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璜生欧洲首个个展“los.ge.löst”(游·象)在德国柏林盛大开幕

王璜生欧洲首个个展“los.ge.löst”(游·象)在德国柏林盛大开幕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馆长王璜生在欧洲的首个个展“los.ge.löst”(游·象)于2013年3月22日晚在德国柏林WiE KULTUR文化传播中心特展空间WiE am WASSER盛大开幕。该空间位于汉堡火车站美术馆(Hamburger Bahnhof Museum)北广场,有“水边的WiE””之美誉。

2013年初,欧洲腹地的艺术文化之都柏林,迎来了本年度第一个艺术季节。应柏林WiE KULTUR邀请,王璜生先生携其近作31件:“游·象系列”和“线·象系列”,以及专门为柏林展览度身定制的多媒体作品《日晕》,抵达柏林展出。

开幕当天,百余位国际业界人士,包括博物馆馆长、策展人、批评家、艺术家、收藏家及媒体等参加了开幕式并参观了展览,他们还在观展期间与王璜生进行了不同层面的交流。

出席开幕式及参观展览的国际重要嘉宾有:柏林汉堡火车站当代美术馆总馆长伍多·基德曼(Udo Kittelmann),柏林亚洲博物馆馆长克拉斯·瑞滕毕克(Klaas Ruitenbeek),曾任卡塞尔弗里德里希美术馆(Kunsthalle Fridericianum)馆长的热内·布洛克 (René Block),原瑞典斯德哥尔摩美术馆馆长、日本森美术馆馆长大卫·艾略特(David Elliott),德国艺术研究院(Akademie der Künste)副院长约翰斯·欧登塔尔(Johannes Odenthal),匈牙利文化中心艺术总监、原匈牙利路德维希美术馆策展人维洛什卡·巴克萨-苏斯(Veruschka Baksa-Soós),波兰什切青当代艺术馆长康斯坦茨·克莱纳(Constanze Kleiner),德国知名汉学家、作家、学者史蒂曼(Tilmann Spengler),国际顶级收藏家霍夫曼(Hoffmann Sammlung)的夫人艾丽卡·霍夫曼(Erika Hoffmann),瑞士籍中国当代艺术的重要收藏家希克(Uli Sigg)等。


(左起艾丽卡·霍夫曼、大卫·艾略特)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德国大使史明德先生及夫人,中国驻德国大使馆文化参赞陈平先生,柏林中国文化中心陈建阳主任、王彦军副主任也专程来观展。史明德大使表示对该展很有兴趣,他希望可以以该展作为一个良好契机,推动中国的艺术文化在欧洲传播,让更多的人关注中国文化。期间,中国驻德大使馆还特别邀请王璜生赴使馆,以“艺术交流的通约性与独特性”为题举办专题讲座,大使馆的众多参赞、外交官及使馆人员30余人参加了本次讲座,并与王璜生教授进行了热烈的交流。另外,中国著名诗人杨炼等一些国内友人也在展览举办之际,特来参观交流。

开幕次日,王璜生与著名策展人大卫·艾略特在展览现场针对该展及展览主题进行了一场学术对话。对话从一开始就直抵问题核心,展开对艺术家创作中的关键意念——“游”(Roaming)的阐释。这个已经被中国文人发展了两千多年并实践着的概念,与欧洲近现代历史思维中的强调只有通过断裂——即革命从而获得自在自为的方法如此不同。也许,“游”不啻为欧洲知识分子面对现实的另一种参照和方法。

II.
公共领域中的王璜生出任美术馆馆长已十余年。从当年掌印的广东美术馆到近年的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王璜生以其眼界和胆略,扎扎实实地为当代艺术在中国本土的美术馆里辟出一大片试验田,让美术馆不仅是艺术的物理容器,而且是知识生产的基地和精神畅游的殿堂。因其为跨文化对话与合作所做的卓越贡献,他先后获得由法国和意大利两国颁发的文化骑士勋章。

2006年,时任广东美术馆馆长的王璜生策划的“中国人本·纪实在当代”大型摄影展览,作为重要的国家交流项目赴德国巡展,在包括法兰克福现代艺术馆、柏林国际摄影博物馆、慕尼黑当代艺术馆、德累斯顿国家博物馆、斯图加特国家美术馆在内的五所德国国家级美术馆展出,是迄今为止被公认的中国文化外交上最有现实影响力的展览之一。

公共视线之外,王璜生是艺术家,画画、思考、笔耕不辍。“游·象”系列的创作恰逢其年届知天命之时。突变的简约,如巴赫十二平均律,一切细腻丰富悠游,全都藏在无始无终的自由穿梭的线条中。

对于艺术家王璜生来说,“游”是一个在中国文化话语系统里具有很强精神性的词汇,是一种能令精神超然物外的方式。“象”在中国的文化语境中,也是一种与心相接,正所谓古人所谓“游目骋怀”而归于“象”。“大象”更是无形——出入于有形与无形之间。

III.
柏林WiE KULTUR文化传播中心由来自北京的策展人陈泱女士创办。该机构致力于推动中国艺术,并通过展览、音乐会、出版等,呈现在欧洲腹地的当代文化的思考和丰富性。其所拥有的特展空间WiE am WASSER面积为450平米,良好的展示效果和地理位置,使其成为汉堡火车站美术馆北广场上除柏林除博物馆空间外极为优良的展览空间。

本次展览的同名画册《los·ge·löst》(游·象)已由WiE KULTUR文化传播中心以德英双语于展览同期出版。并在欧洲境内通过亚玛逊网在英德法意西五大欧洲语言区同步发行。

VI.
因由欧洲观众的热烈反馈,展览特延长展期至2013年5月4日。随后,该展在德国及欧洲的巡展也将于2013年下半年拉开帷幕。巡展的第一站在海德堡,海德堡大学亚洲艺术史研究中心将于2013年7月举办“当代艺术语境中的策展”研讨会,期间,王璜生应邀以“21世纪的中国美术馆及策展机制”为题举办讲座,该展亦定于同期展出;2013年10月该展将赴德国杜塞尔多夫巡展;2013年11月受波兰什切青国家美术馆邀请,将至波兰展出。





附:展览信息
展览名称:王璜生|游 • 象(Wang Huangsheng | los·ge·löst)
展期:2013年3月23日-5月4日
开幕:3月22日(星期五)晚六点-九点
研讨:3月23日(星期五)下午二点-四点
展场:德国柏林WiE KULTUR特展空间WiE am WASSER
地址:Invalidenstraße 50/51, D-10557 Berlin
主办:德国柏林WiE KULTUR文化传播中心


俄罗斯艺术家举起展览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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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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