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美院的60年素描展开幕以来,获得了社会广泛关注,来看展览的人络绎不绝,成为央美美术馆开馆以来观众最为盛况的一个展览。
而围绕素描展也引起了各种话题,不仅媒体给予了高密度的报道,也采访了的展览策展人、艺术家,而且央美也同时举行了一系列研讨会、座谈会,在这个白雪皑皑的冬季给艺术界增添了丰富、有趣的话题。
第一次研讨会是央美几代艺术家与理论家的大聚会,有退休的老先生、老教授,特别是一批留苏的老艺术家们都参加了讨论,他们生动描述了50年代以来素描在央美的发生、发展和成就。重温历史是第一次研讨会的重要话题之一,也是这次素描60年展的目的之一。显然,60年的素描历程并非悠久,但对于中国引进、吸收、创用这样一种源起欧洲的艺术方法,60年的教学实践与创作也积淀了足够丰富的资源和经验,足以成为中国现代艺术历史中的一个重要研究课题。
紧接着,央美美术馆又于2010年1月17日举办了第二次素描讨论会。第二次与第一次有些不同,首先它是一次轻松的聊天会,只选择了四家媒体参加,也为的是营造一种激发思考灵感的现场氛围,同时也是对第一次研讨会的深化和拓展。来参加“素描何为”聊天会的艺术家、理论家又多是从事当代艺术的创作和批评研究,似乎离素描很远、与之无关。其实,问题的实质不在于当代艺术是否消解了素描的存在或方法,而是中国的当代艺术家大部分都接受过美术学院的素描教育训练,在他们的艺术认知系统与经验系统中已然留下了素描思维方式的烙印。素描如何构成了他们当下的艺术经验和艺术潜意识,事实上有着值得探讨的关联问题。也就是说,素描在中国的学院教学体系中意味着什么、素描对于艺术创造意味着什么,是很值得深思与深究的理论问题,也是实践问题,而这个素描60年展的意图也不仅仅是回顾央美的60年素描教学成就,也在于我们如何看待中国多样化艺术格局之下一些基础性美术教育的价值、意义以及思考点,而且它还包含了中国艺术与世界互动关联的问题,如在欧美的美术学院里,素描作为基础教学已不如以前那么强调,这是为什么、基于何种艺术理论与观念的转变所致,而在中国强调又基于怎样的艺术逻辑与理论框架,等等都值得研究。
所以,这次“素描何为”聊天会就针对诸如此类的问题进行了轻松、有趣的讨论,不仅这些当代艺术家回忆了他们在美院学习素描的经历,也思考了素描对他们的影响,也着重讨论了当前的美术教育与素描的关系和争议。在素描的认识上,范迪安认为素描是一种朴素的关照方式和表达方式,它可以表现艺术家眼中的世界,这个朴素的方式不仅仅是色彩的单一,或者说工具材料的单一,应该理解为正因为载体和工具材料的单一性,它能够促使很多问题更加深度和深刻,能够更加排出一些语言样式上的干扰,而更加去追寻本质性的东西,它像一块磨刀石,来磨艺术家自己的思想。随后,各个艺术家也讨论了教学中素描的一些困惑,如学时应该多长、如何配置教学资源、如何展开怎样的素描教学,特别强调了素描与各个不同专业的衔接问题。这就不仅仅是教学操作层面的问题,也是当下艺术观念的深入讨论的问题。对此,张培力讲到他们教学安排中对基础教学的争议,素描是作为基础的基础,还是基础的一部分,与创作处于什么关系,都不是简单的问题,需要证明和争鸣。他也风趣地讲到他在纽约的经历,有个艺术家请他画一头猪当作作品,他想尽力画的好一些,生怕画不好被嘲笑。他以此说明素描在人们潜意识的影响和作用,实际上也是一种深层次的艺术观念问题。他也指出正因为素描被特殊地强调,造成很多的学生或艺术家只有风格的差异,而不是艺术认识上有本质的差异。
展望则从自身的教学出发说明,作为基础训练,素描只是一种,还有很多方式来训练学生的观察、认知能力,也同样可以达到基础训练的目的,甚至作为基础,美院的四年学习都是基础。至于学生在离开学院之后能否成为艺术家,则不是基础的训练,而是作为人的训练了。苏新平也提出,素描并不是只画人物写生,也可以包括空间结构关系的能力训练。针对每个问题,这些艺术家都表达了自己的看法,不乏直接性和智慧之见。朱青生针对素描与艺术教育,认为应该与思考艺术是什么的问题结合起来。此时,素描就成为其中一个选项,要追问的“素描何为”的问题,每一个学校、每一个教授、甚至每一个院长都可以自己决断具体的做法,它是对应于我们要建造艺术是什么的问题的。
张晓刚从自己的经历谈起,也认为素描与成为艺术家没有必然的联系。严格来说,艺术家都不是学院培养出来的,而是靠当代环境各方面的因素促成的。但他还是希望他的女儿能考上央美,因为看了这个素描展对他促动很大,素描应该坚持下去,对素描要热爱。但是否成为艺术家则是另一回事。关于素描在欧洲的情况,王华祥认为他们退化了,他们把基础放弃了。而对于素描的价值,王华祥认为任何的训练都是在约束当中,都是在一种规定当中,而任何的爆发力都是在这种约束和规定的时候产生的,人类的思维延展也是在一种约束当中产生的。尹吉男则着重指出教学要突破保守的藩篱,要能够“开锁”,培养创新人才。
徐冰在最后总结时也指出,很多概念要重新看待,如现代艺术家是什么样的艺术家、学院的艺术家是什么样的艺术家,又如现代艺术和观念艺术的视觉缺失都需要补充,需要多角度来看,才有可能看清楚一点点。
这次“素描何为”聊天会因为是随意的发言,有多从当代艺术家的切身经验出发,就很自然地触及了相当多的艺术观念与艺术教育问题,在中国,素描依然会很重要,同样其他方面的艺术教育也需要吸纳,也很必要。总之,素描不是单纯的素描,它变成了中国的学院教育的关键之一,也成为中国艺术家的起点之一,至于如何超越它、创用它,是每个教师、学生以及艺术家都面对的具体课题和思考、实践的对象。
参加聊天会的艺术家、理论家和媒体人员是徐冰、范迪安、展望、邱志杰、刘小东、宋冬、朱青生、苏新平、尹吉男、余丁、李帆、张晓刚、张培力、孙原、彭禹、冯梦波、洪浩、萧昱、喻红、王华祥、郭晓彦、王璜生;《南方周末》李宏宇、《三联周刊》舒可文、《大学与美术馆》王春辰、《新周刊》章润娟。
王春辰/文
于洋 董慧萍/图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