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鸿生命——徐悲鸿艺术大展 | 中央美术学院百年校庆特展

  • >展览时间:2018-03-16 - 2018-04-22
  • >展览地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3F、4F
  • >开幕时间:2018-04-01

展览前言

“悲鸿生命”是徐悲鸿先生为其所藏《八十七神仙卷》的题跋,今天,当我们总览他毕生的艺术创造、追思和学习他的光辉业绩之时,可以说,他的艺术凝聚和展现的是“悲鸿生命”!

 

回溯历史,我们能够仰望到在那些艰难岁月中支撑起一个时代的民族脊梁,他们怀抱坚定的理想和志向,无畏人生的险阻和境遇的波澜,以非凡的胆略和勇气不懈地摸索、思考、拼搏、奋进,为历史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书写出崭新的篇章。作为20世纪中国美术的一代宗师和中国现代美术教育的奠基者,徐悲鸿先生就是这样一位杰出的楷模。他在有限的人生里怀抱理想,坚守初心,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奉献出了全部的热忱和生命。

 

“悲鸿生命” 重在其命遂志。徐悲鸿先生早年接受古代书画的蒙养,精研名家古迹,勤奋积学。受中国现代新文化思潮的感召,他立志于中国艺术的改革与复兴,在中国社会的历史变迁中寻求新的艺术之路。在20世纪上半叶的时代条件下,他关切民族兴亡、心系家国天下的使命意识坚定不移,以悲天悯人的情怀投入文化启蒙的运动之中,以真切的情感表现民族危难,百姓疾苦,以《田横五百壮士》《徯我后》《愚公移山》和《九方皋》等大型主题绘画,推动了现实主义艺术在中国的发展。他的作品无论西画国画,无论历史题材、写实写生或象征表达,都饱含着忧患意识与浓郁沉思。在艺术语言的探索上,他努力引西润中,坚持中西融合,与他的艺术思想互为表里。在中国画的发展路向上,他始终以“改良中国画”为其历史认知与实践路径,以中国画的社会现实意义和现代形态为中心,对中国画的题材内容、形式语言、评判标准皆提出了具体的论述,在写实造型与笔墨表现的统一中开山立派。中国传统文化、西方画学系统以及现实主义观念这三种文化脉络的交织,致使徐悲鸿的艺术思想在现代中国美术的发展中影响深远。

 

“悲鸿生命” 重在不负使命。从1918年他被蔡元培聘为北大画法研究会导师开始,到留学归国后投身美术教育事业,直至执掌北平艺专和担任中央美术学院首任院长,徐悲鸿先生始终将教书育人视为事业生命,注入满腔赤忱。他把美术教育看作提高国民素质、改造旧文化之要本,倾心培养新型美术人才。他引入西学,强调“科学”与“写真”的理性精神,高度重视素描作为造型基础的价值,形成了一套系统的美术教育方法与教学范本,培养和影响了大批功力深厚、富有创见的艺术家。与此同时,他广纳天下贤士,团结了一大批身份、学派、观念各异的优秀艺术家,共筑美术教育事业的大厦,推进了中国现美术教育的前行之路。

 

“悲鸿生命”重在弘文立命。作为20世纪中国画坛的领军人物,徐悲鸿先生以综合性的才华成为传承文化与弘扬民族美术的身体力行者。他积极参与频繁的社会文化活动,集结文化、政治、社会等各界力量,成为时代洪流中致力于新文化传布的先锋者和开拓者。他一生奔走劳碌,始终不忘以有限的个人力量收藏和保护中国古代书画以及民族文化遗产,所藏书画品类繁多,而其收藏的艰难起伏,也已成为口口相传的历史佳话。他对古代书画的收藏、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已远远大于个体生命对文化经典的追求,而上升到保护传统文脉、振兴民族文化的层面。无论是在海内外举办展览,还是奔赴各地讲学谈艺,他都竭尽全力为中国美术振臂张目,使中国美术的文化新质发挥广阔的社会作用。

 

在中央美术学院百年华诞之际,我们对几代名家前辈为中国美术和美术教育的发展所作出的贡献怀以敬重,为在百年历程中所形成的中央美术学院的深厚学术传统和优秀的学术精神而感到自豪。个体生命只有在对社会的贡献中才散发出光采,生命的价值只有在历史的长河中才得以明见。在徐悲鸿先生的艺术面前,我们领略的将比作品本身更多,更多……

 

中央美术学院院长 范迪安

2018年3月


“悲鸿生命”是徐悲鸿先生为其所藏《八十七神仙卷》的题跋,今天,当我们总览他毕生的艺术创造、追思和学习他的光辉业绩之时,可以说,他的艺术凝聚和展现的是“悲鸿生命”!

