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FAM讲座回顾 | 王璜生:美术馆与摄影及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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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主题:美术馆与摄影及收藏


讲座时间:2024年10月11日15:00-17:00

讲座地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学术报告厅


主讲人:王璜生(广州美术学院新美术馆学研究中心主任,中央美术学院教授)

主持人:高高(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副馆长)


2024年10月11日,“从来风俗亦有诗——馆藏作品中的古今人物风貌”展览的系列讲座“美术馆与摄影及收藏”于美术馆学术报告厅举行,该讲座也是此次展览研究工作坊的公开授课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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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高高


本场讲座由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副馆长高高主持。讲座伊始,高高对主讲人王璜生教授进行了简要介绍,概述了本期学术讲座的主题、背景与目的,并对王璜生教授的到来表示欢迎。本期讲座以“从来风俗亦有诗”展览中的古代风俗画与摄影作品并置的新展示形式为引,进一步探讨了摄影作为一种影像艺术(而不仅仅是作为新闻资料)进入美术馆体系的历史脉络,以及美术馆围绕摄影学科的多重含义所展开的一系列研究、展示、保护与收藏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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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人 王璜生


主讲人王璜生教授从早期中国的美术馆与摄影之间的关系出发,结合具体的西方美术馆案例如纽约现代艺术博物馆(MoMA)的摄影收藏实践,系统阐释了摄影作为一门艺术,在二十世纪时逐渐进入美术馆体系的历程,以及其在新世纪以来的延续与新面貌。这种东西方的差异性,为当下美术馆带来了不一样的思考角度以及可学习借鉴的多重模式。而在新世纪以来,国内各美术馆纷纷结合展览进行了相关工作,逐渐形成一系列可供研究的文本与案例。


在讲座中,王璜生教授以“早期中国的美术馆与摄影”“纽约MoMA美术馆的摄影战略”  “新世纪以来中国美术馆的摄影推进”“美术馆的摄影策展”“美术馆的摄影收藏”五个板块逐层论述了中国的美术馆与摄影艺术的多重关系。


 一、早期中国的美术馆与摄影 


在民国时期,摄影在展览与美术馆制度中的定义与分类较为含混。但它作为“新技术”“新艺术门类”,早已被自觉纳入中国早期的展览体系。而在改革开放后,随着摄影技术不断发展以及对其的认知与创作实践的深入,中国摄影逐渐区分出纪实与创作的概念分野,并最终体现在展览实践当中。


自1929年起,“摄影”便出现在中华民国国民政府教育部举办的“第一届全国美展”与“第二届全国美术展览会”中。此时,摄影作为新的技术与新艺术形态,受到社会的关注与青睐。而在1930年刚落成,由严智开作为首任馆长的天津市立美术馆,就有摄影作品的展出与收藏,其中甚至还成立了“摄影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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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立美术馆旧址图


在改革开放后,1986年4月5日在中国美术馆举办的《“十年一瞬间”——现代摄影沙龙86展》则将摄影的现实主义写实特征引向深处。作为纪实摄影的开端,此次展览旨在通过纪念“四五运动”十周年,呼唤并强调摄影的真实性与记录功能。而在1988年于北京中国美术馆举行的“中国摄影四十年——艰巨历程”摄影展,首次把建国以来的新闻摄影与摄影创作分开,并按时间顺序排列展出,明确提出纪实与创作、历史与现实的不同或对应关系。摄影的自身构架在美术馆与展览体系中得到进一步的区分与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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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立美术陈列馆(今江苏省美术馆)


 二、纽约MoMA美术馆的摄影战略 


纽约现代艺术博物馆(MoMA)立志于建构现代的意识,因而将摄影作为其关注的重要艺术门类。在此之后,MoMA进行的一系列对于摄影的展览、研究与收藏工作都成为了现代艺术史上重要的标志性里程碑。尽管美术馆在1940年才成立摄影部,但是其摄影收藏实践最早可以追溯到1930年——美国摄影师沃克·埃文斯(Walker Evans)的一幅名为《伦布鲁克:一个男人的头像》(Lehmbruck: Head of a Man, 1929)的摄影作品成为第一件入驻MoMA馆藏的摄影作品。它的入驻与此时的馆长阿尔弗雷德·巴尔(Alfred H. Barr)密不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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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克·埃文斯 《伦布鲁克:一个男人的头像》 纽约现代艺术博物馆藏


