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藏大家谈”讲座回顾|邵亦杨:“记忆的片段——马克·吕布的中国视觉”

1762830480717537.jpg


2025年10月30日下午,在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举办了“流动的艺域——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国际艺术交流研究展”系列学术活动“馆藏大家谈”的第三期:由中央美术学院人文学院副院长邵亦杨教授带来《记忆的片段:马克·吕布的中国视觉》(The Visions of China)。讲座由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副馆长高高主持,同时出席的有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策划研究部主任刘希言。“流动的艺域”展览联合策展人胡晓岚博士策划并参与了此次活动。此次讲座活动得到了中央美术学院研究生院的大力支持,也是中央美术学院研究生院“艺术与文化”系列讲座的一部分。


1762830501135690.jpg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副馆长高高主持了此次活动


在这次讲座中,邵亦杨教授以马克·吕布(Marc Riboud,1923-2016)在中国拍摄的代表作为核心,探讨他如何在作品中构建自己眼中的中国视觉,并运用罗兰·巴特(Roland Barthes)的理论分析了其摄影作品中的“刺点”(punctum)。


1762830524512309.jpg

中央美术学院人文学院副院长邵亦杨教授在讲座现场


法国著名摄影师马克·吕布的作品以人文关怀、敏锐的观察力和富有诗意的镜头语言著称,其摄影风格兼具纪实与抒情,善于捕捉日常瞬间中的情感与张力。马克·吕布于1953年加入玛格南图片社,他不仅是20世纪50年代首位获准进入中国拍摄的西方摄影师,还由此为20世纪中叶的中国留下了一组极具美学价值与历史意义的照片。


讲座伊始,邵亦杨教授先是为听众简要介绍了摄影师马克·吕布,表明其在来到中国之前就享有国际声誉,作品不仅具有极高的艺术性,更以呈现充满政治色彩的时刻而闻名,比如越南战争和20世纪60年代美国的抗议活动等。


1762830541677975.png

图1,埃菲尔铁塔上的油漆工,法国,巴黎,马克·吕布,1953年,60×50cm,明胶银盐照片,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1762830653809338.png

图2,战神广场:红色铁塔,罗伯特·德劳内,1911年,160.7×128.6cm,布面油画,芝加哥艺术博物馆藏


接着,邵亦杨教授从《埃菲尔铁塔上的油漆工》(Zazou Painting the Tower,1953,图1)这件摄影名作出发,阐释这件作品捕捉了一名油漆工在埃菲尔铁塔上进行高空作业的瞬间——他姿态轻盈、动作舒展,仿佛并非在工作,而是在歌唱或舞蹈。在这一被马克·吕布所定格的自然瞬间,油漆工呈现出近乎女性化的柔美舞姿。在埃菲尔铁塔这一现代地标建筑的映衬下,他展现了个人如何在高度规范化的工业结构中表达自身。这件摄影作品非常受欢迎,不仅被刊登在《生活》(Life)杂志上,还成为轩尼诗干邑(Hennessy cognac)的广告。


邵亦杨教授结合巴特的摄影理论指出,摄影不仅是对现实的记录,更是一种艺术性的表达,或者说一种既定语言结构之外的自我言说。摄影作品中的埃菲尔铁塔作为一种“零度”(zero)建筑,以其裸露的铁架结构和穿透历史的视觉力量重塑了巴黎的天际线,也重构了人与城市之间的关系。与此同时,油漆工正是在埃菲尔铁塔这一既定框架之内实现了身体与情感的双重释放,就像巴特所说,“从埃菲尔铁塔上看到的全景,是一个既具有智识又令人狂喜的行动:它解放了身体”。而马克·吕布作品中油漆工的姿态所呈现的正是一个获得身心解放的人在不经意的瞬间所获得的自由喜悦的感受。邵亦杨教授在此还比较了法国抽象艺术家罗伯特·德劳内(Robert Delaunay)的《战神广场:红色铁塔》(Champs de Mars: The Red Tower,1911,图2),并表明这幅绘画与马克·吕布的摄影作品都象征着现代力量的崛起。


