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媒书籍的转型:第二届“钻石之叶——全球艺术家手制书展”开展

2015年10月17日,“钻石之叶”第二届全球艺术家手制书展在北京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正式开展。10月18日下午,策展人、艺术家徐冰带领瑞典书籍装帧设计师团队,在展厅为首都十余家媒体进行了一场媒体导览。2012年,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举办首届“钻石之叶”展,这是国内首次大规模的国际艺术家手制书展览。此次,徐冰教授再次发起并联合雅昌文化集团,与伦敦艺术大学切尔西学院教授克里斯·韦恩怀特(Chris Wainwright)共同策展“钻石之叶——第二届全球艺术家手制书展”。展览将持续至11月25日。


本次展览分为主体展及三个副展览。主体展包含近百件全球手制书作品,除来自于国际的超现实主义之父达利、观念艺术家布鲁斯·瑙曼、瑞士著名手制书艺术家罗斯·迪埃特等人的作品以及在书籍史上关键性的代表作品外,本届主体展作品40%为中国艺术家三年来的作品,极大程度推动了艺术家手制书创作在中国地区的发展。

三个副展览主题鲜明,在书籍的呈现方式上也为观众带来强烈的视觉效果。其中,“诺贝尔文学奖著作手工书设计”书展呈现出瑞典书籍艺术家精美至极的作品,反映出对人类文明成果的敬畏;通过“会动的书”的小型“立体书”展包含的作品,观众得以大致了解立体书文化简史,并感受在打开与翻动之间所创造的智慧;“艺术家的旅程”书展,是由本次展览的共同策展人克里斯·韦恩怀特特别策划的一个专题展,介绍了一部分艺术家对旅行态度的书,这部分书并非属于完全意义的“艺术家手制书”,而是从另一渠道反映了艺术家与书的关联。

何为“艺术家手制书”
“艺术家手制书”(Artist Books)是20世纪晚期出现的术语。它将“翻阅”艺术化,将文字阅读、视觉欣赏和材料触感自由转换为一个整体,让书籍制作成为处于“中间地带”的艺术。关于这种艺术形式的起源,大多数研究者认为英国著名艺术家和诗人威廉·布莱克(William Blake,1757-1827)是最早的发明者。

布莱克和他的妻子凯瑟琳自己动手书写书籍文字、绘制插图、印刷、着色并装订。这种手写和手绘形式为日后的艺术家手制书设定了基调,将文字、图像以及形式的整合与自己印刷、自己发行链接起来。以上因素作为艺术家手制书的关键概念保持至今。

展览缘起:国内对“艺术家手制书”价值的认识尚浅
展览发起人、艺术家、中央美院教授徐冰指出,在中国做一个比较全面介绍国际艺术家手制书的展览是他上世纪90年代在美国做访问艺术家的时候就产生的想法。欧美各大博物馆、图书馆都陆续设立艺术家手制书的研究和收藏部门,艺术院校也设有艺术家手制书工作室,有专门的基金会和专门经销这类艺术品的画廊。而国内对“艺术家手制书”价值的认识尚有待深入。

“艺术家手制书”这一艺术媒介在全球范围有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文化语境,同时作为一种当代艺术的创作形式具有巨大潜力,特别是在具有制书文化和历史的中国应有更多创造的可能性。秉承这一理念,首届“钻石之叶”展于2012年9月在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成功举办。展览举办引发社会各界强烈反响,尤其启发了当代设计领域的发展。

此次展览除了延续第一届以邀请展的方式呈现全球精品的主体展,特面向亚洲区进行作品征集,经专家委员会评选,选择50件进入钻石之叶系列展。据悉,“钻石之叶”的品牌将以三年展的形式在未来延续下去。

转型时代:纸媒书籍“艺术化”
伴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数码阅读逐渐取代纸本阅读。书籍,作为文化的载体,如何经过艺术家、设计师的巧思、巧手和创作,发挥更大的价值?对中国艺术家而言,如何利用民族文化身份,进一步发掘中国在造纸、活字印刷等方面的深厚传统与资源?这些都是展览策展人、艺术家希望借助展览与大众共同讨论的议题。

尽管数码阅读正快速取代纸媒阅读,手制书艺术却承担起维护书籍除阅读功能之外的文化尊严的作用,与电子书同样获得了相应的发展机遇。今天是一个“读物”转型的时代:纸媒书籍有可能被最终转化为“艺术”或“文化代表物”。

在本届的展览中,观众仍能看到首届展览的意义和作用。随着手机等移动终端的发展,也随着越来越年轻的人们进入阅读年龄,人类的阅读方式正按照三年前展览所预示的抛物线方向在延伸。这种延伸继续改变着千百年来的书籍史,并具体地左右着书籍的编辑倾向和营销策略,包括纸媒出版物的走向。

文化基因:中国艺术家手制书的惊人进展
通过作品征集,此次展览的主体展中约有40%来自中国艺术家的手制书作品。正如徐冰在展览前言写到:从对“艺术家手制书”这一概念的了解到近几年来在创作实践上的惊人进步,是我们思考中国手制书艺术家的智慧与能量的来源及潜力所在;中国艺术手制书风格、品味特征与我们文化基因的关联性。

中国独特的纸文化、装裱文化、书籍装订传统、中国古代特殊的观画方式,以及中国丰富的印刷与复制文化等,这些特殊的文化基因,被映射在中国艺术家手制书创作的每一处细节中。这些属于手艺范畴的内容,被放在人类知识与信息畅通分享的时代,有效使用和调动。这些作品与上世纪西方大师作品以及世界各地艺术家新作共同展示,有助于比照出中国艺术家的特点、优势、不足以及未来发展可为的空间。

学术讲座:西方书籍装帧的技术与审美
展览媒体导览后,徐冰教授主持的讲座《西方书籍装帧的技术与审美》在美术馆学术报告厅举行。主讲人瑞典书籍装帧设计协会主席乔安娜·罗佳尔德(Johanna Röjgård)从个人的工作经验出发,梳理了西方古老的书籍装帧历史、技术、材质、方法,以及审美趣味。


乔安娜着重提到在对过去的古籍进行修复时,“不要毁掉过去的证据”这一重要的理念:既不要遮蔽掩盖一本书籍过去的装帧细节与岁月痕迹,也不要为一本书的未来增添任何人为改变。同时她还提到,通过了解西方书籍装帧术的历史与传统,将古老的技法、材质带入现代,能为当代的书籍装帧创作带来灵感,从而寻找到新的设计可能性。她倡议大家一起大胆发挥想象,进行书籍装帧创作。

乔安娜演讲结束后,主持人徐冰教授与两位瑞典书籍装帧设计师丽莎·罗玛尔斯·博特尔曼(Lisa Romaeus Bertelman)、普尔·安德斯·胡博纳(Per Anders Hübner)一起上台,就书籍装帧创作、“诺贝尔文学奖著作手工书设计”副展览、对手制书的想法等与现场观众进行了一场交流。




朱莉/文
何一沙/编
董慧萍、全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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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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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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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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