日后,作为摄影部主任的爱德华·史泰肯(Edward Steichen)和其接任者约翰·萨考夫斯基(John Szarkowski)以及之后的彼得·加拉西 (Peter Galassi),以其开放的胸襟和前瞻性的目光,引导并支持了摄影在20世纪到21世纪的革新与走向。从《摄影:1839一1937年》(Photography: 1839-1937)、《人类一家》(The Family of Man)的摄影史回顾与传统纪实到“新纪实”(New Documents)“新彩色摄影”(New Color Photography) “新摄影”(New Photography)《不止一张照片》(More Than One Photography)等的发展,已成为短暂的摄影史发展脉络中的几处鲜明转折。而MoMA自1985年便开始在其著名的摄影部策展人萨考夫斯基的主导下进行周期性的展览——“新摄影展(New Photography)”。其在当下仍在延续,并在摄影界中保持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而在艺术出版上,由现代艺术博物馆摄影部第五任主任昆汀·巴耶克(Quentin Bajac)主编的《MoMA摄影史》(Photography at MoMA),依托现代艺术博物馆丰富的摄影藏品,呈现了一部连贯、独特且全面的摄影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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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MA摄影史:1840—1920年》书籍封面 “Photography at MoMA: 1840 to 1920”


 三、新世纪以来中国美术馆的摄影推进 


近年来,中国多家美术馆与博物馆都加强了摄影收藏。在这一板块中,王璜生教授结合自身的实践,以广东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等几个重要机构为代表,从代表性的展览现场出发,为观众勾勒出新世纪以来中国国内美术馆对于摄影的推进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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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广州摄影双年展:城市·重视” 展览现场 2005


广东美术馆在2003年举办了《中国人本》展览。而基于在此次展览上形成的思路,“广州国际摄影双年展”在2005年应运而生。在2003年的《中国人本》中,广东美术馆开始形成自己关于摄影的学术态度。在展览前言中,王璜生教授曾这样表示:“人文关怀、历史文化关怀,这既是我们美术馆工作的出发点和责任所在,也是我们工作的动力和精神支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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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作100》展览海报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 2011


2010年开始,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开始主动介入摄影的展览、研究与收藏,策划了《景观·静观》《十年曝光》《原作100》及《久保田博二》《马克·吕布》《罗杰·拜伦》《瓦尔达》等国际重要摄影家展览,并尤为重要地创办了“北京国际摄影双年展”,在国际国内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在本期展览“从来风俗亦有诗——馆藏作品中的古今人物风貌”中,这些重要的摄影作品与风俗画共同展出,形成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中不同门类藏品间的有效互动与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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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来风俗亦有诗——馆藏作品中的古今人物风貌” 展览现场 2024


同时,王璜生教授还提及了个人在参观美国休士顿美术馆(Museum of Fine Arts, MFAH)修复室时的经历,并强调了西方美术馆对于摄影收藏与研究体系的完备性与先进性,以及其对于中国国内美术馆的借鉴意义。在当下,国内大部分美术馆在摄影作品的储存与修复上与国外的相比还相对落后,缺乏一定的针对于底片与相纸等不同摄影成像介质的保护与修复研究。


 四、美术馆的摄影策展 


策展是美术馆勾连摄影研究、作品展示与收藏等活动的重要实践之一。王璜生教授围绕之前所提及的展览《中国人本》以及如“广州国际摄影双年展”“北京国际摄影双年展”等一系列摄影双年展,详细介绍了其策展理路、部分展览作品内容以及相关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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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本》展览海报 广东美术馆 2003


在广东美术馆的摄影策展实践中,《中国人本》着力于借助摄影来展现一个“个性化的中国”“人性化的中国”。展览从更加丰富多元的角度,记录中国的复杂性,集中呈现了中国摄影家跨越五十年的对于中国社会的持续观察,展现出其人文关怀与精神。而在之后的“广州国际摄影双年展”,一共举办了三届,主题分别为——城市·重视(2005)、左右视线(2007)以及看真D.COM(2009)。尽管三届展览有各自的主题和表达的角度,但共同秉持摄影与本土生存相结合、坚持影像的社会学人文立场和多元并置的国际化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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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届北京国际摄影双年展


