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FAM展览预告|“巴西,重返大地——塞巴斯提奥·萨尔加多”即将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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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此中巴建交50周年之际,巴西摄影大师赛巴斯提奥·萨尔加多(Sebastião Salgado)的展览“巴西,重返大地”将于11月12日至12月1日在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呈现,此次展览由成都当代影像馆、文泽时代和巴西联邦共和国驻华大使馆携手献礼,展出萨尔加多四十多年来在巴西和世界各地拍摄的摄影作品,体现这位现当代摄影大师对故土,以及人类与自然困境的深刻洞察。此次展览由米尔顿·顾然(Milton Guran)和让-吕克·蒙特罗索(Jean-Luc Monterosso)共同策划,通过萨尔加多最具代表性的三十余幅作品,带领观众回顾这位巴西最杰出摄影师的创作生涯,并透过他的镜头,看见人文与纪实摄影所蕴含的人道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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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送木材到马德雷山东部村庄,靠近Hualtla de Jimenez,1980 © 塞巴斯提奥·萨尔加多

Entregadores de madeira para as aldeias da Sierra Madre Oriental, perto de Hualtla de Jimenez, 1980 © Sebastião Salgado


塞巴斯提奥·萨尔加多在1944年出生于巴西,如今他已成为现当代人文与纪实摄影的重要代表人物。四十多年来,他游历世界,将人类的困境置于创作的核心,关注当代社会的巨大变迁,聚焦因冲突与贫困而受苦的弱势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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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地马拉城的郊区,1978 © 塞巴斯提奥·萨尔加多

Os subúrbios da Cidade da Guatemala, 1978 © Sebastião Salgado


凭借着巴西人的敏锐感知,萨尔加多深入观察环境与生态上的悲剧性滑坡,揭示了它们对这个世界的深刻影响。他得益于自身的经济学背景,对各种情境进行严谨的分析,更以诗意且充满造型美感的影像来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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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埃拉州,巴西东北部 © 塞巴斯提奥·萨尔加多

Estado do Ceará, Nordeste do Brasil © Sebastião Salgado


期待“巴西,重返大地”能为观众呈现当代摄影的杰出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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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重返大地”对谈活动

故土的回响:萨尔加多的巴西与人文纪实


时间:2024年11月13日(周三)18:30

地点:中央美术学院学术报告厅

                                                              0


学术主持

蔡萌(中央美术学院教授、研究员、策展人)


对谈嘉宾

米尔顿·顾然(策展人、摄影师、巴西里约热内卢国际摄影节创始人、总监)

钟维兴(成都当代影像馆创始人、中国艺术摄影学会副主席、法兰西艺术与文学骑士勋章获得者)


内容介绍

在当代纪实摄影的舞台上,塞巴斯提奥·萨尔加多(Sebastião Salgado)以其深刻的人文关怀与独特的影像语言享誉全球。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这位出生于巴西的摄影家用镜头关注人类境况的复杂性,其作品聚焦社会剧变、环境危机及因冲突和贫困而受苦的群体。在本次对谈中,萨尔加多的作品将成为核心探讨对象,带领观众深入了解他在影像艺术中的思想与情感表达。


对谈嘉宾将结合各自的学术背景与艺术实践,围绕萨尔加多作品中的人文视角、环境意识与纪实之美展开讨论,并将他的创作置于巴西摄影发展的历史全景中加以解析。此次活动将为观众呈现纪实摄影在当代文化语境中的深远意义与多重影响。


活动预约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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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观众无需预约

校外观众请扫码预约入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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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艺术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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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4年2月8日出生于巴西米纳斯吉拉斯州的艾莫雷斯,现居法国巴黎。与妻子莱莉娅·瓦尼可·萨尔加多育有两子,膝下还有两孙。1973年,学经济出身的萨尔加多在巴黎开始了职业摄影师生涯,曾与西格玛、伽玛和玛格南等多家世界顶尖图片社合作。1994年,他与妻子莱莉娅·瓦尼可·萨尔加多成立了一家专供自己作品的独立图片社:亚马逊图片社。


