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移模写: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画临摹教学作品展”正在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展出。本次展览呈现央美百年来中国画临摹教学的临摹作品、课徒稿及临创转化创作共300余件。中央美院中国画学院在人物、山水、花鸟专业的临摹课程中,分别将哪些古代名作作为典范?又有哪些现代名家的经验成为衔接传统与现代审美观念的启迪?让我们通过作品一一揭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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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可染,江苏徐州人,是20世纪中国重要的山水画家和美术教育家。他于1907年出生,13岁开始学习传统中国画。1929年进入杭州国立艺术院(现中国美术学院)研究生班学习西画,奠定了中西融合的艺术基础。他深受齐白石、黄宾虹的影响,并提出“中国画改造与复兴”的主张,主张通过“精读自然与传统”来探索中国画的现代化道路。李可染的教学与创作对20世纪山水画的发展方向具有重要影响。
李可染在艺术创作与教育中,特别注重临摹与创新的结合。他倡导通过“临摹经典”进入传统绘画的精神核心,并在此基础上融入现代创作理念。这一教学方法对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画学院的临摹、临创教学产生了深远影响。通过系统的临摹训练,学生不仅能够深入理解传统笔墨语言格调,还能在临创中尊古创新。正如李可染多次提到的:“以最大的功力打进去,以最大的勇气打出来”,“打进去”是继承,“打出来”是创新。李可染以其严谨的教学理念和示范作用,为中国画的教学体系奠定了深厚基础。
李可染 《仿八大山人图》
纸本水墨 76cm×42cm 1943年
李可染艺术基金会藏
李可染的艺术风格强调“读大自然与传统二本书”,以精读自然、深入写生为核心,将传统笔墨与现代形式感相结合。他的山水画气韵生动、层次丰富,画面多呈现出浑厚凝重的视觉效果。他善于以现代人的视角解读传统山水,既保留了传统笔墨的精髓,又赋予画面新的时代意蕴。李可染以“改造”与“复兴”双线并行的方式,将中国山水画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形成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李家山水”。
《仿八大山人图》 局部
在“传移模写——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画临摹教学作品展”中呈现的《仿八大山人图》是李可染向传统大师致敬的作品之一。此画借鉴了八大山人的独特风格,体现了简洁的构图、清幽的意境和洗练的笔墨。作品中的山石、树木和远景处理皆以简约的线条与淡雅的墨色呈现,既有八大山人孤高冷峻的气质,又融入了李可染个人的厚重与静谧。画面折射出李可染对传统艺术的深刻理解与创新表达。这幅画既是对八大山人与传统艺术精神的传承,也是李可染在现代语境下对古典艺术再造的典范之作。
传移模写
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画临摹教学作品展
主办单位:中央美术学院
承办单位: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画学院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
展览时间:2025年1月21日-3月16日
展览地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三层展厅
主编 / 何一沙
责编 / 杜隐珠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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