而在中央美术学院的展览实践中,王璜生教授介绍了其中主办的三届国际摄影双年展以及《重要的不是摄影——中央美术学院摄影纪程》展览。三届北京国际摄影双年展分别以灵光与后灵光(2013)、陌生的亚洲(2015)以及混合的公共性与私密性(2018)为主题,与不同的美术馆、空间以及单位机构进行合作,紧密围绕摄影展开研究与实践。这些展览在不同的时期,以不同的主题,从摄影出发,探讨与研究了摄影与虚拟技术、地缘与身份认知、公共与私密、个体与群体以及边界等种种问题。最后,王璜生教授也提及了《探究历史——中国当代摄影与红色图像》展览。其于2017年在德国柏林摄影博物馆开幕,展现了中国当代摄影对于过往红色历史以及视觉图像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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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究历史——中国当代摄影与红色图像》 展览现场


 五、美术馆的摄影收藏 


在谈论当下的摄影收藏时,王璜生教授从广东美术馆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的具体实践出发,讲述两个美术馆的摄影收藏构建历程。王璜生教授首先指出,对于国内的美术馆、博物馆来说,摄影作为影像艺术的收藏及以此为目的的相关图书、资料、文献的收藏,仍处于刚刚起步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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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楠 《四季》 摄影  广东美术馆藏


广东美术馆从《中国人本》起步,开始了一系列的摄影收藏工作,包含了对于沙飞、庄学本、吕楠等摄影艺术家的作品,以及藏家如李振盛的现代摄影的收藏。同时,广东美术馆还设“沙飞摄影奖”,鼓励摄影创作。通过三届“广州摄影双年展”以及“人类的记忆”等大型国际性摄影展,广东美术馆收藏了一万多件摄影作品及资料。同时,以收藏《飞鹰》等早期摄影杂志及文献资料为例,摄影图书、文献、资料的收藏也成为了广东美术馆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只有美术馆自身不断主动完成这些史料与作品的基础收集工作,其关于摄影的当代性研究和历史研究才有可能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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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馆藏精品集·现当代摄影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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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义忠 《“人与土地”系列,屏东县牡丹乡旭海》 摄影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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缪晓春 《余》 摄影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从2009年起,开展了一系列摄影的收藏,包括国际重要的摄影家马克·吕布、瓦尔达、久保田博二、罗杰·拜伦、博伊斯等以及国内老中青艺术家具有影响力的摄影作品,并于2018年中央美术学院百年校庆时推出《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馆藏精品集·现当代摄影卷》。同时王璜生教授还提及,不同的空间与机构对于摄影作品的收藏也有着各自的实践,例如长沙谢子龙影像艺术馆、成都当代影像馆以及嘉兴影上书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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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朗:第三时间” 展览现场 谢子龙影像艺术馆  2024


在答疑环节,王璜生教授针对工作坊学员和观众所提出的问题包括关于摄影作品好坏的标准设定、收藏序列的建设、美术馆与观众的智识权力矛盾以及美术馆在当下公共教育中所扮演的角色等问题,一一进行了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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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现场


在讲座结尾,王璜生教授指出,当下的美术馆越来越重视美育功能。从免费开放、组织公教活动以及美术馆导览等种种方面,都有很多不同以往的突破。而在当代艺术展览中,美术馆的公共教育也在提倡观众的主动参与,使其拥有更多的自主权。但这样带来了更多的问题与挑战——例如在展览标签上,如何在一定的阐释和引导基础上又避免说教式的冗余信息出现?这都是仍需思考的问题。而在摄影收藏中,如何使得收藏有序列、有谱系以及有学术价值?是需要机构与管理者不断思考的问题。而在摄影收藏中,如何通过对摄影史的观察去发现有节点意义的重要作品与艺术家?如何在面对特殊的学术样本时做出合适的判断?这些都需要研究者回溯到摄影史的大概念下进行思考与研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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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 / 何一沙 

责编 / 杜隐珠

综述整理 / 罗若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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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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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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