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把对家乡故土的思念叫做“乡愁”,
这种浓厚的乡土情结可能表现在
对食物的偏爱上,
也可能表现在被一段声音所唤起的记忆,
或者追寻身体中祖先所遗留的“痕迹”,
那么,你的“乡愁”是什么样的呢?
希望大家看完此次展览能找到答案
……
1月17日,广角°项目第三期的第四个展览“液态乡愁——一场物质与感官、技术与想象交织的生态叙事”在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启幕。展览由费俊担任学术顾问,王静、邢丹策划,陈抱阳、龙盼、邱宇、时子媛、唐克扬、王歆童、徐子奕、基因组美食中心(挪威,美)等艺术家参展。
出席开幕式的嘉宾有: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直属党支部书记韩文超、副馆长海军;中国画学院党总支书记杜轶才;科研处处长于洋;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冯海涛;展览学术顾问、设计学院艺术与科技方向教授费俊;展览策展人、美术馆策划研究部副主任王静,展览策展人邢丹;参展艺术家代表邱宇、时子媛、徐子奕;北京时代美术馆馆长刘威威以及其他相关院系的代表教师和社会各界嘉宾等。美术馆副馆长高高担任主持人。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直属党支部书记韩文超致辞
韩文超在致辞中首先感谢大家在年底繁忙之际对美术馆的关注与支持。广角°项目已运营三年,空间虽不规则,却在每次展览中展现出百变可能。本次展览策展人之一王静擅长从新锐视角出发,借用艺术手段深度思考并呈现当下处境。参展艺术家邱宇的作品,将生活中常见的万家灯火、窗户等事物,以艺术形式引发观者对人和自然、万物关系的思考。“液态乡愁”展出在跨年之际,也是希望观众带着浓浓的乡愁与家人团聚。
本次展览学术顾问、设计学院艺术与科技方向教授费俊致辞
费俊表示,此次展览空间极具开放性与实验性,每次策展人都能像视觉魔术师般,给观众带来全新体验。谈及“乡愁”这一主题,他认为其饶有趣味。乡愁不仅有个体层面,还有物理层面的探讨价值。结合当下时代思考,未来人类群体的乡愁可能不再局限于如今的个人乡愁,如百年后的乡愁对象或许是显卡、自由网络空间等。此次展览其特别之处在于有温度,以技术媒介诠释乡愁这一原始艺术情结,展现出了技术的温情。八位艺术家通过声音、视觉纪录、AR等方式,构建起一种更动态、更具共性的乡愁体验,有望超越个体的、固化的乡愁。
艺术家代表邱宇致辞
艺术家代表邱宇分享了参展感受。他谈到,“乡愁”是展览的关键,“液态”这一意象富有特色,如同他在央美的经历,具有流动性和浸润性,渗透到生活与创作之中。作品在二层展厅的半开放空间中展示,使“乡愁”宛如连接他的故乡、第二故乡(央美)以及通向未来数字、影像领域的通道,承载着个体经验、生活与创作历程。
展览策展人代表、美术馆策划研究部副主任王静致辞
王静在发言中感谢美术馆的支持以及八位参展艺术家从不同角度对“乡愁”概念进行的延展与阐释 。她期望借助“乡愁”概念,让艺术家运用新媒介手段拓展艺术表达的维度与空间。此外,美术馆2层C展厅这个百变空间也为展览策划带来了全新的创作与思考启发。
美术馆副馆长高高担任主持人
“故乡”一词适用于每一个人,但是每个人心中的故乡却各有不同。展览试图透过物质与身体感官的互相调动,呈现乡愁交织出的时间与空间的错落交叠。
艺术家通过装置、影像与科技方式展开各自的探索,呈现出对记忆、感知和故土的关联。乡愁成为一种营养、一种底色,渗透在每个人的作品中,青年艺术家在流转的乡愁中探寻未来,与过去、与故乡千丝万缕的牵连,在时间的折叠中,成为面向未来的折射。
开幕结束之后,#fff食物设计工作室为大家带来了一场以展览主题为灵感的食物现场,邀请观众通过身体力行的方式加入到这场食物现场中。
展览将持续至2025年3月9日。
液态乡愁——一场物质与感官、技术与想象交织的生态叙事
展览时间:2025年1月17日-3月9日
展览地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2层C展厅
学术顾问:费俊
艺术家:陈抱阳 龙盼 邱宇 时子媛 唐克扬 王歆童 徐子奕 基因组美食中心(挪威,美)
策展人:王静 邢丹
主编 / 何一沙
责编 / 杜隐珠
现场图 / 贺伊飞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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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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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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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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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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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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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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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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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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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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