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收藏与收藏未来——宫津大辅之收藏同龄艺术讲座

未来收藏与收藏未来——宫津大辅之收藏同龄艺术讲座

收藏同龄艺术,对工薪族收藏家宫津大辅来说,其实是迫不得已的选择。虽然讲座中宫津先生已经多次表明入手艺术品的前提之一是要买得起,但是还是有现场观众不甘心:如果您只付比你工资还少的钱或者预算内的钱,不就只能买到一些还没成名但有可能成名的艺术家作品?宫津先生只得艰难但坦率地承认,yes. 可就是这样一条“逼上梁山”的收藏之路,囊中羞涩的伯乐却赏识了很多艺术圈中的“武林好汉”,甚至后来还与艺术家们合作打造“梦想之屋”。

正如馆长王璜生在开场中介绍,“他令我们感动的,不仅在于利用微薄收入一点点积攒起艺术品,更因为他跟艺术家建立了非常好的关系,跟艺术家融为一体。他独特的收藏方式对于中国的收藏家与年轻艺术家之间的关系,非常富有启发意义。”
是的,收藏同龄艺术,等于收藏未来的艺术之星,而宫津大辅独特的收藏之路,或许让我们看到未来收藏的模样。

收藏从草间弥生开始 平均藏品一件8000
9月1日下午2点,在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举办的“未来收藏与收藏未来”讲座上,宫津大辅以与草间弥生作品的一见钟情作为他开始收藏事业的开场。“和草间弥生绘画的相遇改变了我的命运。”宫津大辅说。

草间弥生是日本知名当代艺术家,被称为艺术界的“波点太后”,因为红白波点是她最著名的代表作。近期,她的波点设计搬到了路易威登的箱包上,年过八旬的艺术家继续她的流行传奇。

而宫津大辅收藏的第一件艺术品,就是草间弥生的“波点”。尽管是“一幅尺幅很小的素描”,一块手帕大小的作品,但宫津说,当他第一次看到这件作品的时候,让他感受到“一股前所未有的日本人的大和魂的艺术力道”,“我感受到了宇宙的力量”。

草间弥生的作品占了宫津先生藏品中的两个之最,除了最初收藏,还有一件作品占了价格最高——创作于1965年的《无限的网》。宫津先生在1996年买到的价格为65000美元,比他一年工资的总收入(包含税金)还要高。

除了这次有点疯狂的收藏行为,宫津先生在18年间,花了3000万日圆购藏约300件作品,平均一件藏品的价格为10万日圆,折合人民币8000千多。试想用平均8000多人民币,就把像草间弥生、奈良美智、田中功起、蔡国强等名家作品收入囊中,宫津先生的算盘打得不得令人佩服。

100%当代艺术,因为能跟艺术家面对面交流
在宫津先生收藏的约300件藏品中,包含绘画、雕塑、装置、录像、行为艺术等多种艺术媒介和材质,有来自日本、中国、美国、新加坡、法国等多个国家艺术家的创作,他们唯一的共同点是,“100%当代艺术”。

这是宫津先生收藏的重要理念,“对我而言,与艺术家交流与收藏他们的作品同样重要。”宫津认为,当代艺术的最大魔力之一便是能够让他跟每一位他所收藏的艺术家进行交流,帮助他更好地理解他们的想法,“而如果想同毕卡索、梵高交流就不可能。”也正因为如此,收藏一件作品,变得不仅仅是作品本身,“我拥有的每一件作品,都有一份珍贵的回忆和体验。”

现场有观众提问,如何能结识结识更多艺术家,宫津先生以此次未来展为例,推荐公共教育的艺术家工作室探访计划,告诉艺术爱好者们可以多关注像央美美术馆这样的美术馆所推出的活动。

“收藏家有时候要主动出击”,宫津先生分享他的“搭讪”经历,但逢有艺术家座谈的讲座,他常会去听。“我往往等到座谈散场后,走到艺术家跟前做自我介绍,交流我对他作品的感受。”

