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越太平洋 | 早期粤籍留美艺术家研究展(巡展)即将启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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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和旅游部2022年全国美术馆馆藏精品展出季项目


                                       跨越太平洋

                                       早期粤籍留美艺术家研究展(巡展)

                                             Across the Pacific

                                             Early Cantonese Artists Abroad in North America


                                             主办单位: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 广州美术学院美术馆


                                             展览时间:2025.03.18—04.20

                                             展览地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四层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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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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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国的近现代美术史及中国美术现代进程的研究,一直以来,比较注重于中西文化的交流历史与发展状况,这其中,很重要的一大版块就是关于中国美术留学问题的史料挖掘与分析研究,往往这样的留学历史与现象涉及时间的维度与地理空间、经济政治的关系等等。早期的一条重要留学路径是留欧,特别是重点落在留法,旁及德国、比利时、英国等,欧洲作为西方文化的主流典型代表,留欧也成为了接受西方与现代性文化正果的不二途径。因此,留欧归来,无论学到的是经典的、老套的,还是现代的、时髦的,无论是公派的、官助的,还是自费的、民助的,归国后都可能成为一个时代文化前沿的代表或主力,在时代与历史中占据重要的位置,发挥着较主流的影响。因此,对留欧,特别是留法的研究也成为了一直被关注的艺术史研究课题。


而另一路留学的路径是经由日本向西方学习,这与地理和文化有着密切的关系,而通过这样的一个特殊桥梁,在特定的历史时期,为中国向西方学习打开了一扇重要的大门,这样的学习路径也为中国早期现代美术体制、教育机制等的引入提供了直接的借鉴。这方面的研究多年来也成为了一门显学。


再有,由于意识形态与政治阵营的关系,向苏俄学习,留苏并引入苏联艺术体制,也成为了20世纪中叶中国向世界文化主流体系靠拢的主要途径,影响之大,至今一直被研究与论述中。


但是,曾经发生在 20 世纪初期甚至更早的向西方美术学习,留(游)学北美的艺术史、社会史现象,却一直少有关注,更谈不上较有系统的研究和资料发掘,这其中的原因应该是比较复杂的。也正因为其复杂,为我们的挖掘与探讨带来了特别的可能性与丰富性。


其实,中国最早的官费到外国学习现代文化技术与广东有直接关系,被誉为“中国留学生之父”的容闳就是广东香山人,而他首倡、策划、促成和领导的近代中国第一代官费留美学生派遣,其中也多为广东籍的“学童”,如后来影响中国近现代历史的重要人物詹天佑、唐绍仪、吴仰曾等;同期,发生在19世纪后期到20世纪初期前往北美学习美术的现象,其人员构成也以广东、闽南沿海区域为多,像李铁夫 1885 年就前往北美,并学习了油画,也被誉为“中国留学油画第一人”,而后有冯钢百、余本、关墨园、朱沅芷等。早期粤人留美学习艺术的社会与时代的背景有其特殊性,这与当时的华工、移民、家族以及地缘、经济、文化等有着一定的关系,也可能构成了与华侨史、社会人类学等相关的重大文化课题。


因此,这一现象也与留欧、留日、留苏等的文化背景、学习过程、遭遇状态,以及艺术经历与方式等,都差异性很大。


但是,令人遗憾和可惜的是,由于对这样的留学历史及群体关注与研究的严重不足,使得一方面,对他们远涉重洋求艺他乡的经历了解缺失,其与特殊的留学背景包括家族、华侨等的文化关系远未挖掘;而另一方面,他们后来或回国或旅居当地,对中国现代美术事业或当地的艺术作为也不甚明了,他们游走东西之间所形成的独特艺术创造更是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因此,他们中的不少艺术家成了中西艺术史与文化史书写当中的多重缺席者。


正是基于这样的研究现状,广州美术学院美术馆在“文化和旅游部2022年度全国美术馆馆藏精品展出季项目”中开启了这一研究课题,得到了海内外众多研究、收藏机构与学者的支持,在美术馆的年青学人们的共同努力下,打开了一扇对这一课题窥探的窗。2013年我在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时,与曹庆晖教授等开展了“留法艺术家与他们的老师”的专题研究,并与法国的文化机构密切联系,希望做成一个具有深入研究意义的专题展览。同时,也与李垚辰等同仁通过李叔同油画专题而展开对中国早期留日艺术家的介绍、研究及展览。这次,我与广州美术学院同仁初步完成的粤籍早期留学北美的专题研究展览,于2025年带到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来交流展出,期待得到专家学者们的批评及建议,以使我们进一步深入完善这一研究课题。谢谢大家!

 

王璜生

广州美术学院新美术馆学研究中心主任

博士生导师


部分展出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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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铁夫 《男侧面像(大学生)》 布面油彩 60×48cm  1900—1930  广州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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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泽枢 《静物》 板上油彩 40.5×51cm 1940

樂藝居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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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墨园 《古巴国家公园》 纸板油彩 28×43cm 1920s

关墨园家属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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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金鳌 《牧羊》 布面油彩 68.5×87.5cm 1961

开平市赤坎关族图书馆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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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徒乔 《女歌手》 布面油彩 75×66.5cm 1930—1940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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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本 《横躺的裸女》 布面油彩 71×91.5cm 年代不详

樂藝居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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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沅芷 《自画像Self-portrait》 纸板油彩 23.5×18.5cm  1927

樂藝居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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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少陵 《长岛夕照》  纸本水彩 57×75cm 1952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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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景文 《港口》 纸本水彩 68×50cm 年代不详

樂藝居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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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鸿德 《春节Chinese New Year》(复制品)纸本水彩 101.6×76.2cm  1959—1960s

美国华人历史学会藏 

Courtesy of Chinese Historical Society of Ameri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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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荫罴 《华工的孩子(组画之一)》 布面油彩 50×40cm 年代不详  樂藝居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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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玉雪 《盘 Plate》 铜胎珐琅 14.1×14cm  1971 

太石斋藏


展览将持续至2025年4月20日,欢迎您前来观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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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部2022年全国美术馆馆藏精品展出季项目

 

跨越太平洋

早期粤籍留美艺术家研究展(巡展)

Across the Pacific

Early Cantonese Artists Abroad in North America

 

主办单位: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 广州美术学院美术馆

展览时间:2025.03.18—04.20

展览地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四层展厅

 

学术顾问:王璜生 胡 斌

展览总监:靳 军 陈晓阳

展览统筹:高 高 洪荣满

策展人:杨慧丹 李铁军

 

展览协调:李垚辰 李 捷

设计统筹:纪玉洁

展览设计:谭达徽


支持机构:广东美术馆 开平市美术馆 开平市赤坎关族图书馆    香港艺术馆 旧金山亚洲艺术博物馆    斯坦福大学坎特艺术中心 美国华人历史学会    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克兰纳特艺术博物馆    洛杉矶郡立艺术博物馆 美国华人博物馆    罗伯特 · 亨利美术馆

 

鸣  谢:梁慈恩女士(冯钢百家属)

      琥 珂先生(陈锡君家族友人)

      关夏敏先生(关墨园家属)

      余锦森先生(余本家属)

      朱礼银女士(朱沅芷家属)

      胡始康先生(胡意秋家属)

      张光铎先生

      关询维先生


主编 / 何一沙 

责编 / 杜隐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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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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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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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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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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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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