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央美院毕业季中,有一群毕业生以孩童的视角打造了一个“艺术乐园”,完成了一场跨越代际的童年叙事。这个夏天最动人的天气,莫过于那份纯粹又充满生机的“孩子气”,值此端午节和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我们诚挚地发出邀请:期待所有对艺术感兴趣的小朋友和童心未泯的大朋友一起来央美,参与这场关于世界的温柔探寻。
王健烨 《锐角》
玻璃钢、泡沫
260x280x230(cm)
《锐角》这件作品探讨了家庭关系中的爱与压力这一深刻的社会命题。王健烨从自身家庭背景出发,引发了对家庭关系的深入思考。作品中五个人物呈现弯曲的造型,张开的手臂和身体相互重叠,密不透风,如同人形树林,一把蓝色的儿童椅放置前方,当观众坐在椅子上时,他们可以更直观地感受到被包围和压迫的感觉,从而更深刻地理解作品所探讨的家长与孩子之间的复杂情感。那么,在孩子眼中什么才是真正的关爱呢?
作者:郭春蕾
作品名:脑海
指导老师:马志强 程可槑 刘骁
作品信息:可变
作品材质:综合材料
郭春蕾《脑海》以“消逝的童年空间”为切入点,在快速发展的城市环境中,儿时的生活场景往往悄然消失。而这些空间,不仅承载着记忆,也关乎个体的情感与身份认同。短片从“脑海”一词出发,讲述主角通过一只海螺,听到了来自过去的声音,主角进入脑内世界,打捞回忆,在海螺中构建出童年住所并沉浸其中,但最终被海浪冲回现实。她希望用这部片子表达怀旧与成长的主题,并探索个体如何在变迁中面对失去、寻找自我。
作者:刘欣怡
作品名称:《短甲》
指导老师:程可槑、徐彤、靳军
作品信息 逐帧手绘二维动画,16:9
刘欣怡在动画表达上,选择了温馨而又略带忧伤的美术风格,以更好地传达主题情感。整个故事线中,除了较为明显的指甲作为线索,还有"像妈妈一样"这样的话语,作为故事的隐藏线索,在不停强调女儿和妈妈之间的关系。而作品的结局是开放式的,作者希望引导观众多维度解读母女之间的爱、冲突、成长和理解。
作者:李航
指导教师:陈科 柳青 申红飙 杜英奇
作品材料:羊毛 毛线
“自性之蕴”,这一概念既指向对内在真实自我潜在可能的探索,也象征个体心灵的完整与丰盈。简单来说,就像种子蕴藏着无穷的生命力,静待时机绽放:糖棕看起来张扬并富有力量;蓝色小心壳缱倦、慵懒地躺在地上;中间的白果饱满、内敛;香苹婆呈现一种包容、托举的造型……同样,对孩童而言,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天性和潜能,个体将会释放出独特的光彩与力量。在这生生不息的循环中,我们可以尊重差异、接纳自我,让独特的“自性”共同构筑出这个充满生命力与多样性的世界。
作者:肖昕烨
指导老师:程可槑 王黎明 马志强
作品名称:《堂影the missing piece》
《堂影》是一个题材比较特殊的影片,作品以小时候老家生活的经历和小时候怕黑做过的梦为灵感,二维实验性叙事影片为形式,通过影片的艺术化视角探讨原生家庭的陪伴空位下所导致的留守儿童安全感缺失如何被表达。在故事里,当小堂被父母送往乡下时,她的委屈不仅是空间位移,更是情感联结的断裂。根据鲍尔比的依恋理论,儿童期的情感剥夺会造成持续性心理空洞。而国家统计局2023年数据显示,我国农村留守儿童约589万——这个庞大群体中,数字背后个体的情感褶皱很少被看见。作者想用动画特有的隐喻性,呈现这种"看不见的创伤"——就像黑暗中若隐若现的"影",并希望引发对"原生家庭陪伴缺位"这个隐形伤口的关注,让那些被折叠在统计数字里的情感,在光影中重新直立行走。
作者:陈选
指导教师:徐彤 海军 张洺贯
作品名称:伴·岩
展厅中也有专门针对幼儿园小朋友的玩具产品设计,作者陈选希望可以帮助孩子缓解刚上幼儿园时普遍会出现的分离焦虑。在设计之初,基于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调研结果,将人工智能的算法模拟与儿童的喜好结合,设计符号化的一系列解压玩具,可在不同的场景下使用,缓解分离焦虑。研究发现,大多数的孩子都很喜欢抚摸岩石,拥抱毛茸茸的物品,此时他们就会产生相应的温暖和被包裹的感觉。所以,玩具主体就设计成了类似攀岩柱和岩石墙的这样一个产品。玩具颜色的选择也是基于儿童的发育特点和调研结果。小件的桌面玩具依据孩子们熟悉且感兴趣的物品来设计的,比如时钟、万花筒、还有生活中常见的食物,土豆、芹菜根切面等。
亲爱的大朋友、小朋友们,
喜欢这些作品么?
这个六一,
我们在央美,
守护所有未完成的童话!
| 温馨提示 |
中央美术学院本科生毕业展(第一阶段)即将于6月3日闭展,未观展的观众不要错过!
预约通道
2025中央美院毕业季
CAFAM@ 2025
2025中央美院毕业季线上预约购票通道开启,观众可通过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小程序、微信公众号或官网进行预约购票(购票说明详见官网)。每日观展名额限量约满为止,毕业季期间美术馆周一正常开放。
预约时需使用有效证件进行实名预约,每人当天只能预约一次,预约成功后,观众按预约时间到场。毕业季期间,在中央美术学院北门票务专用通道刷身份证等有效证件验票进馆。
主编 / 何一沙
责编 / 杜隐珠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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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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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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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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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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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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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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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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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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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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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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