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4日晚上18:00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迎来了第十三届卡塞尔文献展艺术总监卡罗琳•克丽丝朵芙•巴卡姬芙女士与中国策展人皮力先生的对谈,对谈会现场为每位听众准备了同声传译设备,为了使大家更直接的感受并参与这种艺术文化的思想碰撞。中央美术学院馆馆长王璜生先生和歌德学院(中国)院长安德思先生作为主办方代表在对话开始前,介绍了本次对谈会的主题“无理念策展”的概念以及介绍两位对话嘉宾。
这次对话首先由卡罗琳女士展开。她谈到,这次文献展的初衷是希望通过与艺术家谈论哲学、世界观、人生观的问题,促使艺术去替代平行的现实。而艺术的谜在于等到我们摸清了它是什么的时候,它已经不是那样了,这也是它的神秘所在。她强调:“艺术的本质是不断变化的,我们不光要看到艺术是什么、能做什么,也要看到它不是什么、不能做什么,即看到它的成就和失败。”期间,卡罗琳女士也播放了她精心准备的有关卡塞尔文献展的作品图片,更直观形象地解读展览的艺术理念,十三届卡塞尔文献展的重点是通过展览的方式去打破一种“所有艺术都理所当然应该在西方进行”的误解。她所希望的是世界上所有地区国家的一种盘根错节,努力打破原有的政治认知和文化成见。
卡罗琳女士也谈到自己的学术兴趣和关注的方面:她对崩溃、重建及二者的同步性感兴趣,同时还提到了她关注的两点问题:①有形化和无形化、获取性和非获取性的关系,这种“获取”是数字化时代的关键词,这种不惜推动一切消费方式的获取使很多超现实主义者有产生了疑虑。②“在一个地方”和“不在一个地方”的感受是不同的,就好像在文献展现场上却能感受一种不在现场的艺术冲击,这是一种对自己感官的重新认知,也是对于不同地区文化的现场重构。
卡罗琳女士关注"解放",而不喜欢说这是获得自由,她认为自由这个极度保守的词并不能够在哲学上被定义,而人们迫切需要去重新定义一种时代的认知。卡罗琳女士在此谈到一个例子:“我忽然想到玛雅文明以及前段时间西班牙和希腊冲突导致的战争,很多人说我们面临危机,那我们如何处理?瓦解重构是一个重要的阶段,我们逐渐发现,艺术开始关注写实,而不是物质本身,忽略了象征它并不等于现实。十三届卡塞尔文献展展现的是一种心态,它传达了一种更新奇的东西,它源于战争和法西斯带来的伤痛,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卡罗琳女士还提到,卡塞尔文献展的起源是希望单纯地做一个展览,由一个博物馆作为展览的空间。事实上,馆藏的艺术品在战争中饱受摧残,1943年英国军对展馆的轰炸直接导致了很多手稿的遗失,1933年纳粹在此也进行一场文物焚毁,至此博物馆遭受了双重的打击。战后的第一次展览的主题是:艺术是一种共同的语言,它可以跟任何文化接触,希望艺术能起到一种疗伤的作用,而西方经历了高端的现代化,在战后的创作中往往更讲究自主性和迫切性。而后卡罗琳女士又通过后来的几次文献展和图片分析了它们的不同主题和影响。
第十三届卡塞尔文献展的标语是:舞蹈。希望它是漂亮而又活泼的,就好像表达是一个编舞的过程,也许大家很难记住这次展览的具体内容,但面对它时又觉得非常精彩。此次文献展更像是一个悖论,它发言而不言,行动而不动。这是一种反对以人类为中心的思想模式,表面这个时代下怀疑的精神是成立的,并且肯定了这种不确定性。而当代的人应当思考如何脱离现今的消费和享乐文化,使社会的发展和“生产”这种方式脱节,找到一个更快乐更健康的生活方式去代替生产化生活方式。此外,卡罗琳女士还提到了本次卡塞尔文献展的策展代理,“我不喜欢用策展团队这个词,我比较喜欢称之为‘代理’,在我们的策展代理中,每一个代理人都有很强的专业能力,他们肩负着不同的任务,为文献展的推动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接下来由皮力老师开始发言,他首先提出了自己对这一届文献展的感受:“这届文献展给我一个最深刻的体会就是,通常的展览讨论的是艺术意味着什么,而这一届的文献展讨论的是‘艺术到底是什么’。还谈到一种“崩溃”与“重建”的同步性,艺术的实体化和物质化的概念一方面带来了文明的焦虑,看完展览整个人会陷在一种非常深刻的焦虑当中,这就好比将人逼到了一个小墙角。这一点似乎很有意思的。另一个很有感触的方面是,这个展览是无主题的,将人类混乱嘈杂的状态呈现给你。并且人和作品的独处时间更长了。”
而后,皮力老师开始了与卡罗琳女士的对谈,他向她提问:“在您心中的双年展是怎样的?又如何看待文献展和它历史背景的关系?”
卡罗琳女士回答道:“文献展始于战后,筹备了很多年,而建筑在卡塞尔这个曾被战争摧毁过的城市之上,而艺术与历史背景关系很大,战争遗迹一方面是卡塞尔文献展的特点,也是其灵魂所在。很多人试图将开塞尔文献展和历史脱离开,但是开塞尔的战争经历和创伤和世界上其他国家的战乱是有共性的,历史的相似性是可以构建成一个完整的图式的,我们看到历史,也同样看到自己。”
皮力老师又问:“文献展对亚洲的呈现和表现和别的双年展有何不同?”
卡罗琳女士:“文献展需要时间去展示东西方艺术家的区别,‘当代艺术的定义是西方’这本身就是个荒谬的论点,古希腊原来没有可以描述的艺术,只有‘工艺’这个概念,但我们不能否认它艺术的存在,当代艺术更开放,更关注未来。展览本身也许是西方的概念,但不能把它当做是西方的架构,未来可以用不同的方式组织理解文化,所以艺术本身就是殊途同归的。文献展也不设置作品区域,我们最早的策展人反对国家展厅,所以文献展相对远离民族概念,而重视艺术的作用。”
皮力老师最后问道:“您曾说过艺术每一百年会发生革新,是怎么看待这个现象的?”
卡罗琳女士:“其实我们都不知道的是,50年以后,150年以后我们的艺术逐渐打破彼此的边界,最大范围内的融合之后我们还会不会这么问,就好像未来也许物理和化学就会合并,或者人们发现他们对于生命的定义是愚蠢的,其实理念就是用来颠覆的。不同的知识会有不同的架构和展示方式,是不是艺术也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如何在这个地球上去创造生命的延续和喜悦的延续,这才是我们最应该关心的问题。”
文\艺讯网记者:刘畅
图\董慧萍、全晶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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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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