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托邦的尺寸——重读中国当代艺术”展览于比利时布鲁塞尔拉开帷幕

展览海报

由中央美术学院与比利时布鲁塞尔自由大学联合举办的“乌托邦的尺寸——重读中国当代艺术”展览于7月16日晚19点在布鲁塞尔艺术中心揭幕。比利时副首相兼任比利时外交大臣Mr. Didier Reynders、比利时首都大区主席Mr. Rudi Vervoort、中国驻比利时大使曲星、比利时布鲁塞尔自由大学副校长Mr. Jan Cornelis作为嘉宾出席,来自比利时政界、企业界、文化艺术界的艺术家、评论家以及收藏家等200多人参加了开幕式。

开幕式现场

中国驻比利时大使发言

比方策展人汉斯·沃尔夫教授邀请孙原作为艺术家代表发言

徐冰老师在15日新闻发布会上发言

策展人语
徐冰、汉斯·德·沃尔夫
最近二三十年来,一个现象正在遥远的中国不断显现,这使古老而又自豪的西方艺术世界开始意识到:这个一直以古代文明著称、似乎一直在沉睡的国家,突然爆发出一种前所未有的能量,以迅猛的经济发展速度、奇特的工作方式,呈现出对世界新格局的重要性。这同样反映在中国当代艺术的表现中,我们必须面对这个地方新艺术现象对全球当代艺术界做出的启示与贡献。与对中国现象的判断一样,部分敏感的国际思想界、文化界、艺术界人士开始警觉到中国当代艺术能量的未来价值。这些了解历史变迁并对全球文化艺术问题抱有客观态度的人,他们尝试将中国艺术家的作品带入欧洲,并与国际当代艺术并置来进行考察。
“乌托邦的尺寸——重读中国当代艺术”既不是对于中国当代艺术做简单猎奇式的观看;也不是意识形态层面的利用;也不仅是有关中国信息的挪用,它是一种独特策展方式的尝试。在这里,中国艺术家与西方艺术家同行们平等、开放的对话,彼此的作品构成互文关系,其结果令人耳目一新,并让欧洲的观众更容易进入、理解中国艺术家的作品。同样是为此目的,王璜生教授贡献并策划了“中国当代艺术流变”单元。在这次当代艺术的交流中,中国艺术家不再以其国籍为首要特征而被区分,而是成为全球“视觉艺术”的理所当然的、令人欣赏的贡献者。
这个展览是中央美术学院与布鲁塞尔自由大学长期合作的成果,它也对应了去年由布鲁塞尔首都大区发起,由汉斯·德·沃尔夫教授策划,在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举办的展览“师传与模仿”。此次展览受到布鲁塞尔艺术中心的大力支持。期待我们在未来将有更为深远的交流与合作。
篇章一:徐冰
语言的传承
徐冰多数的作品来自于他对书写语言现象的深深着迷。从他的1980年代末期的文字发明作品《天书》,到他最近的影像巨作《汉字的性格》,皆对具有各种意义的书写符号灌注长期深刻的研究。作品《地书》对文字的关注则展现在收集生活中的标识符号,发明一种新颖而世人都能读懂的“标识文字”。本展首次将徐冰的文字世界与几位具有与他类似想法和创作手法的艺术家的作品并置,他们每一位都以其独特的语言诠释作品:如来自象牙海岸的Frédéric Bruly Bouabré、来自印度的Jivya Soma Mashe,以及Marcel Broodthaers、Alighiero e Boetti、Le Corbusier和Guy Rombouts。由此,几个不同的文明世界以一种特殊方式串连在了一起。


篇章二:孙原&彭禹   
请注意:艺术品不是艺术品本身
在中国当代艺术界中,艺术家夫妇孙原和彭禹的作品独树一帜。他们的艺术方式极具原发性,有趣又不易理解,他们的另类天赋使得他们的创作充满挑衅意味。在中国当代艺术发展到1999年,出现了一批年轻艺术家借助身体和生物材料的直接使用,对存在及终极问题探讨的“后感性”运动,这两位艺术家是这一运动的主要推动者。他们近期的作品大多是对有关人类自身定义的、紧要性的当代问题的深刻考察。这方面的兴趣使得他们的关注点从艺术历史转向对科学的发展考察,从艺术世界转向武器制造及其相关后果追问。这个题为《No Way》的作品是两位艺术家为此展特别制作的。