借由摄影外派工作和长期项目,他去过100多个国家。除了大量新闻出版物上的作品,他的主要作品被收录在一系列图录中,例如:《另一个美洲》(1986)、《萨赫勒,困境中的人类》(1986)、《萨赫勒地带:道路尽头》(1988)、《劳动者》(1993)、《地球》(1997)、《移民》(2000)、《非洲》(2007)、《创世纪》(2013)、《梦的味道》(2015)、《科威特:战火中的荒漠》(2016)。这些书籍的编辑、构想与设计都由莱莉娅·瓦尼可·萨尔加多完成。


此外,他的作品迄今已在全世界范围内超过300家博物馆或美术馆完成了巡回展览,并且将持续下去。其中大多数展览活动的组织者都是莱莉娅·瓦尼可·萨尔加多。


萨尔加多也成了很多传记作品的主人公。2013年,法国记者兼作家伊莎贝尔·弗朗柯出版了《重回大地》,叙述了这位摄影师的生活与职业生涯。第二年,萨尔加多成了由维姆·文德斯和朱利亚诺·里贝罗·萨尔加多合拍的纪录电影《地球之盐》的主人公。这部送选至很多重量级电影节的纪录片斩获了2014年戛纳电影节“一种关注”特别大奖、2015年法国凯撒奖的最佳纪录片奖。同年,《地球之盐》入围第87届奥斯卡最佳纪录片。


塞巴斯提奥·萨尔加多的成就受到了广泛认可。他不仅是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亲善大使,还曾在美国马萨诸塞州被授予艺术与科学学院名誉成员称号,并还在世界多所大学获得了荣誉博士学位。他的摄影作品为他赢得了更多知名荣誉,其中包括法国文化部颁发的国家摄影大奖、西班牙的阿斯图里亚斯王子艺术奖、意大利皮奥·曼祖研究中心颁发的意大利共和国总统勋章、巴西里奥布朗库绅士勋章和法国文化部授予的文学艺术勋章。


2016年,萨尔加多接替吕西安·克莱格,被选为法兰西艺术学院的终身院士。同年,他被授予法国国家荣誉骑士勋章。2018年,他不仅被摩纳哥公国授予文化成就骑士勋章,还被美国纽约的艺术文学院授予外籍荣誉成员称号。


自1990年代开始,莱莉娅和萨尔加多就共同致力于巴西米纳斯吉拉斯州大西洋沿岸部分森林的恢复工作。1998年,在这片土地正式成为自然保护区后,他们成立了泰拉研究所,致力于环境相关的恢复、保护和教育工作。


  关于策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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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师、策展人,巴西里约热内卢国际摄影节创始人、总监;社会传播学硕士,人类学博士。巴西里约热内卢联邦大学口述历史及图像实验室研究员,主要研究摄影和人类学领域,发表多篇论文,并出版著作。其作品被巴黎欧洲摄影博物馆、巴西圣保罗艺术博物馆、里约热内卢现代艺术博物馆、巴西里约艺术博物馆等多家公立和私人艺术机构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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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西艺术院通讯院士、成都当代影像馆馆长。1980年创办“巴黎摄影月”双年展(Mois de la Photo à Paris);1996年创办巴黎欧洲摄影博物馆(Maison Européenne de la Photographie,MEP),并于1996-2018年担任馆长。他曾策划多个展览,并出版多部著作,代表作有:《摄影,一场当代冒险》(1997年度《摄影之眼》最佳外文书),《极端附近》(2011),《法国摄影存在,我曾与之相遇》(2018, Xavier Barral 出版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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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重返大地

Do Brasil à terra


艺术家

塞巴斯提奥·萨尔加多

Sebastião Salgado


策展人

米尔顿·顾然

Milton Guran

让-吕克·蒙特罗索

Jean-Luc Monterosso


地点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四层展厅


展期

2024.11.12 - 2024.12.1


主办

成都当代影像馆

文泽时代


协办

巴西联邦共和国驻华大使馆


学术支持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


展览特别支持

淡水河谷矿产品(中国)有限公司


展览支持

SPX

书赞桉诺


特别鸣谢

莱莉娅·瓦尼克·萨尔加多

Lélia Wanick Salgado

钟维兴



主编 / 何一沙 

责编 / 杜隐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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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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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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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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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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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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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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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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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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