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历史走向未来:当美术馆遭遇策展——王璜生对话“未来策展人”
看得到多远的过去,看得到多远的未来。未来展开幕第二天,一场对话未来策展人的讲座,央美美术馆馆长、未来展策展人王璜生教授可谓为大家上了一堂美术史课。
从还不知策展为何物的艺术荒芜时代,到中国当代艺术越来越成为世界的闪耀舞台,王璜生通过自己的美术馆管理与策展经验,分享了与同时代的策展人从拾荒到开垦继而浇灌中国当代艺术的实践过程,呈现了中国当代艺术策展史近30年的流变与转捩。
正如王璜生所言,兼顾当下性与历史观是始终贯穿他策展的基本定位和学术风格,未来展不仅旨在呈现中国青年艺术生态,更是一种田野式的考察,探寻怎样的社会状态诱发了他们的价值取向、创作观念和审美趣味,探寻这样的艺术生态在艺术地图上的历史坐标点。
没有策展人的美术馆,只能扮演展览场地的角色
“早年策展的中国特色是,官方美术馆里根本没有策展一说,更不用说,策展人、策展制度。”王馆长一开场回顾了最初“美术馆遭遇策展”的尴尬境地。
虽然79年“星星”美展、89年中国现代艺术展都影响深远,但从策展机制来讲,都还处在初级阶段。90年代后期,何香凝美术馆、关山月美术馆、广东美术馆相继成立,开始研究作为美术馆的机构、组织和人员配置。美术馆至此作为一种存在和力量,不断催发多元发展与国际艺术家开放的对话。
王馆长认为,美术馆应有自己的学术方向;美术馆与策展人有存在分离的现状,如果美术馆自身没有自己的策展理念和团队,他的策展活动都是请外面的策展人来操办,那么这种关系只能是偶然的关系。
“一个美术馆没有发展方向和学术定位,最后只能沦为一个展览馆,更甚者是场地的出租者或利益交换者的角色。”
从广东美术馆到央美美术馆
从广东美术馆到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王璜生馆长试图为两个美术馆找寻他们各自的学术定位与发展方向。
广州不仅是较早开放的港口城市,也是多元文化进进出出的前沿阵地,同时作为“敢为天下先”的城市,广州及三角洲地区不仅是实验艺术的尝鲜人,也是现代化轰轰烈烈的践行者。把握住广东地域的文化特色,王璜生在广东美术馆任馆长期间同策展人团队一起策划了三届广州三年展,分别以“重新解读:中国实验艺术十年”“别样:一个特殊的现代性实验空间”“与后殖民说再见”为主题,形塑与深化了广州三年展的基本定位与学术品格,即强调中国经验-国际问题,实验性-前沿文化,和当下性-历史观。
而谈到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的经营理念时,王璜生认为,除了考虑其东北区活跃的当代艺术地域背景外,同样应该思考美术馆如何根植于学院系统,从学院的学理背景下考察当代艺术的一些更本质的问题。
“无论是去年的‘超有机’,还是今年的‘未来展’,美术馆以中国文化情景及中央美术学院的学术平台为依托,以学院精神为出发点,来构建国际学术研究和艺术对话平台。”王璜生说。
超有机VS未来展:同是双年展品牌
那么,去年在央美美术馆举办的“超有机”展与今年的“未来展”有什么区别?
王璜生说,“超有机”是首届CAFAM泛主题展的主题,而“泛主题展”通俗些说,今后可以称之为中央美院美术馆的“双年展”,就是“CAFAM双年展”。
“这是我们着力打造的一个品牌项目。而今年我们推出的‘CAFAM 未来展’项目将重点关注、研究、推动中国青年艺术,首届未来展主题为‘亚现象·中国青年艺术生态报告’,这两个品牌项目展览将构成中央美院美术馆当代艺术的平台。
此次“CAFAM 未来展”旨于从学院教学和研究的角度出发,对当下中国的青年艺术现象及特征作田野式的考察和针对性的取样,以形成中国青年艺术研究的有效基地及资料储备,并以学院的文化态度和学术判断,体现当下中国学院文化应有的前瞻性、开放性、学理性及文化坚守的立场和作为,从而推动青年艺术的发展,同时检验和反思中国的艺术教育与社会实践之间的现实和问题。
“策展未来”与“未来策展”
讲座讨论热烈,提问互动环节甚至碰撞出很多火花。其中一位来自美国的年轻策展人提问,未来展推动青年艺术家,那么有没有请更多青年策展人来互动。王璜生笑称,这次未来展的策展团队与青年艺术家年龄相比,“太老了”;不过“未来展”有年轻的策展人出谋划策,在提名委员会的时候,也有非常多的年轻理论家参与。
另外,王馆长介绍了“项目空间”,是我馆针对青年策展人的一个计划项目:美术馆将每年挑选年轻的策展人,特别是中央美院学校系统的,为他们提供一个固定空间,呈现他们的策展想法。
在王馆看来,培育年轻策展人非常重要;不管是以学院为背景的美术馆,还是官方美术馆,或者是私人美术馆都将会逐渐形成一个良性的生态系统,共同滋养年轻的艺术家与策展人们。
张婷婷\文
何一沙\编
董慧萍、全晶\图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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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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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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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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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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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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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使用地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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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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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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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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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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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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