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都是策展人”艺术众筹

 筹资金额:20000元
实物筹集:支持者在支持资金的基础上还可以捐赠家中闲置手机,手机要求:智能手机,可正常使用并能够安装微信,可以连网
筹集天数:15天
项目地点:北京             
项目简介:一次人人都有机会参与策展的众筹项目
众筹链接:http://www.zhongchou.cn/deal/id-131974?from=groupmessage&isappinstalled=0

关于动态之再B3BEIJING2015动态影像展 
德国B3双年展是2013年在德国黑森州政府的支持下,由奥芬巴赫设计学院与黑森州电影与媒体学院( HFMA )合作共同发起举办的一个国际性动态影像盛事。
第二届B3动态影像双年展将于2015年的秋天在法兰克福和莱茵主要地区开展。本届B3将延续在2013年启动时的目标:创造移动影像的大联盟。基于这一出发点,双年展将遵循跨学科,跨流派的方式为艺术、电影、电视和游戏制作人以及导演、艺术家、设计师、科学家和任何形式的媒体业者提供一个良好互动的国际平台。
与此同时,本届B3动态影像双年展主办方将与中央美术学院深度合作,在2015.05.27-06.22间在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先期举办“动态之再B3+BEIJING2015动态影像展”,展览中的优秀作品将参加10月在德国举办的B3动态影像双年展。“动态之再:B3+BEIJING 动态影像展”侧重于“移动影像”和“跨媒体”,此侧重点体现在传播渠道、展示方式和策展理念上;传播渠道拓宽到线上,展示方式除了线下主展现场外还会加入一些移动和线上板块;本次策展还将加入“科技”元素,在科学艺术方面做适当尝试。

人人都是策展人
人人都有权进行自己对于艺术的表达!
你可能不了解约瑟夫•博伊斯,但是你一定听说过他的金句“人人都是艺术家”,绘画、摄影、音乐、舞蹈、戏剧,越来越多的艺术展、工作坊、论坛和边界的创作工具让非专业的艺术爱好者们能够更便捷地参与到艺术实践中,在此过程中不断地挖掘个人想象力、创作潜质,并且接纳新的更加广阔的思想!
不过,“艺术家“也不是唯一通向艺术世界的身份。你是否听说过“策展人”这个职业,对此是否充满好奇和疑问?我们就是想换一种玩法,为可以做艺术家的“人人”也平行提供一个客串“策展人”的平台。
如果你从事的职业与艺术并无直接关联,但是偏偏每次有人聊到艺术时,都难免心头一热、眼前一亮,觉得自己也对艺术有难以言尽必须以实际行动付诸实践的冲动,那么这就是难得的机会;如果你的朋友圈中总是有一些足够文艺的朋友,隔三差五的刷着小视频,轻轻松松就把个人的美学观给分享了,而你又正好有一双品味独特,视角犀利的眼睛,那么这就是难得的机会。你不但可以扮演艺术创作者的角色,参与到国际与国内平台的联动艺术盛事中,还可以客串艺术项目的策展人,进入到非传统、多角度的创新策展计划中。
如果你本身对艺术无感,但是你有那么一位对艺术完全倾心的好基友、大闺蜜,或是……暗恋对象,那么这也是难得的机会。抛下那些绞尽脑汁也难以抉择的礼物备选项,为她/他众筹一次难得的人生体验吧!她/他的名字将出现在一个最高艺术学府的美术馆中,以“艺术家”和“策展人”的双重身份真实地参与到一次艺术盛会中,与国内顶级策展人共同完成一个展览的策划,甚至,还有可能跻身于下一场国际性的艺术现场中!

人人如何成为众筹策展人? 
名词解释:策展人一词源于英文“curator”,全称“展览策划人”,是指在艺术展览活动中担任构思、组织、管理的专业人员。在西方语境中,“curator”通常是指在博物馆、美术馆等非赢利性艺术机构专职负责藏品研究、保管和陈列,或策划组织艺术展览的专业人员,也就是常设策展人。与之相对应的则是“independent curator”,通常译作“独立策展人”或“独立策划人”。
策展参与方式:在本次“动态之再B3+BEIJING2015动态影像展”中我们特别设置了面向公众开放的《流》动态影像公共项目。流:代表一次性、随机、信息流动、不确定的参与者、无意义却有集中串联以纵向流动的方式被呈现的概念。这是一个需要公众参与才能完成的艺术项目。在展览期间,以一百部手机作为创作与展览界面,众筹策展人将通过自主策展、邀请推荐策展两种方式组建微信群,并上传自己创作或挑选的小视频,上传结果会实时呈现在这一百部手机上。参与者上传的视频按纵向序列方式移动,在手机屏幕上呈现为一个移动影像视频流,同时观看者也可以滑动视频逐个观看参展视频。