 

回溯历史,我们能够仰望到在那些艰难岁月中支撑起一个时代的民族脊梁,他们怀抱坚定的理想和志向,无畏人生的险阻和境遇的波澜,以非凡的胆略和勇气不懈地摸索、思考、拼搏、奋进,为历史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书写出崭新的篇章。作为20世纪中国美术的一代宗师和中国现代美术教育的奠基者,徐悲鸿先生就是这样一位杰出的楷模。他在有限的人生里怀抱理想,坚守初心,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奉献出了全部的热忱和生命。

 

“悲鸿生命” 重在其命遂志。徐悲鸿先生早年接受古代书画的蒙养,精研名家古迹,勤奋积学。受中国现代新文化思潮的感召,他立志于中国艺术的改革与复兴,在中国社会的历史变迁中寻求新的艺术之路。在20世纪上半叶的时代条件下,他关切民族兴亡、心系家国天下的使命意识坚定不移,以悲天悯人的情怀投入文化启蒙的运动之中,以真切的情感表现民族危难,百姓疾苦,以《田横五百壮士》《徯我后》《愚公移山》和《九方皋》等大型主题绘画,推动了现实主义艺术在中国的发展。他的作品无论西画国画,无论历史题材、写实写生或象征表达,都饱含着忧患意识与浓郁沉思。在艺术语言的探索上,他努力引西润中,坚持中西融合,与他的艺术思想互为表里。在中国画的发展路向上,他始终以“改良中国画”为其历史认知与实践路径,以中国画的社会现实意义和现代形态为中心,对中国画的题材内容、形式语言、评判标准皆提出了具体的论述,在写实造型与笔墨表现的统一中开山立派。中国传统文化、西方画学系统以及现实主义观念这三种文化脉络的交织,致使徐悲鸿的艺术思想在现代中国美术的发展中影响深远。

 

“悲鸿生命” 重在不负使命。从1918年他被蔡元培聘为北大画法研究会导师开始,到留学归国后投身美术教育事业,直至执掌北平艺专和担任中央美术学院首任院长,徐悲鸿先生始终将教书育人视为事业生命,注入满腔赤忱。他把美术教育看作提高国民素质、改造旧文化之要本,倾心培养新型美术人才。他引入西学,强调“科学”与“写真”的理性精神,高度重视素描作为造型基础的价值,形成了一套系统的美术教育方法与教学范本,培养和影响了大批功力深厚、富有创见的艺术家。与此同时,他广纳天下贤士,团结了一大批身份、学派、观念各异的优秀艺术家,共筑美术教育事业的大厦,推进了中国现美术教育的前行之路。

 

“悲鸿生命”重在弘文立命。作为20世纪中国画坛的领军人物,徐悲鸿先生以综合性的才华成为传承文化与弘扬民族美术的身体力行者。他积极参与频繁的社会文化活动,集结文化、政治、社会等各界力量,成为时代洪流中致力于新文化传布的先锋者和开拓者。他一生奔走劳碌,始终不忘以有限的个人力量收藏和保护中国古代书画以及民族文化遗产,所藏书画品类繁多,而其收藏的艰难起伏,也已成为口口相传的历史佳话。他对古代书画的收藏、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已远远大于个体生命对文化经典的追求,而上升到保护传统文脉、振兴民族文化的层面。无论是在海内外举办展览,还是奔赴各地讲学谈艺,他都竭尽全力为中国美术振臂张目,使中国美术的文化新质发挥广阔的社会作用。

 

在中央美术学院百年华诞之际,我们对几代名家前辈为中国美术和美术教育的发展所作出的贡献怀以敬重,为在百年历程中所形成的中央美术学院的深厚学术传统和优秀的学术精神而感到自豪。个体生命只有在对社会的贡献中才散发出光采,生命的价值只有在历史的长河中才得以明见。在徐悲鸿先生的艺术面前,我们领略的将比作品本身更多,更多……

 

中央美术学院院长 范迪安

2018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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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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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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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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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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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第四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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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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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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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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