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
“2023年全国美术馆馆藏精品展出季”
优秀项目
何处寻行迹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古代会话中的人与自然
展览时间:2024年12月19日-2025年2月23日
展览地点:安徽省美术馆三层6、7号展厅
今日,由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安徽省美术馆合作举办的“何处寻行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古代绘画中的人与自然”巡展在安徽省美术馆三层6、7号展厅启幕。
“幽人空翠间,何处寻行迹”,这是一件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清代山水画尾的画家自题(朱昂之《仿王蒙山水图》)。群峰涧谷、竹林叠影间,一座茅堂掩映其中,一位盘坐于团垫上的士人,正望山静思。
在中国古代山水画中,除却烟容巨壮的宏阔山水,常见此类点景人物间或漫布于画中。他们或行波远渡、或观山望瀑、或牧放树下、或云间对弈、或烹茶小憩,似是画家随意拨点,又有画龙点睛之妙,让静止的画面仿佛随着人物的动势和目光流转起来。画中之人,是实写,还是虚笔?画中之景,蕴含着何种情怀?人与景之间如何构成了一种映照与互文?他们又与今天的观看者有什么联系?这些问题,正是此次展览试图提供给公众的一个观看山水画的新向度:从“人”的在场与观看出发,重新进入山水画,观察并串联起不同时代的古代山水画和人物画的叙事共性,籍由山水中的人与人物间的景,重新理解中国传统文化思想中人与自然的共生关系。
事实上,中华文明历来崇尚天人合一、道法自然。《易经》云,“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庄子》言,“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自然观和宇宙观,始终贯穿于我们的文化思想中。古人一方面尊重造化规律、时节物理,以自然之道养生宁家;另一方面,他们还注重对景物环境的感悟和寄情,通过索景寻幽和文人活动,或于自然中澄怀味象、寻得心源,或以景致喻自我、以自然染心迹。
基于此,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围绕其古代绘画收藏精品,以古人与自然共生的智慧和理想为切入点,从“意象玲珑”“人境相偕”“四时景物”三个角度,展示饱含文化情思的自然生态、寄情林泉烟霞的畅怀人生,以及顺应四季物理的人民生活。通过找寻画中的人物行迹、观察和带入人在山水间的种种活动,使今天的观看者能够切身地理解古代绘画的所达、所寄和所思,并在悠游画中山水的过程中放松身心。展览从央美美术馆的馆藏历代绘画中精选了明清山水画和人物画四十余套,既包括李士达的《匡庐泉图》、陆治的《桃源图》、査士标的《群峰树色图》、蓝瑛的《白云红树图》、任伯年的《米癫拜石图》等经典名作;也包括较少展出的特色藏品,如张宏的《仿古山水册》、梅清的《山水》、钱慧安的《人物故事册》等。该展览入选了文化和旅游部“2023年全国美术馆馆藏精品展出季”,并获评优秀项目。
理解中华文明的突出特性、挖掘中国传统文化的深刻内涵、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已经成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重要要求。“人与自然”是一个亘久的话题,在思考二者共生之道时,回望传统并非固步自封,而是重新诠释并拓展古老的人与自然观的内涵。这次与安徽省美术馆合作的展览,将古代书画与现代视角联系起来,将古代哲思与现代规划贯穿起来,由画中行迹寻得自然哲学,或将为传播经典自然理念、传承中华传统文化提供新的助力。
《匡庐泉图》轴 李士达 绢本设色 明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仿张僧繇画法山水》轴 祁豸佳 纸本设色 明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桃源图》轴 陆治 绢本设色 1565年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山水》轴 张宏 纸本设色 1638年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山水》轴 梅清 纸本水墨 清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松下老人图》轴 任伯年 纸本设色 清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群峰树色图》轴 査士标 纸本水墨 清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仿古山水册》册页之六 张宏 绢本设色 1637年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山水》扇面 文从简 金笺设色 1639年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摛藻扬华图册》册页之一
吴榖祥 绢本设色 1886年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朱昂之 《仿王蒙山水图》卷(局部)
纸本水墨 1797年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展览现场
主编 / 何一沙
责编 / 杜隐珠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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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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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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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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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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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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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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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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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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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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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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