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 10位知名艺术家、50件作品 | 共同探讨版画基因与当代艺术的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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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8日,“集成——中国当代名家版画展” 开幕式在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顺利举办。本次展览以“集成”为名,由吴洪亮策划,汇聚了徐冰、隋建国、张晓刚、苏新平、王华祥、孟禄丁、洪浩、陈琦、冯梦波、邱志杰10位在当今颇具影响力的艺术家,共50件版画作品。希望通过不同领域艺术家的版画创作实践,引发关于版画本质的思考,讨论版画背后的“逆思维”“层思维”“复数性”等版画基因与当代艺术的契合,探讨版画基因对于当代艺术的特殊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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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美术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刘培元,参展艺术家代表隋建国、苏新平、王华祥、孟禄丁、陈琦先生、洪浩、冯梦波,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馆长靳军、直属党支部书记韩文超,展览策展人、全国政协委员、北京画院院长吴洪亮,资深艺术顾问、策展人唐胜,以及中央美术学院各院系行政处室的负责人、院系老师等共同参加开幕式。美术馆馆长靳军担任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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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美术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刘培元致辞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刘培元在致辞中表示,此次参展的10位艺术家都是当代艺术界的名家,是央美老师们学习的榜样,是央美学子们心中的传奇,从这个意义上讲,本次展览给中央美术学院的师生提供了很好的学习、借鉴机会。展览的主题是“集成”,从艺术的角度,“集成”不仅仅指艺术家作品的聚合,更是他们的思想、创意与句法的高度融合。展览特意选取艺术家们的原创版画作品,从铜版、石版、丝网版到数字打印,几乎涵概了当今版画的全部艺术形式。通过跨越油画、雕塑、装置等表现形式,使得版画这一古老的艺术呈现出崭新的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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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项目发起人之一、参展艺术家代表苏新平致辞

 

苏新平教授在致辞中讲述了本次展览的形成过程以及策划初衷。在他看来,版画的发展是技术进步的结果,唐朝时期开始出现木版画,工业化时期出现石版和铜版,再到计算机时期形成了数码版画。直至今天,面对科技的进步和进展,版画家如何面对是值得深入探讨的。多元化、多样性的作品没有对错,其核心的表达还是“艺术到底是什么东西?”他希望从事版画教育和版画实践创作的人,可以通过展览介入观看和讨论,从而对版画教学有所带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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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项目发起人之一、参展艺术家代表陈琦致辞

 

陈琦教授谈到,此次展览以“雅集”的方式、“版画”的形式,让不同专业背景的艺术家共同合作这个艺术项目,其本身就是非常有意思的事情。基于当下的艺术语境,版画的本体是什么?版画还具有哪些可能性?他认为,从艺术家背景来讲,版画家出身的艺术家,其作品更多的是从专业出发,其他媒介艺术家的参与,极大地拓展了版画艺术的视野,包括版画艺术在未来可能拓展的表达边界。可以说,展览中呈现的这些作品具有很强的当代性、实验性和前沿性。他希望通过展览,将艺术家的所思所想,以及版画的基本知识和概念向大众进行传播,同时为版画教学和年轻学子们带来更多的启示和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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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展览策展人、全国政协委员、北京画院院长吴洪亮致辞

 

吴洪亮院长在谈及策展思路时表示,面对50件作品和10位艺术家丰富的艺术经历,团队一开始感到不知所措。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他们试图从艺术家们的创作思考和落实过程入手,最终称为“集成”。同时,艺术家们展现了双向奔赴的创作态势,既有从版画出身现在进行各种艺术创作的艺术家,也有回到版画领域,用版画方式表达艺术认知的艺术家。此外,他还表示,此次展览不仅仅是一次作品的展示,更重要的是探求版画这一基础学科和艺术门类在当今文化生态中的建构因素。虽然此次展览是收关之作,但并不是结束,将来会进一步打开维度,邀请更多艺术家参与传统版画的实践,借由版画最基础、最本质的能量,为当代艺术带来一个从回望中寻找力量的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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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馆长靳军担任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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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宾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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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展艺术家徐冰接受现场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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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幕当日上午,举办了展览同名研讨会


开幕式后,策展人和参展艺术家们为现场观众进行了一场精彩的导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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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展览在跨越三年的巡展中不断丰盈,如今终于在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迎来了完美的收官。期待观众来到现场,感受这10位艺术家带来的一场当代意识与传统版画基因的奇妙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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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期将持续至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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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中国当代艺术名家版画展


展览时间:2024年10月18日—11月24日

展览地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一层展厅


主办: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


学术顾问:苏新平 陈琦   

策展人:吴洪亮   

展览总监:靳军 韩文超

展览统筹:王春辰 高高

创意总监:唐胜

策展助理:王霖 刘晶 宋金明 陆天嘉 张恩泽 梁子琦 杨嘉怡

展览协调:刘希言 王若冰

设计统筹:纪玉洁

展览设计:王毅 

书籍设计:蒋艳

展览管理:吴鹏 荆鹏

宣传拍摄:苑庆伟 芦振新

媒体宣传:何一沙 吴靖 贺伊飞 杜隐珠 丁怡

公共教育:肖宝珍 耿菁华 王军 姚铁群 梁雯 西华伟

财经事务:杨柳 门婧 寇蕾 

发展推广:孙炜 伊义 刘星伶 

行政支持:蒋思妤 岳君瑶 张倩 郭旭

后勤安保:陈小华 吕智发


鸣谢   

特别资助:魏新民  王庚飞   

中央美术学院版画系丝网工作室

中央美术学院版画系铜版工作室

CHAOS版画工作室 | 北京

陈琦工作室

隋建国工作室



主编 / 何一沙 

责编 / 杜隐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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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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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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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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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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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许可使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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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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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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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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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许可使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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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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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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