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CAFAM未来展"参展艺术家访谈系列:杨牧石


杨牧石 消磨

杨牧石的作品《消磨》正在“CAFAM未来展:创客创客·中国青年艺术的现实表征”中展出。如果您对“身体、时间、生命”有过思考,但却不知如何从艺术的角度加以阐释,那么请您跟随我们一起了解青年艺术家杨牧石的所思所想。

问:您作品中木材的摆放有规律可寻吗?摆放的位置有无特定的含义呢?
杨:我是通过参考时间的先后顺序再将同类并置。

问:您的这件作品灵感来自于什么呢?为什么想通过这样一种方式来表现您对于身体、时间、以及生命的思考呢?
杨:灵感来源于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在这种日复一日的极端行为中产生了消耗,正因为通过这种残酷的生命体验能够让物质转化达到极限状态。从而更多的激发我对于身体、时间、以及生命的思考。


杨牧石 消磨 局部(一)

问:从这件作品中,特别能感受到您所倾注的热情和坚持。您用将近两年的时间对这些木材进行裁切和打磨,造型上的丰富多样与色调上的统一形成鲜明的对比,在制作的这个过程中您自己从中得到了什么吗?或者说是对于自己本身也是一种“修行”呢?
杨:在两年的过程中我找到了一种连接自我与时间的媒介:一个削磨木头的行为。这个创作过程中高度损伤了健康,损耗了身体,消磨着意志,因此它同样是现代人的一种病态“修行”。

问:此次参加第二届CAFAM未来展,您的作品是在“共智场”这样一个语境下的,您是怎么看“共智场”这样一个艺术语境呢?您希望您的作品与“共智场”这样一个语境产生什么样的互动呢?
杨:“共智场”在我看来是提供了新的可能性,是一种集体性的对未来语言探索的开始。我认为我的作品和它产生了一种无形的联系,希望作品在“共智场”中能给观者带来一些痛,一些伤感,一些诗意的凄美。


杨牧石 消磨 局部(二)

问:“杨牧石驾驭材料和表现空间的意识都很强,这是做新艺术难得的一种能力,既需要有较为深刻的艺术理解,也需要敏感的意识,善于发现物质与空间的关系,特别是材料的观念化处理”。这是策展人王春辰曾对您做出的评价,那么请问您的这种能力是在平常的生活中有意的培养还是多依靠个人天赋呢?您以后的创作是否在这方面更具有倾向性呢?
杨:我只是善于感受生活,乐于观察平日的细微之处,同时把我所遇到的问题通过个人语言概括凝练,是艺术的,也是生活的。我日后的创作会沿着这条线索继续摸索与尝试。


杨牧石 消磨 局部(三)

问:好的作品必然是好的创意和好的技术来支持的,请问您在创作的过程中有遇到什么样的困难以至于您想过放弃吗?
杨:困难很多,从不放弃。

问:您在您的作品陈述中说道您关注身份、价值与社会的关系,这也是您当下所遇到的问题,您能具体说说您对于身份、价值以及社会的关系的思考吗?
杨:这个会在我接下来的作品中通过不同的媒介与方式的表达中传达。

问:作为刚刚走出校园的青年艺术家,您对自己未来艺术之路的发展有什么样的规划呢?是想多方尝试还是已经有了自己明确的目标呢?
杨:明确的目标和多方位尝试不矛盾,多维度的探索将继续,而目标一直清晰。

艺术家档案:
杨牧石,1989 年生于江西上饶,长在上海。现生活、工作于北京,上海。2014 年于中央美术学院毕业,获学士学位。
提名机构:上海多伦现代美术馆、上海双年展

杨牧石艺术陈述:
我对身体、时间、以及生命有关的一些细微事物之间的关联感兴趣,通过质朴的、日复一日的身体力行,在纯粹的艺术方式中探索、体验。我也关注身份、价值与社会的关系,经过不同媒介、多维度的实验探讨着我在生活中所遇到的问题以及当下面临的处境。


                                                                
志愿者编辑部 易颖/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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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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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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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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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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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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