藏
缪晓春 《余》 摄影 2007年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刘松年(款) 《豳风七月》(卷)/局部 绢本设色 宋 北京画院藏
袁苓 1956年4月,歌唱祖国——北京少儿队员在景山上过队日 摄影 1956年 中国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 第二板块 |
捕寻常一瞬
罗聘 《人物》(扇面) 纸本设色 清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詹巩 《尧民击壤图》(册)/之一 纸本设色 清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钱慧安 《人物故事》(页) 纸本水墨 清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许培武 《一个潮汕家族近一个世纪的跨洋经历》 摄影 2016年 广州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福利领取ti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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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部“2024年全国美术馆馆藏精品展出季”入选项目
从来风俗亦有诗——馆藏作品中的古今人物风貌
主办: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
支持:北京画院、首都图书馆、中国美术学院美术馆、广州美术学院美术馆
赞助:020ART、北京鑫河艺博文化有限公司、北京飞行鱼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百展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展览时间:2024年9月10日—10月8日
展览地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3层A展厅
展览总监:靳军、韩文超
展览统筹:王春辰、高高
学术顾问:黄小峰
策展人:刘希言、李垚辰
策展助理:王若冰、陈冠石
设计统筹:纪玉洁
展览设计:曹群、赵格
空间设计:看好艺术设计
展览管理:吴鹏、宿世存
展览助理:孙依梅、邹德淑
藏品修复:窦天炜
藏品管理:徐研、王春玲、马亮、崔然然、梅 琦、姜楠
媒体宣传:何一沙、吴靖、贺伊飞、杜隐珠、丁 怡
视频制作:许之裔、朗粲
公共教育:肖宝珍、耿菁华、王军、姚轶群、梁 雯、西华伟
财经事务:杨柳、门婧、寇蕾
发展推广:孙炜、刘佩凝
行政支持:蒋思妤、岳君瑶、张倩、郭旭
后勤安保:陈小华、吕智发
主编 / 何一沙
责编/ 杜隐珠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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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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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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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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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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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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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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