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FAM展览预告 | “峰高无坦途——李行简捐赠作品展”即将启幕

1774755610707841.jpg


文化和旅游部

“2025年国家美术作品收藏和捐赠奖励项目”

峰高无坦途——李行简捐赠作品展


展览时间:2026年3月28日—4月19日

展览地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三层A展厅、四层展厅


开幕时间:2026年4月1日10:00

开幕地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学术报告厅


主办单位: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

支持单位: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画学院  中央美术学院书法学院


“峰高无坦途——李行简捐赠作品展”将于2026年3月28日在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三层A展厅、四层展厅拉开帷幕。本捐赠项目入选文化和旅游部“2025年国家美术作品收藏和捐赠奖励项目”,捐赠作品包括艺术家国画创作二百六十余幅,速写三千余幅,为近十几年来中央美术学院规模最大的收藏项目。这数千件作品不仅是一位艺术家对母校最深情的告白,更是一部生动的视觉日记,记录了一位“央美人”从青涩学子到卓越教师,再到杰出艺术家、教育家的完整成长之路。


本次展览精选李行简自20世纪60年代求学时期至21世纪初旅居国外时期的重点画作,时间跨度广、作品数量多,完整地呈现了李行简先生的艺术面貌。希望观众得以了解一个艺术家如何在反复实践中形成方法、在继承创新中建立风格,并最终把个人的创作经验转化为可以被研究、被讨论、被传承的学术成果。


1774755675826211.jpg

《高粱红了》 李行简 1963年 纸本设色 48×47.5cm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1774755712958112.jpg

《万寿山昆明湖览胜图》 李行简 1982年 纸本设色 96×183cm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1774755813867554.jpg

《多少楼台烟雨中》 李行简 1981年 纸本设色 98×60cm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1774755842336426.jpg

《庄严祥和的乐山大佛》 李行简 2003年 纸本设色 84×50.5cm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1774755867856200.jpg

《舍南舍北皆春水》 李行简 1984年 纸本设色 83×50.5cm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1774755894568746.jpg

《峨眉山老洞遇雨图》 李行简 1988年 纸本设色 68×68cm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1774755920493061.jpg

《蒙马特高地通往圣心教堂的小街》 李行简 1997年 纸本设色 68.5×102cm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1774755948542873.jpg

《塞纳河畔(巴黎)》 李行简 1988年 纸本墨笔 34×34.5cm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1774755971929426.jpg

《住所窗外小巷》 李行简 1988年 纸本墨笔 52.5×42.4cm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作为李可染先生的得意门生和得力助手,李行简深刻领悟并践行了恩师提倡的“苦学派”精神。这种精神不仅仅是勤奋,更是一种对艺术近乎虔诚的执着与敬畏。在他的笔下,无论是巍峨的山川还是平凡的市井,都透露出一种沉稳、厚重且充满生命力的气息。他的山水画创作,既继承了李家山水“黑、满、崛、涩”的审美特征,又融入了自己对自然造化的独特感悟,形成了苍润博大、意境深远的个人风格。他笔下的山水,景小而境大,象括而意远,层峦叠嶂,墨色淋漓,在光影的变幻中展现出大自然的雄浑与壮阔,让人观之忘俗,仿佛山间松涛与泉鸣的交响声声入耳。


1774756025467113.jpg

《绿荫白练》 李行简 1977年 纸本设色 97×60cm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1774756056311918.jpg

《夕日山泉》 李行简 1963年 纸本设色 69×49cm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1774756084388206.jpg

《庐山会议会址》 李行简 1977年 纸本设色 68×46cm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1774756130559775.jpg

《井冈山图》 李行简 1977年 纸本设色 50×137cm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本次展览的一大核心亮点是特设“采象苦学”专题板块,集中展示了李行简先生几十年如一日积累的速写作品。古人云“搜尽奇峰打草稿”,这在李行简身上得到了完美的诠释。速写对于他而言,不仅是收集素材的手段,更是磨练眼力、手力与心力的修行。“不恃才,不躐等,困而知之,做苦学派”,从桂林江边的渔舟渡口,到长江三峡的雄险幽深,从异国他乡的街头巷尾,到建设工地的火热场景,他的足迹遍布大江南北与世界各地。


