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撞——关于中国当代艺术实验的案例”将于10月10日开幕

碰撞——关于中国当代艺术实验的案例,将于10月10日晚8点在中央美院美术馆隆重开幕,本次展览参展艺术家阵容强大,他们是(以姓氏拼音为序):崔岫闻、丁乙、方力钧、冯梦波、谷文达、黄永砯、李山、刘小东、吕胜中、罗中立、缪晓春、邱志杰、尚扬、隋建国、汪建伟、王广义、王怀庆、王庆松、王易罡、徐冰、向京、严培明、杨福东、叶永青、展望、张大力、周铁海。学术委员是(以姓氏拼音为序):冯博一、高千惠、彭德、皮道坚、殷双喜、杨小彦、赵力、朱青生、郑胜天。本次展览的策展人由俞可担任 ,展览艺术顾问是 Melissa Chiu、王璜生馆长。 
本次展览作品都是艺术家们的代表作,有徐冰的书法作品《蝶恋花。答李淑一》朗法罗《雪花》2008 、 王广义的《防空洞》、 展望的《假山石》、 张大力的《风马红旗装置》、刘小东的《2006 温床之二 》、吕胜中的《 地方天圆 》、 尚扬的《董其昌计划》等作品。这些作品都是第一次在中央美院美术馆展出。 
关于本次展览主题策展人俞可阐释如下:碰撞,源自物理学概念,意指粒子或物体间极短的相互作用,而这一过程将导致参与物发生速度、动量或能量的改变,并由此引发一系列的连锁反应。 
在当下,就中国当代艺术家而言,曾经依附于现代主义思潮的种种实验,已逐渐转变成为实践自身文化的现实。尤其是最近几年,伴随着全球化背景中的交往甚密,艺术创作的语境也日益变得复杂而多元。与此同时,艺术与过去相比,不再是割裂的“乌托邦”,而是在与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其他跨学科领域的交互中,呈现出一种交织的状态。 
于是,传统与前卫、单一与多元、全球与地域、东方与西方、学术与资本、观念与技术……新时代背景下的艺术创作随时随地都面临着多重因素的冲突、对峙和交叠。而这些多重因素作用下的艺术实验,无疑呈现出一种“碰撞”的生态——它既是艺术本体不断突破的自我要求,也是现实语境中艺术外力的博弈。而这一胶着和对抗的“碰撞”过程,带来一系列新的艺术认知和不同的艺术发展趋势,改变了我们过去对艺术的惯性理解,从而书写着中国当代艺术的今天。
一方面,进入21世纪,艺术样式更大程度地受到挑战和翻新,这不仅依赖于全球文化命题和关注焦点的转变,而且伴随着经济格局的进一步集约化,人们对于文化和艺术的需求逐步有别于过去的认识,尤其是在当代艺术领域中,新技术的发展也不断促使着艺术观念和展陈方式的更新,需求更加专业化、更有针对性的表达。在这样的语境中,中国艺术的未来发展是否能在文化建构中扮演一个积极的角色并发挥影响?从而再次建立起有别于其它模式的艺术实验性和前瞻性?而中国当下特殊的政治、经济现状,以及具有历史积淀的文化土壤,受到全球化文化的洗礼之后,真正持有中国本土价值的艺术坐标将如何滋生?这些都成为“碰撞”生态中所要面临的新问题。因此,“碰撞”展览强调当前开放的价值体系下,艺术实验领域中一种表现形式和思维方式的转型,并探索当下艺术与中国文化产生真实对接关系的可行性方案。 
所以,不同于“伤痕主义”、“乡土画派”、“玩世现实主义”、“政治波普”、“卡通一代”,或是其它中国当代艺术史上所提出的任何一个艺术概念——“碰撞”不是对某一艺术风格或艺术样式的命名和定性,也不是对某类艺术现象贴标签,而是指涉和描述中国当代艺术正身处其中的一种状态、一个过程。其原因在于,当代艺术在今天,已经很难像过去那样,用一个风格或样式来概括,硬性地把艺术家及其作品归纳到一个既定概念之下。反之,突出和彰显艺术家的自我特性、强调艺术个体之间的差异,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碰撞”关系和“碰撞”之后生成的新艺术生态,将成为关注的焦点。 
值得一提的是,“碰撞——关于中国当代艺术试验的案例”展览,与即将同期举行的“全球艺术品收藏论坛”作为互动的平台——这个发端于英国、已经有着5年历史的全球艺术品收藏论坛,将号召来自全球的收藏家巨鳄和当下艺术品流通领域里,各个重要环节中的决策性人物一起,就当代艺术的未来趋势展开理论方面的探讨。而作为视觉、观念方面的回应,“碰撞”将力图呈现全球经济一体化和文化日益交融过程中,中国当代艺术的真实面貌和状态。有意义的是,“全球艺术品收藏论坛”选择在2009年中国建国60周年之际移驾中国,而与此同时,于中国美术馆举办的“中国当代艺术大展”——这个在中国当代艺术史上具有争议的艺术展览,迄今正好是第20个年头。在过去的数十年间,中国当代艺术经历了从地下到地上的过程,也经历了从向西方借鉴、学习转向自身文化关注和建构过程。在这些过程中,中国当代艺术自身的侧重点和关注点,都发生了变化,而与艺术相关的各个外部环节和语境,也有了新的改变。在这样一个时间拐点上,重新审视和梳理中国当代艺术,就变得非常有价值和必要。 
十一、中秋快乐的长假刚过,碰撞艺术展即将布展完毕,相信明天即将亮相的碰撞——关于中国当代艺术实验的案例展将会让您耳目一新,同时我们非常期待本次展览能让观众和作品之间发生一次心灵的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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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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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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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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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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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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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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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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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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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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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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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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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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