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理弘通——纪念文金扬先生诞辰100周年”开幕

今年是中央美术学院老一辈艺术家文金扬先生诞辰100周年,为纪念这位为中国美术教育做出重要贡献的“老教书匠”,值此教师节来临之际,2015年9月9日,由我院主办的“艺理弘通——纪念文金扬先生诞辰100周年”展览在学院美术馆开幕。开幕式由院党委副书记王少军主持,出席嘉宾有全国重点美术馆评审组专家、学院领导、老艺术家老教授代表、美院老校友、文金扬先生的亲属代表以及学院师生。法国三家相关的文化艺术机构为展览的举办发来贺电。刚刚开学的造型学院基础部2015级全体新同学也来到了开幕式现场,他们有幸在展览现场近距离触摸老前辈的作品和手稿,上了一堂生动的“第一课”。

范迪安院长在开幕式上致辞

展览总策划、院长范迪安在开幕致辞中谈道,“20世纪的中国美术是在引进艺术西学、中西文化交汇融合的条件下展开的,艺术西学不仅包括在绘画、雕塑等美术创作上的西方传统与经验,也包括了作为造型基础的技法理论,从事这个领域的研究和教学是一种默默无闻但却是为美术人才的培养夯实功底的事业。”他说,“从20世纪早期开始,许多中国美术家在从事创作实践的同时,也注重研究技法理论,著书立说,讲学授业,使得美术技法理论成为一种学术新知。在这个领域集平生之力锲而不舍,在解剖、透视和色彩三个领域同时用力的学者,推属文金扬先生。”

教师代表张路江教授发言

教师代表造型学院基础部主任张路江教授,回顾了自己曾跟随文金扬先生助教陈伟生教授学习透视与解剖的求学经历,与创建美院基础部的文金扬之子文国璋先生共事的经历,有感而发,“我们就是要向老一辈教育家、艺术家们学习,就是要讲美术学院百年的发展史,就是要从对每一件作品、每一本教学笔记认真地解读中,了解在百年漫长的发展史中,几代人的思想品质与精神境界。”他表示,在美院走向百年的历史时刻,我们首先回到历史本身,重温经典,“让传统在新时期升华,让传统成为引领我们创新的学术财富与精神的坐标。”

苏新平副院长为文国璋先生颁发捐赠证书

家属代表原造型学院基础部主任文国璋教授,一直致力于文金扬先生教学、学术以及艺术成就的梳理与研究,对于此次展览给予了大力支持。他与其他家属商定将文金扬先生全部书稿无偿捐赠给中央美术学院,并捐赠绘画作品19件,副院长苏新平代表学校为家属颁发了捐赠证书。这些手稿与画作为学院的文化积淀和学术传承增添了宝贵的财富。

“艺理弘通——纪念文金扬先生诞辰100周年”展览全面梳理和回顾了文金扬先生的教学研究与艺术成就。展览分为生平、技法、绘画三部分,家属文国璋先生兄妹悉心整理了文金扬先生的画作、书稿和资料,形成了这个文献与作品并茂的展览。展品涵盖文金扬先生的教学手稿与教具实物,以及国画、油画、素描、版画作品74件。




文金扬先生从年轻时代开始即追随徐悲鸿和吴作人先生学习艺术,不仅研习绘画,也将精力投注到绘画技法理论的研究上,早年就撰著了《中学美术教材及教学法》,1950年中央美术学院成立后,文金扬应院长徐悲鸿之邀,来到美院任教,并长期主持技法理论教研室。他遵循徐悲鸿先生倡导的“艺术家应与科学家同样有求真的精神”的教诲,孜孜以求,兢兢业业,埋头苦干,将美院的技法教学从薄弱状态发展为正规状态,建立起教学的规范,配置起设备和教具,他讲授的课程为学生开启了一扇新的窗口,成为1950年代全国高等美术教育“走向正规化”在基础教学上的体现。他呕心沥血撰著的《艺用人体解剖学》、《绘画应用透视学》和《绘画色彩学》这“绘画三书”,成为绘画技法理论的扛鼎之作,传布广泛,影响深远。

文金扬先生的画作鲜为人知,但他有优秀的艺术禀赋。从他的素描、速写、水彩和油画多种作品中,足见其严谨的造型和丰富的学养,抒发出健劲的笔意与创新的感觉。新中国成立后,他投身于新的时代生活,满腔热忱地到到人民中去,以丰沛的热情描绘火热的劳动生活。 以《十三陵水库》为代表的油画作品,更见他造型功力。这些作品毫无疑问应该列入新中国美术史的行列,它们既见证了一种时代的生活,也凝聚了文金扬先生的艺术才华。 


研讨会现场

“纪念文金扬先生诞辰100周年研讨会”于开幕式当日在美院图书馆报告厅举行,由孙景波教授担任主持,前来观展的美院老艺术家老教授们悉数到场。伴着展览的余温与震动,嘉宾们热烈地讨论起来,对文金扬先生在中国美术教育体系中的地位以及个人艺术成就的高度达成共识。在追忆文先生的同时,老教授们也提出对美院老一辈艺术家的优良传统以及学院发展历程进行深入研究的愿望。

我院以迎接百年校庆为契机,系统梳理百年文化传统,传承和弘扬美院精神,在95周年校庆之际,确立了“百年辉煌:中央美术学院艺术名家”工程。此次文金扬先生百年诞辰纪念展览和学术研讨,为“百年辉煌:中央美术学院艺术名家”工程的重要活动之一。 

此次展览将持续至10月7日。





图文来源:中央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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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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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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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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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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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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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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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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