1774756169445854.jpg

《夔峡一截》 李行简 1977年 纸本钢笔 26.5×19.2cm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1774756200705251.jpg

《池塘小景》 李行简 1962年 纸本钢笔 15×21cm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1774756229888526.jpg

《桥上行人》 李行简 1977年 纸本钢笔 19.2×26.5cm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1774756250185575.jpg

《欢笑的老农》 李行简 1972年 纸本铅笔 26×19cm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1774756345746488.jpg

《一丝不苟的司钻工王贵森》 李行简 20世纪70年代 纸本铅笔 25.7×31.5cm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1774756369427375.jpg

《高高耸立的钻井架》 李行简 20世纪70年代 纸本铅笔 31.6×25.8cm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1774756389860624.jpg

《斗牛场(马德里)》 李行简 1988年 纸本钢笔 16.7×15.8cm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1774756409930990.jpg

《Estaing古堡(西欧)》 李行简 1988年 纸本钢笔 13×21cm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1774756450905121.jpg

《啊!西班牙》 李行简 1988年 纸本钢笔 14.7×10.5cm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1774756473448514.jpg

《青山夕照明(德国)》 李行简 1988年 纸本钢笔 18.1×17cm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


此次展览不仅是对李行简先生艺术成就的一次全面梳理与回顾,更是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对这位杰出校友无私奉献精神的崇高致敬。他的艺术之路,证明了只有扎根生活、深入传统并勇于创新,才能在艺术的高峰上不断攀登。我们将有幸通过本次展出的珍贵画作,走进李行简先生质朴而宏大的艺术世界。


3月28日,我们期待着您的到来!


1774757291208981.png

1774756504679381.jpg

李行简


1937年出生于湖北武汉,中国当代著名山水画家、美术教育家。1954年考入广州美术学院附中,1958年进入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画系深造,师从李可染,专攻水墨山水,1963年毕业后留校任教。曾任中央美术学院教授、中国画系山水画室主任、研究生导师,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李可染艺术基金会常务理事。


其创作以写生为基础,画风质朴自然,在继承李可染雄浑厚重风格的同时融入清新明快的时代气息,形成独特的艺术语言。代表作品包括《秋红时节》《江城春雨》《大江东去图》《江船朝发》等,曾参与1998年香港回归一周年庆典巨幅国画《锦绣中华》创作。


多次在中国及世界各地举行个人画展,众多作品被中国美术馆、美国波士顿美术馆、日本福山美术馆等海内外多家美术馆、博物馆收藏。先后有《李行简山水画集》、《李行简画集》等五种个人画集出版。


1774756533918461.jpg

文化和旅游部

“2025年国家美术作品收藏和捐赠奖励项目”

峰高无坦途——李行简捐赠作品展


展览时间:2026年3月28日——4月19日

展览地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三层A展厅、四层展厅


主办单位: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

支持单位:

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画学院

中央美术学院书法学院


学术主持:于洋

展览总监:靳军 丘挺 徐海 韩文超

展览统筹:高高 海军

学术支持:黄华三 刘荣 于跃

策 展 人:李垚辰 李捷

设计总监:纪玉洁


特别鸣谢:王同仁 姜宝林 王镛 崔晓东 王伟 高毅 王耕


主编 / 何一沙 

责编 / 杜隐珠

儿童公共教育活动预约表格

同意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请同意团体参观协议
提交预定

成人公共教育活动预约表

同意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请同意团体参观协议
提交预定

团体公共教育活动申请表

同意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请同意团体参观协议
提交预定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讲座活动预约表

姓名:
性别
联系电话:
有效证件类型: 身份证
证件号码:
电子邮箱:

温馨提示

尊敬的观众您好!感谢你参与我们的公教活动,期待您的到来!如因故不能准时参加活动,请发送短信至13261936837(梁老师)取消预约。如连续爽约三次以上,将影响您在我平台快速预约的征信,敬请理解!
快捷登录帐号密码登录
  • 手机号码
    手机号码将作为您的登录账号
  • 验证码
  • 账号
     
  • 密码
可使用雅昌艺术网会员账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