梦想之屋,与艺术家一起创作
“堵截”艺术家的下一步,是跟他们成为朋友,让艺术家和艺术真正走进生活。1999年,宫津先生开始实施一项颇为艺术的收藏计划——“梦想之屋”,即和艺术家一起建造他的家。这个家并非是闲置房,而是他和家人天天起居的地方。

这个计划起因于他饱受与艺术品分隔异地之苦。因为宫津先生只藏不卖,他收藏的艺术品越来越多,家里变得没有多少空间可以储存,又考虑到藏品需要恒温、恒湿、防震等多方面要求,他只能租用存放艺术品专用的仓库,而这种仓库只有大城市东京才有。每次想去看一下他的心爱之物,还要从他所住的市郊跑到市中心。

“我想和艺术品一起生活,而不是把它们放在仓库里。”宫津大辅说,“而且作为一个收藏家,我希望和艺术家一起创作。艺术家总是追求进步,那么收藏家为什么不呢?”

讲座现场,宫津先生颇为自豪地向我们展示了他家的诸多明星产品,挂在墙上的镜子是草间弥生设计的,书房里的书架是条田太郎打的,推拉式的三折门上画着奈良美智的水墨画……从楼体总体设计到一件摆放在桌子上的小灯具,无论室内还是室外,无论大件还是小件,几乎都能找到不同艺术家创作的身影。

除了把艺术搬进家里,宫津大辅还把艺术文在身上。“买不起心仪艺术家的画,以这种方式得到也算不错吧。”

Let’s get contemporary art
演讲的尾声,宫津大辅与我们分享他与收藏的同龄艺术家共成长的喜悦。“购买青年艺术家的作品,哪怕是现在的一笔小钱,对于他们来说,都会给他们莫大的鼓励,帮助他们获得经济上的支持。”而等到你最初所投资的无名小卒变成“明星”的时候,“你也会跟着开心,因为你跟他们一同走过这段路程。”

现场有观众提问,在宫津收藏的所有艺术品中,有没有他因为收藏而在后来后悔的,宫津的回答非常肯定,“不管这些作品是升值还是贬值,我都没有后悔过,因为我最初收藏他们就是喜欢他们的。”

“若你对于艺术感兴趣,请拿出勇气迈出收藏的第一步。因为你所拥有的作品很可能就是‘未来的名作’。”
这是讲演结束时,大屏幕映出的宫津大辅的话。而他自己就是最有说服力的证据。

当千里马与伯乐相遇——中外收藏家探访“未来展”艺术家工作室
日本工薪族收藏家宫津大辅向中国收藏家分享的收藏秘笈之一是“与艺术家面对面”,这样才能更好地了解艺术作品。此次
央美美术馆公教部结合未来展,推出艺术家工作室探访计划,就是为了让“伯乐”与“千里马”相遇,为藏家和青年艺术家搭建一个深入了解、沟通艺术的平台,也为艺术爱好者揭开艺术家创作的神秘面纱。


9月2日,宫津大辅与中国近20位在网上踊跃报名的藏家、艺术爱好者一起,奔赴黑山、草场地两地,参观了四位青年艺术家孙逊、姜波、叶楠、郝量的工作室,这四位艺术家均有作品在未来展展出。

宫津大辅VS.栗宪庭:我们都关注艺术刚发芽时的力量
一个是藏家代表宫津大辅,一个是学术界代表栗宪庭,各自象征着艺术品市场价值与艺术价值的两极。市场和艺术之间有怎样的关系?中国需要什么样的收藏家?现在的艺术品市场成熟了么?这些紧紧围绕着艺术品市场与学术的问题,既是藏家关心的问题,也是艺术爱好者希望了解的。

央美美术馆公教部促成了一场藏家与艺评人之间的面对面对话,9月2日晚上7点,在栗宪庭先生家的会客厅里,聚集了来自网络报名的国内工薪族藏家、艺术爱好者,他们期待着“市场VS艺术”颇具火药味的开场,却没有想到,这是一整场下来颇为共鸣的对谈。