1762830829441134.png

图3,枪炮与鲜花,美国,华盛顿特区,马克·吕布,1967年,50×60cm,明胶银盐照片,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另外,邵亦杨教授还关注到了《枪炮与鲜花》(Young Girl Holding a Flower,1967,图3)这件摄影作品,马克·吕布捕捉到了一位反越战游行中的一个重要的历史瞬间。照片中,一位手持鲜花的女孩挡住了一排手持刺刀的士兵。在这一刻,权力关系似乎发生了颠倒——女孩并不惧怕刺刀,而手持刺刀的士兵却似乎在女孩坚定的信念前感到了恐惧。这个女孩名叫简·罗丝(Jan Rose),尽管只有16岁,她却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世界。在这件作品中,鲜花与刺刀形成了强烈的对比,情感张力达到极致。


1762830969255077.jpg

图4,广州1956,马克·吕布,1956年,60×50cm,明胶银盐照片,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1762831037485998.png

图5,延安1965,马克·吕布,1965年,40×50cm,明胶银盐照片,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在讲述20世纪50年代马克·吕布的中国之行时,邵亦杨教授先是表明这位摄影师的动机早已超越了单纯对异国他乡的猎奇心理,而是像让-保罗·萨特(Jean-Paul Sartre)那一代左翼知识分子一样,看到“从一个中国到另一个中国”(D’Une Chine a L’Autre)的变化,他们认为,“我们都是相同的,都处于人类共有的状态之中”。在《广州1956》(图4)中,摄影师说他看到了一位来自中国乡村的女人所流露出的文化底蕴,而在《延安1965》(图5),摄影师则通过用近乎抽象的极简形式表现了毛泽东主席在延安的床,为观者呈现了这位政治人物所推崇的意识形态给世界所带来的乌托邦想象。


1762831104848216.png

图6,北京1957,马克·吕布,1957年,40×50cm,明胶银盐照片,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1762831235168941.jpg

图7,上海1957,马克·吕布,1957年,50×40cm,明胶银盐照片,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随后,邵亦杨教授讲解了多件出自“北京1957”和“上海1957”两个系列的摄影作品,并表明这一时期马克·吕布的镜头主要聚焦于新中国空间政治和社会形态的转型,具体涉及到了故宫、央美雕塑课、文明标语和日常生活等题题材。在“北京1957”系列的一件作品(图6)中,马克·吕布拍摄了故宫雪景中伫立的解放军——故宫从只属于帝王将相的场所变为了普通人可以进入的公共场所。与之相对应,“上海1957”系列的一件作品(图7)中所呈现人头涌动的拥挤场景,和“人人养成不随地吐痰的好习惯”标语则既表明了劳动阶层在社会空间中崛起,又记录了新中国试图通过文明规训试图消灭阶级差异这一重大实践。


https://static.cafamuseum.org/museum-image/image/202511/sy_1762831276859300.png

图8,北京 1957,马克·吕布,1957年,50×40cm,明胶银盐照片,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在接下来的讲授中,邵亦杨教授再次借用了巴特在《明室:关于摄影的沉思》(Camera Lucida: Reflections on Photography, 1980)所提出的“认知点”(studium)和“刺点”(punctum)两个概念,前者指的是摄影作品所表现和传达的信息,后者则强调个人的情感体验。就巴特自身而言,他在母亲儿时的照片《冬季花园》(Winter Garden)中所感受到的是一种只属于自己的、无法消除的个人情感,因此每当看到这张照片时,他都会反复感到情感的刺痛,仿佛受了内伤。邵亦杨教授通过“北京1957”系列中的一件摄影作品(图8)讲述有关个人的“刺点”,因为照片中所呈现出的三个孩子的童年状态勾连起了她自身关于匮乏年代的私人记忆和情感。