图1 上墙平面效果图

图2 上墙效果图

自主策展:你可以设定主题和线索,锁定你朋友圈中最“艺术家”的五位朋友,邀请他们参加你的移动影像展,并筛选出他们发布在朋友圈中最好的小视频作品,你可以精心策划这些作品的展示逻辑和推出节奏,将它们按你自己的策展方案发布到项目微信群中。
邀请推荐策展:每一位被众筹策展人邀请的朋友既是“参展艺术家”又是“接力策展人”,他们也可以再各自邀请五位朋友……将这个策展过程传递下去。众筹者也可以选择推荐自己的某位朋友成为这个项目的联合策展人,组织并策划五位参与者的作品及呈现方式。

所有参与该项目的作品都将并只会被呈现在“动态之再B3+BEIJING2015动态影像展”展览现场《流》动态影像公共项目的一百部展示手机上,并将永远成为此艺术项目的一部分,还有望能够参加今年秋天在德国举行的第二届B3动态影像双年展。

为什么我需要你的支持及资金用途
1. 除了众筹者支持的部分手机外,您支持的资金还将用于购置其余的手机以补足100部手机的数量
2. 一百部手机启用微信功能需要购买一百张电话卡,您支持的资金将用于购买电话卡
3. 资金还将用于制作众筹策展人的参与和感谢证书及展览现场策展人签字墙
4.  “动态之再B3+BEIJING2015动态影像展” 现场布展和展示作品需要大量的资金和器材投入,在以上资金使用安排之外,若有剩余将用于支持展览的布展及器材租借。
可能存在的风险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众筹项目承诺与回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不可抗力是指,瘟疫、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政府禁令以及其他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其他需要支持者了解的信息:
支持金额:100
回报内容:
1. 将获得《流》动态影像公共项目的策展资格,并将在策展过程中获得专业策展人的指导
2. 将获得由“动态之再B3+BEIJING2015动态影像展”策展组委会颁发的参与和感谢证书
3. 将以VIP身份获邀参加“动态之再B3+BEIJING2015动态影像展”的开幕式,并在现场的策展人签字墙上签名留念
支持金额:300
回报内容:
1. 将获得《流》动态影像公共项目的策展资格,并将在策展过程中获得专业策展人的指导
2. 将获得由“动态之再B3+BEIJING2015动态影像展”策展组委会颁发的参与和感谢证书
3. 将以VIP身份获邀参加“动态之再B3+BEIJING2015动态影像展”的开幕式,并在现场的策展人签字墙上签名留
4. 组委会将从众筹策展人中评选出“最具策展潜力”奖,颁发获奖证书,并由中央美术学院提供一次专业策展深造的学习机会
支持金额:500
回报内容:
1. 将获得《流》动态影像公共项目的策展资格,并将在策展过程中获得专业策展人的指导
2. 将获得由“动态之再B3+BEIJING2015动态影像展”策展组委会颁发的参与和感谢证书
3. 将以VIP身份获邀参加“动态之再B3+BEIJING2015动态影像展”的开幕式,并在现场的策展人签字墙上签名留念
4. 组委会将从众筹策展人中评选出“最具策展潜力”奖,颁发获奖证书,并由中央美术学院提供一次专业策展深造的学习机会
5. 将获赠展览画册

 
开幕时间:2015. 05.27
展期:2015.05.27-06.22
地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二层展厅

总顾问:范迪安
总策展:王璜生、宋协伟
执行策展:王春辰、靳军、费俊
策展助理:易玥、于歌
项目协调:郑旋

儿童公共教育活动预约表格

同意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请同意团体参观协议
提交预定

成人公共教育活动预约表

同意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请同意团体参观协议
提交预定

团体公共教育活动申请表

同意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请同意团体参观协议
提交预定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团体参观协议声明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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