共鸣从艺术的判断标准开始,这是栗宪庭在会谈一开始,首先问宫津大辅的问题。“除了能买得起,就是喜欢。”这也是宫津大辅在这两天的讲座中、接受媒体采访时被问到的次数最多的问题,这句回答快成了一句标准答案。而栗先生用不一样的说法,表达了相同的观念。“以前有人问我,你怎么判断艺术?我就说,感动我。能够激动你和感动你的艺术,是很真实的。为什么一件作品的争议性很大,不是作品本身,而是人们的观念。”

接着宫津大辅向栗宪庭询问中国当代艺术的现状,参与对谈的中国女策展人廖文女士认为中国当代艺术还远未达到繁荣,“很多人可以说出张晓刚、方力钧他们的画值多少钱,但是他们对当代艺术的贡献和价值很多人说不出来,这是很可悲的。艺术永远不会因为市场价格的盛世而成为艺术盛世。”

谈到市场,栗宪庭感言,“以前总有人问我对张晓刚、方力钧的画怎么看,我说,所有成名的艺术家都不在我的视野之内,我在乎的是艺术刚生长时的生命力,成名后的艺术家往往象工厂一样去做画,进入到了市场与生产的领域,没有了艺术最初那种鲜活的东西。”

现场青年艺术家也参与探讨当代艺术现状,认为中国当代艺术圈有层层的游戏规则,美术馆、画廊、资本市场成为一种循环,这也就意味着年轻艺术家要过关斩将才能获得认可,而像以前规则没有建立起来的时候,艺术家是可以有更多机会表达自己的。

HIHEY总裁何彬认为网络提供给艺术家新的平等的舞台和直接接触收藏家的机会。“当艺术家通过互联网输出作品,另一边藏家用互联网靠自己的眼光发现作品,通过互联网新的扁平化、去权力化的结构就会呈现出来。”

“非营利的美术馆也在承担这种功能,”美术馆公教部方敏儿谈到美术馆在鼓励青年艺术家、坚持艺术学术上的优越性。

“今年举办与‘未来’相关的展览、推介青年艺术家的展览特别多,但是我们看到,画廊举办的展览中,架上绘画和雕塑这些藏家一般愿意购买的传统类艺术作品要占到80%,装置、影像、新媒体类的作品被边缘化了,而这些艺术媒介本应该是未来艺术形态的重要特征之一。而央美美术馆的‘未来展’就把装置类作品和传统艺术作品等而视之,大概各占50%的比例,实际上就是在保护和鼓励在市场上并不受欢迎但具有艺术价值的作品。”方敏儿说。

宫津大辅回应,在日本,装置反而会更好卖。“有人喜欢画,装置,对于藏家来讲各种领域都有兴趣想尝试。很多人认为雕塑、装置等运输、存放成本很高对藏家有顾忌,其实不是。例如装置是可以拆的,在日本很好卖,很好运。所以艺术品种类和我的收藏优先度没有关系。”

现场讨论热烈,有工薪族藏家很感谢这种形式的对谈和艺术工作室探访活动。最后美术馆公教部负责人任蕊总结,这是美术馆正在积极推动的。

“在中国,当代艺术及艺术品的收藏往往是有相当资产的人士所关注及涉及的,似乎与工薪一族、平民百姓没有太多关联,而本土民众的收藏意识停留在传统字画、古 玩、民艺等方面。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多元发展,工薪一族也产生白领、金领等‘新中产阶级’,他们是拥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及对当代文化艺术的鉴赏力,同时更具有开放的心态与态度去接受新的事物,加之近年来,公、私立美术馆越來越多,举办的展览也更具多元文化呈现。艺术已经形成一个独特的通道,跨越了地域、文化、风俗及语言进行共享,从而令更多人关注艺术、参与艺术、共同建构艺术的新形态。美术馆结合未来展,致力于为青年艺术家提供一个与收藏家对话的平台,让艺术与收藏真正融合在一起,更好促进当代艺术的流通与生长。”

                                                                    

张婷婷\文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与发展部\编
                                                              董慧萍、全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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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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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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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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