1762831314864125.png

图9,各种证件,马克·吕布,1955-1966年,出自《中国的旅程》(四川美术出版社,2024年6月第1版)第21页。

1762831586988821.png

图10,梅尔兹,库尔特·施维特斯,1920年,18.4×14.9cm,纸张拼贴,耶鲁大学艺术画廊藏。

1762831607254772.png

图11,南京1965,马克·吕布,1965年。

https://static.cafamuseum.org/museum-image/image/202511/sy_1762831667751170.png

图12,资产阶级的巨大垃圾,阿尔芒,1958年,65.5×40×8cm,玻璃箱内的生活垃圾,收藏地不详。


在分析马克·吕布1965年重访中国的摄影实践时,邵亦杨教授指出,摄影师的镜头在高度统一的公共政治表象下,捕捉了个体存在与制度性框架之间的微妙张力。邵亦杨教授将马克·吕布对于自己证件照的拍摄(图9)和达达主义(Dadaism)艺术家库尔特·施维特斯(Kurt Schwitters)的《梅尔兹》(Merz,1920,图10)的作品进行了对比,摄影师通过相似的方式将大量的行政证件转化为具有诗意的图像,隐喻现实中行政权力对个体的规训,以及个人在艺术中诗意逃逸。与此同时,马克·吕布也并未放弃对社会现实的深入观察,他在“南京1965”系列中的一件作品(图11)用镜头拍摄了南京宿舍中体现“忆苦思甜”政策的简陋物品。邵亦杨教授将这件作品与欧洲的贫穷艺术(Arte Povera)家阿尔芒(Arman)的《资产阶级的巨大垃圾》(Grands Déchets Bourgeois,1958,图12)进行了比较,分析了它们在时空呼应。


https://static.cafamuseum.org/museum-image/image/202511/sy_1762831714248018.png

图13,上海 1971,马克·吕布,1971年,50×40cm,明胶银盐照片,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1762831722628943.png

图14,黄山1980,马克·吕布,1980年。


1762831747426404.png

图15,故乡,赵无极,1957年,60×92.5cm,布面油画,收藏地不详。


在邵亦杨教授看来,马克·吕布自20世纪70年代至21世纪初的中国摄影则始终以其敏锐的视角感知中国人的内心情感和社会现实:他在20世纪70年代通过“上海1971”系列的一件作品(图13)捕捉到了集体主义叙事下女性个体情感和梦想的流露;20世纪80年代拍摄的《黄山1980》(图14)与赵无极的《故乡》(Mon Pays,1957,图15)相呼应,映射出社会开放背景下中西文化的交融;20世纪90年代后则通过“深圳1992”(图16)和“上海2002”(图17)等系列作品聚焦于经济大潮下,社会历史的变迁。


1762831971153562.png

图16,深圳1992,马克·吕布,1992年。

1762831995924489.png

图17,上海2002,马克·吕布,2002年。


讲座的最后,邵亦杨教授通过援引瓦尔特·本雅明(Walter BenJamin)的“星丛”理论和吉尔·德勒兹(Gilles Deleuze)的“情动”理论总结马克·吕布的摄影创作的历史意义。在她看来,马克·吕布的摄影作品以片段式方式呈现了历史。真实的历史并非存在于线性发展宏大叙述之中,而是闪现于记忆的星丛之中。马克·吕布的镜头所传达的不仅是视觉信息,更是可以被感受的情感经验,这种经验使我们能够与历史产生一种真实的对话。


1762832030106950.jpg

讲授环节告一段落之后,活动进入了互动交流环节。来自美院的同学和校外的听众纷纷提出了具有艺术思辨性的问题,并由邵亦杨教授一一作答解惑。


此次讲座活动是展览“流动的艺域——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国际艺术交流研究展”系列学术活动“馆藏大家谈”的第三期,欢迎观众朋友继续参加后续的延展学术活动……


文/张瀚


相关展览

1762832054693268.png

文化和旅游部“2025年全国美术馆馆藏精品展出季”项目

流动的艺域——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国际艺术交流研究展


主办: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


展览时间:2025年10月30日14:00-16:00

展览地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 3A和3B展厅


主编 / 何一沙 

责编 / 杜隐珠

编辑 / 晏宇希






儿童公共教育活动预约表格

同意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请同意团体参观协议
提交预定

成人公共教育活动预约表

同意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请同意团体参观协议
提交预定

团体公共教育活动申请表

同意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请同意团体参观协议
提交预定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讲座活动预约表

姓名:
性别
联系电话:
有效证件类型: 身份证
证件号码:
电子邮箱:

温馨提示

尊敬的观众您好!感谢你参与我们的公教活动,期待您的到来!如因故不能准时参加活动,请发送短信至13261936837(梁老师)取消预约。如连续爽约三次以上,将影响您在我平台快速预约的征信,敬请理解!
快捷登录帐号密码登录
  • 手机号码
    手机号码将作为您的登录账号
  • 验证码
  • 账号
     
  • 密码
可使用雅昌艺术网会员账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