篇章三:宋冬
那些城市未曾忘却的浮光掠影
宋冬成长于文化大革命时期。文化大革命深深地影响到他的家庭。这影响使宋冬的作品里带有两个主要元素:与家人的情感,以及使用属于过去的“形似物”。“形似物”是旧物,它们曾经是某人或某物的一部分,但在物换星移之后,这些物体原本的属性逐渐逝去。透过将这些旧物组装在一起,宋冬赋予它们新的生命与命运。他采用了一种特别的方式赋予物质新的秩序,这种方式即是:艺术。艺术家在布鲁塞尔的球戏广场二手市场购买了许多旧物来完成为本次展览创作的作品。虽然宋冬的创作方式脱离了策展人最初的设想,但通过“穷人的智慧”准则,宋冬成功的实现了另一种布鲁塞尔与北京之间的连接。


篇章四:刘小东
绘画难以捕捉的精确
作为热爱以绘画作为主要表达手段的艺术家,刘小东的作品擅长表达微妙的心理层次主题。不以照相视野为视点,艺术家倾向于直面特定的情境,在现场作画并将人物融入语境中。为了本次展览,策展人邀请刘小东创作了两幅全新的人物作品,分别为两位居住并工作于布鲁塞尔的重要艺术家。此创作于2015年5月,在Joëlle Tuerlinckx与Jan Lauwers的工作室中完成,并由Dirk Braeckman摄影纪录作画过程。基于此创作以及其他相关文献,也产生了两件新的摄影作品。该展厅主要展示刘小东的肖像作品,为观众提供了解其作品的机会。



篇章五:尹秀珍
建设中的城市乌托邦
尹秀珍的艺术大抵基于“再利用”理念。她的装置使用再生的废弃织品。基于“筷子需要两支协作,才可以有效运作”的观念,她与丈夫宋冬一起创作了一个持续性项目“筷道”。除合作创作之外,他们在国际艺坛都有各自独立的发展。本次展览尹秀珍从一系列的城市景观创作中选择了三个城市,这些城市都是她曾经去展览过的城市,城市景观被呈现在摊开的手提箱上。其中一件是新作,特别为布鲁塞尔所做,此作代表布鲁塞尔的城市天际线。为了与展览城市有所连接,艺术家收集了本次展览中来自布鲁塞尔的所有参与者的旧衣物进行创作。


篇章六:王久良
污染之美
中国近数十年来的巨大经济发展同时也带来了生态环境的严峻问题,这是当代中国的主要挑战之一。数年来,王久良精确地纪录了中国首都北京五环外的污染现状。这不仅带来了拥有矛盾之美的让人惊叹的作品(可谓中国当代摄影的新篇章),也引起了当局对污染问题的觉醒,并立法进行改善。在本展厅中,王久良的作品和Jan Kempenaers, Andreas Gursky作品并置,互为对话。展厅里还展出了Bodys Isek Kingelez以垃圾为材料创作的表现美好乌托邦的作品。


篇章七:曹斐
工人,是工人,也是工人
曹斐的早期录像作品受到图像与模仿的启发,她将一种新的艺术语言,属于她们的电玩世代的艺术语言介绍到艺术中。然而,她在深圳欧司朗灯具工厂六个月的驻厂计划改变了她的艺术生涯,这段经历使得她深度地了解中国新工人阶层的状况,并成就了影像作品《谁的乌托邦》。这件精彩的作品通过敏锐的观察,对工厂每日生活真实面的捕捉,以艺术家的、更是从人的理解原点出发,对于那些通常是平凡但真诚的工人形象给予深切的关怀。作品呈现令人愉悦的风格,影片技巧性地处理了西方国家普遍对中国工人问题的盲点与偏见。



篇章八:杨福东
城市
在千奇百怪的当代影像艺术的现场中,杨福东的作品似乎总是保持着一种冷静、审慎与淡漠态度。看起来他对当代艺术的样式并无兴趣,而是在想象与现实之间寻找一种“来路未明”的东西;是要将那随着历次社会运动而被洗掉的中国原初的DNA找回;还是在杂乱的社会现场中更觉离群孤独的个人,试图找到属于自己的身份⋯⋯尽管他的许多多屏大型影像装置给人们强烈的当代感,却透着对历史的语境及早期摄影遗产的依恋。


THE BRAIN  中国当代艺术简史
中国共产革命并没有采纳西方现代主义艺术型式,而是采用苏维埃社会现实主义的艺术方法。在1980年以及邓小平改革以前,艺术家毫不具备发展新艺术形式的条件。王璜生是对这段时期有深刻体验的见证者,由他编撰的“The Brain”提供了中国35年来的当代艺术概况。以年表和文献方式呈现的“The Brain”,为本展览的数个展厅提供了理解当代中国艺术的历史背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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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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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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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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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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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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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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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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